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四百零六章 老鳖蛋
  这个想法和老丈人一说,老头倒是没说啥,让他想弄就弄,主要以前女婿的很多有些想法看起来很不靠谱,但最后事实证明,他想一出是一出的想法,反倒有种种的神奇效果。

  不过现在,就是不知道这里的泉眼稳定不稳定,别兴冲冲的搞个水塔,以后不出水了,那不是白费力气吗?

  “嗯,我也是担心这个,那就先看看这边的泉眼是啥情况吧,水塔现在也不慌着搞,要是稳定的话再弄。”

  陈凌这也是看这泉眼流出来的水冰冰凉凉的,突发奇想而已,要是不行那也没啥,再买台电冰箱得了。

  赵大海给他在农庄附近的山上山下都栽了电线杆,最近在忙着架线了,只要架好,电力绝对比以前稳定,搞个电冰箱不成问题。

  王存业点点头:“你心里有数就好,村口水库边上还堆了那么些青石,也没人要了,以后要弄个小水塔,绰绰有余。”

  “昂,我知道,对了爹,咱们果园的杏子快熟了,现在就能吃了,脆甜脆甜的,没一点酸涩了,我打算先摘两筐去卖一下。”

  “哎哟,杏子要熟了啊,我忘了这茬,可别赶上麦熟了,那家伙碰到一块,不得把人忙死。”

  “没事的爹,我先摘点熟的,让小绵羊往市里送两筐杏子,让刘建成他们卖着试一试,卖得好的话那最好,不行就再找下家,最不济还有闯子家罐头厂嘛,哈哈哈。”

  “你这话说的,能好好卖,干啥往罐头厂送?”

  陈凌嘿嘿一笑,提着小桶放到一边,然后又喊二黑回家拿了把铁锹,把泉眼这边先挖条小沟,不然水乱流,湿漉漉的泥泞一大片。

  翁婿俩人忙活了一阵,中间高秀兰回来见他们干活,就回家把晌午饭做上了,等王素素抱着孩子从村里回来,一家人吃过饭,陈凌就抱上娃去村里陈永胜家找小绵羊。

  今天是轮到他们那边的几家卖鱼了。

  高秀兰消息灵通得很,知道小绵羊中午就留在陈永胜家吃饭呢。

  近来陈王庄的游人陆续走完了,水库上也不摆摊了,小绵羊也不用再像之前那样专门挑早晨和晚上过来。

  “四爷爷,吃过饭没有?”

  到了陈永胜家,看到陈赶年在门外半拉磨盘上坐着拿着镰刀头削甜瓜吃,陈凌随口问了一句。

  “是富贵啊,俺吃过了,就是这人老了不能多吃正经饭,吃了半碗面条还是饿,再吃个甜瓜垫吧垫吧。”

  “这甜瓜是立献家那女婿给的几个,俺去给你拿,你尝尝,让娃娃也尝尝。”

  疤脸老汉站起来笑呵呵的说了一句,就要回去拿东西。

  “别拿了四爷爷,我吃过饭了,我就是来找小方说点事。”

  陈凌抱着娃走进家里,小绵羊正捧着碗蹲在院里的树下吸熘面条呢,挽着裤腿,拿快子的手上还捏着两瓣蒜,一口面一口蒜,吃得满头大汗。

  身上穿着也是脏兮兮的,褪色严重的旧衣服,脚上踩着绿胶鞋。

  这模样简直活脱脱的一个乡下青年,跟初次见他那非主流的模样简直是判若两人。

  “吃着呢博明,村里的鱼快拉完了吧。”

  陈凌笑着走过去,顺便和院子墙根处蹲着吃面的陈永胜两口子打过招呼。

  “嗯,快拉完了,富贵叔,你从市里回来了啊,我都大半个月不见你了。”

