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会儿,季元元环视一圈:“叔叔呢?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来?”
这紧接着就到十点了,秦浩文竟然还没回家。
“公司最近比较忙,你叔叔每天都得十点多十一点多才回来呢。没事,你喝完燕窝上去休息就行,不用等他。”
“叔叔是去应酬了吗?”季元元问道。
程书琴叹了口气:“是啊,跟人喝酒去了。”
怪不得上辈子秦浩文年纪轻轻就中风了。
天天这么忙,天天喝酒,再好的身体也受不了啊。
季元元低着头,一边喝着燕窝,一边想着事情。
喝完燕窝,程书琴催着她和秦军山都去休息了。
季元元听话的上了楼,洗完澡,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估摸着程书琴已经不在楼下了,她这才悄悄的下了楼。
厨房里,吴嫂还在。
秦浩文也快回来了,喝了酒的人胃里空,得吃点什么东西才行。
所以,吴嫂在秦浩文没回来之前,就得在厨房里一直待命。
见季元元进来,吴嫂连忙问道:“怎么了,要喝水吗还是吃点什么?”
季元元道:“家里有蜂蜜吗?秦叔叔等会儿回来胃里肯定难受,我想亲手给他冲一杯蜂蜜水,她喝完也能好受点。”
吴嫂连忙道:“有,这是先生习惯用的杯子,蜂蜜在冰箱里,我去给你拿。”
季元元接过秦浩文的杯子,趁着吴嫂去餐厅拿蜂蜜的时候,她悄悄的往杯中灌入了灵泉水。
她现在也只能如此,悄悄的帮秦叔叔强身健体,降低中风的概率。
吴嫂很快就回来了,拿了一罐蜂蜜。
“这是老先生从乡下带回来的野生蜂蜜,先生挺爱喝的。”
季元元拿了小勺子,舀了两勺蜂蜜放到了水中。
正搅拌着,外面忽然间亮了起来。
吴嫂连忙道:“是先生回来了,我去开门。”
季元元拉住她:“那我就先上去了,蜂蜜水麻烦您记得让叔叔喝了。”
吴嫂有些奇怪:“你不跟先生说两句话吗?”
“叔叔喝醉了,想必也不太方便见我。”季元元低声道。
吴嫂闻言,一脸欣赏的看着季元元。
她没想到,这姑娘的心竟然这么细。
男人嘛,喝了酒,总归是有些失态的。
特别是先生最近喝得格外的凶。
季元元是小辈,在她的面前,先生要是失态了,面子上不太好看。
“好,我会让先生喝掉的。”
季元元点了点头,迅速的上了楼。
没过片刻,秦浩文醉醺醺的进了门。
吴嫂扶着他,有些无奈的劝道:“先生你得注意身体,天天这么喝,哪里受得了啊?”
刚扶着秦浩文在沙发上坐下,程书琴就下来了。
她看向吴嫂,道:“给他冲杯蜂蜜水吧。”
秦浩文瘫倒在沙发上,眼巴巴的看着程书琴:“老婆,我难受……”
程书琴上前,道:“被发疯啊,元元来了,在楼上呢!”
秦浩文当即坐了起来:“我儿媳妇来了?你怎么没跟我说?今天跟我一块喝酒的林总还送了我一只金笔,给我儿媳妇用。”
吴嫂立刻就把蜂蜜水端来了,开玩笑的说道:“这是您儿媳妇亲手给您冲的蜂蜜水,您赶紧喝了吧。”
程书琴有些奇怪的问:“元元冲的?她什么时候下来了?”
“就刚才,听见先生回来就匆匆上去了,说是怕先生喝醉了,见了她尴尬。”吴嫂喜欢季元元,自然也愿意给她说好话。
程书琴便笑了:“这孩子真懂事,明早你早点起来,出去多买点菜,她在学校肯定也吃不着什么好吃的。”
吴嫂点头:“您放心吧,她爱吃什么我都知道。”
秦浩文抱着程书琴的腰,哭唧唧的:“我儿媳妇对我真好,明天你带她去买个包,买个贵的。”
程书琴无奈的戳了戳他的额头,接过了吴嫂手上的蜂蜜水:“你以为元元和我似得,就喜欢买包?你先把蜂蜜水喝了,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秦浩文接过水,一股脑咕嘟咕嘟的全喝了下去。
喝完,他还砸了咂嘴:“好喝,还要。”
程书琴将杯子递给吴嫂:“再来一杯吧。”
吴嫂赶紧又去冲了一杯,递给了秦浩文。
秦浩文只喝了一口,就不喝了。
“怎么了?不是你要喝的吗?怎么喝了一口不喝了?”
秦浩文摇头:“没我儿媳妇冲的好喝。”
程书琴有些无奈,她看向吴嫂:“你去休息吧,我扶他上去休息。”
吴嫂有些担心,“您一个人能行吗?要不我和您一块?”
程书琴有数,便摇了摇头:“不用了,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去休息吧。”
吴嫂这才放心,她拿了杯子,去厨房把杯子洗干净之后,这才回去休息了。xǐυmь.℃òm
程书琴扶着秦浩文,很快也上了楼。
等把秦浩文伺候睡着之后,程书琴松了一口气。
秦浩文年过四十,可每次喝醉了,回家都跟孩子一样。
要是让元元看见,场面肯定是有些尴尬的。
幸好这孩子贴心又懂事。
程书琴越想越觉得窝心,临睡前还想着明天让人送点最新款的衣服过来,让元元挑两件。
第二天一大早,季元元就醒过来的,她从高三开始,就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了。
不管是放假还是怎么着,每天都是这个点起。
一天之中,头脑最清晰的时刻就是早晨。
利用早晨的时间,能做的事情有不少。
一大早,她就又给秦浩文准备了一杯灵泉水冲的蜂蜜水。
早餐的时候,季元元终于见到了秦浩文。
比起前两年,秦浩文可憔悴了不少。
就算是周末,他也闲不着,吃过早饭就去公司了。
季元元在秦军山的催促下,八点钟就轮流给季子轩和季子昂都打了电话,让他们过来吃饭。
因为是临时约他们,季子轩正好有事,来不了。
季子昂倒是一口答应下来,“行,我现在就收拾收拾出门,大概十点能到。”
秦军山在旁边听着,有些诧异:“你现在收拾收拾,也就半个小时,从你们学校到我们家坐车也就二十分钟,最多九点就能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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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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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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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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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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