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山却呵呵直笑:“这才是我秦军山的孙子,男孩子就应该喜欢这种大玩意,整天呆在家里玩那破积木,有什么出息?”

  老爷子大手一挥:“看来我这孙媳妇是选对了,等明年暑假,你们忙你们的,我带我孙子再来这边。”

  秦浩文和程书琴对视了一眼,都笑了。

  看来,不止儿子喜欢这边,连老爷子也不可避免了。

  回了家,李家霎时间变得热闹起来。这么大一头野猪,李家这几个人也吃不完,那个时候农村还没普及冰箱这个东西,这肉也存不住。

  李志明去找了村里的杀猪匠,一连找了三个,人家才愿意来帮忙。

  要知道,农村的人迷信。都说大年初一是不能动刀动剪子的,甚至有的人家连火都不能见。

  不过这个时候李志明可管不了这些了,家里来了贵客,而且外孙女又想吃红烧肉。

  这顿饭,怎么着也得让他的宝贝外孙女吃上。

  杀了猪,李志明给帮忙的邻居分了分,特别是杀猪匠,给了整整一个猪肘子加十斤肉。

  晚上,两家人在一块,其乐融融的吃了一顿饭。

  野猪的猪肉比普通的猪肉要紧实,口感十分的独特。从山上捡的野生蘑菇,配上青菜和猪肉一炒,鲜的很。野菜用热水简单的烫一下,再淋上一些简单的调料,便让人食欲大增。

  秦家一家四口,吃的十分满足。

  秦老爷子甚至还不顾秦浩文和程书琴的劝阻,和李志明喝了两杯白酒。

  酒足饭饱之后,秦家人要回县里的酒店休息,顺便带上了李絮。

  她带了饭,去给李勇和李淼送饭,晚上顺便在那边替替李淼,让李淼也能睡个好觉。

  季建国在外面待了整整一个下午,他跑了好几个饭店和百货大楼,去找什么车厘子。

  可是有些地方人家连车厘子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他不想回医院,懒得看沈梅那张脸,也不想听她的吵闹。索性就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反正沈梅也不知道自己干什么去了。

  他在外面吃完了晚饭,这才给她们娘俩带了一些,回了医院。

  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女人一旦结了婚就变了。

  李絮是如此,沈梅也是如此。

  婚前体贴入微,婚后便诸多要求。

  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刚要抬脚往医院里面走,就看见不远处开过来一辆小轿车,李絮从小轿车上走了下来。

  他眯起眼睛看了看,车上的是今天在病房中看到的那夫妻俩。

  那家人好像也姓秦,和秦小敏或许有什么关系。

  李絮什么时候认识这么有钱的人了?

  她一个农村妇女而已,上哪认识的这些人?

  李絮低着头,一边将饭盒用袋子包好,一边抬脚往医院走。

  等会儿去问问,看看小勇什么时候才能出院。

  住在这里,送饭也不方便。要是可以的话,还是回家养着比较好。xǐυmь.℃òm

  饭吃的也舒坦,家里人还能时常看着点。

  这样想着,李絮丝毫没注意旁边的人。

  知道手腕被人拉住,她被吓了一跳。转头去看,竟然是季建国。

  李絮只感觉到一阵恶心,赶紧将季建国的手腕甩开:“你有病啊,大半夜少给我发疯。”

  说罢,转身就要走。

  可是季建国像是丢了魂一样,上前一步又抓住了李絮的手腕:“阿絮,咱们还能从头开始不?”

  季建国的话说完之后,李絮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季建国。

  季建国见状,心中松了一口气,他就知道李絮的心里还是有他的。更何况,她现在带着三个孩子,再想找也不好找了,自己还是她最好的选择。

  自己说完这句话之后,她感动的眼睛都红了。

  季建国扯了扯唇角,笑了起来:“阿絮,当初是我不好,是我瞎了狗眼,才会被沈梅迷惑。我现在才知道,还是你对我最好,这些话我早就想说了,一直没找到机会……”

  以前,无论他回家多晚,李絮总是会等他,还会给他做夜宵吃。他的衣服,也总是洗的干干净净的放在衣柜里。还有孩子们,她自己一个人都带的很好,也很少会问她要钱。

  他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可是和沈梅结了婚之后才知道,根本就不是的。

  沈梅娇气的很,晚上他要是回家晚了,就只能饿着肚子睡觉。衣服也是,要不就是生理期不能洗,要不就是手疼不能洗,她总是找很多很多的理由,不给他洗衣服。

  最让他忍受不了的是沈凌雪,一个丫头片子而已,沈梅却总想给她最好的。衣服要最好的,玩具也要最好的。

  她不上班,哪来的钱?还不是问自己要?

  想到这里,季建国更是觉得李絮比起沈梅,简直好了千倍万倍,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回事,竟然……

  李絮的眼眶的确是红红的,只是不是感动的,而是气的。

  季建国怎么能有脸,在她面前说起这种话呢?

  “季建国,你到底还算不算是一个人?”李絮直接打断了季建国的话,“我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初嫁给了你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李絮咬牙切齿的说道。

  季建国愣住了,他呆呆的看着李絮。

  事情的发展,怎么超乎了他的预料呢?

  “你凭什么认为?只要你回头,我还在原地等你?到底是我哪里做的不对,给了你这样一种错觉?”李絮在听到季建国这句话的时候,只感觉到了被侮辱。

  “可是,我毕竟是孩子们的父亲,我……”季建国有些讪讪的,头一次在李絮面前,感觉有些心虚。

  “呵……”李絮冷笑一声,“原来你还知道,你是孩子们的父亲啊?你在做了这么多伤害我们母子的事情之后,竟然还知道,你是孩子的父亲?”

  季建国咽了咽口水,“李絮,你别这么激动,我……”

  “季建国你听好了,这辈子就算是天塌下来了,我也不会在和你扯上什么关系,你和那个女人,能离我们有多远,就离我们有多远。”

  说完,李絮转头,头也不回的走了。

  季建国站在原地,看着李絮的背影,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原来,再也回不去了吗?

  他还以为,李絮会在原地等他呢。

  毕竟,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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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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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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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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