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银狐>第一百三十七章 东斩满宠,西击李通(推书,糜汉)
  七月初秋,午后阳光明媚,秋风徐来,为酷热的夏秋交际时节,带来些许凉意。

  定颖城东的亭舍驿道,顺着道路连绵数里有一片丛林,树木还未发黄枯萎,茂密的枝条葳蕤垂下,在微风中摇摇摆动,发出沙沙的婆娑声音。

  亭东小坡上,数匹马屹立。待远处疾驰而来的骏马过来之后,他们下了小坡,站在了对方来的道路边静静等候着。

  很快那队人马已经到了近前,映入沈晨眼里的,是一个有着宽阔肩背的中年男人,他风尘仆仆,面带微笑,宛如这世间上最宽厚的君子,笑吟吟地看着他。

  “小先生。”www.xiumb.com

  他说道:“你长高了,也长大了!”

  看着那个男人依旧温柔的话语,沈晨再也抑制不住,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翻身下马单膝叩拜道:“晨,拜见玄德公。”

  这一拜是值得的。

  不止是因为他是沈晨的救命恩人,还是他那仁德爱民的理想,亦是沈晨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

  “六年未见,小先生已是大人,不要再做儿女之态。”

  刘备下马去把沈晨轻轻扶起来,他双手抓住沈晨的肩膀,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

  他看到的不再是个八岁孩童,而是一个威武健壮的少年。

  少年十四五岁的年纪,穿着战甲劲装,露出肌肉虬结,古铜色的臂膀,腰里别着环首刀,面色坚毅,眼眸中充满了刚强。

  这一瞬间,让刘备想起了另外一个曾经跟随自己长大的孩子。

  田豫。

  只是田豫是他一手抚养长大,最后却离开了他。

  而沈晨却仅仅只是当年在徐州有过几次交际,现在却依旧与他保持牵挂,即便时光匆匆,转眼六年,情谊却好像从未有过减少。

  但刘备不会因为自己把田豫养大,田豫却离开他而感到生气。

  因为他知道,田豫要赡养老母亲,就像他亦是在母亲病逝之后,才会离开家乡创建一番事业一样。

  小先生也长大了。

  刘备在心里感叹,他已经能够自己建立起一片基业,还亲手斩杀了曾经杀戮他亲人的仇敌曹仁,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躲在火海里瑟瑟发抖的稚童。

  “玄德公的恩情,晨永世不会忘记。”

  沈晨认真说道:“当年若不是公,晨黄门亭上千族人,恐怕早已如徐州数十万死难百姓一样,沦为尸骨。”

  刘备叹息道:“那时我兵微将寡,在徐州无法抵挡曹操进攻,可怜了徐州数万户百姓,我本想派人去收敛他们的尸首,却没想到又被袁术吕布轮番进攻,最终只能投奔朝廷。原本以为能在陛下面前有一番作为,不料曹操假奉天子,实则操持权势,欺凌皇帝,专断朝政。我奉衣带诏想讨伐曹操却屡次被他击败。数年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如今反倒是不如小先生在南阳一战,斩曹仁杀乐进,打出了威风。”

  沈晨鼓励道:“人被击倒多少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次被击倒之后,有没有勇气再爬起来。公虽然不能击败曹贼,但却一直有不断向曹贼发起进攻的勇气,这份勇气,本就是已经是难能可贵,又有什么可以灰心的呢?”

  “小先生说得对。”

  刘备亦是不乏坚韧之风,不会遇到挫折就懒惰懈怠,认真地点点头道:“所以此番我正要联络旧部,招募新军,讨伐曹操,奉迎天子!”

  沈晨指向西面的定颖城道:“既是如此,今日我们就用满宠的人头,做一个开端吧。”

  “善!”

  刘备高兴地道:“正合我意。”

  沈晨拱手道:“请公包围南门、东门,再派一标人马埋伏在西城,我从北门进攻,我料满宠敌不过,很有可能从西门去投奔李通。”

  “好!”

