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沉吟了一下,站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把他们几个带到竹林的石亭。
然后把狗群喊了过来。
赵刚看到狗,直接张大了嘴巴:“我滴个乖乖,这些狗好大的个子,我看照片还不觉得,现在这一看,这最大的大黑狗简直不像狗了,站在狗群当中,更是像是头黑色的狮子。”
不怪他说得这么夸张。
黑娃自从长到成年,每年冬春换毛之后,样子都会变得越发魁梧健硕。
浑身腱子肉,骨架也越发的大,四条腿跟小柱子似的。
给它化妆打扮打扮,说它是头真狮子恐怕也有人信。
“这个大黄狗也好看,看着像狼,可比狼好看多了……啧啧,这脸面,这眼睛,怎么看着还挺秀气的。”
赵刚啧啧称奇,自己竟然在一条狗身上看出秀气来了,很是意外。
“这个你说的大黄狗是我这群狗里的狗王,那个大黑狗也得听它的。”
陈凌笑笑说道。
“啊?这个黄狗才是狗王?”
赵刚霎时愣住。
李敏都有些意外,别说赵刚了。
实在是黑娃的外形太过霸气,任谁看到它第一眼,都会被它震住,觉得这狗一定不凡。
下意识就认为大黑狗是狗王。
实际上,黑娃霸气归霸气,本性却从没变过,还是一开始那个玩心大的大憨狗罢了。
为啥它喜欢跟着睿睿?
一是爱护小主人。
另一个就是小主人能带着它各种玩耍。
为此不惜整天被睿睿折磨,抠眼睛,扯舌头的,还舔着脸跟着。
陈凌整天骂它贱皮子。
不过心里对这个懂事的狗还是很欣慰和骄傲的。
“对,我这条黄狗,也是我们当地的虎头黄过来的,现在能上树,能上山梁峭壁,能下水,也能自己拿骚、理骚、找骚,带狗群围猎……
总之,我这条大黄狗几乎是全能猎狗,样样精通。”
陈凌抚摸着小金的脑袋,脸上挂着微笑:“我这么说,不只是为了夸我的狗,赵刚同志我得问你一下,你们要的军犬,是这样的猎狗吗?”
这话倒是把赵刚问住了。
像是这种全能猎犬,用来当军犬当然好。
但是容易训出来吗?
答桉肯定是不容易的。
陈凌这边都只有一条这种狗,还是狗王。
见赵刚不说话,李敏再次问道:“陈老板你的意思是,军犬比猎犬难训?成功训一条出来不容易?”
“那倒不是。”
陈凌摇摇头:“训狗对我来说没什么难的,但现在其实不是训狗的问题,赵刚同志也说了,现在主要问题在于缺少优良犬种……”
】
训狗不难,关键是犬种的问题。
有的狗服从性就是好,比如德牧,也就是黑背,是军警普遍用犬。
但有的狗就是不行,比如哈士奇,一个狗带坏一群,进了部队带头造反。
这就是要引进国外犬种的原因。
人家有的在二战就开始使用军犬了,繁衍不知道多少代了。
不得不承认,就是好用。
当然了。
这并不是说国外的狗有多好。Χiυmъ.cοΜ
是国内还没开始重视。
前两年才刚开始成立繁育基地,拿什么跟人家比?
“我明白了,陈兄弟你的意思是,军犬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训狗上,还是在犬种问题上。”
赵刚一拍脑袋,看向陈凌身旁的大黄狗:“还有,你这条狗王这么厉害,作为优良犬种肯定也不输国外的狗啊。
与其在训狗上下工夫,倒不如在咱们国内找一找这条大黄狗这样的狗王,集中培育一下,是不是?”
“赵老哥说得很对,我家这个狗王也不全是靠我训出来的,更多还是看狗本身的天赋。
老话说得好,千军易求,一将难得。
狗王就像是狗中的大将军,是可遇不可求的。
你与其花费时间精力训狗,不如找这种百里挑一的狗王、好猎狗,这种狗天赋都不错,后代也有几率更加优秀。
把它们聚集在一起培育的后代,我相信比外国犬种不会差多少。”
陈凌点点头,对于狗这个方面,他有啥说啥。
“那,陈兄弟你这边的狗……”
见陈凌说得这么明白清楚,赵刚本来下一句就想说让陈凌这些狗帮忙和军犬杂交什么的,现在反倒是开始疑惑了。
他摇摇头,对陈凌笑道:“我总有种感觉,陈兄弟你好像早就在研究这些了。”
“哈哈,赵老哥好敏锐的洞察力,不愧是部队出来的。”
陈凌竖起大拇指:“我其实在去年就开始琢磨这些了,这些年洋狗很盛行,看不起咱们本土的好狗,我就是想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们中华田园犬培养出来的才是最好的犬种……”
赵刚一听这话,不等陈凌说完,就一拍大腿,满脸激动的道:“兄弟大气!我就佩服你这样有本事还心怀国家的人!”
