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不重?”季元元低声问道。
秦慕丞摇了摇头,将季元元的手握的更紧了。
盛和楼下有一个小花园,树木繁多。
只是到了冬天,叶子全都掉光了,显得光秃秃的。
不过,冬日的午后阳光正好。在暖气屋里呆久了,出来走走,瞬间感觉脑袋都清晰了不少。
秦浩文推着秦军山在前面走着,程书琴稍稍落后秦浩文半步,伸手拉着他的衣角。
“爹,今年祭祖要不你就别回去了,我和慕丞回去算了。”秦浩文忽然间想起了这事,跟秦军山商量着。
虽说秦军山这一支人丁单薄,但是秦家也是个大家族。
而且是几百年传承下来的大家族,在以前那也算是书香门第。
在明代的时候,据说还出过两个状元,这都是在族谱上有记载的。
几百年传承下来,也积攒了不少的财富。
不过,民国时期,国家动荡,被当时的当家人,捐了大半出去。
而当时的当家人,便是秦军山的爷爷。
秦军山的父亲是家中老大,在一九五九年的时候接手了家族,秦家向来都是嫡长子继承家业。
接手家族产业后,秦军山的父亲便创办了盛和。
从秦军山开始,他们这一支,人丁就不怎么兴旺了。
除了秦军山还有个姐姐外,秦浩文和秦慕丞都是独生子。
秦军山年轻的时候就参了军,盛和一直是秦军山的父亲在管理。
等到秦军山的父亲年迈,秦浩文已经长大了,顺利的接管了盛和。
秦军山从未进入过盛和,对盛和的感情倒不如秦浩文深厚。
盛和可以直接交给秦浩文,可是家族那边却不能。
秦军山现在依然算是秦氏的当家人。
每年的除夕、清明等祭祖的节日,秦军山要是没事的话,是要回去带领秦家人祭祖的。
当然了,随着时代的进步,祭祖好像也变得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前几年,秦军山在S市,不想来回折腾的时候,都是秦浩文或者是其他后辈代替他的。
不过,今年生了这一场病,秦军山心中觉得自己时日无多,对祭祖这种事情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行……我……亲自去。”秦军山艰难的开口说道。
见秦军山想去,秦浩文自然也不会违背他的意思,“那行,到时候我和慕丞陪您去。”
秦军山闻言,满意的点了点头。
又往前走了几步,程书琴缩了缩身子,问道:“爹,你冷不冷?要不回去吧?”
秦军山艰难的回头看了季元元一眼,大概是心疼孙媳妇,当即就点头:“回去。”
秦浩文推着秦军山,转了一个方向。
程书琴也回头,看向季元元,问道:“怎么样?冷吗?”
没等季元元回答,程书琴就看向了秦慕丞,低声嘱咐道:“你先带着元元回去吧,我和你爸推着你爷爷慢慢的走。”
秦慕丞摸着季元元的手,是有些凉。所以也就没有拒绝,点头道:“好,我们先回去。”
季元元见秦慕丞已经答应了,也就没说什么。
两个人先走一步,很快就走出了小花园。
走到大路上,秦慕丞有些心疼的握住了季元元的两只手:“不是让你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吗?怎么这么不听话?”
季元元故作委屈的样子:“我这不是想你了嘛!”
秦慕丞哪能看得了她这个表情,当即就道:“你要是想我了就跟我说,我回去见你。”
季元元点头:“好。”
两个人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旁边一个戴着头盔、身穿工作服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份饭,低着头急匆匆的往前走着。
门口的旋转门,秦慕丞牵着季元元刚进去,旁边的男人也从另一侧进入,而且十分心急的伸手推了旋转门一下。
门框一下子就磕在了季元元的背上,她踉跄了一下,扑到了秦慕丞的身上。
由于季元元的肚子比较大,所以人扑过去的时候,是肚子先接触到秦慕丞的身体。
秦慕丞连忙伸手接住了她,心疼的问道,“怎么样?疼吗?”
季元元捂着肚子,皱眉道:“肚子有点难受。”
男人大概也知道自己闯了祸,当即扭头就走。
秦慕丞沉声对着旁边的保安道:“抓住他!”
保安闻言,立刻上前去追赶那个男人。
秦慕丞见状,将注意力从男人身上转移到了季元元的身上。
他弯腰,将季元元打横抱起,“我们去医院。”
此时,秦浩文和程书琴也推着秦军山过来了。
他们远远的,也看到了这一幕。
等到了跟前,程书琴伸手接过了轮椅,催秦浩文:“你快去开车,带元元去医院。我等会儿给小黎打电话,他会载我们回家的。回家安顿好爹之后,我去医院找你们。”
秦军山也急的说道:“快……去!”
秦浩文没有任何的犹豫,当即就对着秦慕丞道:“你在这等着,我现在去开车。”
秦慕丞站在原地,抱着季元元,神色有些焦急的点了点头。
秦浩文离开后,程书琴也给小黎打了电话,让他赶紧过来。
季元元在秦慕丞的怀里,有些尴尬的扯了扯他的衣角,低声道:“其实,也不用去医院。我就难受了那么一下,没事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程书琴打断了:“不行,必须得去医院检查检查,我们才能放心。”
季元元见状,也就不说话了。
检查一下,也好让他们安心。反正检查一下很快的,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
秦浩文很快就开着车过来了,秦慕丞抱着季元元上了车。
秦浩文的车走了没多久,保安们也抓着那个男人回来了。
程书琴只是淡淡的撇了一眼,便道:“你们直接联系吴秘书,让他下来处理。”
刚说完,小黎也过来了。
小黎将秦军山抱上了车,程书琴心里着急,也等不及小黎动手了,很是熟练的将秦军山的轮椅折叠好,放到了后备箱里。ωωω.χΙυΜЬ.Cǒm
片刻之后,程书琴上了车,催促道:“快点,先回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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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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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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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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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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