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脸不好意思,略显不安的道:“姑娘,你刚才要什么?太多了,我忘记了。”
“三十斤精米,......”星浓又报了一次。
一般来说,别人对她好脾气,她也挺好脾气的。
小二这回听清楚了,可是他见星浓一身破旧的衣服,担心她是故意在丫鬟面前充大头,便试探的道:“姑娘,你要得挺多,我又忘记了,要不我先帮这位姑娘称二十斤上等精米,再帮你称?”
其它的若是到时候他称了,她没银子付,不也得在这个丫鬟面前丢了脸子?
穷人何必为难穷人,他还是帮帮这个姑娘,让她保留一点面子和自尊吧!
丫鬟一直在背后捂着面,恨恨的瞪着星浓,如果眼神有杀伤力的话,星浓的后背绝对千疮百孔了!
一个父不详的,生母不知道和谁苟合生下的野种,竟敢在自己面前装主人,讽刺自己是狗?!
她疯狂的:呸!呸!呸......!!!!!
不过,听见掌柜的话,她想到小姐的交代,便阴阳怪气的道:“不用,先来后到,你先帮她称!她可是沈家二房的大小姐,不用担心她没银子付。”
丫鬟想到刚才这个野种好像要三十斤精米,三十斤白面,还有油、盐、糖之类的?
呵,都不用她使出计谋,这个野种为了在自己面前装大小姐派头,买那么多好东西,自己找死了。
精米白面是她一个贱人生的野种能吃得起的吗?
那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的东西!
她等着看她付不起银子,然后在粮铺里赊账。
这样小姐让她做的事便成了。
小姐可是让自己想办法让这贱种在粮铺买多点东西,赊账,越多越好。
只要她在粮铺里赊账,转身她就帮她将银子付了,然后拿到借据,到时候就可以拿着借据上门收银子,她们没有银子付,就得卖房子,甚至卖身,像自己一样变成一条狗!
她家当年也是为了买地盖房给自己的大哥娶媳妇,才将自己卖了。
丫鬟说完看了星浓一眼,然后转开了脸,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嘴角一撇,眼里是浓浓的不屑和恨意。
暂且让你这个小野种得意得意吧!
小二诧异的看了星浓一眼,沈家二房的人?难怪有底气骂这丫鬟是狗了。
骂得好!
人可以穷,但骨气和尊严都不能丢了,不然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他赶紧去给她称东西。
他想好了,这姑娘要是没银子付,他就让她写借条,留个地址,自己明天再去她家将东西拿回来便是。
星浓淡定从容的打量着杂货铺的东西,看见那些核桃,想着买点回去给星晖补补脑。
芝麻,她要给头发补补。
她对小二道:“小二我还要两斤核桃和一斤芝麻。”
“好咧~”
小二很快便将星浓要的东西都称出来了。
三十斤精米和白面都是有现成包装好的,他又拿了一陶罐十斤装的花生油和一包一斤的盐,一瓶酱油。
“哎呦,买的不少啊!小二,多少银子啊?”丫鬟阴阳怪气的道。
小二看了星浓一眼,才开始拨弄算盘,他一边拨一边道:“精米三十五文一斤,......这里一共二千九百三十文,因为姑娘没有带酱油和醋的瓶子和油罐子来,这些都要另外计银子的,酱油和醋瓶子一个五文,十斤装的油罐二十文。还有装米面的棉布袋一个十文,一共二千九百八十文。”
差不多三两银子!呵,够了!
丫鬟靠在桌子旁,一面得意洋洋的看着星浓,“星浓大小姐,赶紧付银子啊!!”
星浓没有荷包,银子都是放在衣兜里。刚才书斋掌柜给自己的都是一些造型可爱的银裸子,正好一粒一两。
星浓随手掏了三粒出来,没想到掏到那粒金珠。
丫鬟:“......”
小二瞪大眼,又揉了揉双眼。
星浓将金珠塞回兜里,然后再掏出一粒银裸子,放在桌面上,“结帐。”
丫鬟:“.....”
小二:“……”
小二忍不住拿起那银裸子咬了咬。
~
星浓在小二的热情相送,丫鬟的风中凌乱中,背着背篓,拧着两袋米面和鸡笼,走出了粮铺。
小二高兴的送走了星浓,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回铺子。
哈哈……刚才那姑娘的做派实在爽到他了!m.χIùmЬ.CǒM
嘻嘻……那个眼高于顶,狗眼看人低的丫鬟一副吃了屎的表情简直让人不要太爽!
小二回到铺子,丫鬟已经回过神来了,只是脸色还是铁青铁青的,一副十年没出恭的表情。
“姑娘你要的二十斤精米。”
丫鬟忍不住呸了一声:“呸!不就是几两碎银,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家姑娘随便一件首饰都价值十两银子以上。
小二:“那姑娘好像还有金珠。”
丫鬟瞪了他一眼:“你前世没有见过金子吗?那金珠那么小,值几两银子!”
小二:“那你有金珠吗?反正我是没有。”
一两金子就等于十两银子呢!
丫鬟:“.......”
“我以后都不来你家铺子买米了!什么鬼铺子!”丫鬟气得一跺脚直接走了!
小二:“.......”
不是,他好像赶走客人了。
怎么办?
掌柜知道了会骂他吧?
嗯,幸好今天掌柜不在,他不知道。
不过,上次掌柜就说不想做这丫鬟的生意,明明是个丫鬟,却端着一副县太爷的架子!
最重要是每次明明都称好重量了,还要往里面添半斤米上去,简直贪得无厌!
那都是上等精米呢!值不少银子。
现在,他算是帮了东家一个大忙吧?
嗯,绝对是帮掌柜的忙了!
他真是一个勤劳又能干的小二!╮(╯▽╰)╭
小二拿起鸡毛扫帚,开始扫尘,整理货物。他高兴的哼着歌,在杂货铺里穿梭,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
~
福泰县,沈府
沈志远回到府中有所保留的将书院里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也怪我,我怀疑星晖看了我做的题目,才会算那道题,没想到是星浓妹妹教他的。张夫子估计对我要失望了。成为院长入室弟子的机会可能没了。”
沈世华听完自己儿子的话,气得一拍桌子:“简直胡闹!他们一个是书院扫地的,一个是字都不会写,不是因为偷看了你的题目,他怎么会?”
姚氏也甚是生气,“志远正在争取成为院子的入室弟子,正是关键时候,他们怎么能捣乱!那题目就算他们真的会,他们可以考科举吗?他们有银子考科举吗?既然不能光宗耀祖,能不能不要添乱?”
这时沈明珠兴奋的走了进来,见气氛不对收敛了笑容,“发生什么事了。”
姚氏:“你大哥拜院长为师的事,恐怕被星晖和星浓呢野种搞没了。那半仙的话,果然没错,贱人野种住住宅,坏了我们家的风水,你看,他们开始祸害我们了!”
沈明珠不明所以的看向沈志远。
沈志远再次将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珠闻言笑道:“娘亲别气,我想到办法让那一家子滚出祖宅,日子不好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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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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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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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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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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