  刘备说道:“我这就去安排。”

  当下二人分别,沈晨转回北面,此刻他的人马也已经抵达了定颖城外。

  回到营中,沈晨就立即下达命令,在城外开始砍伐树木,建造简易的云梯,然后立即就开始进攻定颖城池。

  刘备那边同样如此,他没有带大型攻城器械,只能用简陋的云梯,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有信心把这座城池打下来,因为定颖城内的守军实在是太少了。

  此时城中满宠正在定颖南城门楼上,城南来的敌人太多了,浩浩荡荡上万人,几乎把整个官道都给填满,给予了他极大的压力。

  他的脸色阴晴不定,因为城北又忽然出现一支敌人的消息刚刚传来了,他原本是考虑到刘备虽然拥众上万,但大多都是临时招募的乌合之众,精锐极少,利用城池坚守,等待援军。

  却是没有想到北方又来了敌人,按照斥候的侦查,打的旗号是“沈”,显然是昆阳的沈晨。

  昆阳离襄城很近,只有四十多公里,可离定颖非常远。因此当夏侯渊得到消息的时候,满宠却还不知道这件事。

  三日内奔走了三百余里,奇袭汝南,谁能想到这一点呢?

  现在他已经被团团包围,城中除了他亲自遴选招募的五百精锐之士以外,其余之前投降的袁氏门生旧部,内部颇为动荡不安,军心很不稳定。

  在这种内忧外患之下坚守城池,无异于死路一条。

  所以满宠必须想出办法逃生。

  定颖周边乃是一片平原,城头上视野很好。

  他观望观望了南城门,看到刘备早早地分兵把东城门也给围住,同时有大量的士兵正在砍伐周边森林的林木,建造攻城用的器械。

  满宠甚至隐约见到有些黑点往南而去,于是立即说道:“刘备连营寨都没有建造,恐怕过不久就会攻城,且我观其似有骑兵南去,必然是派人绕路,往西城遣了伏兵,此乃围三阙一也,我们若是从城西突围,恐遭埋伏。”

  左右说道:“府君,那现在该如何是好?”

  “突围吧。”

  他叹了一口气。

  等下去也是死,而且一旦城里叛乱,死得还更快。还不如趁着刘备军的围堵攻势没有完成的时候,立即选择离开。

  说罢他命令左右,立即召集五百士兵,其余招降来的士兵并不可靠,还有复叛的危险,因此命令他们守城,同时以驻守西城门为由,把他的五百心腹士兵调过去。

  只是城内两千多名从袁氏旧部那投降过来的士兵也不蠢,得到了满宠的命令之后,他们去城头上一看,东南北三城门都被团团围困,唯有西城门没有人,而你满宠却带着五百人马往西城门去,这不是明摆着把他们抛弃独自逃生吗?

  当下几乎是在满宠率领着五百心腹抵达西城的时候,南门最先发生了叛乱,有人打开了城门,刘备这个时候还在准备攻城呢,一看城门开了,当下也没有犹豫,立即派人进驻城内,又得知满宠在西城,于是立即追击。

  南城被破之后,北城和东城也没有过多久,但见到东城大门打开,沈晨就立即意识到了满宠内部肯定发生了叛乱,他人很大概率往西城突围去了,于是亲自领着斥候骑兵,向着西城门杀去。

  沈晨军其实没多少骑兵,就只有约百人,这些马匹还是当初帮助张绣大破曹军之后送给他的,后来连番战斗,作为斥候的骑兵死伤很大,现在只剩下不到四十人。

  只是他那边骑兵不多,满宠就更少,总共也就七八人骑兵,其余都是步卒。此刻西城门大开,众人迅速向西面奔跑,想要往西平方向撤离。

  但他才刚出西城没多久,身后骑兵就驰骋而来。

  满宠回过头,见是城北来的敌人。

  万万没想到,刘备虽然慢一拍,可那沈晨却反应飞速,已是第一时间领骑兵过来追击。

  不愧是能够与曹公数次交战而未分胜负的人。

  他的脸色已是凝结如霜,眼中似要喷出火来,大喝道:“结阵!”

  “结阵!”

  左右凄厉的声音响彻苍穹。

  满宠麾下五百将士立即开始紧张有序地排列队伍,虽然人不多,可兵种齐全,前排立即就有数十名长戟手持戟列于阵前,身后更是有数十名弓弩手蓄势待发。

  他环视周边,目龇欲裂,愤然高喊道:“今不死战,则必尽殆矣。向死求生,击退他们,我们便能回到西平!”

