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后我靠养娃征服了将军男神江棠棠陆时晏>第二百四十四章 岭南见闻
  这书不是神仙手迹,是什么?

  这兵器要制出来了,定然是神兵。到时候,别说是打败西戎,就是一统中原只怕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是可恨的是,这书居然断在最最关键的地方。让他抓耳挠腮,急得好几晚上都睡不着,整天都在想书中之事。

  他开始仔细思考举家迁去岭南的事。

  别的不说,就人家赠药救活他大孙子的事,也应该前去感谢。更何况对陆时晏寄来的半卷书册,十分的感兴趣。

  曹乐圣思索,暗中联系了当初给他送信来的人。

  小五这些日子潜伏在京城,既是完成陆时晏交代的任务,也是在等曹乐圣。见他做了决定,立即开始着手去安排。

  曹家因为曹乐圣意外废了手,精神大受打击之下,在研制兵器上再无建树,这些年早已淡出了京城的功勋权贵圈。

  在小五的操作下,一家人的离京并没引起人注意。只是曹家人久在京城,不知道外面已经乱成了人间炼狱。

  看到路边随处躺着饿死病死没人埋的死尸,还有那些见了他们,就两眼冒绿光的难民。

  曹家几个儿媳妇被吓得瑟瑟发抖,心里不免埋怨公爹,好好的京城不待,要往岭南那个蛮荒之地走,他们又不是难民,没有活处。

  曹家几个儿媳妇都闹着想要回京城,不愿意来岭南。

  “公爹,趁着我们这会儿出来得还不算太远,回京城还来得及。而且我们京城的房子说不定也还没处置,我们先回京里吧!”曹家三媳妇孟氏,苦着一张脸道。

  二媳妇张氏也跟着帮腔,“西戎再怎么打,总不可能打到京城去。京城那么好地段的房子,要是卖了,以后可就没了。娘,你就劝劝公爹吧,万不可糊涂了。”

  唯有大媳妇韩氏没有说话。

  公爹为何突然下了决定,要跟去岭南投奔陆家,她隐隐是知道的。

  公爹几次给儿子喂药后,感叹是仙药,之后便突然做了决定。

  她隐隐觉得,只怕和那药有关。

  曹乐圣看几个儿媳妇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能拿点轻东西的手,脸色一片阴沉。

  “二郎三郎,你们怎么想的?也是觉得我老糊涂了,想要带着媳妇一同回京城去?”

  曹三郎其实也觉得这外边太荒凉了,而且岭南自古以来都是不毛之地,动用来流放有大罪的犯人,哪里比得上京城。

  但曹家以研造兵器起家,偏偏他们兄弟三个于研造兵器方面毫无建树,别的方面也没闯出什么名堂来。

  若是陆时晏以后当真能成大事,他们也算最先拥护他的功臣,就是风险有点大。

  曹三郎犹豫不决,曹二郎却是没想那么多,假模假样地骂了张氏几句,转而问起了京城的房产。

  兄弟两心里想什么,曹乐圣一清二楚。

  他对这两个儿子很失望,若非亲生,他都懒得管两个扶不上墙的烂泥。

  他目光转向自己十三岁的大孙子曹云安。唯有这个孙子,有几分灵气,以后可传他衣钵。

  也不管几人,曹乐圣丢下一句,“你们要回去就回去吧!老大家的,跟我走。”

  说完,便吩咐人启程。

  既不派护卫护送,也不分家财,另两房人哪里敢走啊。最后只能跟了上来。

  一路上越走越荒凉,还几番遇到上前抢劫的流民,虽然都被护卫队的人驱散赶走了,但孟氏与张氏还是被吓破了胆子,心头的怨气也越来越多,到了苍梧只随意看一眼,就对苍梧没兴趣了。

  与两个没见识的儿媳妇不同,曹乐圣一进苍梧地界,便仔细观察起来。

  他越看越是心惊。

  这苍梧虽然比不上京里繁华,但这里的庶民却十分地有活力。

  在这里,随处能看见不畏严寒,打着赤膊干活的人。

  他居然还在他们脸上看到了笑容。

  要知道,随着大周与西戎的战事越演越烈,就是在京城,许多老百姓脸上也是一脸的忧色。

  关键是,据他所知,陆时晏夫妻占领苍梧统共也没两个月。

  他虽然先前没到过这里,但就他从京城过来这一路所见,也大概能猜测到这里先前是个什么样子。

  这么短的时间,他们夫妻二人能将之治理成这般样子,当真是厉害。

  这般想着,他对岭南便越发期待起来。

  这边曹家人一进了城,就有人前来禀报江棠棠和陆时晏。

  江棠棠听说曹家人来了,顿时开心不已,立马吩咐身边的管事,给准备接风宴。m.xiumb.com

  这曹乐圣可是他们花大力气请来的帮手,必须要豪气一点。

  “刚好要过年了,多准备点好菜。从宝岛送过来的海鲜让厨娘按着我教的方法做,千万别浪费了。”

  但她早在宝岛新修的鱼塘里加了不少的灵泉,让每次运往远处的鱼虾,都先送到那塘里养一养。

  另还弄了一些灵泉与清草汁的混合物,假称是杀菌液,让岛上的渔民给长途运输的鱼虾用。

  靠着这个法子,商队不但把鱼虾送去京城,送到了权贵餐桌上。也送了许多到她这里来。

  除了鱼虾外,还有宝岛新收割的海带。

  海带再现代算不得什么,但在古代,这也是贵族才吃得上的东西。

  于是,等晚上曹乐圣上桌的时候,看到桌上的饭菜时,差点没抹泪。

  都不用陆时晏和江棠棠说什么,曹乐圣便主动表了忠心。

  第二天,便启程去了岭南的兵器研制所任职。

  等曹乐圣到了岭南后,看到岭南的景象,比苍梧更为震惊。

  就岭南乡村的管道,都比京城的街道宽广。

  路面上还铺了东西,让车马更平稳。还有乡村四处可见的水渠,以及明明是冬天,田地里却种满了东西。

  这和传闻中的岭南完全不同。

  待到了琼州后,曹乐圣更是马车都顾不上坐了,急匆匆下了马车来观看。

  琼州的街道比京城的马车道宽两倍,但此刻挤满了人。人们大多背着背篓,又或者挑着筐。有说有笑地行走在街道上。

  他听到好些人都在说晚上去广场听说书,他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说书的居然不像京城的说书先生一样,在茶馆里收茶钱,居然每晚都免费在广场说上一段,只要想听的都能去听。

  他心中震惊,很快注意力又被接到两边的铺子给吸引了。

  街道两旁的铺面都十分的热闹。

  他随意进了一家铺子,发现里面卖的许多东西,都是他没有都见过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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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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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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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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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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