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一百五十六章 追猎
  野猪的视力不怎么样,但听觉和嗅觉非常敏锐,即便它们现在是在高处,是逆风向阳的位置,人的气味儿飘不过去,可还是让它们听到了细微的响动。

  几头野猪抬起脑袋四处张望了下,忽的迈开腿脚,小跑着深入松林之中,眼看就要溜走了。

  “不好,野猪跑了!!”

  见到这情形,陈凌忙喊叫一声。

  这时,小金领会到意思,猛地蹿了出去。黑娃紧随其后,两只狗眨眼就冲出十多米远,群狗也慌忙追了上去。

  “追!”

  王立献当即果断喊了句,提着猎枪跟上。剩余人见此,也连忙跟在后面。

  其实,按照他们的计划。

  找到野猪踪迹之后,要先摸清楚野猪方位,确定野猪在附近,或者真真切切发现野猪了,就会采取合围包抄的法子。

  或者直接按脚印追到野猪的老窝,然后根据地形,在野猪老窝外头,选好交口打埋伏,等把野猪轰出来之后,一起开枪,将其射杀。

  计划是好的,也足够稳妥。

  可惜谁也没料到这么快就发现野猪,事先这里也没有踪迹,他们根本没做好准备。

  “富贵,俺们几个跑不快,留下守猎物,你们年轻的带着狗去追吧。”

  跑了不到十米,王立献突然扶着腰停下来。

  他的腰不行,没法跟着撵山追猎。

  陈大志则是年纪大了。

  他们在山上跑不动,就让众人把猎物卸下来。

  由他们守着猎物,陈凌带着年轻的小子们去追。

  众人知道耽误不得,就纷纷照做,然后抬头一看,陈凌听完王立献所说,早就跟在群狗后边快跑没影了,于是连忙迈开腿追过去。

  这时候,陈凌紧跟在群狗后面,他的速度不慢,奔跑的时候,特意放眼去打望。只见三四百米外,几头灰黑色的身影在林间若隐若现,快速朝远处逃窜。

  野猪受惊之后,撒开四蹄在灌木野草间狂奔,速度比人快,但跟狗比起来,就差点意思了。

  普通土狗在山里练了腿脚之后,也能轻松把它们追上。

  现在就是这样,不过群狗还是不比小金。

  只见小金就像是一道金黄色的旋风似的,速度快的四条腿几乎看不到影子了,几个闪身纵跃,就消失在密林之中,再出现的时候,距离那群野猪不足五十米远。

  黑娃似乎被激起了性子,不甘心被甩太远,速度也越发快起来,发疯似的狂冲,一跃就是两米多远。

  眼看着黑金二狗就要追上了,野猪群朝前狂奔一段距离之后,却突然掉转方向,拐道冲下了山梁,朝谷中奔去。wWW.ΧìǔΜЬ.CǒΜ

  两只狗见此吼叫一声,一路急追,很快也消失不见。

  陈凌向后望了望,其余人跑得没他快,现在离得太远了,才堪堪追上来。于是一咬牙,翻过山梁之后,把猎枪直接收进洞天,也发足狂奔了过去。

  他现在的感知非常敏锐,比两只狗还要强。

  但这种属于被动的本能,遇到危险才会被激发出来。

  就比如昨夜遇到豺狗子,身体的潜意识觉得暗处有东西窥视,就立马做出反应了。

  两只狗都不比他反应快。

  这就是属于身体的本能走在脑袋前面了。

  另外……

  除了感知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也比两只狗要强的。

  这个倒不是被动的。

  但是跟两只狗每天到处疯跑没法比,他整天懒在家里,力量啊速度啊,都还没被激发出来,也要经常练练腿脚,才能看到效果。

  不过现在这一旦放开了跑。

  陈凌立马觉得浑身发起热来,一股股力量在身体之中充盈起来,腿脚越发稳健,迈动之间,有用不完力量在支撑着他越跑越快。

  很快连村里的土狗都被他赶超了过去。

  不过一会儿工夫,他已经追到了自家两只狗的影子,距离不过五百米远。两只狗则仍是紧紧吊在野猪群屁股后面,眼看就要追上了。

  这时候的山谷之中,野猪横冲直闯,惊慌的嚎叫着四散逃去。

  野猪成群的时候就是这样。

  只要被人追赶,母猪有公猪做依仗,不会发怒,通常情况下,只会被吓得带着野猪崽儿向四周闷着脑袋逃跑。

  公猪的脾气大,逼急了才会发狂,转身来反击,母猪溜得很快。

  现在明显还没把它们逼到绝路。

  公猪都在带着头逃跑了。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要是把它们追丢,一根猪毛都捞不到,就白忙活了。

  情急之下,陈凌放缓脚步,停下来,从洞天取出猎枪,朝天放了两枪,同时大声呼喝一声。

  “呜……哈……”

  听到枪声与喊声,这下野猪群果然更加惊慌失措,几头母野猪尖锐的嚎叫着,胡乱逃窜而去。

  两只狗也很配合的大声吼叫。

  陈凌见此又放了一枪。

  又是惊吓,又是被狗紧追不舍。

  那只个头最大的公猪终于被激怒了,疯狂的叫着掉转屁股就要向两只狗发起反击。

  这正是陈凌想要的。

  野猪太多,放不开手脚,容易逼急一头后,招来其它野猪攻击。倒不如只把这头大公猪逼急了,单独留下来。

  这样其它母猪跑也就跑了。

  再等等,其余狗也马上要追过来了。

  有他和群狗配合着。

  这头大公猪费一番力气就能拿下来。

  不过也要小心注意。

  野猪是个死脑筋。

  常言道:打猎不打迎头猪。

  就是说的野猪受伤之后,在被激怒的状态下,会直线猛冲,人要是反应不及,被它们迎头撞上,就完蛋了。

  大公猪发怒了。

  黑娃和小金两个家伙也不傻,急忙闪避开,不让它冲撞到。

  接下来也是这样。

  每次在野猪要冲过来的时候,两只狗就会迅速躲避到一旁,绕着野猪小跑着,伺机找空隙下手。

  陈凌这时也跑过来帮忙,他打望两眼,几头母野猪离去后,已经看不到踪影,并没有返回来的意思,就在距离这头大公猪二十来米的地方停下。

  准备拿枪找机会射击。

  这头公野猪壮硕威猛,肩高都有一米左右,只看体型就比先前冲进村里那头老母猪大两圈不止,估摸着都有三百斤往上了,且通过那一对骇人的獠牙,能看出来这是一头有五六年的公猪。

