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到襄阳不到一百公里,逆流而上的速度并不快,要靠人力摇橹驱动,平均每小时五六公里左右,远远不如千里江陵一日还那种每小时平均二十六公里速度。
所以沈晨如果选择坐船北上的话,可能要十七八个小时。基本上是中午出发,第二天早上才到,不如骑马快。
等到他抵达新野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日上午食时初刻。
派人去县里传达消息,邓茂很快带着县衙的人过来,帮助士兵们把刘表赠送的甲胄运下来,再安排马车送往黄门亭去。
在搬运的时候,沈晨和大外祖父邓茂站在一起,看着不断来来往往搬运甲胄的士兵,邓茂试探问道:“阿晨,你真的要领兵北上,去攻打曹操吗?”
“嗯。”
沈晨点点头:“曹操上欺天子,下屠百姓。我们缯阳聚上百乡亲的血仇,绝不能忘记。”
“唔......”
邓茂沉吟片刻,又苦涩道:“按理来说,咱们邓氏死在曹贼手里的人也不少,我没有资格劝你。但阿晨啊,如今你已是我们邓沈二氏的麒麟儿,这上战场的事情,总归是凶险,让他人去吧。实在不行,让你舅父去,我宁愿失去儿子,也不想失去你。”
沈晨正色道:“叔祖,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亦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不止是在于仇恨,还在于忠孝仁义,若世人都因为畏惧曹贼的强大而不敢发出声音,那将来他篡位的时候也就没有人反抗他了,我必须做出这个榜样。”
“这......”
邓茂苦笑一声道:“好吧,我知道劝不过你,但希望你能够安全回来。”
沈晨点头道:“我明白的,放心吧叔祖。”
他理解邓茂的想法,虽说仇人血债重要,但家族的延续更重要。
如今邓沈二氏能够在新野生存,甚至他还成为了新野县令,掌控一方民生,都是因为沈晨在荆州上下活动,为他们带来的实惠。
要是有朝一日沈晨死在了战场上,虽然还有邓洪娶了蔡氏女勉强支撑家业,可就如同船只失去了舵手,马车没有了车夫,家族也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这对于一个宗族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此邓茂宁愿让儿子邓昭战死沙场,也不想沈晨出事。
但有些事情,就算明知事不可违,也必须要去做。
就好像皇叔在北方无数次的惨遭毒打,无数次的被人揍得头破血流,也依旧不改初心一样。
不能因为敌人强大而畏惧,也不能因为可能会死而放弃心中坚守的正义。
对于曹操这样的人,你可以佩服他的雄才大略,也可以敬仰他的文治武功,但你决不能认同他的残暴与罪恶。
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沈晨心中无法越过的良知底线。
所以在抗曹这件事上,沈晨必然会始终如一!
很快甲胄搬运得差不多,队伍缓缓驶向黄门亭,不到半个时辰,他们就抵达了这里。
经过五年发展,如今的黄门亭已经堪比一座城池,因为南阳黄巾之乱的时候,导致人口暴跌,荒地增多,沈晨来后,利用沤肥技术开垦大量荒土,粮食产量剧增。
同时手工业制造业蓬勃发展,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此吸引了周边很多乡民前来做工和务农,人口已经突破三万,日益繁荣昌盛起来。
从外围的乡野一路进入集市,最后再到庄园门口,邓昭沈真他们已经在等着他。
“父亲,大舅!”
沈晨下了马车,向二人拱手行礼。
沈真说道:“嗯,我儿又壮硕了不少,学艺如何?”
“没有辜负父亲所托。”
沈晨回答道。
“那就好。”
沈真点点头,他其实很想教导一下儿子。
但他发现儿子实在是太优秀了,学识堪比大儒,武艺也是每日勤奋练习,自己好像也没什么能够教他的,让沈真这个父亲很是汗颜。
不过又让他很骄傲的是,这么优秀的人是自己的儿子,能够拥有这样的子嗣,还能有什么遗憾呢?
与父亲和大舅进入庄园内,刘表送的甲胄也运进来,用来武装子弟兵。
虽然黄门亭能产铁甲,但谁会嫌弃自己甲胄多呢?
此时庄园内又是另外一幅景象,之前说过庄园内占地面积很大,是黄门亭主要乡老以及训练士兵的场地,进入就是一个巨大的校场。
校场中士兵们正在纷纷操练,他们不用干活,每天任务就是操练技巧,不断训练自己,务必要做到令行禁止,纪律和效率缺一不可,还得保证平时多流汗,战时杀流血。
现在相比于前年一千五百人,经过两年的发展,兵马又扩充了近一倍。已经有了三千士卒,加上甘宁的兵马,几乎能凑齐一万人北上对付曹操,兵力充足。www.xiumb.com
见士兵们每日操练,沈晨非常满意,一路来到庄园主厅院内,厅中就是个大堂,左右都是太师椅和茶几,有点像是明清时期大户人家会客厅。
虽然在外面每天都要跪坐在席上,但在自己家里不能委屈,还是得整些椅子,不然天天跪坐着,腰酸腿疼不说,还容易畸形。
“父亲。”
沈晨坐到了椅子上,问道:“张绣那边有回话吗?”
“嗯,昨天我就派你从兄去了。”
沈真和邓昭也坐下来,他说道:“算算时间,应该最迟午后就该回来了。”
“是木子兄?”
“嗯。”
“他也从军了?”
沈晨皱眉。
沈桃,因桃木属于植物,所以字木子。
他是七叔家的长子,那次缯阳聚惨案,就只有他和沈晨幸存下来。
沈晨如今的亲戚已经不多了,要么是像邓洪那样的娘家亲戚,要么是像长兄沈忠这样住在外乡的亲人。
沈氏近亲则只剩下沈桃,所以以前沈桃也说过想参军,但次次被拒绝。
七叔家就他一根独苗,如何还能上战场杀敌?
