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季元元是个耳根子软的,季建国几句好话就让她铁了心要跟着季建国走。
想到这里,季元元深深的叹了口气。
如果没记错的话,要是按照上辈子的时间线算起来的话,季建国明天就该来接她了。
而她今天之所以晕倒,是因为和两个哥哥产生了争执。季子昂抢了她的糖,她一气之下要回季建国那里。季子轩和季子昂拉着她不让她走,她任性的想甩开兄弟俩,结果用力过猛,摔了个屁墩儿,脑袋磕在地上,晕了过去。
想起上辈子的事情,她忍不住翻了个身。
上辈子季建国在和李絮离婚半年后,就再婚了,再婚的对象就是沈凌雪的妈妈。
再婚之后,季建国就辞了职,下海经商。没想到他的运气还真是好,投资什么都火爆,短短一年时间,就带着全家离开了村子,去了城市。
去了城市之后,季元元就很少能见到李絮这边的人了,加上季建国可以的阻拦,她们之间的感情就越来越淡薄。
季建国再婚之后,没有再生孩子。不知道是不想生还是不能生。
反正正因为如此,她在季家的日子过得还可以。
二十岁那年,在季建国的安排下,她嫁给了秦慕丞。
秦家,是B市的豪门。家世比季家好太多,也不知道季建国是怎么和秦家搭上关系的,竟然真的让她嫁了进去。
想到秦慕丞,季元元又是叹了口气。
上辈子,他们短短几年的婚姻生活,十分的平淡。
他身材和样貌,都是极好的,待人也温和,所以最开始,季元元对秦慕丞,也是怀着很大的期待的。要不然,凭借她的性子,就算是以死相逼,也不会为了季建国的事业去嫁人。
可是秦慕丞这个人,沉默寡言,从来不会说甜言蜜语。而且他们刚结婚没多久,秦家老爷子就中风了,公司的担子落到了秦慕丞的身上。
所以他变得很忙,十天中,有七天都在应酬不在家。
季元元对他的感情,很快就由期待变成了厌恶。结婚不到三年,他们就匆匆离了婚。
后来,在离婚一年后,她在沈凌雪的引荐下认识了赵天华。
赵天华和秦慕丞是完全不一样的人,他极会讨好人,甜言蜜语更是像家常便饭。
季元元从未体会过这种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所以很快就沦陷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成年之后,她和李絮以及两个哥哥恢复了联系,只是关系一直不怎么亲密。
当时,李絮原本就在病中。得知她要和赵天华结婚,便给她打电话劝说。李絮一直不喜欢赵天华,觉得赵天华不是真心喜欢她。
可是那个时候,她就像是魔怔了一样。非要嫁给赵天华,谁的劝说也不听,甚至还和李絮说了一些过分的话。
李絮一气之下,病情加重去世了。大哥和二哥知道之后,第一次对她动了手。
而在李絮的葬礼上,她最后一次见到了秦慕丞。
他瘦了很多,看自己的眼神,是那么的冷。
当时,季元元没有看懂那个眼神。现在想来,却有些懂了。秦慕丞,是彻底的对她失望了。
可是即使如此,在她失踪之后,秦慕丞还是疯了一般的找她。
后来,她如愿嫁给了赵天华,还自以为是嫁给了爱情。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沈凌雪和赵天华的阴谋。在她为了怀上赵天华的孩子到处求医问药的时候,赵天华正在和沈凌雪联手,想着怎么霸占季建国的财产。
最终,她连累了大哥和二哥,一个客死异乡,一个身首异处。还有那个孩子,他又多么无辜呢!
想到这里,季元元的泪水忍不住就掉了下来。
幸好,上天给了她后悔的机会。
那个孩子,大概是没有机会弥补了。她的神色有些黯然,她连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这辈子自然是不会再拥有他了。他们的母子缘分,只有那短短的几个月罢了。
可是,妈妈和大哥二哥现在都活着,她还有机会弥补。
还有秦慕丞,这辈子,她非秦慕丞不嫁。
第二天早上,季元元醒来的时候,李絮正在给她收拾东西。
所有的衣服和玩具,都装进一个红色的格子编织袋里。
季子轩和季子昂两个守在旁边,泪眼汪汪的看着。
李絮有些无奈的催促:“赶紧吃饭,吃完饭去看会书。”
季子轩和季子昂两个人,一个实际年龄十一岁,上小学五年级。一个实际年龄九岁,上小学四年级。他们出生的年代计划生育很严。所以季建国上户口的时候,就把他们的年龄一个报大大了一岁,一个报小了一岁。在户口本上,两兄弟是双胞胎。季元元属于超生,户口到现在还没上。
他们搬到了这里,原来的学校自然是不能上了。李絮正想办法把他们的户口迁到这边,让他们在这边上学。
只是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还没办成。最近这段时间,季子轩和季子昂两兄弟,只能在家自学。
李絮刚说完,季子昂就发现季元元睁开了眼睛,他十分多愁善感的问道:“妹妹,这个小汽车能不能留给我呀?我想你的时候就可以看一看。”
季元元翻了个白眼:“你就是想要,还说什么想我。”
季子昂被噎了一下,表情有些讪讪的:“你要是不走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玩。”
李絮低声道:“行了,你们俩赶紧去吃饭。”
随即看向季元元:“元元你也赶紧起来,你爸爸等会儿就来接你了。”
“妈妈,我不走了。”季元元忽然间开口,屋内的三人都愣住了。
季子昂最先反应过来,他高兴的反问:“真的吗?你真的不跟爸爸走了?”
季元元煞有介事的点头,给自己的反复无常找了个童真的理由:“妈妈,我原本是想去爸爸家里做卧底的,但是我现在不想去了。”
季元元的童言童语,惹得李絮既想哭又想笑,她伸手,将季元元抱住:“只要元元不想离开妈妈,妈妈拼了命也会把你留在身边的。”
季子轩和季子昂见状,也凑上来,四个人抱在了一起。
早饭是李絮熬的粥,还煮了几个地瓜。
李絮净身出户,娘家这边也帮不上太多的忙,所以他们现在的日子着实不好过。
不过,季元元兄妹三个,倒是吃的也香。
看着眼前的三个孩子,李絮的眼眶有些红红的。
她暗自下定决心:她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这三个孩子。季建国要是铁了心要抢,那自己就跟他拼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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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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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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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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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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