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这时脾气上来了,却不肯听他那一套,揉了揉拳头,把他拉开:“老余你先上一边去,这儿没你的事了。”
然后冲那满脸豪横的老杜道:“想斗狗,我们不是一路人,想打架,我奉陪到底。”
这话一出口,老杜这帮中年汉子脸色一滞,顿觉陈凌比山猫还要狂。
而老杜等人身后,余邦金的那个同伴,觉得陈凌说话有点硬气。
瞧见黑娃带着群狗包围过来蠢蠢欲动,还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道:“兄弟,你们带的狗多,他们想人多欺负人少,伱们也不用怕。”
这下刚被陈凌激出来火气的老杜等人顿时火气更大:“狗多了不起吗?一帮畜生罢了,开上车,撞死他们两个狗日的。”
陈凌和山猫听了丝毫不见畏惧之色。
陈凌更是笑眯眯的再次往前走了两步:“有胆的别开车啊,我也不放狗咬人,我一个挑你们一群,算我年轻占你们便宜。”
余邦金脸色一变,觉得事情要大条,陈凌太狂了啊。
他旁边的同伴,那瘦高汉子则是兴奋的吹了声响亮的口哨:“一挑十三,兄弟,你行不行啊?”
这个人是明显在拱火。
陈凌知道,也满脸浑不在意:“就凭他们几个?还不够资格。”
这话说的那些汉子立时火大,踏马的,这两个小子狗多,要是放狗,他们心里还没底,但是这小子太狂了,一个挑他们一群,还敢这么嚣张,实在不能忍。
“小王八羔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这时候,山猫早从摩托车上撤下了钢棍,揣进了袖子里,见这些人握着拳头过来打人,就把钢管从袖子滑出来,准备上手。
不料,陈凌一看这几人终于忍不住过来打他,反倒兴奋异常。
把山猫一拦,自己就兴冲冲的迎了上去。
如果对方不惹他,他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山猫走了完事。
但既然对方找茬,他比谁都乐意和对方干仗。
他这人就是个孩子脾气,有仇必须自己报了,心里才舒坦。
带着这股劲头,陈凌如饿虎下山一般。
砰,砰,砰。
十几声拳拳到肉的响声之后,还没一分钟,这些颇为富态的油腻中年就全躺在地上了。
一个个不是捂着脸就是弓着腰倒抽凉气,满地伸吟,没一个能站起来的。
这场面直接把余邦金看愣了,他同行的瘦高汉子也傻眼了。
与山猫相熟的几人没上手,这时也庆幸自己没上去帮场子。
麻痹的,怪不得这小子狂呢,原来打架这么厉害。
这还真不是陈凌厉害,而是这些人只是看着身形胖壮,满脸横肉,挺唬人似的,实际上外强中干,陈凌一拳下去,还没敢太用力,他们就倒下了。
还不如路上遇见的那几波拦路设卡的路霸,让陈凌打得痛快。
“牛逼。”山猫对陈凌挑起大拇指,轻声说了句。
但人打架打完了,结束的太快,还有狗不甘心呢。
主人们躺了一地,老杜等人的狗像是癫狂了一样,红着眼睛朝这边狂吼。
有的狗还叼着绳子一阵狂甩,想把绳子扯开冲过来。
陈凌见状,对山猫笑笑,然后踢了黑娃一脚:“去,带二黑练练手去。”
二黑来的时候就想和山猫的狗打架来着,但是还没打成,黑娃两个就快速结束了战斗。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跟着黑娃就扑了出去,那模样跟陈凌刚才一样,知道要打架了便兴奋不已。
