沈明娇松开牵着封黎笙的手,正待开口问路,老伯似乎被两人的长相惊艳到了,愣愣的说了句“我这是遇到了神仙!”wWW.ΧìǔΜЬ.CǒΜ
沈明娇两人此前虽经历了一场恶战,经过这一夜的休整,两人又都爱洁,此刻并不显得狼狈。
在这种偏远山村,一大早乍然见到如此好看的人,当真会以为见到了神仙。
沈明娇轻咳了声:“老伯您误会了,我们是货真价实的人类。”说罢还指了指地上的影子。
随即反应过来,神仙又不是鬼,应该也有影子的吧!
老伯总算缓过些神来,小心翼翼的问:“两位贵人怎会在此?”
沈明娇虽被抓,青瑶只是想要她的血,衣食住行方面倒没亏待。两人衣饰看起来都挺华贵。
沈明娇随口胡诌:“我们家是做生意的,这次和长辈出来游历,听人说,文山城一带有千年沉水香木,便一时兴起进了山林,谁曾想却迷了路。好在遇到一头好心的大象,把我们两夫妻送出了山。”
老伯也没怎么怀疑,文山城这一带盛产各种木料,据说经常会有商人过来。
沈明娇合着老伯随口闲聊了几句,闲话间大概摸清了对方的秉性,才开口问:“不知这里离文山城远不远?”
老伯重新扛起锄头,慢悠悠道:“这里是青云县,文山城我倒是听说过,好像是往北再往西横跨几个大县就到了,老朽我也没去过!”
沈明娇与封黎笙对视一眼,怎么听上去,似乎文山城离这边很远!
沈明娇又试探的问了句:“那月城呢?”
老伯想了想后摇头:“没听过。”
沈明娇的心直往下沉,月城是西南边关重地,连月城都没听过,可见此地偏僻到了何等程度!
至于老伯所说的青云县,沈明娇更是压根没一点印象,若封黎笙没失忆,肯定会知道。
老伯看出沈明娇的郁闷,热情邀请道:“我女婿在城里跑商,不如我带你们过去找他。”
沈明娇笑着道谢:“那就麻烦老伯了。”
……
这位老伯姓袁,袁老汉带着两人进了村落,来到一处还算宽敞的泥瓦房前。
沈明娇通过这一路所见,若光从房屋来看,这家人在村里日子算中上水平。
不多时,一个头上包着布巾的年轻妇人开了门。
“爹,您怎么过来了?哎呀这两位是?”
袁老汉熟练的推门进院子,“强子呢?”
“前几日进城跑商了,估摸着今晚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爹您找强子啥事啊!”
袁老汉随手拿起扫帚就开始扫地,招呼沈明娇两人:“快进来坐,甭客气!”
沈明娇和妇人寒暄一阵后,决定暂时住下。主要封黎笙的伤一直没好全,而这里不管离文山城还是月城似乎都很远,总之免不了长途跋涉。
在这之前,必须把封黎笙的伤先养好。
失忆人员封黎笙对此倒没什么意见,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唯一认识的亲人也就沈明娇了。
不过既然要在人家留宿,自然不可能没有一点表示。
沈明娇在身上摸索了一圈,把耳朵上的一对白玉耳坠摘下来,递给那妇人。
这对白玉耳坠还是在她被抓进神巫寨之前就带着的,青瑶倒是让人搜过她的身,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
沈明娇稍微一想便知道对方想找封朔给她的那半块残玉,那东西早被她藏了起来。
搜身的人在检查过她身上没藏毒后,并没有把这些首饰收走,毕竟青瑶也不缺她这点东西。
孙娘子慌忙摆手:“哎呀使不得,就住几天,哪用得着这么金贵的东西!”
她虽然不识货,却也知道这应该比丈夫逢年过节送她的金镯子还要值钱。
一番拉扯后,最终在封黎笙一个冷淡的目光之下,孙娘子战战兢兢地收下了耳坠。
沈明娇冲他投去一个佩服的眼神。谁说上位者都必须具备强悍社交能力的?事实证明,真正强大的人只需一个眼神就够了。
两人进了孙娘子打扫好的房间,坐下后,沈明娇问他:“你伤如何了?”
说罢抬手就要去扯他的衣襟,以往经验告诉她,这家伙从来就是个即便重伤病危也只会云淡风轻告诉她没什么大碍的死性子。
封黎笙慌忙护住衣襟后退一步:“……没什么大碍。”
看吧!这回答真是一字不差!
沈明娇斜倚在桌前离他半寸距离,无语的瞪着他:“瞧你这被迫逼良为娼的做派,放心,在你伤好之前,你都是安全的。”
这话怎么越说越有那味了?
封黎笙也觉得自己这反应似乎有点过了,可刚才沈明娇骤然靠近他时,他就是本能觉得有点儿慌。
他生硬的转移话题:“跟我说一下我从前的事。”
沈明娇也正了脸色,拉开椅子坐下,和他细细讲了起来。
这一讲就讲了两三个时辰,直到两人桌上的茶壶彻底空了,沈明娇才抿着发干的嘴唇意犹未尽的停下。
好在,为了说话方便,两人住的这屋是孙娘子已故公婆生前住的,离糖屋隔了好一段距离。
封黎笙脑中不停消化着沈明娇讲的他的生平:“所以如今我们要做的是尽快与我的下属联系上。再然后回京,撕开太子的真面目。”
沈明娇补充:“我们得尽快,还要洗刷你被污蔑的名声,就怕太子已经按耐不住又起什么幺蛾子。”
封黎笙想了想,道:“也不必太着急,按照你所说,西南这场战役是太子和青瑶为我设的局。那我在决定奔赴边境之前,不可能不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即使我真的出了什么事没法回京,只要按照我提前设好的计划走,太子的一切谋划最终也不会成功。”
沈明娇那时只顾着伤心了,压根没太在意他做了什么部署,不过……
“你说这话未免也太……不谦虚了点吧!我是说假如,咳……这些都是我瞎编骗你的,其实你就是个谋略平平的普通人!”
封黎笙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我能看出来,你没有说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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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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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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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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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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