  小绵羊看到陈凌过来,赶紧站起身,同时快速扒完碗里剩下的面条,把碗快放到一旁。

  然后就摸出来烟,递给陈凌一根,又去给陈永胜父子俩散烟。

  这小子最近别看模样不修边幅起来,但是这一趟接一趟的往外运鱼,运费挣得那可真是不少,腰包很快就鼓起来了。

  “哎呀,忘了富贵叔你不爱抽烟,那你吃个甜瓜吧,这是我半路上从路边农田摘的,那狗日的摆石头挡路不让过车,我就趁半夜,下车偷了他两大袋子甜瓜……”

  这小子憨憨的一笑,转身拿了两个甜瓜塞给陈凌。

  “好家伙,你小子,现在咋学这么贼。”

  陈凌笑着打趣一句。

  陈永胜这时搬过来个小马扎:“富贵,别站着了,坐下吧。”

  陈赶年也递过来一把切菜刀,让他把甜瓜上边磕碰的地方削掉。

  正好这时陈玉强和几个堂兄弟也走进院子里,看到这一幕就笑道:“哈哈哈,这还是富贵叔面子大啊,一上门就跟娘家客来走亲戚一样。”m.xiumb.com

  陈永胜的婆娘王秀华就跟着笑道:“玉强,你家啥时候再抱个娃娃,你上家来,俺跟永胜叔爷也围着你转,给你端茶倒水。”

  “得了吧,俺没有富贵叔财大气粗,可不敢再生了。”

  一伙人大笑,然后都在院子里找地方坐下。

  他们是一起凑一块卖鱼的。

  “富贵叔,你家鱼又该卖了?不会这么快吧?”

  陈玉彬问道。

  “没,是果园的杏子快熟了,让博明帮忙送两筐到市里卖卖看看怎么样?”

  小绵羊一听这话,顿时会意道:“还是给刘建成送吧富贵叔?”

  “对,给他送,你去了让他试着卖卖,不行再找别人。”

  “那行,我知道了,现在市里杏子有卖的了,就是还不太多。刘建成那边不行的话,我就打电话让小静来跟你说,富贵叔你再拿主意。”

  小绵羊现在办事利落得很,也难怪王立献对他大为改观,村里现在也是对三妮儿还有议论,但是对小绵羊几乎没什么闲话在背后说了。

  陈凌刚从市里回来没几天,自然知道现在卖杏子的不多,所以这时就又嘱咐小绵羊,杏子带过去后,让刘建成先按照市面上的价格卖就行了。

  聊完这事,在陈永胜家逗留了一会儿,就抱着娃往村里自己家走去。

  现在睿睿早已经分清楚农庄和家里两个地方了,刚拐到家附近的小巷子外,他就伸出小手,嘴里叫着“妈妈”往那边指,意思是妈妈在那儿。

  如果没有特别的事,王素素是每天带他过来的,把他放到学步车,让他自己在院子里和黑娃玩耍。

  近来还加上了小金,两个大家伙围着一个小家伙打转,在家帮着带娃。

  王素素也能安心给人看病抓药。

  “走,爸爸带你回家找妈妈。”

  陈凌笑着亲他脸蛋一口,轻轻吹了一声口哨,果然很快就有一黑一黄两条大狗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这是早早就赶到这边来等着他们了。

  走到门前,往院子一看,王素素也来了,正在院子里晾晒那些草药。

  很多草药晾晒过后,还要切片,这些事全靠平时自己在家里鼓捣,好在王素素喜欢做这个,不觉得枯燥乏味。

  陈凌把儿子往学步车里一放,小两口就一块蹲在院子中央的竹圃前炮制那些药材。

  两人晒着午后的阳光炮制药材,卡察卡察的用铡刀切成小段或者小薄片,细心的忙碌着,享受着岁月静好。

  就是睿睿这臭小子仍然不老实,没办法,这个年龄段的小娃娃很少能安分下来。

  喜欢在地上来回跑动,不愿意再让大人抱着。

  睿睿现在呢,虽然自己走路不太利索,但是在学步车上那真是早就来去自如了,有学步车固定着身子,两个小短腿迈起来跑得飞快,大人不看紧一点,他跑起来就跟一条撒欢的小狗似的,驾着学步车,追着两条大狗满院子乱跑。

  还一趟又一趟的在陈凌和王素素身前和身后呼啸而过,留下一串串清脆的咯咯笑声。

  “爸爸~”

  不一会儿,他突然又停在东屋墙角下的竹笼跟前,小手指着竹笼里边的两只小鸟,喊起了陈凌。

  那是王真真养的小乌鸦和小杜娟,现在羽翼丰满,羽毛全都长全了,模样与大鸟没什么区别,就是还不会飞。

  “怎么了?又想干嘛?”