  野猪寿命很长,五六岁对它来说正是最凶猛的时候。

  陈凌不敢大意。

  趁着两只狗围着野猪不断狂叫,让它来回冲撞就是攻击不到。

  虽然大公猪耐力很强,但也被搞得晕头转向,越发怒急。

  对两只狗无可奈何之下。

  居然嚎叫着向陈凌狂冲过来。

  “我靠,这狗日的竟敢朝我来了!”

  陈凌愣了一秒,然后举枪就要打。

  就在这个时候,小金突然动了,它比野猪速度快得多,一个蹿身,就跳到了野猪宽厚的脊背上,尖锐的牙齿一口啃噬在猪背上。

  肥厚硬实的野猪皮似乎根本挡不住小金的牙齿,霎时间鲜血横流。

  吃痛之下,这畜生发出尖锐的嘶嚎,撒开四蹄,颠着脊背,想甩脱小金。

  而这个空当,黑娃也狂冲了过来,向着野猪的肚皮就是吭哧一口,两只狗的牙齿从小就锋利,野猪肚子挨了一口,那家伙就跟开膛破肚似的,鲜血大股大股的往外冒。

  小金在猪背上,在野猪的脖子、肩颈四处噬咬,黑娃则在野猪后半段的肚皮和后腿的位置,不断下嘴。

  两只狗从小一起长大,配合的非常默契,野猪根本应接不暇,且一个在身后,一个在背上,它根本看不到。

  短短十几秒,身上就到处是伤口。

  接连受伤,视线内也看不到两个狡猾的敌人。

  野猪越发愤怒焦躁,口中发出一连串的惨叫,径直向着视野之中唯一一个敌人狂奔过去。

  这个时候的野猪其实是最猛的。

  十多米、二十米的距离,对它来眨眼就到。

  陈凌眼睁睁看着这头野猪快速冲到跟前,血腥味和臭味扑面而来,让他心头狂跳,喉咙一阵发烫,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就在野猪撞过来的瞬间,他向旁边一扑,快速躲了过去。

  野猪直线猛冲是好躲过去的,但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失去冷静,往往反应不过来。

  陈凌躲过这样凶猛的野猪攻击,只觉浑身血在烧,再次大喊一声,猎枪都扔到一旁,搬起山谷侧壁下的一块大青石,在野猪调转过身的刹那,向着野猪的大脑袋砸了过去。

  他这也是热血上头了。

  不管不顾,只觉这样更痛快。

  这块大青石很大,椭圆如巨蛋,有个近两百斤,猛地砸下去,比猎枪还管用。

  砰的一声。

  野猪立马口鼻喷血,四条腿直挺挺的蹬直,轰然倒地。

  两只狗见状眼睛一下瞪得溜圆,抬头一眨不眨的盯着陈凌看,仿佛被吓傻了似的。

  正好这时,群狗汪汪叫着闯进山谷。

  前后迟了不到五分钟,但已经有一头大野猪毙命。

  走到近前,群狗也有些发呆,绕着黑娃和小金哼唧直叫,然后去舔食地上流出来的猪血。

  砰。

  又是一声。

  陈凌抱着大青石丢到一旁,发出沉闷的声响。

  以前他打夯的时候,三百斤的夯锤都是小意思。

  这大青石对他而言更不算啥。

  看到自家两只狗还在呆愣愣的瞧着自己,陈凌也是忍不住笑了,轻轻的缓了两口气,摸着它们脑袋夸赞了两句。

  其实没有两只狗帮忙。

  就他自己,遇上这样三百斤往上的大野猪,不带枪,是没办法独自干倒的。

  他自己能抬起三百斤夯锤,并且很轻松,这没错。

  但三百斤的野猪发起狂来,那力道就不能这么算了,不是一对一那么简单。

  能轻松扛起一百斤粮食的人,碰到一百来斤的发狂母野猪会怎么样?

  这是一个道理。

  他有信心能够躲过去野猪蛮横的冲撞。

  可要是说让他去和这样块头的大公猪去硬碰硬。

  那完全是不可能的。

  就像刚才……

  这头野猪是被黑娃伤到了腹部,肚皮开了大口子,跑动间肠子都快滑出来了。

  冲撞过来的时候,被陈凌这一躲过去,那股子劲儿就泄掉了。

  他才有机会搬起大石头去砸。

  不然在野猪不受伤,完好的情况,狂突猛进之下,是没机会的。

  黑娃和小金还不知道陈凌为啥夸奖他们。

  舔了舔他的手掌,就围着他哼哼。

  然后不断嗅着地上杂乱的野猪脚印。

  想继续追剩下的野猪。

  “不要急,听话。”

  陈凌安抚一声,静等着人来。

  男人很容易热血上头。

  他这时也觉得意犹未尽。

  但跑掉的野猪很难追,说不定往哪个方向跑呢,就算众人一起也不一定找得到。

  他一个人还是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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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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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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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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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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