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等到她生下沈凌雪,那群大学生也没一个回来的。沈梅她爹娘不干了,吵着嚷着要去城里找沈凌雪的爹负责,可是谁知道,找到学校去,那群大学生没一个肯负责的。
他们都知道沈梅同时吊着好几个人,都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沈梅她爹本来想着能傍上个有钱的女婿,谁知道非但没傍上,自己还被人打了一顿,灰溜溜的回了家。回家之后,他就把刚生完的沈梅给赶出了家门,沈梅没地方去,还是在村里人的接济下勉强做完了月子。
这件事情,在沈梅村里闹得挺大的。沈梅直到现在,和家里的关系还是不好,所以结婚的时候,他们家的人都没来。”
说完,冯月抬头看向许秀华,只见她的脸已经黑的像是锅底一样了。
这么说来,村里现在都知道这沈梅是个年纪轻轻就会勾搭男人的货了?也知道沈凌雪是个连爹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了?
许秀华只觉得自己的老脸全给丢尽了,以后都出不了门,见不了人了。
这样的一个货色,竟然被他们家老三娶了。
“我不活了,我们老季家的脸全让这个姓沈的女人给丢尽了,等我死了,怎么有脸去见你们爹呀!”许秀华拍着大腿,哭喊道。
季建军在旁边听着,忍不住皱眉说道:“您现在知道后悔了?当初建国和元元妈离婚我就不同意,您当时还高兴的跟什么似得。元元妈多好的一个人,能干又安分,偏您怎么也看不上人家。”Χiυmъ.cοΜ
许秀华为什么看不上李絮,在场的人心里都有数。
不过就是觉得许秀华觉得自家老三是个大学生,身价高贵,应该配城里的有钱人家的女儿。
结果却找了李絮这个高中毕业的乡下姑娘,她心有不甘罢了。
许秀华唉声叹气的,想起李絮,心中也终于生出了一丝丝后悔的情绪。
当初,李絮虽然在事业上帮不上什么忙,可是地里和家里的活一点都不用建国干。建国老老实实的在单位里呆着,每个月都能交给自己一百两百的。
现在可好了,建国虽然说赚了大钱了,可是有大半年都没往家里拿过钱了。
她心里有数,都是沈梅这个贱人撺掇的。
……
很快就到了周六,一大早李勇就骑着李絮的小三轮,带着季子轩和季子昂回老家去了。
李絮骑了李勇的车,和张坤一起,带着季元元前往张坤的老家。
这是两个人商量好的,要是三个孩子都带过去,一是怕吵得老人家头疼,二是怕老人家看着心里不舒服。
元元乖巧,加上嘴巴又甜,说不定能讨他们开心。
所以这次去张坤家里,季元元就只是一个工具人。
张坤家距离县城不远,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已经结婚了。
妹妹就嫁到了隔壁村,生了一个闺女。弟弟也已经单独分出去过了,生了一个儿子一个闺女。
一路上,张坤都在给李絮说家里的情况,好让李絮心里也有些数。
季元元在张坤的自行车上,听着张坤的话,心里也稍微的安定了一些。
张坤有弟弟,而且弟弟也生了儿子,所以张坤爹娘同意这桩事情的几率又大了一些。
三个人很快就到了张坤爹娘家,三间红砖房,在这个年代的村里也算是气派了。
远远的就能看见,一对老人正等在门口。两位老人面色和蔼,手里拿着蒲扇,时不时的扇两下。看见张坤,脸上都露出了笑容来。
“这就是小絮吧,热了吧,回家喝口水。”张坤的母亲王月菊赶紧迎上前来,一只手握着李絮的手,另一只手拿着蒲扇不住的给李絮扇着风。
李絮将自行车支住,拿了礼品下来,虽然有些羞涩但是大大方方的说道:“叔,婶,第一次来也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就随便拿了几样,你们可千万不要嫌弃。”
王月菊赶紧招呼着张坤的父亲张大力:“愣着敢什么,赶紧接一下。”
张大力是个憨厚的庄稼汉,连忙过来就要接李絮手上的东西。
两个人寒暄片刻,东西还是被张大力接了过去。
王月菊又赶紧看向季元元,眼前一亮的说道:“这是元元吧,坤跟我说过,是个聪明孩子。”
“爷爷好,奶奶好!”季元元连忙扯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来,“张叔叔也经常跟我提起爷爷奶奶,说爷爷奶奶都是特别好特别好的人。”
张坤将自行车支好之后,很自然的将季元元从上面抱了下来。
王月菊看着这一幕,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不住的点着头:“好,好,赶紧进家去喝口水。”
进了家门,还有两个人,是张坤的弟弟妹妹,正在厨房里准备饭菜,看到李絮和季元元,神色也是十分的热情。
“姐,快屋里坐,饭菜马上就好了。”张坤的妹妹张瑶站在厨房门口,热情的招呼着。她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一张脸还有些稚嫩,但是早已经为人母了。
张坤的弟弟张军有些腼腆,跟着张瑶也叫了一声姐。
张坤拉着李絮,进了屋,王月菊倒了水,递给了李絮和季元元。
张大力则去开了家里的电风扇,硕大的风扇吱呀吱呀的在脑袋上转了起来,总算是给大家带来了一丝凉气。
刚见到李絮,难免有些生疏,不知道该聊什么,话题自然而然的转移到了季元元的身上。
“元元你上几年级了?”
“奶奶,我放完暑假就上三年级了。”
“我听你张叔叔说,你学习成绩很好的,对不对?”
“奶奶,张叔叔他喜欢我才会夸我的,我其实也没那么聪明,期末考试只考了十三名而已。”
张坤在旁边听着,赶紧解释道:“元元是跳了一级的,不然的话肯定不是这个成绩。”
老两口见季元元说话大方有礼貌,小小年纪聪明又谦虚,一时间对李絮的印象更好了。
孩子这么好,肯定是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的。
午饭是张坤的弟弟妹妹做的,十分的丰盛,一共十个菜。
饭菜的丰盛,足以看出张家人对李絮的重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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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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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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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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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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