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文院之首,文相正在练字。
他写得很慢,但下笔很稳。
可忽然间,大地颤动!
他的笔倾斜了,‘儒’字最后一钩,骤然拉长。
不偏不倚,横扫整张宣纸。
“大地颤动,举国……儒家,要崛起了。”
文相呢喃。
让他笔划倾斜的并非颤动,而是他的命理。
在那纸上,赫然写着诸子百家。
儒家那倾斜的一钩,尽斩其余八家!
长安,丞相府。
萧河正焚香静坐,可忽然间,他眉头一皱。
下一秒,大地颤动!
伴随大地颤动,额间一抹汗水留下。
萧河睁开眼,眼中寒芒如剑,迸射而出!
“速查,是何人写出了举国诗词!”
萧河低声道,眼中有着凝重。
行者唤命理,在大地颤动的一刹,他的命理,动摇了!
此人,与他八字不合!
暗处,一道人影浮现,恭敬应诺:“是,丞相。”
儒家圣地,翰林书院。
赤尊从遨游中回神,他睁开双眸。
双眸在这一瞬,如蕴含万千星辰。
“宝器颤动,这首举国诗出自儒家,出自那位状元郎之手。”
赤尊呢喃:“能承受圣水之威,如今时隔不过数日,又能作出一首举国诗,看来那位状元郎,真是预言中的儒尊了……”
说话间,他右手虚张,一把短尺出现在手。
短尺金黄,长二十公分。
其上刻度,猩红如血,似血虫覆盖。
赤尊右手一挥,短尺再度消失。
与此同时,翰林书院另一处。
李墨似有所感,双手恭敬伸出。
下一刻,短尺出现在他双掌之上。
伴随而来的,还有赤尊的吩咐:“徒儿,若那位状元郎在京都文会中能大放异彩,此物便当本尊送他的贺礼。”
“徒儿,遵命!”
李墨应诺,神色郑重。
能让师尊赠予赤尊尺,看来那位状元郎,真是预言中的‘儒尊’了!
……
宜阳,县令府。
董仲自然不知,自己一首诗词,引来多方关注。
此刻,他感受着大地颤动,同样震惊!
“没想到,这首红线毯,竟是举国诗……”
董仲诧异。
这是唐朝大诗人白居易所写,讽刺当朝贪官污吏的诗篇。
董仲感到恰逢其景,故而引为己用。
按他预料,此诗应是鸣州。
却不曾想,到了最后,竟是举国!
“此诗能举国,应该是暗合大汉当今局面,所导致。”
董仲略一思量,已有定论。
权相萧河只手遮天,借助大汉律例漏洞,滋养了手底下一大批贪官污吏,使得天怒人怨。
董仲此诗,讽刺贪官污吏。
无意中,暗合大汉贪官横行的局面,暗合天道。
故而,成就举国!
举国诗成,磅礴的文气,跃然纸上!
招财厅上,铺满厅堂的红线毯,哪能承受如此才气?
只听‘轰’的一声,柔软厚实的红线毯,彻底炸开!
红线绒毛,洒落一地,凌乱狼狈!
看到这一幕,黄通怒不可遏:“敢戏弄本官,董仲!你找死!!”
说话间,他拿出官印,便要狠下杀手。
董仲冷哼,俨然不惧:“黄通,敢贪墨董某的首稿,我看找死的是你!”
此话一出,黄通愣住了。
区区学子,面对他堂堂县令,何来如此大的底气?
倒是张维,见多识广。
他看到本应冲霄而起的才气,此际却盘旋在灵宝纸上,顿时心中有了一个惊人的猜测。
“先生,莫非你要……”张维开口,惊疑不定。
似是看穿了他的想法,董仲冷笑:“没错,我要请圣!”
之前,便曾有言,才气于文士,如灵丹妙药。
磅礴的才气,可用于提升境界,可用于炼文宝,铸文心。
同样,也可赠予他人。
古时,便曾有书生含冤受辱,写下鸣州诗篇。
以赠送鸣州才气为由,请来半圣,为他主持公道。
此举,被后世尊称为‘请圣’!
只是,才气珍贵,即便是及县、达府,也不可多得。
更遑论,鸣州才气。
历代以来,以才气请圣之举,屈指可数。
也难怪,张维即便猜到,也不敢肯定!
黄通本来满心愤怒,可听闻此话,面色大变:“董仲,你疯了?竟然为了这点小事,要惊动一位半圣!?”
“小事?”
董仲双眼圆瞪,斥道:“黄通狗官,你贪墨董某科举含辛茹苦创作的两页诗篇首稿,颠倒阴阳,强取豪夺,更是出言威胁董某。”
“现在,你和董某说,这是小事!?”
黄通慌了,即便董仲是状元郎,即便董仲有诗才,他也俨然不惧。
毕竟,他在朝廷中有着大关系。Χiυmъ.cοΜ
他是萧通的小舅子,当初在京都得罪了一位大人物,不也依旧安然无恙,当着宜阳县令?
区区一个小县学子,他又有何惧?
但他没想到,董仲竟想学古人,以才气请圣!
百家半圣,地位之高,仅在掌天运的帝王之下!
若惊动半圣,别说萧侍郎,就连丞相……
恐怕,也保不了他!
“状元郎,之前是本官鲁莽了,你不过是想要回两页首稿罢了,何须惊动半圣,闹得如此之大?”
黄通怕了,服软道:“你要两页首稿,本官还你便是。此事就此作罢,你那举国才气也能留来己用,岂不两全其美?”
听到这话,张维点点头。
举国才气珍贵无比,若能留着己用,自然最佳。
却不料,董仲断然拒绝!
“黄通狗官,董某本与你先礼后兵,是你非要胡搅蛮缠,现在却想要后悔?迟了!”
“疯子!你这疯子!首稿本官都给你了,你还非要把事情闹大?”
黄通面色一白,色厉内荏威胁:“你可想清楚了,本官背后,可是萧侍郎!他可不是你能得罪的!”
董仲不为所动,冷冷道:“别说萧侍郎,今天就是丞相来了,也没有情面可言。”
“黄通狗官,是非曲直,自有半圣判断!”
董仲说道,字字铿锵。
请圣,势在必行!
他托起举国诗篇,以文气注入其中,朗声道:“晚生董仲,以举国才气相邀,请半圣为晚生主持公道!”
轰隆——!
话音落下,磅礴举国才气,扩散而出。
冥冥中,自有百家半圣,有所感应。
下一刻,一个声音于虚空中响起:
“吾乃墨家半圣,受邀而来,何人请圣鸣冤?”
黄通听闻,面色苍白如纸,‘噗通’一声坐倒在地。
他没想到,这董仲如此决绝,竟连丞相的面子都不给!
他没想到,这董仲如此舍得,竟连举国才气都不留恋!
这一次,完犊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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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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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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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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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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