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屋里传来一阵叮铃咣啷,夹杂着男人的咒骂。顾丹雪心里有些发怵。
然而接下来,屋里传出女子痛苦的闷哼。夹杂着男人凶狠的打砸。
顾丹雪缓缓站起身,盯着紧闭的屋门,一颗心高高提着,总觉得她该做些什么?却又踌躇着不敢上前。
可男人打得越来越凶,她听着女子凄厉的惨嚎,不由攥紧了衣角。直到她听到花花惨烈的哭声,她再也忍不住,捡起一根手臂粗的棍子,一把推开了门。
屋里,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一脚把花花母亲踹倒在地,他却由还嫌不够,口中骂骂咧咧的冲着花花举起了拳头。此时男人背对着门。
顾丹雪一咬牙,抄起木棍对着男人的后背狠狠一挥。
因着八岁那年,父亲送她一套投壶架子,她苦闷时总是偷偷的练习。许是她在这上头有天赋,她的准头天生就比旁人敏锐。
看着男人在他面前缓缓倒下,她茫然的举着手,不敢相信他居然真的把人给敲晕了!
……
别庄里,沈明娇听完护卫的禀报,重重的舒了口气。
顾丹雪的问题争结在于她被驯化的过于自卑懦弱,即使心里有再多想法,也不敢说不敢做。
可从她前世今生决绝的自杀中可以看出,她的本性并不软弱。
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真正天生懦弱的人只会逆来顺受浑浑噩噩的过一生,
顾丹雪缺的只是迈出第一步的勇气和意志。
顾昭听到女儿终于能吃进去东西了,也是大松口气,却还是忍不住担心道:“要不我还是让人查一下胡家三口,还有那个花娘。”
沈明娇摆手拒绝:“顺其自然吧,太刻意了反而会适得其反。”
他们自然不可能真的把顾丹雪一个人丢在那里,暗中派了好几名武功高强的护卫守着。
想到刚刚听护卫禀报的,自家女儿一棍子放倒了一个成年男子,虽然是个喝了酒的醉汉,却还是让顾昭感到不可置信和欣慰。
沉默了良久,他忽然叹息着说:
“这几日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把她送回京城,一直留在边关,如今镜框是否会不同?丹雪是否也不会变成这样?”
沈明娇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
又过了三天,沈明娇回到王府。听暗中的护卫禀报,顾丹雪这几日都住在胡家,由活泼开朗的花花带着,因为觉得过意不去,已经跟着胡大娘一起摆摊。她的心也算放下了大半。
崔灵灵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接她回来?”
沈明娇捏着手中针线,头也不抬道:“不急,宁远候府她又不是找不到?等她想回来了,自然会回来。”
到了那时候,她才算真正走出过去阴霾,可以勇敢的面对这个世界。
崔灵灵便也没再问,扫了眼堆满一桌子的皮毛料子,挑眉调侃道:
“给殿下做的?你不是说这辈子都不会给你家那位做衣服的吗?”
沈明娇脸色都不待变一下的:“女人生气时说的话怎么能当真!”
“行吧!不过这都快开春了,做大昶披风也不合适吧!”
沈明娇熟练的量着尺寸:“听说北地那儿冷得很,现在还下雪呢?起码要得四五月才能暖和起来。”
崔灵灵没去过西北,“听说西北那边好马特别多,等以后有机会了,我一定要去看看。”
沈明娇也挺想去的,虽然知道边关苦寒,可在府里经常听铁柱他们讲边关之事,再加之封黎笙每年都要去好几个月。对于边关,她便总有些向往好奇。只是……
她遗憾的摇摇头:“等你生了孩子,让秦宴陪你。反正我是去不了。”
这时海棠掀帘进来:“姑娘,殿下的信到了。”
沈明娇放下尺子,随手接过,
崔灵灵犹豫着站起身:“要不我先回避一下。”
沈明娇摆了摆手:“不用,你又不是旁人。”
说话的功夫,信已拆开。看完。沈明娇脸上的神色变换不定,忧愁夹杂着喜悦。
崔灵灵忍了忍,终是没忍住好奇,问:“你这一会笑一会皱眉的,到底什么事啊!”
沈明娇放下信纸,扫了眼已然快裁剪好的皮毛,懊恼的抓了下头发:
“你说他这信怎么不早几刻钟送来呢?白瞎我忙这么久!”
崔灵灵见此猜测:“你家殿下要提前回来?”
“不是,他说接到陛下秘旨,直接带人暗中去江南,不过对外却得瞒着。”琇書蛧
崔灵灵了然,前几日抓到的黑袍人已经交给了璟和帝,想来是派封黎笙去荆州查裕王谋反之事。
涉及这等隐秘之事,两人识趣的没再细说。
崔灵灵不解:“那你高兴什么?难不成你也要去?”
沈明娇点头:“殿下信里说他大概一个多月后抵达江南,到时候会派人来接我过去。”
崔灵灵听得很是羡慕,手摸了摸肚子,遗憾地道:“那你岂不是赶不上我生孩子?”
她如今怀孕已快近六个月,而封黎笙这一趟去江南,任务绝不会轻松,很可能得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沈明娇摆摆手:“没事,等你宝宝生下来,我给他做最好看的衣服。”
两人闲聊了一阵,眼见着日暮西斜,下了衙出宫的秦宴准时过来接人。两人虽已和好,可因着一些原因,依旧住在肃王府。
快晚饭时,铁柱过来:“王妃,您之前让查的关于锦绣坊之事已经查清楚了。”
因为之前锦绣坊模仿漂亮阁马面裙之事,让沈明娇心生疑虑,便吩咐铁柱详细查一下锦绣坊及其背后的东家,只是因着锦绣坊的东家在江南,所以颇费了一些时间。
沈明娇让海棠给他倒了杯茶,铁柱端起随意抿了口,道:
“锦绣坊的东家姓叶,在江南一带生意做得很大。如今主事的是叶家大少爷叶琛。这个叶琛据说是天生的经商奇才,六岁不到就会打算盘。
至于王妃让查的那个春桃。叶家虽然是叶大少爷当家,可他有个叔叔,是叶老夫人的老来子,老两口自然疼得紧,叶二爷负责京城这边的生意。
比起叶大少爷,叶二爷经商能力只算平平,好在也没出过什么大纰漏。不过他这人有个毛病,就是爱逛花楼,春桃是他养在外的一个外室,跟着他有七八年了。
一个多月前,这春桃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叶二爷同意她去东街的锦绣坊做掌柜。”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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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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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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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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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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