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四百一十二章 吃出走马灯了
  孙艳红和田红利闹得这一出,看热闹的人真不少。

  但是跟来陈凌农庄吃饭的却不多。

  当时王存业老两口,以及王素素也都在来着,他们都喊着让大家过来吃饭,也没几个人好意思跟着去。

  最后也就是和陈凌关系好的几个人家,和大队的几个干部一块去了。

  知道陈凌又要做河鲜宴,以当地鱼虾烧菜招待,王聚胜二话不说,喊上王立献和陈大志,又去水库摸了点小龙虾回来。

  这玩意儿好吃,下饭,非常适合人多的时候做。

  村里好些人惦记着这么一口。

  就是没谁能舍得放重油、放那么多调料,所以一直也做不出陈凌家小龙虾的味道。

  今天有这个机会在陈凌这儿蹭饭,自然都不想放过小龙虾这道菜。

  他们一大伙子去水库摸虾了。

  田红利不想跟孙艳红这婆娘一块待着,就和大队的几个干部在农庄和果园到处晃悠着。

  一会儿看看果园的蜂箱,一会儿瞧瞧水渠中的鱼虾,一会儿又去观赏鱼的鱼塘跟前观察一番。

  一边晃悠,田红利一边和大队的几个干部简单交谈着,互相了解认识一下。

  不过这一圈逛下来,双方的谈话成了次要的,让田红利更为惊讶的是,农庄这边鱼类的质量。

  不管是观赏鱼,还是水渠中的普通鱼虾,光从外表看,就能明显的感觉到比村里的那些不一样。

  “富贵这儿的鱼就是别一般的好,俺们也问过他咋养的,他说是他们自家酿酒剩下的酒糟和药渣子啥的,掺着草饲料喂的鱼。”

  “是啊,富贵老丈人有秘方给他,他泡的那药酒有钱人抢着来买,药效好得很,剩的酒糟也不一般。”

  “唉,咱们搞不到这样的好东西啊,养不出来人家这样好的鱼。”

  “……”

  田红利听完这话不吱声了,只在心里想:这个陈老弟果然是有点不外传的本事,那酒糟肯定也不简单。

  不过他现在也没探寻的心思,陈凌家的狗紧紧的看着呢。

  以二黑那特别管事的性子,他们这么多人在自家里里外外晃悠呢,怎么能不盯着他们呢?

  早就带着小狗子在外头盯着他们了。

  这也是小金为什么放心的跟着黑娃整天去陪睿睿玩的原因了。

  没办法,小狗子们太管事了,不用它们两个操心啊。

  专心带娃就行。

  田红利跟那些村干部在外边晃悠,孙艳红则是跟王素素坐在一起,在厨房外边,一边择菜,一边去逗睿睿玩。

  “睿睿,告诉姨姨你叫什么名字呀?”

  王素素现在也知道,这婆娘是在跟自家套近乎,不过她向来是与人为善,人家笑脸相迎,她自然也不会给人脸色的。

  便和她聊着简单的家常。

  就是睿睿对她不感兴趣,任她怎么逗也不理会,只是让黑娃小金两条大狗围着,他一会儿骑在黑娃身上,一会儿又爬到小金身上,还拿着他自己的小玩具,在两狗脑袋上、身上,摆成长长的一排。

  两狗一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情绪,乖乖趴在地上,任由小东西来回不停地摆弄。

  还把大脑袋紧贴着地面,吐着舌头,生怕睿睿摆上去的玩具掉下来。

  孙艳红也是瞧着有趣,渐渐地,开始真心的赞叹起睿睿和这两条忠顺懂事的大狗。

  觉得睿睿这小奶娃可爱,也觉得这两条大狗还会细心照顾娃娃,十分难得和少见。

  在她看来,这种表现可比去山里打猎有多大本事,讨人喜欢多了。

  过了会儿,王聚胜他们摸虾回来了。

  田红利和几个大队干部也回到农庄,帮着给小龙虾刷洗清理。

  野外的河鲜要仔仔细细的清洗几遍。

  天暖了,水里寄生虫也多。

  光是这一大盆小龙虾,他们一帮人也废了好半天才收拾干净。

  “俺滴娘哎,富贵烧菜真快啊,比村里的厨子还快,刚把这虾收拾干净,他自己一个人把两大桌菜快做完了。”

  “那当然了,他家以前在村里建新房的时候,就没请厨子,全是富贵一个人操办的,你说能比红白喜事的厨子差了?”

