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是前世没有封黎笙在的肃王府,全事这群人陪着她,陪着她走过最难熬的那段时日。
所以这一世,她想尽其所能的让他们过得好一点。
二来是她既然立志要做个精致的花瓶,吃穿方面自然都要最好的。
冯牙婆不愧是京城最大的牙行出来的,不到两个时辰,沈明娇需要的三十名秀娘以及粗使婆子便全都送过来了。
沈明娇扫了眼,发现都还算年轻,年龄都在十五到二十岁之间,有几个模样甚至长得特别出挑。
冯牙婆注意到肃王妃的视线,以为她是犯了当家主母的通病,不喜容貌太过出众的下人,
可她也没办法,一时间他上哪去找那么多手艺好,又长得普通的绣娘?当即笑着解释道:
“这几个虽然样貌不错,不过绣活做的都极好,人也老实。”
意思是请放心,不会随意勾搭肃王殿下的。
沈明娇随意摆摆手,“没事,只要秀活好就行!”
至于说长得漂亮勾引封黎笙什么的,这点她完全不担心。
毕竟再漂亮也比不过她,有她这么个大美人天天杵在面前晃,封黎笙都无动于衷,还指望他能看上别人!
可以说,咱们的肃王妃对自个的容貌是绝对自信的。
沈明娇爽快的让海棠给了银子,拿过一沓厚厚的卖身契。三十个秀娘家十个粗使婆子一共一千六百两。
冯牙婆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沈明娇先让人带这些婆子下去安排活计。这些人她留几个清扫主院,毕竟总不能让一群大男人去她住的院子打扫吧。
另外就是厨房打杂的一些活计也需要有女人来干。
等人下去了,沈明娇才看向这一群绣娘。见她们个个微低着头,神色恭敬,能看出规矩学的不错。
这时不知去哪野了一天的小雪团蹭到她脚边,沈明娇嫌弃的拍了拍小家伙身上的灰尘,小家伙撒娇似的跳到她腿上。
沈明娇拿过一旁提前准备好的宣纸和画笔,索性照着小雪团的模样描了幅花样子。
等晾干墨迹,递给众人:“你们两日之内照着这个花样每人绣一幅手帕出来,若绣得好,有赏。”
众绣娘心中一凛,知道这是王妃在考教她们的刺绣水平。
接过王妃画的花样子,看着纸上虽寥寥几笔却栩栩如生的小银狐,不禁都看得入了神,暗道王妃真是画工了得。
沈明娇在书画上的天赋继承她的父亲。要知道她爹沈纪明当年可是小有名气的书画大师。
而沈明娇最厉害的还不是这个,她最擅长的是模仿别人的书画和笔记。
在永昌侯府的那些年,若不是靠着这项手艺,指望侯府那群人,她早就饿死了,哪还有闲钱去接济裴霁一家子!
……
既然王府基本人手配齐了,那第二步自然是清点王府各库房财物了,
想到此,沈明娇感觉自己的浑身血液都在叫嚣着兴奋。
若按人生四大喜来算,那这清点王府财务在沈明娇看来绝对比之什么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霖还要来的让人快乐。
路上有路过的护卫见到沈明娇,忙热情的过来打招呼。“王妃这是要去哪?”
不到中午,应沈明娇的要求请来会做家常菜的师傅便上岗了,使的府里这群人终于在这么长时间以来吃上了短像样的午饭,他们摸着吃撑了的肚子,
若此前他们敬重沈明娇只是因为她是殿下的妻子,而此时却是真心敬重她这个人。
路过的几人听说王妃要去库房,都争着抢着要带路。
最后沈明娇在几人的带领下,左拐右绕来到一处看起来十分破旧的大门口。
沈明娇按着砰砰乱跳的心口拿出钥匙开门。
海棠还有些纳闷,“不就是一间库房吗,姑娘你看起来怎么这么激动?”
沈明娇幽幽道:“我保证等进去后你想不激动都难!”
房门吱呀一声推开,虽然前世已经看过一次,可沈明娇还是抑制不住眼冒金光。
此时正午阳光照射进来,宽敞的大库房里杂乱放着各种金银首饰,名贵布料,以及各种上好的皮毛,总之但凡值钱的东西这里就都能找得到。
这些东西像是被丢垃圾一样散乱的丢在地上,可好东西就是好东西,打眼一瞧,非但不觉得杂乱,反而给人另一种震撼的视觉冲击。
身后的海棠早已惊得傻掉了,机械的往前走了一步,差点被什么东西绊倒,
低头一看,是一顶金灿灿镶满宝石珍珠的凤冠。她弯腰试探的拿起来,m.χIùmЬ.CǒM
好沉!起码有一子苹果那么重,其上镶嵌的宝石在光线下折射出耀目的色泽。
小丫头捏着凤冠的手有些抖,颤着声问:“这是真的吧?”
沈明娇捡着地上一路洒落的宝石珍珠,随口道:“没猜错的话,这是北狄王后的凤冠。”
海棠闻言,手抖得更厉害了。
“殿下他…这是抄了多少个贪官的府邸……”
沈明娇拿起一只水头极好的墨绿镯子往手上一比,头也不抬道:
“格局小了,你家殿下抄的明明是人家一整个皇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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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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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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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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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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