当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两狗奔腾而出,二黑很快就和一条东德撕咬成一团。
一见到打架,群狗躁动,在人身旁跟着的想要崩开铁链去战斗,身旁无人跟着的,像是老杜那些狗,全部都冲了上去,扑向黑娃与二黑,加入了战斗之中。
一时间,每只狗都在汪汪汪叫个不停,声达四野,响亮刺耳。
山猫的狗群在笼子憋闷已久,这时快要按捺不住冲上去了。
只听小金仰鼻长嗥一声,压制住众狗的躁动,而后带着狗群扩大包围圈,将这边团团包围住。
第一次见到这场面。
除了山猫,在场所有人惊呆了。
踏马的,那黑的就够猛了,没想到这黄的更猛,还能号令群狗,这是狗王啊。
敢情老余刚才没吹牛逼。
不仅没吹,还往贬低了说了。
他们不知,这是小金了解陈凌的心意。
知道陈凌在锻炼二黑,所以压制众狗不让上前,只让包围住,给黑娃两个战场子压阵。
二黑的战斗持续了将近五分钟,才勉强把群狗战败。
它到底不如黑娃力大,也不比小金速度快,在群狗围攻下应对有些吃力,最后满嘴满脸的血,浑身毛发湿漉漉的,带着渗血的伤口与敌人的口水跑了回来。
黑娃则是龙行虎步,屁事没有,它是去照看孩子的,二黑第一次打群架,怕不小心被群狗咬死。
好在二黑的表现不错。
陈凌在旁看得清楚,对此也很满意。
受伤是小事,第一次真正跟陌生的狗去战斗,这是难免的。
多锻炼几次就好。
他和山猫旁若无人的给二黑检查伤势。
却有许多人小心翼翼的凑过来套近乎。
“兄弟,认识一下,我跟老余是铁哥们……”
不仅是他,连那几个认识山猫的,乃至跟着老杜和陈凌打架的,也有舔着脸凑到跟前来的。
没话找话,想交个朋友。
山猫见此啼笑皆非。
简单应和几句,就和陈凌带着群狗离去。
……
春光和煦。
经过一晚上的休养,二黑的伤势已无大碍。
再涂抹上王素素配制的药水,恢复得只会更快。
不过对于草药的事情,陈凌一直有些小小的疑虑。
便让山猫带着,送了两株天麻去大学化验检测了一番。
这两株一株是普通天麻,一株是灵水在外界催生出来的。
陈凌托辞说后面的这类天麻泡酒非常好,或许和他们当地的黑心桔梗一样,地域不同会比较特殊。
这个特殊性其实在药材行当很常见,不会引人多想的。
比如怀山药,别的地方种的山药就是不能入药治病,但怀山药可以。
又比如菊花里的杭菊,枇杷里的川枇杷等一系列带川字头的。
如此种种,十分常见。
就是现在的科学技术还没发展起来,检测结果虽然看在山猫面子上给加急了,但也得下午六点以后才能出来。
所以陈凌就趁着这个空当,提了些礼物去找梁越民。
……
育才实验小学就在天南市电视台附近。
梁越民的公司也在这里。
这天才刚过十一点,陈凌就骑着摩托车,带着三条狗从大街上驰骋而过,先把梁越民喊上,两人再从电视台把柳银环叫出来。
三人便来到实验小学的校门口,一边说着话,一边等着小胖子放学。
对于陈凌的到来,梁越民夫妻俩很高兴。
得知王素素怀上二胎之后,更是说要过阵子回去看看。
柳银环还怪陈凌说他总不带着素素和孩子出来玩,老是一个人出来潇洒。
他们可是一直等着陈凌带王素素和孩子去家里做客的。
三人热聊一阵,就听到放学的钟声响起,校门打开的瞬间,这帮小学生们就像是一群小鸭子似的,叽叽喳喳的闹哄哄的涌了出来。
“爸爸,妈妈……”
“哇,是叔叔,你怎么来了。”
小胖子穿着肥大的校服,背着小书包走出校门,看到摩托车旁靠着的陈凌后,顿时眼睛一亮,激动地挤着人群跑了过来。
“来接你放学啊。”
陈凌一把将他抱起来。
梁越民道:“小明,叔叔来接你放学,你高不高兴?”