  陈凌转头看了一眼,这小东西事情多得很,好奇心也强,看见啥玩意儿都想去跟前探个究竟。

  王素素也往那边瞧了一眼,顿时咦了一声:“阿凌你快看,笼子里鸟的不见了,别是咱们吃晌午饭的时候,让啥东西来家里给吃了吧。”

  “嗯?不会吧。”

  陈凌一瞧,笼子里确实空空如也。

  但看自家两狗都没啥反应,起身过去在竹笼前后看了看。

  这一看才发现,原来是这两只小鸟不知怎么搞的从笼子里跑了出来,正躲在墙根的阴凉处睡觉呢。

  “你个臭小子,眼挺尖啊。”

  陈凌捏了捏儿子小脸蛋,抓住两只小鸟,冲王素素道:“这两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怎么跑出来的,应该是这两天太阳有点火辣,它们有点受不了,跑出来躲阴凉地里去了。”

  “那给它们换个地方吧。”

  王素素走过来一看,觉得妹妹放这地方确实是大半天都让太阳照着,现在天气热起来了,鸟可不是受不了么。

  随后蹲下来,两手揪着儿子脸蛋搓了搓:“臭睿睿,你还挺能管事,你看到鸟跑出来了?”

  “嘿嘿,妈妈~”

  臭小子得意的咧着嘴笑,然后挣脱开王素素的手,继续驾着学步车满院子狂奔。

  陈凌和王素素也不管他了,继续坐下来炮制药材。

  忙活了大半个小时,王素素把处理好的分门别类放到药柜里。

  这时,一辆自行车霹雳哐当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下一刻就见王聚胜推着自行车走了进来。

  “富贵,今晚有事没?到俺家喝酒去啊,今天逮了两样稀罕东西,包你满意。”

  “哟,聚胜哥,这腰包鼓了,敢说大话了啊,是啥好东西。”

  陈凌笑道,这两天找他喝酒的人可不少,弄得下酒菜也是五花八门,不过比起以往,搞得都挺大方,也都很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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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稼人没什么文化,也不会变着花样去玩,赚了钱高兴了,也没别的事,就爱整几个硬实的肉菜,喝两口小酒。

  “谁说大话了,真好东西,昨天俺家大头从老河湾捡了一窝老鳖蛋,今天俺知道那里老鳖多,就趁着晌午吃饭的工夫没人,去那儿找了找,还真逮了只老鳖,不只老鳖,还用弹弓敲了两只老黄鹌哩……”

  王聚胜嘿嘿笑着,挺着胸脯道:“咋样?你就说俺这收获咋样吧?是不是好东西吧?”

  “我滴个乖乖,你这真可以啊,老鳖就不说了,老黄鹌都能打到。”

  陈凌真的惊讶了,老黄鹌这玩意儿可少啊,老黄鹌其实也是野鹌鹑的一种,但是身体羽毛是微微发黄色的,脖子花里胡哨像是鹧鸪一样,那肉极其美味,比野鹌鹑和野鸡都要好吃得多,没半点泥腥味。

  “那可不是,今年老黄鹌多啊,野鹌鹑也多,俺看秧鸡子也多起来了,再过二十来天,也就在水边下蛋了,到时候去捡秧鸡蛋吧。”

  王聚胜咧着嘴乐呵道。

  秧鸡子在他们这边是春末夏初开始出现,比野鹌鹑之类要晚得多,但是肉的味道并不好,但是秧鸡蛋还可以,和老鳖一样,虽然也腥气,但山里人以前嘴上穷,吃不了正经肉,时间长了,吃蛋就有一手,自然有法子处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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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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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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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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