  “向死求生!”

  左右高喊。

  “向死求生!”

  周围士兵们骤然爆发出惊天怒吼,士气恢弘。

  见此情形,远处沈晨立即勒住马匹,喊道:“止马!”

  “吁!”

  左右甘宁等骑士立即勒住马匹。

  沈晨说道:“满宠不是无能之辈,居然会原地结阵,颇为棘手,等玄德公的兵马到了再说。”

  众人于是停住,相距约半里之外,互相对视。

  “依次撤退!”

  满宠见他停住,立即举起手中的剑高喊。

  这一刻就有些像沈晨从襄城撤往昆阳的时候,曹操骑兵追击的模样。

  由于步兵结阵对于骑兵杀伤力极大,因此曹操也不敢主动出击,只想拖延时间,等待后方步兵上来。

  现在也是如此。

  满宠如果是乱糟糟地一路往西跑,沈晨会毫不犹豫地进攻。但此人乃是底层出身,非世家子弟,最后却能做到曹魏三公,足见其才能非比寻常。

  只不过有个问题就在于,紫云山那次沈晨是提前一天撤退,曹操的骑兵连夜追赶,步兵和辎重都落后了一日,即便再如何拖延时间,在短时间内曹军都不可能赶到。

  而现在刘备军主力就在城南,离城西不过三四里路程,顷刻间就能抵达。

  虽然他的部队大部分确实都是乌合之众,精锐之士只有让赵云在邺城招募的五百部曲以及袁绍出发前给他的两三千人马。

  可敌我之间巨大的人数差异已经不是什么精锐不精锐就能改变的,何况刘备尚有关张赵太史陈到等猛将。

  很快,在这种紧张而又刺激的对峙当中,满宠的队伍根本没走出多远,刘备派出去的骑兵就已经绕到了距离定颖城不足十里的驿道上将他拦住。

  同时刘备的步兵主力部队已经靠近过来。

  此时满宠已被团团包围,他依旧骑在马背上,脸色如霜,静静地看着。

  最开始如果他舍弃五百部曲,直接骑马从西城门逃,兴许还能走,但现在已经晚了,他已经被包围了起来。

  可满宠不后悔这么做,太史公曰:人固有一死,或死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至少他今日即便是战死,也是为了朝廷,为了曹公!

  “满宠,投降吧。”

  刘备身披战甲,纵马向前,朗声说道:“曹操不值得你卖命。”

  满宠冷声应道:“刘备,曹公待你不薄,你却屡次复叛,像尔这等不忠不义之徒,也配劝我投降?”

  “曹操待我不薄?”

  刘备当时就红了眼睛,怒斥道:“是,他是待我不薄。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待天子的?残杀国舅,暴虐贵妃,连肚子里的皇子都不放过。我亲眼看着天子苦苦哀求,请曹操不要责怪皇妃,他却依旧下令将皇妃勒杀。试问这大汉到底是他曹操的大汉,还是陛下的大汉?我奉天子名诏讨伐此逆贼,何错之有?反倒是尔等逆臣贼子,枉顾君命,助纣为虐,其心可诛!”

  “哼。”

  满宠冷哼道:“国舅贵妃密谋作乱,死有余辜。”

  刘备指着他大怒道:“住口,你这无耻贼子,此乃天子发衣带诏令国舅与我暗中除掉曹操这等国贼,陛下皇命,尔却为其张目,也配为士人?”

  “玄德公,跟这等无君无父的宵小之徒毋须讲道理。”

  沈晨拔出腰间的环首刀,冷然看着满宠说道:“连文先公这样德高望重的三朝老臣他都拷打欺凌,此贼秉性可谓与曹操一般无二,皆是毫无人性的残暴之辈。天子还在许都等我们援救,满朝诸卿还在等我们,杀了他吧。”

  “杀!”

  刘备高举起手中的剑,向着满宠一指。

  “杀!”