沈真叹息道:“你木子兄长心里有恨啊,大前年他已经成婚,现在膝下有两个儿子,所以终日闹着要参军为父母报仇,还扬言不答应的话,就只身北上去许都刺杀曹操,我拦也拦不住。”
“兄长太刚烈了,怕是我也劝不动。”
沈晨想了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曹仁亲手杀了七叔七婶,还有沈桃的弟弟,虽说已经斩杀曹仁为他们报仇,但想必沈桃兄长心里的仇恨依旧没有消吧。
正说着,过了约一刻钟左右,外面忽然传来疾驰的马蹄声。
透过大厅往外看,就看到远处校场上,几名骑士进入庄园,在庄园门口下马,然后飞快地往里面跑来。
等他们到近前,为首之人果然是今年已经二十四岁的沈桃,他当年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父母叫沈晨家人一起吃鸡,沈晨爹娘刚好去了外乡沈忠家,就让沈桃去唤他们回来,结果逃过一劫。
沈桃下马之后,进入厅内,看到沈晨,惊喜道:“阿弟,你回来了?”
“嗯。”
沈晨点点头道:“兄长......”
“你不用劝我。”
沈桃知道他要说什么,摆摆手道:“我意已决。”
“好吧。”
沈晨无奈道:“如何?”
沈桃就道:“张绣约我们明日在育阳会面。”
“好。”
沈晨点点头:“若是能说动张绣,胜算就更多一分了。”
历史上这个时候张绣已经投曹了。
那个时候面对袁绍的拉拢,贾诩言辞拒绝,并且最终力劝张绣投奔曹操,使得曹操大喜过望,封他为扬武将军,并且让儿子娶了张绣女儿。
但如今经过沈晨一番提醒,张绣明白现在曹操可能会因为大敌当前对他冰释前嫌,可一旦解决敌人,秋后算账,恐怕.......
所以面对贾诩的不断劝说,张绣一直没有表态,不过他也没有打算出兵,显然是打算先观望一番局势再说。
不过沈晨却知道张绣的顾虑,因此打算邀请张绣一同进攻曹贼,至少决不能让他上曹操战车。
得到了这个情况后,沈晨当天先在黄门亭休整。
第二天一大早,就亲自领者三千兵马,浩浩荡荡北上,向着育阳的方向开赴。
这些士兵多有甲胄,因此后方还有一千多辆马车,除了放置铠甲武器等军械以外,还有极少的粮草。
因为沈晨已经提前派人把大量粮草送至比阳甘宁处囤积起来,等与甘宁汇合之后,再整合大军,把所有的物资一起带走,直奔汝南。
过了晌午,他们的军队就已经到了育阳。
育阳位于淯水以西,但他们约定的地方却是在育阳以东的一处乡野,此时在远处山坡之上,张绣骑在马背上远远观望。
见到沈晨大军过来,他让亲卫去叫他过来。
过了片刻,沈晨和十多名护卫骑马而来,到了山上,就只看到张绣连铠甲都没有穿,背着弓箭,只带了几名护卫在身边,有些纳闷道:“张将军,怎么如此轻装简行?”
张绣苦笑道:“文和伯父在西凉军中威望极高,他最近劝我投靠曹操,不少部下也被他说动,我也不敢直接过来,这还是以打猎为说辞偷偷来与你见面。”
“将军辛苦,文和先生确实很厉害。”
沈晨说道:“不过闲话少叙,将军觉得如何,现在还能够投靠曹操吗?”
“唔......”
张绣迟疑道:“伯父跟我说,若是投曹之后,他必不会加害于我。”
“嗯。”
沈晨点点头:“如果我是曹操,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加害于将军。但等到了击退袁绍之后,到时候将军是生是死,全看曹操的心情。”
“这......”
张绣眉头紧皱起来,这确实是他最担心的情况,所以才一直犹豫到现在。
沈晨又说道:“凡是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付给别人之前,一定要想清楚那个人是否值得托付。雍纠将密事托付给妻子,最终却惨遭灭门。赵王将兵马交给赵括,最终赵国几乎灭亡。如果与人已经结下死仇,不趁着他在危难的时候将他覆灭,反而去帮助他,最终有可能的就是三郤与胥臣之事了。”
这里面有三个典故,赵括的事情不用多说,雍纠的故事则来源于成语“人尽可夫”,讲的是春秋时,郑大夫祭仲专权跋扈,郑厉公想除掉祭仲,就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做,雍纠把这事告诉了妻子雍姬,雍姬转身就出卖了丈夫和郑厉公。
还有三郤和胥臣,指的是胥臣早年对郤氏有恩,结果郤氏发达之后,反而恩将仇报,打压胥臣的后代。可以理解为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是非常典型的忘恩负义形象。
张绣其实出身于武威张氏,为凉州世家豪族,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典故,所以听到沈晨的话,眉头紧张,内心十分纠结。
见他如此,沈晨也就不再劝说,而是说道:“我现在急着北上对付曹操,将军如果不愿意出兵相助也没有关系,但还请尽量不要投降曹操。否则的话,如果将来曹操打退了袁绍,要杀将军之时,就不要后悔今天我没有提醒过将军。”
“我知道了。”
张绣长叹一口气,拱手道:“还是多谢沈小郎了,此事容我回去再想想。”
“那我告辞了。”
沈晨一拱手,勒马转身离开。
虽然没有说动张绣,但只要让他没投曹,就已经是极大的助力。
否则的话,若是让曹操又得了七八千西凉精锐,自己北上进攻许昌的计划,恐怕又要少一分胜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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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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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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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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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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