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一百三十五章 鬼祟
  跟王来顺站在村口聊了一阵,陈凌也知道了这采访也不是立马就来的,只是这老头儿一辈子做多也就跟县里打交道,听到要上市里电视台就慌了神,急忙跑来找陈凌了。

  实在是窝在山里几十年,没接触过这玩意儿啊。

  再加上这边看电视还少,往往不过是听听收音机里的新闻联播而已,在他眼里的采访,还以为跟老辈子那样,挑个人站出来做报告呢,他也没经过这么大的阵仗,一门心思只念着救助款的事,既怕这又怕那的。

  经过陈凌跟他一顿扯,这才大概明白这样的采访到底是个啥情况,不过心里边还是有点懵。

  走了半截,又转过身子来问:“你娃没糊弄人吧?”

  “哎哟,我哪敢糊弄你啊五叔,不信你去问问聚胜哥,再不行问问秦秋梅去,他们都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识不比我多?”

  “也行,那俺再去问问。”

  王来顺嘀咕一声,背着手走了。

  “五爷爷也真是的,这样的事还跑来问富贵叔你,家里有大学生哩,都不往那边想吗?”

  陈玉强跟在旁边,忍不住说了句。

  陈凌闻言笑着回道:“这不聚胜哥整天去乡里上班嘛,就算找过去问也不在家啊。”

  嘴上这么说,陈凌其实心里也是不住摇头。

  五叔这人心地不错,就是到难免受婆娘影响,也有点不拿自家老大当回事的。

  有活儿了当牛当马的使唤,活儿干完了立马就撇到一边儿,不想再多看一眼。

  不止是这老两口,连县城那个当姑姑的也是这样。

  偏心偏的太狠。

  王聚胜这些年也就挨着受着,没有一句怨言。

  虽然王聚胜在他们那一代也算是高材生了,但熟悉他的人却都知道,这人满脑子老思想,说不好听的就是有点愚孝了,他上大学的那个时候非常缺人才,不去干别的,留在市里最起码也能混个干部,却被他老娘一句话给喊回了乡下,只在乡派出所做了个警察。

  “补锅的来啰,补锅的来啰,谁家还没补锅的,赶紧出来看看……”

  补锅匠骑着辆破旧的自行车摇摇晃晃的在村里吆喝着。

  这时候日头渐渐西坠,他们也要准备走了,今天生意着实不错,但是在临走前还是要来喊一喊,看看谁家没有补锅,以后估计半年时间都转不到这边了。

  快黄昏的时候,王真真回来了,是大妮儿和村里两个小媳妇一块接回来的,也提前来家里知会过。

  谁家有空帮忙接送下娃娃,这不叫事儿。

  “干嘛呢真真,要吃饭了,又想往哪儿跑?”

  “没跑,我去喂鸡。”

  小妮子回到家放下书包也不歇脚,扔下句话就一溜烟跑到鸡舍旁喂鸡去了,陈凌走过去一瞧,不得了,蚂蚱、蟋蟀、老扁担在草茎上串了一大堆。

  “厉害啊真真,你这学上的,第一天就光捉虫了?”

  “当然不是了,今天下午有两节体育课的,老师让我们在操场拔草来着,这是我顺便抓的。”

  “好家伙,刚去就让你们拔草?”

  “姐夫你不知道吗?县城开学也比去年晚,我就晚去两个星期的,学校大操场的草还没拔完哩。”

  “好吧,要不明天给你带个锄头?”

  “为啥带锄头?明天我们不上体育课啊,不拔草。”

  王真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甩了甩小辫子,又往鸡舍丢了两串蚂蚱:“快吃快吃,待会姐姐家的鸡回来,你们就抢不到了。”

  老母鸡见到蚂蚱丢下来,顿时攒动着脑袋咯咯叫着抢作一团,让小丫头也跟着开心的不得了:“好好吃,吃多点,等长了肉,让姐夫把你们做成火锅鸡。”

  陈凌在旁边看着,憋不住乐了,看了眼走过来的王素素,就道:“看起来,你这在县城第一天上学,情况还不错嘛。”

  “那可不,我们同学老好玩了,老师还给猜谜哩。”

