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各式各样的石头,常年被溪水冲刷,光滑且细腻,尤其背阴处,苔藓遍布,一个不注意就会滑倒。
陈凌之前跟王素素进山采药时,由于没这方面经验,就摔过好几跤,多亏了他身子骨健壮,才没有被伤到。
这背阴处的青苔害人,向阳处也不见得能好到哪去。
野草铺天盖地的蔓延,还常有毒蛇出没。
有一帮小娃娃跟在身边,陈凌不得不小心一些。
于是就用柴刀砍了根树枝做成长棍,一边走一边探着草,慢慢跟在两只狗后面。
还好没走多远,溪流渐宽,前方出现一处乱石滩。
黑娃、小金也在这时停了下来,从溪水中一跃而出,朝着一个方向汪汪大叫起来。
陈凌见它们没直接冲上去,还有点担心遇到什么大型的野兽,毕竟夜里经常能听见狼叫,山里的狼是不少的,野猪也多。琇書蛧
这个季节不是发情就是带崽儿的,凶猛得很。
结果走上前一看,他就愣住了。
竟是个熟面孔。
是那只被他救活的鹞子。
这时正在乱石堆上用爪子按着一只野鸡,衔了满地的鸡毛,嘴上还沾了两根,看样子是准备进食。
现在黑娃小金两个老对头突然出现,明显把它吓了一跳。
立马瞪圆了眼睛,张着翅膀、炸起羽毛,发出一阵类似恐吓的叫声。
“富贵叔,是老鹰,快让黑娃两个把它抓住!”
六妮儿几个跟过来,看见鹞子后眼睛就亮了,急忙蹑手蹑脚的凑到陈凌身边,压低声音提醒。
好像生怕这只鹞子被吓跑似的。
其实哪用他们提醒,说话的空当黑娃两个就已经扑了过去,直接把色厉内荏的鹞子惊得飞起,然后叼起被衔得只剩尾巴的野鸡,优哉游哉的跑了回来。
鹞子飞到溪边一棵大树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猎物被抢走,嘴里不断发出愤怒不甘的叫声,张开翅膀扇动着,一副想扑击却不敢真正扑过来的样子,颇为有趣。
几个小娃娃见状一阵唉声叹气的,惋惜两只狗没能把这‘老鹰’抓到。
陈凌打量了两眼鹞子,忍不住皱起眉。
心想这家伙怎么也在这儿?
也太巧了点,该不会是一直偷偷摸摸跟在我后边吧?
正这样想着,黑娃走过来把野鸡放到他脚下。
陈凌顺势捡起来,就准备丢到背篓里。
不过就在这时,他突然注意到这只野鸡有点不一样。
仔细一看,虽然身上大部分羽毛被鹞子衔下来,光秃秃的,但头部、腹部和尾巴上的羽毛还在,就见这野鸡羽毛呈黄褐色,带着栗色花纹。
见到野鸡的人都知道,这明明应该是母野鸡的颜色,可这只野鸡尾巴上的羽毛却生得老长。
这明显不对劲。
“六妮儿,你看看这野鸡是公的还是母的?”
陈凌把六妮儿叫到跟前给他看。
这小子正眼巴巴的盯着鹞子,跟其他小娃娃讨论怎么把鹞子打下来呢。
被陈凌叫来一问,就奇怪的看了两眼,道:“是母的啊,怎么了富贵叔?”
“你再看看,母野鸡有这么长的尾巴?”