  这几个大队的干部年龄都不小了,虽说是干部,管着点事,其实也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干起活来利索得很。

  可往厨房一瞧,还是忍不住一阵咂舌。

  陈凌这菜烧的不仅快,还够漂亮,而且还非常香。

  鱼虾多腥啊,偏偏他做出来的,比别的肉闻着还香,香得呛人鼻子,让人想打喷嚏。

  孙艳红还从没在陈凌家吃过饭。

  今天闻着香味那真是期待不已,再顾不得在王素素娘俩跟前套近乎,直接起身站在厨房外边,闻着香味,在那儿看陈凌烧菜。

  田红利耸动着鼻子,闻着这厨房飘出来的香味,小声嘀咕道:“陈老弟厨艺这么好,还不做啥都好吃么,这还能吃出鱼的好坏来?”

  陈凌耳力多敏锐啊,听到他嘀咕之后,就一边往瓷盆里盛菜,一边笑道:“田老板别担心,除了老鳖跟虾之外,别的鱼那都是一鱼两吃、三吃,好几样做法呢,为了让你好好品尝啊,我可是专门又做了清淡的,有的只放了些盐,那细鳞鱼,鱼肉鲜美,更是连盐都没放多少。”

  “你待会儿尝尝就知道了。”

  田红利一听,知道陈凌这是对他自己的鱼有信心,便夸赞一声,说陈凌细心,考虑周到。

  小绵羊和王立献站在一块,听到这话忍不住笑道:“田老板,也就我富贵叔了,别人哪有这手艺,还给你做成几样让你品尝?换成我们,啥菜都不会做,你想尝味道,给你点柴火让你烤两条鱼就不错了。”

  大家听了就都笑,纷纷说还就是这么回事。

  跟村民打交道多了,小绵羊也渐渐和他们熟络起来,嘴里话也就多了。

  王立献看了这小子一眼,转头对田红利道:“博明是跟你开玩笑,不过俺们以前舍不得用油做,还就是这么个做法,什么黄鳝、泥鳅,抓几条之后,捡点柴火直接丢火里烤,别的鱼也是这样,鱼鳞都不去的。”

  田红利递给他一根烟,愣愣的问:“就这么干烤着吃,不腥吗?”

  “腥啊,不过这个看啥季节的鱼,也看你用啥柴火烤……”

  王立献接过烟,小绵羊赶紧凑过来点上,他才继续道:“小的时候嘴馋是这么吃的,挑些松树枝子,竹子,还有些啥带点味道的草叶子和树皮,能去腥味。后来么,长大了点,家里有酱,每次想吃了就偷点酱出来,刷上酱烤,啧啧,那烤出来香得很啊。”wWW.ΧìǔΜЬ.CǒΜ

  田红利恍然大悟,对他竖起大拇指:“哎哟,这个好,这个好。”

  又把脑袋探进厨房去:“陈老弟,你这儿有火塘,要不咱们一会儿也烤两条鱼吧,这个听着好像更能尝出来鱼肉的原汁原味啊。”

  他其实是听王立献讲的,又闻着厨房不断飘出的香味儿,有点馋了。

  “行啊,正好还剩着两条鱼,我就不做了,你拿出去烤了吧。”

  陈凌指了指竹箩里两条杀好的草鱼和青鱼,让他自己拿,他转而就去做小龙虾了。

  “嘿嘿,好,我烤一下试试好吃不好吃?”田红利拎着鱼出去,一伙人就在厨房外的火塘鼓捣起来。

  有柴火,有火塘,啥都是现成的,烤起鱼来快得很。

  一顿折腾之后,两条鱼烤熟了,他们打算先尝了尝啥都没放的鱼肉是啥味道,要是不行,再刷点酱吃。

  结果一尝,竟然真的不错。

  “是富贵这边儿的鱼好,不然他也没底气跟你说价格低了不行的话。”

