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没想到,自己的两页首稿,竟换来了两件文宝!
“这还真是,意外之喜啊。”
董仲感慨。
他看向锦盒,在那墨锭之下,压有两封信。
一封信,介绍血蟾墨。
另一封信,则是张维私信。
董仲打开第一封信,细细观看。
对于血蟾墨,有了初步了解。
血蟾墨,以妖兽血蟾精魄铸就而成。
关键之处,在于墨锭之上的血蟾。
只要血蟾无损,墨锭只需以墨汁侵染,便可一直使用。
以血蟾墨书写,俱带败血毒。
“此墨,搭配我新掌握的神通‘执笔为剑’,威力可倍增!”
董仲欣喜。
不论是浮云砚,亦或是血蟾墨,都是战场上可用的文宝。
有了这两件文宝,加上昨日在县令家搜到的十张灵宝纸,他日即便遇到危险,董仲也可有一战之力!
第二封信,却是张维的一封告别信。
信中所述,他即将前往法家圣地研修,临别前能认识擅长诗文的状元郎董仲,他很是开心。
同时,能与董仲除了黄通这位贪官污吏,亦是大快人心之事!
血蟾墨算是他临别的践行礼,祝贺董仲文道昌隆!
同时,信中也有言,若他日董仲前往法家圣地律所,他将会以忘年交好友之礼仪,隆重招待。
“双须公,确实是位值得结交之人!”
董仲兴叹,承了这血蟾墨之礼,也承了这忘年交好友。
他对着双须公府邸方向,遥遥拱手。
似对天告别,亦是对双须公张维道别:“他日有成,定前往律所,答谢双须公慷慨赠宝之友谊!”
……
一夜无话,第二日。
董仲带上笔墨纸砚,带上状元令,等候在门外。
盏茶时间后,一辆马车从远处疾驰而来。
马车停,车门推开之后,胖子当先走了出来:“老仲,我来了!”
“见过仲兄。”
张阳拱手,一如昨日所说,遵循侍读礼仪。
两人都是简装上阵,腰间背有背囊,却无赶路的行囊。
还不待董仲发问,车后一个稚嫩声音响起:“恒哥,您等等我!”
话音未落,一个小伙从车后匆忙走下。
小伙应该十四五岁,白白净净的,可此刻却是背着两大一小三个行囊,累得气喘吁吁。
“老仲,这就是我说那族弟。”
胖子和恒看了眼族弟,没好气道:“这点小苦都吃不了,以后还怎么当我侍读?这些事,你都得习惯!”
倒是张阳看不下去,说道:“我的行囊,还是自己拿吧。”
话罢,便拿下了那小的行囊。
胖子见状也不制止,而是问:“老仲,饭都吃过了吧?出发怎么安排?是随我车,还是你们董家另有安排?”
“都吃过饭了,随我车吧,我准备的车大点。”董仲说道。
听闻此话,胖子也没废话,径直让管家驱车离开了。
一干人等候片刻,一辆马车从董家驶出。
“好家伙!这何止是大一点!”
看到马车,胖子直呼。
那是一辆两马齐驱的马车,马是上好的汗血宝马,车是足有小屋子大的豪华车屋。
比他的马车,大了一倍有余!
“仲少爷。”
车夫见到董仲,恭敬行礼。
这是三叔特意挑选的护卫,境界足有学子五环。
而且习过武术,即便对上学士,也有一战之力。
“果然不愧是状元郎啊,这马车就是气派。”
短暂惊诧后,胖子哈哈喜笑,也不等董仲招呼,主动上了车。
车内装饰更是奢华,红木座椅,兽皮软垫,珍珠窗帘。
董仲摇头一笑,三叔可不舍得如此奢侈。
这下了血本的两马豪华马车,只怕是那位五叔的杰作。
“仲哥,你来啦!”
刚上车,车内少年已主动迎上,热情道:“这位置坐着最软最舒服,我都给你霸好了,你过来坐。”
说着,他便拉着董仲坐到了最里面。
在两边,还摆有两人的行囊。
“仲兄,这位想必便是另一位侍读吧?”
“老仲,介绍介绍。”
三人坐下,胖子与张阳问询。
董仲介绍道:“这位是我三叔的儿子,也是我得堂弟,董平安。平安,这位是和恒,这位是张阳。”
之后,几人各自介绍一番,便算是熟悉了。
马车架势,驶在路上。
清晨,应是众人忙碌之际,可当马车驾驶到县门之时,县门内外早已是人山人海!
董仲掀开珠帘,看到这一幕,诧异问:“怎么回事?今天莫不是有什么喜事,竟有这么多人?”
“你这位状元郎要离县上京,可不就是大喜事嘛。”胖子笑答。
董仲不信一笑,科举三年一次,中举者每三年皆不少。
中举者上京之时,何曾有过这番景象?
“嘿,还不信?”
见他不信,胖子不乐意了,隔着车窗,大呼一声:“状元郎来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时间,群情汹涌,早已等候的众人涌了上来。wWW.ΧìǔΜЬ.CǒΜ
“状元郎,这是俺家准备的烧饼,您拿着路上吃!”
“你这烧饼这么干,也不怕噎着状元郎。状元郎,我这是风干的牛肉,好吃又顶肚,您可千万要拿着!”
“状元郎,这是我家自己酿的花酒,您拿去路上喝。”
“状元郎,我这有些蔬果,您拿着,可千万别嫌弃!”
县里乡亲们,把车子堵得水泄不通。
你一言我一语之间,也不管董仲是否答应,将准备好的礼物,一一放在了马车边上。
有些乡亲实在不知送什么,将备好的一些铜钱银两,放在那菜篮中,权当是祝贺董仲上京的贺钱。
送礼之多,一波接一波,络绎不绝。
不一会儿,偌大的马车外围,已经被摆满了送礼。
董仲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他推开车门,拱手道:“多谢各位乡亲父老,只是董某何德何能,收乡亲们如此多送礼,受之有愧啊!”
这话一出,其中一位老农站出来,高呼:
“状元郎过谦了!您可为咱们县除了一大贪官,别说这区区吃食贺钱了,就算是再多的东西,您也受得起啊!”
“对,您为我们宜阳县除了那恶县令,大伙们都谢谢您咧!”
“这些送礼,您就收着吧,都是乡亲们的一些心意!”
众人纷纷答谢,脸上洋溢着真诚笑容。
董仲焕然大悟,原来一众乡亲来送行,是为了这件事!
张阳在旁,劝道:“仲兄,你请圣杀了那黄通狗官,为百姓除了一大害,大伙们都想报答你呢,这些送礼你就收下吧。”
盛情难却,董仲也不好推托,只得收下。
即便如此,村民们仍旧紧随其后,热情相送。
足足送了十里路,在董仲再三告辞下,一众百姓才不舍止步,挥手与离县的董仲告别。
更有甚者,曾受狗官压迫,目送时眼含热泪……
这一日,董仲离县上京。
这一日,村民十里相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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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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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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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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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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