  听到这话,小丫头喜笑颜开,把手里的蚂蚱全都丢进鸡舍,走到姐姐跟姐夫身边,兴致勃勃地讲起来学校里的趣事。

  翌日红日东升,窗外的鸟雀在树梢上叽叽喳喳的乱叫着,不时飞起落下,落在莲花池旁偷偷喝两口水,等池里‘哗啦’一声跃起一条条凶猛的鱼,才忽的凌空飞走。

  陈凌捧着碗白粥,拿着蒸馍和半截子葱白,在门口蹲着吃着早饭,和陈玉强几人说着话,今天是王立辉两口子要赶集,顺道把村里的娃娃送到学校去了,依旧不用他管,所以给小姨子做了口饭后,他和王素素倒是不急着吃。

  不过山上的狼胆子越来越大了,昨天夜里跑到西南村口好几只大狼,放了一阵子枪才被吓跑,趁早饭都还没出门,陈玉强几个就来找陈凌说这事来了,毕竟后天就该他们值夜了嘛。

  要做好准备的。

  其实这也没啥,他们这边还没说什么,王来顺就找了过来,让他们吃了饭就去大队上领枪,说完就带着孙子在门口跟他们闲聊起来。

  陈凌吸溜了口白粥,指着树上的鸟雀对一个开裆裤的小娃子问道:“臭蛋,叔考考你哈。假如这树上一共有十只鸟,叔用弹弓打了一只下来,还剩下多少只?”

  小娃子掰着手指头,想了一阵,奶声奶气的道:“是九只。”

  “富贵叔,俺算对了吗?”

  陈凌轻轻摇摇头,笑着道:“这可不是九只,叔一弹弓打过去,鸟都被吓得飞走了,一只都不剩了,所以是零只。”

  臭蛋顿时怔住了,呆呆地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都不转了。

  想了会儿还是想不通,对着陈凌无辜的说道:“姐姐教过俺,十减去一,就是等于九的。”

  他说的姐姐,是王聚胜家的大女儿丹丹。

  虽说两兄弟关系不咋样,孩子们还是玩得很好的。

  “九什么九?白教你了,脑子咋都不转的。”谷

  王来顺揪了揪小孙子的耳朵:“真是个小笨蛋,比你富贵叔小时候差远了,你富贵叔像你这么大,能带着村里娃娃把卖糖的老头儿骗得团团转,你可该好好学学。”

  听到这话,陈凌急忙开口:“五叔,教点好的,教点好的。”

  这家伙,一不小心又讲起黑历史了,他这点破事可别代代传啊。

  在众人笑声中,王来顺抱起臭蛋往院子里瞧了瞧:“哈哈,你娃这又是要鼓捣啥,弄得满院子的水。”

  “洗了洗磨盘,准备磨面哩。”

  “你就是闲的,净会瞎鼓捣,这磨盘又大又沉老难用了,你还当宝贝一样拉回家里,费那老鼻子劲干啥,去英强那儿给他几毛钱,省心又省事。”

  陈凌笑笑也不说话。

  “你愿意自己磨就折腾吧。既然吃好饭了,你们几个来大队领一下枪。”

  “行。”

  陈凌放下碗筷,就一块去大队把猎枪领到了手里。

  这就是值夜用的,轮到谁了,都能领到,但是进山打猎就不一定没人一杆了。

  但是这次呢,领到枪回来的时候,王来顺特意拽着陈凌交代了他两句。xiumb.com

  “不管守夜还是上山,都有你的份儿,叔给你留着哩,记得别瞎打就成。”

  “放心吧五叔,小时候闹过一出了,早长记性了。”

  “哈哈,你还记着就好。”

  回到家放好枪后,陈凌就在门口站了会儿,拿着弹弓,对着周围的打了一通,对面的两口子还没回村,王二婶子也在中秋前被闺女接走了,这两天他是只要闲着没事,就站在门口打几发弹弓,准头也是越来越好。

