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想到,他们竟然连卖孙女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邓娟这才下定了决心,要带着心怡离开村子里面。
更何况,现在她们母女两个,也算是在城市里面有了朋友。
心怡帮杨静怡挡了那一刀,于情于理,他们都会帮忙的。
有了扎根城市的机会,她自然是求之不得的。
当然,她不是为了自己。
城市里的教育,比起县里,肯定要好。不然的话,为什么季元元和杨静怡他们,都要到城里来呢?
只要能让心怡接受更好的教育,她做什么都愿意。
方心怡的声音有些低,“可是我们都走了,爸爸他一个人在那里,孤零零的……”
邓娟的鼻子有些酸,但是她还是强撑着,安慰女儿道:“等以后咱们有钱了,把你爸爸的坟迁到城里来。”
眼见着这娘俩越说越煽情,李絮赶紧开口,岔开了话题。
“心怡也快出院了,你现在也该去附近找找住的地方了。把该置办的东西都置办了,转学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我和春丽都有经验,到时候我们带着你去办了就行。另外,开店的事情估计还得再等等,现在位置和店面都还没选好呢,我和春丽商量着,这几天就去找。”
邓娟听着李絮把事情都安排好了,连连道谢,“多谢多谢,要是没有你们,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李絮摆摆手:“现在就不说这些了,行了,我在这里看着心怡,你先去银行把钱存了吧,不然等会儿银行都下班了。”
邓娟点头,将布包仔细的收拾好,转身就要离开。
走到门口,她忽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又顿住了脚步,回头道:“对了,我问过警察了,像是这种情况,他们怕是都要坐牢。”
说完,邓娟这才大步的离开了。
邓娟口中所说的他们,李絮自然知道都是谁。
这个结果,也在她的预料当中。
这都是他们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李絮忙着找店面的事情,方心怡转学的手续,是胡春丽带着邓娟去办的。
两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
霍老师知道方心怡没事,而且还要转到市里去上学,很是为方心怡高兴。
所以他很爽快的就放了人。
只要孩子将来能有好的发展,是不是他的学生,那都无所谓。
只是,方心怡现在还在医院里面呆着,至少还得再待一周半才能被允许出院。
幸好,新学校的老师都体谅方心怡的情况,也没催。
办完了这件事情,胡春丽和李絮就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找店面的事情中去了。
而邓娟,也开始找起了房子。
她现在手上虽然有钱,但是钱不多。
她不敢找太好的房子,还是只能在城中村找。
孩子上学处处需要花钱,现在她的工作虽然说好了,可是到底还是没落实。
这钱啊,还是省着点花比较好。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邓娟也不想太委屈了方心怡,所以找的房子在城中村还算是比较好的。
一个月才五十块钱,有两间房,还有一个小院子,门锁都很结实,房东就住在隔壁,不用担心安全的问题。
李絮和胡春丽这边,门店的事情也有了眉目的。
两个人看好了一个位置,距离学校不是很远,价格也合适。
很快,两个人就把店面给定下来了。
店里面也不用装修,只需要买点货架什么的,就能投入使用。
李絮和胡春丽两个人照例还是去了二手市场。
淘换了几个货架和桌子凳子。
虽然说货架颜色不一样,但是也不影响使用。
开业的日子就定在了二月初二,龙抬头,又是周六,是个好日子。
而方心怡在正月的最后一天,就出院了。
出院后,她成功的也被安插进了初一五班,和季元元以及杨静怡成了同班同学。
开业的这天,孟庆新一大早,就开车把菜送过来了。
李磊和李勇现在都忙的很,根本没时间给店里送菜了。
正好孟庆新闲着,现在他年纪大了,加上闺女儿子都成家了,需要钱的地方也没那么多了。
所以梁慧美就不让孟庆新跑长途了。
长途时间长,累得很,还经常跑夜路,太危险了。
不过,虽说到了退休的年纪,但是孟庆贤开了半辈子车了,根本闲不下来。
孟晓宁一琢磨,就和李磊商量,让孟庆新负责起给他们店里送菜的事情。
就在县里和市里转悠,远不到哪里去。
而且工作的时间也不长,基本上上午就能送完,下午就可以歇着了。
现在天气冷,蔬菜都能放住。所以孟庆新送了不少过来,足够他们卖两三天了。
天还没亮,外面漆黑一片。店里的灯已经亮了起来。
李絮、胡春丽、邓娟和张坤都在忙着从车上往下卸菜。
邓娟和胡春丽过来的时候都把孩子送到了李絮家里,所以干起活来一点牵挂也没有。
半车的菜,四个人半个小时就卸完了。
拿出一些白天用到的,剩下的菜全部都堆放到后面的小仓库里面。
孟庆新开车离开,李絮也催着张坤回家给孩子们做饭去了。
店里面,只剩下了三个女人。
邓娟别看着人小小的,力气却很大,搬来搬去的,一点也不嫌累。
将菜分门别类的放到了货架上,然后将价签贴到对应的菜下面,然后将透明的塑料袋挂在货架的钉子上。
做完这几样,李絮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环视了一圈,满意的点了点头。
随即,她从旁边拿了一块纸板过来,给她们两个看:“我大儿子写的,是不是越写越好了?”
胡春丽拿过来看了一眼,眼神中都是羡慕:“你说说你家子轩,长得又好看,学习成绩又好,性格又懂事,就连字也写的这么好,又什么是他不会的吗?”
李絮笑,拿着板子去外面挂在了墙上。
邓娟听着胡春丽的话,眼中也全是艳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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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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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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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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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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