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汉儒尊,诗成传世惊诸圣>第四十二章 算是废了!
  文题,思乡。

  对于刚刚离乡赴京的科举文生,此题倒是贴合。

  一时间,众多应邀才子,议论纷纷。

  不少才子低声呢喃,为贴合文题,即兴创作赋诗。

  趁此闲暇,太子侍读笑问:“几位大人,不知你们认为,此届文会,谁能夺魁?”

  太子侍读亲自开头,众人顿时讨论起来。

  其中一人说道:“下官觉得,探花黄龙胜算极大。他乃黄圣之后,深得家族熏陶培养,论即兴赋诗,应是不弱。”

  “我倒有不同看法。”

  另一人听闻,摇头道:“榜眼步离阳,十岁已有文名,更被道家孙行者收为入室弟子,言传身教,论学识,应在黄龙之上。”

  其余几人,陆续发言,都认为胜负在两人之间。

  至于申勇与陈珂,申勇虽有‘神童’美称,可终究年幼,底蕴不足。

  陈珂数次科举,但最终,却也仅是金榜高中。

  数次科举努力,最终连金榜提名都无法做到。

  虽有大毅力,虽有大器晚成之可能性。

  但当下而论,显然不过是一位庸才。

  在顶层几人看来,两人皆不具备争胜之姿。

  听众人言谈,右侧黑袍中年,忽然开口:“此次科举,状元乃是董仲,诸位为何不认为,他能在此次文会夺魁?”

  此言一出,场中一静,众人面面相觑。

  眼前这一位,但身份特殊,他们倒是不好妄言。

  倒是萧通,萧侍郎。

  他听到董仲之名,冷笑道:“李行者,恕本官直言,这董仲虽是状元,但文名不显,又出身寒门,论及学识底蕴,只怕不如另外两位。”

  黑袍中年,正是儒家行者——李墨!

  场中,除却太子侍读,也唯有丞相之子,地位与之想当。

  有了萧通带头发言,其余几人适才附和,表示赞同。

  倒不是阿谀奉承,而是众人想法一致。

  此想法,缘由有二。

  一是董仲出身。

  在这群达官贵人眼中,宜阳董家与寒门相差无几。

  二是董仲文名。

  在科举前,董仲从未扬名,文名不显。

  在科举时,董仲虽作两首才气诗,可此事罕有人知。

  两相结合之下,自然无人看好。

  众人发言,李墨还未再说,太子侍读说话了。

  这也是他在起头后,第二次开口:“本人倒认为,此次文会,那位文名不显的董状元,能夺魁首。”

  听闻此言,众人皆惊!

  李墨行者出自儒家,状元郎也是儒家。

  李墨帮衬说话,情有可原。

  但太子侍读,竟也看好那位儒生状元?

  莫非,这董仲真有不凡之处!?

  见众人惊讶神情,太子侍读笑着解释:“你等有所不知,此子在诗词方面有大才。”

  “他能力压步离阳、黄龙二人,夺得金榜状元,正是因为他在科举时,作了两首才气诗,一首鸣州,一首达府。”

  话音落,全场哗然!

  “科举时作出鸣州达府诗词?此子,当真大才!”

  “科举如此大压力下,此子都能作出两首才气诗,此次文会,恐怕魁首非他莫属了。”

  “本官现在倒好奇,如此大才,今夜能否再创一首才气诗!”

  众人惊叹,一时间,董仲由无人看好,变成人人看好。

  关于文会夺魁,更是再无争论。

  太子侍读微微一笑,眼角余光瞥向萧侍郎,后者面色铁青。

  关于董仲之事,他没有说全。

  此人所做才气诗,不是两首,而是三首。

  这第三首,是举国诗!

  前几日,曾有举国异象。

  朝堂上,关于举国诗,多有议论。

  都在猜测,此诗何人所作。

  唯有极少数人知晓真相,而真相,也被这部分人压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董仲还太年轻,不宜锋芒太露。

  太子,正是那极少数人之一。

  对于权相萧河,太子同样心有忌惮。

  在得知董仲借举国诗,请圣杀了萧通的小舅子后。

  董仲与萧通,已无回旋余地。

  因此,太子有了结交之心。

  毕竟,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

  “这萧丞相一手遮天的朝堂,也该有人搅搅了。”

  天资侍读暗道。

  他手中有着两本心得感悟。

  一本是行者感悟,一本是半圣感悟!

  若此次文会,董仲能再作出才气诗,夺得魁首。

  他便会送上这本半圣感悟,替太子殿下,抛出橄榄枝。

  “希望,你不要让太子殿下失望。”

  看着下方从容不迫的董仲,太子侍读心中呢喃。

  时间已过三刻钟,院落中议论声渐歇。

  不少人都已暗暗创好诗词,但这第一个出头鸟,却没几人敢做。

  “董兄,黄兄,你们可有兴趣当那第一人?”

  院落中,陈珂笑问。

  董仲笑道:“我还是当那压轴吧。”

  “董兄,你这是自信十足啊。”

  黄龙笑侃一句,随后道:“这第一人,若是陈兄有兴趣,我便不与你争了。”

  “好,既如此,我就先献丑了。”

  陈珂哈哈一笑,当先从人群中走出。

  霎时,万众瞩目。

  陈珂拱手,朗声道:“在下陈珂,在京都文会中也算是老面孔了。此次文会,我便先行赋诗一首,权当抛砖引玉了。”

  说话间,自有仆从拿来笔墨纸砚,放于院落中央。www.xiumb.com

  陈珂上前,执笔点墨。

  “年少离家赴科举,数次中举暗神伤。

  唯有金榜高中时,方敢衣锦还故乡!”

  陈珂边赋诗边读,待得读完,他的诗便也写完了。

  “双句一压,此诗不错!”

  诗才写完,已有人赞叹。

  赞叹者,还不少!

  就连阁楼二楼,也有不少达官贵人点头称赞。

  看到这一幕,董仲不禁汗颜。

  大汉皇朝,重武轻文。

  这一点,传承今世记忆的他是知晓的。

  只是,他也没想到,竟轻到这种程度!

  此诗所述,明显是陈珂本身感受。

  虽说工整,但立意浅显。

  虽说提及故乡,但与文题思乡,相距甚远。

  而且,什么时候诗词押韵这种基本操作,都值得称赞了?

  陈珂说是献丑,没想到是真献丑!

  最奇葩的是,这种口水诗,还有那么多人夸赞!

  “难怪,如今大汉皇朝所用诗词,大多是春秋战国遗留,本朝诗词屈指可数。”

  董仲暗叹。

  就这程度,说是重武轻文,都算轻了。

  大汉皇朝,诗词文道这一块,算是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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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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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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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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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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