  现在他身上有力气,这弹弓在手上,威力就比小时候要大得多,各种鸟雀小半天就能打个七八只,倒是不必猎枪差。

  以前的陈凌小时候也是皮得很,不仅玩弹弓,也时常能摸到枪,不过基本是在长辈的照看下打的。有次陈俊才不在家,他自己找不到枪,不知从家里哪个地方寻摸了一大兜子子弹出来,那时候子弹不缺的,有几年还有特定的消耗指标,所以在农村也不是稀罕东西。

  陈凌摸不到枪,就揣着子弹跟一群皮猴子砸子弹玩。

  砸子弹其实简单,就是找个缝儿或者小洞眼儿,把子弹固定住,用钉子砸下去,结果那时候他们只是见过大人和年龄大的半大小子这么玩过,觉得有趣也没想太多,谁知道子弹没枪膛或者枪管这类东西的话,很多情况下这样搞是会直接炸裂或者乱飞乱射的。

  好家伙,那次可是把几个皮猴子吓得不轻。

  由于几人一块比赛的,结果就导致炸伤了两个小娃的手。

  成功射出去的一发,还打到了别人家的鸡圈里,直接打死了只老母鸡。

  那次太惨了。

  受伤都成了小事,有一个算一个,都挨了爹娘的痛打,在那半个月里,真是隔三差五的打,就为了让他们长记性。

  不一会儿,打了两只喜鹊,和一些杂七杂八的鸟雀下来,他主要是瞄着这些贼鸟来打,这些玩意儿一阵子不管就好了伤疤忘了疼,人不在家的时候就往院里落,晒点麦子也能被它们糟蹋了。

  “嗖!”

  一只在空中盘旋的鹰隼被弹弓打中了尾巴,吓得一声尖锐的鸣叫,漫天尾羽爆散中,不断发出惊慌的叫声,奋力扇着翅膀飞逃而去。

  “算你跑得快……”

  陈凌收起弹弓,家里兔子、鸡鸭鹌鹑多,也容易被山里的鹰盯上。

  最近就是这样,早晨或者下午临近黄昏的时候,就老有鹰隼在院子上空徘徊,好在家里有狗,不怕它下来。

  但是遇到飞得低的,陈凌还是会给上一弹弓的。

  过了小半天手瘾,回头看了看那些打下来的鸟,大部分已经被两只狗捡到了竹篓里,落到房上或者王老太太院子里的,就不去管了,黄皮子们会去吃掉的。

  把竹篓放下,陈凌洗了洗手,厨房的水正好也烧开了,就提着满壶的开水走到石磨前面,仔仔细细的用开水烫了一遍,早晨是用清水刷洗过的,但这石磨让洪水泡过,又在打麦场放了好些年不用,还是好好的清洗一番比较好。

  毕竟是自家磨面吃,必须得收拾干净。

  借着开水反复刷洗了好几遍,陈凌这才重新收手,等把磨盘晾晒干,就能磨面了。

  芦苇杆子没晒好,今天也不用编草垫子,于是下午,就留着王素素在家,他便牵了牛扛着锄头下地去了,给花生、黄豆除除草。

  杂草不算多,慢悠悠的,一直干到近黄昏,锄完了将近一亩地,陈凌就没再干了。

  只是往回走的时候,陈凌坐在牛背上,发现有几个黑影在村口的苞米地里一闪而过,紧接着苞米秸秆咔嚓咔嚓的响着,顿时就有点犯嘀咕:“什么东西在里边?别是狼吧!”

  这么想着,但是看到小白牛没啥反应,估计不是啥野物。

  不过陈凌的眼睛还是往那里瞄着,没一会儿就听到一阵说话声,他听到后,顿时就知道是谁了,就让小白牛停下,专门在外边等了等。

  果然两三分钟后,就有一个个小鬼头从苞米地里钻了出来,见到陈凌后啊呀一叫,吓得转头就往回跑。

  “回来!太阳快落山了,还在这里玩?不怕回家挨揍吗!”

  “叔爷爷。”

  “富贵叔。”

  “嘘,小点声,叔爷别喊……”

  这时,小森领着臭蛋几个鬼鬼祟祟的跑过来,轻声叫他。

  “怎么了?”

  “小点声叔爷爷,苞米地有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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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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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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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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