“没有没有,我就是小打小闹的,自己瞎折腾。”
陈凌连连摆手。赵刚却很在意,“兄弟你太谦虚了,这事儿要成了,那是为国争光的大事啊!”
然后一通吹捧。
陈凌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他倒不是谦虚。
真的只是黑娃作孽搞出来的意外。
当初黑娃和狼群搞到一起的时候,他为狼群的生计感到有点忧心。
直到忽然有一天看到蜂群。
觉得自己既然可以培育和优化本土蜜蜂品种。
那么狗和猫也是可以的啊。
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发展到本土的黄牛了。
这个也是需要拯救的。
总之一连串的规划全部就出来了。
当时他就想。
既然他喜欢这种生活,离不了猫狗牛的,为什么不在享受这种生活的同时,做点有意义的小事呢?
“哎呀,扯远了,老弟啊,我刚才记得你说这军犬其实很好训的,对吧?”
和陈凌一番话谈下来,赵刚已经亲切的称呼他老弟了。
“是的,军犬比猎犬好训得多。”
陈凌点点头,军犬和猎犬不一样。
猎犬要凶,胆子要大,嗅觉要好。
而军犬只需要嗅觉好,服从性好即可。
听着军犬似乎要比猎犬厉害。
实际上并不是。
不管军犬还是警犬,它们都是用嗅觉来为人民服务的。
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
赵刚越听眼睛越亮,对陈凌也越发信服。
好家伙,这年轻人肯定是研究过的,一点没错了。
这趟没白来。
“你们想得到好的军用犬,现在最快的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办法?老弟你快说,别吊人胃口!”
“最快的办法就是和狼杂交……得到的幼犬,会比原来的犬种在嗅觉、耐力上提升不止一两个档次。
而且和狼杂交后,你会发现第一代幼犬变得很聪明,聪明的狗,会更容易听懂指令。”
嗅觉。
耐力。
聪明。
服从性。
这是警犬和军犬身上全部都要有的。
和狼杂交。
代表着狼的聪明,以及耐力和嗅觉也会从狼身上继承过来。
赵刚听了先是眼睛一亮,颇为振奋。
但很快,又轻轻皱起眉头:“老弟,说实话,这个办法好是好,你要是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这和狼杂交的狗,嗅觉和耐力会变得更强,也更聪明。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那就是这些狼崽子野性太强了啊,不好训还容易伤人。”
“哈哈哈,赵老哥你这个话说的……”
陈凌拍拍他肩膀,站起来,对着自己前面的一群第一代狼狗道:“我这第一代狼狗也是野性大,各有各的脾气,但是它们从来没伤过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啊?为啥呢?难道不是你教得好吗?”
“哈哈,这个也是一方面吧。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从小带着它们到处打猎,到处跑,到处见人,一天天就没什么歇息的时候……就这样,时间长了,活动量大,见人多,它们那骨子里带来的狼的野性就大大的被磨下去了。
部队上肯定不缺活动量,也不缺人。
这狗只要时常和人一起,知道服从人,哪怕凶勐一点也没问题……”
看到赵刚还想说什么。
陈凌继续补充道:“就算第一代狼狗有各种问题,但是别忘了我们是奔着选育去的,龙生九子还子子不同呢,有野性强的,就肯定有野性弱的。
你们专门挑那些野性弱,却能继承狼的优点的,多培育几代不就行了?”
陈凌这话可不是瞎说。
连名声极大的‘昆明犬’那都是繁育了七八代才正式成功,作为警犬和军犬服役。
想一下子就成功是不行的。
普通人想一下子得到一大批的好狗不要想。
还是那句话,这个可遇不可求。
“哦~”
听完陈凌的话,赵刚一拍巴掌,长长的哦了一声。
脸上露出恍然的笑容:“懂了,懂了,这下我明白了。以前是我们没转过弯儿来。”
别说他了,连李敏都听懂了。
心说这小子很少跟陌生的外地人说这么多话,看来是真跟外边传的一样,是个狗王一样的人物,一提到狗就来劲了。
“老弟你太厉害了,以后你当我们训犬中心指导员算了,别拒绝,我回去之后就给你挂个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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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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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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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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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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