小胖子在陈凌怀里狠狠点头,嘿嘿一笑:“当然高兴啦。叔叔,你放我下来吧,我要和狗玩。”
陈凌就把他放下来。
小胖子笑嘻嘻的踮起脚去摸黑娃的脑袋,忽的注意到摩托车后趴着的二黑,轻咦一声:“咦,叔叔你又养新狗了吗?”
“什么新狗,这是去年的小狗子长大了,这个叫二黑。”
“哇,小狗长得好快啊,都这么大了,它不是灰色的吗?怎么变成黑黑的了。”小胖子惊讶的张大嘴巴,他胆子大得很,嘴里嘟囔着,伸手就要去摸二黑。
二黑的性格也随了黑娃,跟谁都是秒熟,小胖子一碰,它就歪倒在地,让小胖子和他挠痒痒。
因为伤口周围不舒服,它自己老去舔弄,也想让别人给它碰碰。
小胖子不一会儿就和二黑玩到一起了。
梁越民两口子正问陈凌的建议,问他能不能吃西餐,说用本地的黄牛肉,做的牛排很不错,打算带他去尝尝。
这时候小胖子就带着三条狗在校门口到处跑来跑去,去老师和同学面前炫耀,结果不小心把一个女同学吓得哇哇大哭。
“干嘛呢,小明,又调皮了是不是?”
梁越民眉头一皱,脸色就拉了下来,提着巴掌就想过去揍儿子。
兄弟家养这大狗看着就吓人,不熟悉的小孩,能不害怕吗?他还去闹腾。
但没走两步,那小女孩又开心地咯咯笑起来,原来是小金看她哭了,就去舔她的手背,安慰她,黑娃和二黑则是在旁边小声汪汪叫着撒娇打滚,表示自己人畜无害,似是为吓到人感到抱歉。
它们不喜欢手上没轻重的奶娃,但很喜欢和大一点的小娃娃玩,因为能带着它们出去跑。
于是瞬间变成了温暖可亲的样子,完全没有昨天晚上那股慑人的架势了。
当真是可凶也可萌。
小胖子见状,骄傲的仰起脑袋,噘着小嘴巴道:“我说了,我叔叔养的狗可好玩了,它们是好朋友,不用怕。”
这时候陈凌和梁越民夫妻俩走过来,梁越民给了儿子屁股一脚,同时和小女孩妈妈道歉:“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
“没事的,这狗很温柔的。”小女孩的妈妈笑道。
小女孩这时已经在试探着去抚摸小金了,然后越摸胆子越大,把黑娃和二黑也摸了一遍,小脸上带着一种惊喜的开心,仿佛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引得周围许多同学也来摸它们。
等陈凌四人带着狗离开的时候,这些小娃娃还依依不舍呢。
那小女孩让她妈妈拉着走在街上,更是一步三回头,追寻三狗奔跑的身影。wWW.ΧìǔΜЬ.CǒΜ
“妈妈,我也想要一只狗狗。”
“唉,咱们家太小了,养不了狗的,听话哈。”
陈凌家的狗聪慧通人性,很讨人喜欢,但同时它们的体型过于唬人,一眼看去,便让人心生惧意,不敢靠近。
比如这次来市里,陈凌就再没遇到扒手。
哪怕去著名的小偷泛滥之地闲逛,也没人敢靠近他。
和梁越民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地吃了顿饭。
下午还一起去山猫的狗厂玩了半天。
走的时候,梁越民还挑了只小狗回去,他本来对养狗感觉一般般,但是受陈凌家的影响,也慢慢喜欢这些可爱活泼又忠心的小东西。
在山猫的狗厂参观了一番,更是按捺不住,直接讨要了一只,怕白要带回去养不活,又象征性的给了点钱。
说等陈凌家第二窝小狗崽出来,就凑成一对儿。
然后才离去。
他们一家三口走了之后,陈凌就去天南大学拿检测结果。
这个结果没有任何问题,灵水催出来的天麻和普通天麻也没有任何的不同之处,成分都一样。
但是这灵水催生的天麻,药效确实要比普通天麻强,且强得不是一星半点。
那这个结果是怎么回事呢?