  关张太史等人率领的军队,将满宠军层层包围。

  弓弩箭矢不断疾射,只是满宠人实在是太少了,弓弩手也只有数十人,杀伤力有限。

  反倒是沈晨军和刘备军前军压进,盾牌拦在前方,弓弩手不断疾射,他们的箭支太多,铺天盖地一般将满宠军覆盖,顷刻间死伤三分之一。

  下一刻,沈晨甘宁,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太史慈等人,就已经率领着步卒杀入了满宠军阵中,他的部队直接溃散。

  乱军当中,满宠坐骑被射了一箭,四处狂飙,将他甩脱下马,重重地砸在了旁边驿道田中。

  他艰难地爬起身,仰起头,却是看到在午后的阳光下,一柄反射着寒光的刀刃,向着他的脖子挥舞了过来。

  “噗嗤!”

  鲜血迸溅,在巨大的力量下,人头从肩膀上掉下来,至死,满宠都双目圆睁。

  沈晨一脚把他的身体踹倒,用他的衣服擦了擦刀上血迹。

  这个后来的曹魏酷吏,就这样死了。

  一旁甘宁惋惜地道:“阿晨,你下手也太快了。”

  “对付敌人,就应该下手如闪电。”

  沈晨回过头,此时战场基本已经平定,一万五千人打五百人,本来就没什么悬念,满宠一死,剩余的人自然也就投降了。

  士兵们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清扫战场,沈晨则带着甘宁去见刘备。

  刘备在一处小山坡上,二人过来时,他已经指挥将士们押运俘虏,捡取掉在地上的武器装备。

  虽然袁绍给他不少物资和人马,但对于刘备来说,深入敌后,没办法带大批辎重,因此武器装备都紧缺。这一万余人中,甚至还有几千人的武器都非常粗糙劣质,所以每一把刀,每一支戟,他都不能浪费。

  “玄德公。”

  沈晨过来向刘备行礼道:“公士卒体力尚充沛否?”

  刘备诧异道:“怎么了?”

  沈晨说道:“满宠滞留到现在才走,肯定是因为不知道我们在,以为公招募的士卒非精锐之士,他可以倚仗城池固守,等李通援军。现在逃跑,则是看到了我军到来,才逃奔出城,只是为时已晚。而这说明李通很有可能就在赶来的路上,我们应当立即往西平而去,于驿道设伏。”

  刘备身边尚有简雍孙乾糜竺糜芳等人,听到他的话,糜竺诧异说道:“既然是要打李通,为何我们不在城里以逸待劳呢?”

  “子仲公!”

  沈晨看到人群里的糜竺,恭敬地拱手说道:“倒是经年未见了,先生毋恙。”

  “起居都尚可。”

  糜竺看着这少年人,心中颇为感叹。

  当年黄门亭的田地还是他帮忙处理,但如今二人已经是今非昔比。

  糜竺已经不是徐州的大富商,而是跟着刘备东奔西跑,四处流浪的左将军从事中郎。

  而沈晨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乡野稚童,如今变成了刘表麾下中郎将,甚至还在南阳大败曹操,斩杀曹仁和乐进,威名远播。

  “先生安好便可。”

  沈晨解释道:“之所以驿道设伏,是因为李通怕满宠有失,必会全速行军,不会时时刻刻派斥候查探周边情况。但到了定颖之后,他就会警惕起来,派出斥候大范围侦查,若让其瞧出端倪,知道城池已破,满宠已死,想要打败他,就会更加困难。”

  满宠现在被刘备围攻,李通肯定心急如焚,于是本能认为敌人都在定颖,西平周边非常安全,便飞速行军,等到离定颖二三十里的时候,才会停下来,派斥候去侦查。

  这就是标准的围点打援的打法,后世我开国徐大将最喜欢这套战术,每次围攻某处,他就立即急行军跑到敌人援军驻扎的附近找险要之地设伏,然后等敌人急匆匆赶去被围攻的地方增援时,刚出家门没多久就遭到迎头痛击。

  因此打仗这种事情,拿捏敌人的心理就非常关键。

  听到沈晨的话,糜竺认真思索片刻,感叹道:“主公难怪要称呼你为小先生,这般智力,确实远胜我等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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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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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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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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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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