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真的没有半点儿气力了,眼睁睁地看着那么个帝兵跑走,现在回想,心里都还在滴血呢。
秦玄只得尽量不去想,换上一身白衣,黑色靴子在雪地行走,浓厚的积雪将脚踝都给没过了。
“这么浓厚的雪景还是第一次见呢,不会是有什么金丹境的大妖在修行吧?”
秦玄自语一声,接着摇头,该来还是得来,不来便不会来,反正都得走一遭的。
看着望去的大半雪白,秦玄眼眸半眯,感受着那一抹抹细微的雪花落于脸上,而后缓缓消融,仿佛从中听到了沙沙融化之音。
袍袖没有故意用力,片片雪花洒落在其上方,却又轻轻滑落,仿佛小孩子乘上了滑梯一把,黑色长靴亦是一步一脚印,在雪地上流出常常的一道痕迹。
悠然自得,雪景之间,负手前行,仿佛一逍遥道人,充满自然真趣之感。
他在感悟自然,感悟天地,并非心灵之上,而是纯粹的身体与气血流转之上。
《纯阳剑诀》在小成之境上还差些功夫,而《真武剑典》秦玄只当做它山之石,并未深刻的进行了解。。
就像最早的唐简说的那样,秦玄还在打磨剑道的方向上,而在定型这一块上《纯阳剑诀》这类圆满的剑招是最适合,《真武剑典》更偏向于浑圆,偏向于防守这一块,偏差性太强了些,很容易被带偏的。
可惜的是和莫司易还有那蛇妖的作战,两次生死厮杀自己都未曾有所突破,只能说不是像最早在新手村里遇到的鼹鼠大妖那样吧。
那时候的上飞天入地皆无门,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深深刺激着全身每一处心灵,强横的意志勃发,让自己的潜力得到一次爆发。
对比当时,与莫司易还有蛇妖的对战自己虽然凝重,也有重伤风险,但是......却真的没有那种对必死的恐惧紧张感。
感觉有些明白那些大家族安排的护道人往往不会露面的原因了。
因为有保障,所以可以心无旁骛,可也因此,磨炼的效果会差上一些。
既如此,便先停下剑法,专攻一处。
“绝云步”大半年的时间还是停留在入微之境,秦玄自觉应该已经圆满,就是水磨功夫才对。
但这“水磨工夫”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所以或许身法的天人合一并非纯粹的靠“练”,也要靠悟。
于是,在去往华云郡城的路上,他开始了感悟之旅。
随心而动,随性而行,管他前方险阻是何,先用双脚迈去再说。
——
细雪纷飞,在庭院中那白玉色光辉的璀璨下仿佛一颗颗光洁的珠玉落下。
童仙仙蜷缩着膝盖坐于屋顶,尖尖的下巴放在手臂上,蓝白色的古风长裙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纤细的眉眼、白皙的脸庞,一切都相得益彰,那张俏脸完美的如诗画那般梦幻。
她不做言语,只是淡淡的看着这场雪景,琥珀色的大眼睛带着璀璨,却让人看不清那到底是表达怎样的表情。
福城位置在南,冬季里基本不见白雪,最低气温也就八、九度,穿个打底衫配风衣就不会感到寒冷的那种。
但曾经,她确实在那座城市见过一场雪,那场雪白的洁净、白的透明、白的冰冷......最后才发觉到身上的温暖,那是从心中滋长的温暖,至今难忘。
就好像某位叶家大小姐讲过的那句话
年岁渐长后,我才知道,原来最温暖的并非太阳,而是幼年冬日里,在那寒冷的北方,麻花糖与冻柿饼交织的甜味儿,还有柴火迸焦的燃烧之音。
“......”
从旁人的视角来看,童仙仙无疑是幸福的,有个那么有钱和爱她的爸爸。
所以没多少人知道小时候的过往。
父亲最一直都是位很温和的人,就是有些不上进,虽然童仙仙觉得他是想多陪陪自己和妈妈。
但是妈妈却不这么想的,她认为爸爸根本没有爱自己和女儿,每天就领那么些闲钱,明明在国外程序员应该是非常赚钱的职业,可是他却每天都只有那么一点死工资领,现在她的那些同学闺蜜各个都混得非常好,可她却还得洗衣晒被、烧火煮饭的......