难道是现在的科学技术手段还太落后的缘故?
陈凌苦思冥想了一阵,也没想通是为啥。
肚子饿了,索性不再去想,反正检测出来没啥区别,以后不管自己用还是往外卖,都不用太过担心了。
晚上买了一百来斤黄牛肉,割下来一块,自己做了点牛排。
剩下的丢进洞天,准备带回去吃。
吃完饭,便下楼去旁边学校里晃悠溜达,感受了下大学生们的生活。
还混进了图书馆,看了会儿书。
就是在这看书的时候,忽然一本书上的一段话,勾起了陈凌一段遥远的回忆。
说是有一味药材,叫做“浮小麦”。
所谓浮小麦,就是干燥、轻浮、瘪瘦的小麦。
取一盆水,把麦子放进去。
飘上来的就是浮小麦。
浮小麦能有什么用呢?
国医大师张灿甲当年在学医时,一个经典药方之中,需要用到浮小麦。
但他当时认为浮小麦没有用。
不就是瘪麦子吗?能有啥用呢?
于是便将浮小麦擅自删掉,结果方子开出去之后无效。
把浮小麦加上后,却立竿见影。
对此,如果专门按照科学解释,浮小麦和普通小麦没啥区别,有效成分和馒头面包也一样。
但是用普通小麦,或者吃面包馒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中医用的是浮小麦的升浮之气。
这个升浮之气太玄乎了,普通人看了要大皱眉头的。
根本没法用科学解释得通。
还有一味药,是当归。
在中医看来,当归的不同部位是能起到截然不同的作用的。
比如当归的头部,是引血上行,活血的。
当归的躯干,是养血的,当归的尾部是破血的。
植物类的药材的不同部位,可以治疗不同种类的病症。
但即便放在后世,以发达的科学手段来检测。
这当归的头、身、尾,组成的成分是完全一样的。
也是无法去深究与解释。
这段猎奇的故事,陈凌当时是纯属当乐子看的。
那时候他对药材之类的了解,只是局限于什么药比较补。
哪里知道这里头到底有什么奇怪的门道。
可是现在仔细想来,却觉得和今天的检测结果无比吻合。
越想越是觉得有可能。
“也许就和浮小麦的升浮之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这灵水对生物的作用,科学手段也是检测不出,解释不了的……”
陈凌暗自思忖,想了想,这种结果也正常:“灵水和洞天本就是比较玄乎的东西,现代科学只是注重物质,要亲眼看到的才算。如果是用中医的原理,以阴阳五行和元气来算,或许更合适一些。”
给王素素买了医书,陈凌自己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翻看,知道中医是基于阴阳五行来治病的。
人体有阴阳五行,什么精气神,总之说的比较虚。
而这灵气和灵水也是很虚的东西,普通人看不到的。
“怪不得韩教授拿着我给的那些植物和红鳝鱼研究不出来什么呢。”
“这样也挺好,以后我培育点什么东西,也可以适当的放开手脚了。”
一下想通了此事,陈凌的心情非常舒畅,高高兴兴的哼着小曲回家睡觉去了。
就等着明天回家后,开始准备养鱼、卖鱼。
嗯,还差个电话,等赵大海他们去村里栽电线杆子的时候得托他问问通电话的事。
写信虽然很具有诚意,和笔友们时常通信交流也令人心情愉悦。
可现在王素素怀上二胎了,在安逸的生活之余,他也得做点买卖,给孩子们积攒些家业了。
要做买卖,肯定还是电话方便沟通啊。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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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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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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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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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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