  “嗯,献哥说的是,一般鱼烤出来,不是这个味道,鱼肉也没这么嫩。”

  王立献和王聚胜几个逮到机会就帮陈凌说话。

  田红利也没啥可反驳的,因为有事实说话,这鱼吃着的的确确比其他地方的鱼好。

  啥调料不放能有这个味道,实属少见。

  他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他们尝着烤鱼,孙艳红也没有往他们跟前凑的意思,只是帮着王素素和二老摆桌子,从厨房端菜盆上菜的。

  “富贵,存业叔,你们也尝尝,这烤的鱼还真不赖。”

  “不尝了,快过来吧,要开饭了。”

  陈凌解下围裙,招呼一声:“小龙虾还要等一会儿,这虾又香又辣,放后边吃吧,先吃这个,再吃别的就没味了。”

  今天这顿席面呢,几乎全是河鲜,家鱼、黄鳝、泥鳅、小龙虾、老鳖,做成了各种各样的菜肴,摆满了两个桌子。

  众人闻着香味早就迫不及待了。

  也顾不得客气,纷纷找位置落座。

  简单的说了两句,倒上酒后,就拿起筷子开吃了。

  王聚胜前些天吃过类似的一顿,一边吃喝,一边眉飞色舞的给众人介绍。

  “聚胜你这懂这么多,没少在富贵家蹭饭吧。”

  “就是,俺看你是啥好的都吃过了。”

  这些干部们酸溜溜的话,让王聚胜心里很是自得。

  但很快他发觉不对了,这些人和他说着话,手上筷子没停。

  “哎哎哎,海运叔,哪有你这样吃的,还端起盘子喝起来了,田老板和城里的孙老板都在,你不怕人笑话吗?”

  田红利和孙艳红还真顾不得笑话别人。

  他们两人都是第一次在陈凌家吃饭。

  几道菜吃到嘴里,两人连暗自较劲的心思都没了,只顾着动筷子夹菜吃了。

  田红利的表现更是不堪。

  没上桌前还能拿捏着城里老板的风范,这一落座,把菜吃到嘴里,立马大变样,只觉得这鱼虾,连盐水煮出来的都别有一番滋味,好吃的不得了。

  “田老板,想多吃菜那就得多喝酒啊,谁也是这样,想多吃就得多喝。”

  王来顺这时候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今天主要还是来谈事情的,借着酒桌上的气氛好谈事,可不能光顾着吃喝。

  这些人一看到陈凌家的饭菜都跟饿狼似的,连话都顾不得说,这哪行,不是谈事的样子啊。

  “没问题,来,陈老弟,我先敬你一杯,你的买卖我做定了,你的鱼虾随你报价,我这次就给你拉走。”

  “王支书,我也敬你一杯。”

  为了能多吃几筷子,田红利不断举杯和众人敬酒,喝完一杯之后就是一阵猛吃。

  不一会儿就给喝得脸膛通红。

  等陈凌把小龙虾端上来,这热辣爽口的小龙虾,一吃进嘴,辣劲儿混着酒劲儿,齐齐从嗓子眼往上顶,直接给这老小子呛出了眼泪。

  嘴里还一个劲儿的嚷嚷着:“这虾是个什么做法?怎么还能这样做?又香又辣的,太好吃了吧。”

  一边嚷着,一边筷子不停,辣得眼泪鼻涕不住的流也顾不得,着急忙慌的胡乱用纸两下,就又是一阵大吃二喝。

  把众人看得一阵咋舌。

  很快,他因为喝酒太快,酒劲儿上来之后,还脸红脖子粗的说起胡话来。

  搂着王来顺一会儿喊老哥哥,一会儿又喊爷爷,说他长得像自己爷爷,看到老汉就想看到自己亲爷一样,还讲起了小时候跟着他爷爷怎样怎样。

  这样子也别说谈事了,让大家看热闹看笑话才是真的。

  而且还把王来顺整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是苦笑着对众人说:“这饭菜太好吃也不行,你们瞧,这都给田老板吃出走马灯来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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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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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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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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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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