虽然对于妈妈的埋怨,爸爸总是怀以温柔,认为确实是自己的不好,并且隔日就请娘俩吃顿大餐来放松情绪。
虽然所谓的大餐无外乎就是一顿丰盛的汉堡套餐。
其实从童仙仙的外貌就能看出来她妈妈的美丽了,她那充满了江南女子灵气的大眼睛是遗传自那位像书生一般温雅的父亲,而白皙的皮肤和完美的容颜则遗传自她的母亲。
事实上也确实是,她的母亲曾经也算是一位世家小姐,知书达理,只是后来家道中落,甚至险些遭人欺辱,这时候,那位书生模样的男主角出场了。
两人的相遇美的像童话一样,就如同公主与王子的相遇。
但是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能够幸福,只是因为一个非常好看,一个非常有钱,仅此!而已。
贫穷总是毁坏一个女人美貌的最好工具,在这之前,或许还会先压垮精神。
哪怕那位王子并不纯粹是因为美貌才爱她的,但做决定的人或许是公主。
所以最后,童仙仙的母亲走了,和一位开着奔驰的男人走了,听说那个男人其实很早以前就喜欢她的,人也很温柔,所以她也想带着童仙仙走的。
但是童仙仙只说了一句:“妈妈,我不在你身边了,你还有那位爱你的叔叔,可我如果走了,爸爸就只有一个人了。”
就是这么的一句话,让当时她的母亲脸色异常,最后摸了下童仙仙的脑袋,一言不发的走了。
是的啊,那个书生一样的男人就是这么爱童仙仙的妈妈,哪怕最后她跟着男人走了,他也没有吵闹上一句,只是不再说话罢了,因为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仅此而已。
想来以后,他应该也不会找其他的女人,所以对于童仙仙的话吗,她妈妈莫名的无法反驳,因为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自那之后,童仙仙的父亲工作的更加卖力,他去了曾经挖过数次墙角的那家对头公司,没日没夜的干,职位上升的飞快,工资亦然。
不是为了再次挽回那个女人的心,只不过是他意识到了金钱的重要性或许超过了所谓陪伴,所以他至少想让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女儿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小公主,至少不能让她再受委屈!
虽然付出的代价是父女俩一周就见的上几次面。
而无论什么时候,谣言这东西总会不知不觉间地散开,何况当时的小城并不大,更别说当时那位母亲坐上的奔驰是那样的醒目。
附近的小孩自然也开始奚落起童仙仙,尽管大多时候童仙仙都不会理他们,女孩子总是早熟一些,有过家庭问题的孩子更是如此。
尽管她的家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母亲大声的嘶吼过,面对着那位总是用温柔目光的父亲,大声嘶吼的母亲可能也觉得是自己的错吧,所以最后总会不了了之。
可或许本来应该是要吵一架的.......
当然,这都没什么了。
她本来也是这么想的,直到有个小男孩在那边说着“哦~~童仙仙的妈妈不要她和她爸爸了,再也不会回来了,真糗呢。”
就是这么一句话,让那天拿着父亲刚给自己买的芭比娃娃的童仙仙突然把娃娃砸了过去,然后揪住为首的小男孩劈头盖脸的打了起来。
有一说一,有些天赋真的是天生的,比如童仙仙的反应意识、肢体协调性等,就连跟着秦玄外婆学武术那会儿,秦玄外婆都说生在古代,也绝对巾帼不让须眉!
因为各方面的身体素质,更因为那股果决和坚定!
不过没锻炼过的女孩子总是比不过男孩,就算童仙仙打得过一个,可问题是这里有三个小孩子,男孩所谓的义气加上还不知道什么叫做以多欺少,所以另外两个男孩子不是拉开,而是用力的把童仙仙推开,然后开始了混账。
虽然严格意义上讲四个人并不是那种一拳一拳的朝脸打,除了童仙仙先前的那下子外,那三个男孩子并不会打架,就是普通的放倒,等她起来后再把她扫开她对脚让她倒下去。
小孩子的打架大概就是这样子。
然后一声清澈稚嫩的嗓音就响了起来。
“住手!”
声音是突然的响起来,所以那些个幼小的孩子就真的助手,除了童仙仙。
别人叫你住手你就住手啊,是不是笨?