六妮儿听后愣了下,连忙伸长脖子来看。
这小子是村里的孩子王,经常捉鱼打鸟的,套到野鸡也是常有的事。
加上他爹王立献前两年经常上山打猎。
所以六妮儿从小就对野鸡熟得很。
瞅了两眼后,立马就道:“富贵叔,这不是野鸡,母野鸡没有长尾巴。”
陈凌心说果然,然后抬头看了眼树上的鹞子,这倒霉玩意儿,抓的恐怕是红腹锦鸡。
不过这只是母的,羽毛颜色与母野鸡的颜色极其相似,就是尾巴比野鸡长的多。
“怪不得红腹锦鸡的老窝里没有母鸡孵蛋呢,原来是被这鹞子给抓去了。”
红腹锦鸡的某些习性其实跟家养的老母鸡非常相似,比如护崽儿,比如会抱窝孵蛋等。
按正常来讲,孵蛋时跟老母鸡一样,是不会轻易离开老窝的。
除非遇到危险。
而且红腹锦鸡筑巢隐蔽,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今天这情况,明显是受到惊吓,雄鸟和雌鸟都离开了老窝,才被六妮儿几个看到的。
又看了一眼树上的鹞子,见它鼓胀着胸口,还是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陈凌也没理会,叫上六妮儿几个,带着狗又原路返回。
走到红腹锦鸡的老窝处。
那只羽毛鲜艳亮丽,犹如凤凰一般的雄鸟已经不见踪迹了。
但是灌木丛的老窝里,那些鸡蛋还在。
陈凌见此轻叹一声。
红腹锦鸡都是一只公的配三四只母的,而且母的具有保护色,在山林中极擅隐蔽,这样能极大的提高生存能力,保证种群繁衍。
但遇到危险的时候,雄鸟的表现,也往往显得很残酷无情。
这些没孵出来小鸡的鸡蛋,就这样被抛弃了。
“六妮儿,小森,你们几个去把鸡蛋捡出来吧。”
“富贵叔,要吃吗?”
“不吃,这东西还没家里的土鸡蛋好吃,叔带到集上卖钱,等到时候给你们买糖吃。”
“富贵叔,俺不想吃糖,俺想吃大虾。”
“俺也想吃,做梦都想,就是俺娘太笨了,根本不会做……”
小娃娃把鸡蛋捡出来后,就七嘴八舌的嚷着要吃小龙虾。
陈凌看着一个个小脸蛋全都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就点点头答应下来,顿时惹来一片欢呼。
只有六妮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满脸懵的冲陈凌问道:“富贵叔,什么大虾?”
陈凌一下被逗笑了,上次做小龙虾的时候,这小子上学去了没在,倒是错过了。
“水库的大虾,红壳子的,那么老长,俺爷跟俺达达都说苦,但是富贵叔爷做得可好吃了,俺上次差点把壳子都吃掉。”
小森晃着脑袋冲六妮儿炫耀道。
这下可把六妮儿馋得够呛,心说上学就是不好,富贵叔做了啥好吃的都吃不上热乎的了。
小娃娃嘴上喊着吃,手脚却很麻利。
帮着陈凌把红腹锦鸡的蛋放在背篓里后,又在溪边拽了些野草垫在下面,就继续跟着陈凌往前走。
……
已接近春末,山上的药材是不少的,金钱草、勾藤、田七、甘草、马蹄草、板蓝根、黄花、金银花……
虽都是些寻常的药材,但陈凌还是采了不少放在背篓里。
等溪流渐湍急,山势也开始陡峭后。
前面出现一片茂密的林子,有不少竹子和桑树。
一眼望过去,紫红色的桑葚挂满了枝头,地上也落了一层又一层,有几只刺猬躲在凸起的树根后,低头吃着地上的桑葚,见人来了也不跑。
“是富贵啊,怎么还带了一群娃娃过来?”
这时,有人听到林子外的动静,就在林子里探着脑袋往外瞧。
“大志哥,秀英嫂子,你们在这里干嘛呢?”
陈凌见到林子里的一男一女,就走近过去问道。
“家里养着蚕哩,来山里摘些桑树叶子。”
汉子放下手中带钩的杆子,冲陈凌笑道:“富贵你家这两条狗怪吓人啊,要不是看见你跟着,俺都拉着你嫂子爬树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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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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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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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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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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