虽然按照小孩子的逻辑还真得住手。
那个男孩子被童仙仙用力打了一拳,虽然没什么伤痕,但火辣辣的痛还是让他哇哇大哭。
后另外两个小孩子顿时又把童仙仙用力的往后推,不过那个喊住手的小男孩已经过来,他的个子意外的很高大,差不多比其他小孩高了大半个脑袋,力气也高过一节,一把推倒了两个小孩,然后摆出恶狠狠的表情看着他们。
有的人瞪起人来天生就很凶,那个小男孩就是这样,简单的表情却把三个小男孩吓得哇哇大哭,连滚带爬的跑走了。
“你没事吧。”
男孩笑的很灿烂,和他背后的阳光一样,童仙仙握住那只温软的手掌起来。
她眨了眨眼眸,或许本来她是能忍住的吧,只是突然被人救了,就好像有了依靠一般,所以有种想哭的感觉,声音比平常要软软的些:
“谢、谢谢。”
“不用谢,我的遵旨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男孩摆了摆手,作着想象中那副剑客豪气干云的模样。
童仙仙眨了眨眼眸:“可是你没有刀呀。”
“......这就是个比喻,就、就是一个成语罢了。”
男孩一时间有些无言起来。
“哦、对不起。”童仙仙小脑袋点了点,感觉自己似乎说错话了,有些不懂该说什么。
男孩摸了摸鼻子,倒是摸不清状况,笑呵呵地道:“我叫秦玄,秦始皇的秦、玄妙的玄,你呢?”
“童仙仙,童话的童,仙子的仙。”
“童话里的仙子,哇,这名字取得不错诶。”秦玄眼睛亮亮的:“嗯嗯,跟你这身裙子很般配哦,真的像个仙子一样漂亮呢。”
她身上穿的这件蓝白色的小连衣裙是她爸爸前不久给她买的,据说是什么名牌,确实很漂亮,她也在电话里表示很开心,虽然只是想让爸爸开心点而已。
懂事的孩子总是会让人容易心疼。
不过此刻被秦玄真诚的夸赞,童仙仙莫名地红了红脸颊,因为这是第一个夸她漂亮的男孩,之前都没有人跟她玩的,或许也可以一起玩,不过对于那种得先进行一番所谓的调侃才能融入的小团伙,童仙仙选择了无视。
听着童仙仙软软的又说了一声谢谢,秦玄只觉得这个小女孩好像闷闷的,只会讲这么一句话。
她应该就是故事里讲的那种很受欺负的小女孩吧,那么自己这位大侠可得好好帮助她呢!
所以秦玄好奇道:“你为什么跟他们打架呢?”
只是听这么一说,童仙仙顿时有些张口难言,对待“救命恩人”的提问,她应该要说出来,但她又不想说,加上那种似乎有了个能依靠的人感觉,积压的情绪有些压不住了,璀璨的大眼睛顿时泛起一层泪花。
这可把秦玄吓了一跳,不是吧,自己讲了什么骂人的话吗,怎么就哭了?
他轻轻拍了拍童仙仙的肩膀,同时慌乱地看了一眼四周,接着眸子一亮:“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哈,别走开哦!”
在童仙仙茫然的目光下,秦玄健步如飞,展现着百米快跑的拐过了街角,然后拿着四块钱换了两串糖葫芦,一串草莓的,一串山楂的,接着飞快跑回来。
“呐,想吃草莓的还是山楂的,别客气,我刚拿的零花钱哦。”
秦玄大笑,自觉有一种侠客间请客喝酒吃肉的感觉!
“那个,我不是饿了。”童仙仙小小声说道。
“我知道,你是在伤心吧,伤心的时候就吃点甜的就会开心了,而且女孩子吃甜食才会变漂亮的嘛,这是我爹跟我说的。”秦玄笑着,带着阳光的味道。
“那,就草莓的吧,谢谢你请我吃东西。”
童仙仙乖巧地应道,接过那一串颜色鲜红漂亮的糖葫芦,然后学着秦玄直接吃了一大颗。
刹那间,这个季节草莓那股酸甜酸甜的味道冲击在口腔,因为没有心理准备,那张可爱的小脸都是忍不住地皱了皱。
秦玄见状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非常肆意,童仙仙听着,却是不知所以,但是莫名的也跟着咯咯大笑起来。琇書蛧
那股淡淡的悲伤瞬间被两个小孩的笑声冲散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总之就是很开心,好像酸感过去后,只留下了草莓的甜味儿。
这是自妈妈离开这个家后的一年来童仙仙最开心的一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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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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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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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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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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