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三百三十二章 猞猁杀狗,只剩鸡脚
  天色连着阴沉了两日,第三日傍晚,天空飘下盐粒一样的小雪。@*~~

  小雪初降,山上的气温骤然降低。

  好在陈凌家早几日就盘上了火炕,已经烧了两天,体验非常良好。

  是夜。

  外面在下雪。

  木楼温暖明亮的卧室之中,王素素在灯光下,恬静的做着针线活,孩子的小衣服高秀兰给做了不少,亲人朋友也送了许多,是不必再做的。

  这是在给陈凌做,他经常撵山下水的,比较废衣服。

  她做衣服,陈凌在她旁边守着看电视,两人不时说两句话。

  “也就真真今年寒假放得早,没让她多待就送回去了,不然就这天气,肯定得把她冻到。”

  “是啊,昨天刚把她送回去,今天就下起雪了……”

  “对了,我回寨子里的时候,二哥二嫂最近也不忙了,还说我要是不把真真送回去,他们要等几天就过来接真真呢,顺便看看你和孩子,说是中秋没来,想来一趟。”

  “唉,二哥二嫂也真是,这个事原本就该怪我们,连着几年了过年又回不去,哪能怪他们中秋不过来。”

  “嗯,我也是这么说的,大老远的,不让他们跑了。”

  王素素闻言只笑了笑,一双水杏一样的眼睛里,清澈明媚。

  陈凌见了,轻轻起身,“睿睿睡了吗?”

  “嗯,早就睡着了,你瞧他这睡得香的,跟个小猪一样。”

  陈凌便走过去,把儿子抱到炕边的小床上,冲她嘿嘿一笑。Χiυmъ.cοΜ

  王素素哪能不知道什么意思,俏脸腾地一下升起红晕,轻啐道:“你这阵子怎么回事,脑袋里总想着这个。”

  陈凌眨眨眼睛,冲她无声的吐了两个字:“二胎。”

  “呸,快关灯去,你别想再开灯来。”

  ……

  要二胎的事自是不必赘述,一切尽在不言中。

  至于这么快要二胎会不会伤身?

  那更是小问题了。

  陈凌从不会担心这个。

  王素素也不在意。

  她生第一胎那么顺利,身体恢复也很快速,就是让医生来说,这时候要第二胎也不成问题的。

  就是小两口贪欢太久,忘了把儿子抱上床。

  睿睿起来之后,整个小人是懵的。

  看看爸爸,又看看妈妈,仿佛在问:“好好的,我怎么跑小床上了?”

  呆萌的小模样让小两口忍俊不禁,连忙又把他抱回炕上。

  ……

  一夜小雪。

  早晨烟雾朦胧,气温骤降之下,山林挂上了雾凇,麦田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

  放眼望去,一缕缕晨雾在山林与田野间流动,美不胜收。

  农庄里一帮小肥狗早早从狗窝钻出来,跟在两条大狗身后,在雪地一阵撒欢似的玩闹。

  发觉陈凌和王素素久久不露面,还跑到温暖的房门前拱着门帘喊他们出来。

  但今天陈凌指定是不能陪它们玩了。

  这两天他都是比较忙的。

  昨天送完了王真真,今天就陆续有客人上门,而且一件事赶着一件事,让陈凌从早晨忙到了天黑。

  原来是陈凌间隔太久没去赶集卖鸡蛋,有些人就自己找了过来。

  卖着鸡蛋,小绵羊方博明也过来给了陈凌两个红包,让他抽空帮忙给到王立献手里,是给四妮儿的份子钱。

  走的时候也特意买了些鸡蛋。

  是不让陈凌白帮忙的意思。

  也算比较有心了。

  这一折腾就是大半天。

  到了下午也不得清闲,先是梁越民一家子过来玩。

  可屁股还没坐热乎呢。

  又有二毛驴的小儿子上门来找,告诉陈凌说不进山打猪了。

  。

  陈凌当时听完还愣了愣,后来想起之前种麦的那时候,跟这小子闲聊说过,说是下雪了一起进山打猎呢。

  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事儿。

  刚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又听他说:“山里有大猞猁冒头,连杀金门村六条好猎狗,俺们是不敢去了。”

  “什么?猞猁又出来了?”

  听到这话,别说陈凌了,房间的大人小孩全都吓了一跳。

  梁红玉还愣愣的发问:“大猞猁是啥?”

  随后听完陈凌的解释,才知道猞猁的可怕,杀狗易如反掌,大部分狗还不敢反抗。无错更新@

  “那富贵你最近可别去山里了,没想到走了豹子又来了猞猁,我上次听说你去打豹子,都惊出来一身冷汗。”

  梁红玉倒是很担心大外甥,生怕他再年轻气盛,热血上头。

  陈凌就连忙应着:“嗯,我最近也就下下夹子,搞两个野鸡套子,一直没往山里头走。”

  说完对二毛驴家的小儿子问道:“小超,这大猞猁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你知道不?是不是在湿地附近那里?”

  王文超摇摇头:“不是的富贵叔,是在磨盘山那边儿,那边距离金门村近一些,金门村的老猎户说这大猞猁跑得贼快,能在漫山遍野到处冒头,但是脚不沾地,跑起来跟飘一样,一个脚印也不会留下来,下了雪也一样不留痕,在山里碰到了不是伤人就是伤狗,让我们这时候不要再进山了。”

  “原来是这样,那倒真是可惜了。”

  陈凌轻轻一叹,他原本想着没抓住豹子,擒一只猞猁也不错的,上次深山那处天然兽道附近精心布下了饵,最后却没有上钩。

  现在这猞猁又离得太远,鞭长莫及,要是近了,倒可以再次布饵,设法引诱它上钩。

  王文超以为他也在为不能进山而感到可惜,就跟着摇头叹气道:“是啊,这数九之后,天越发冷,山里的野东西都换了厚毛,那皮子的价钱可贵哩。

  这还下了一层雪,正是逮它们的好时候。

  可惜在这节骨眼儿上那大猞猁又冒了出来,实在败人的兴头。”

  柳银环闻言眨了眨眼睛,奇怪的问道:“这个……在下雪之后,山里那么冷,野兽不是该躲着不出来吗?怎么还好抓了?”

  她这话问出来,大家咦了一声,也觉得有道理啊。

  “嫂子啊,这山里的事可不是你想的那样。”

  陈凌摇摇头:“嫂子你这光想着下雪了冷,你也得想着它们躲在窝里不吃饭,会饿肚子啊。下雪了食物难找,野东西就算能挨过去一天,也挨不了两天三天,等饿得受不了了,它们就会从窝里出来……

  在这种时候,它们出窝后不仅会在雪地留下足迹,由于食物难找,它们还会比往常的活动范围更大一些,对猎人来说,这时候进山打猎比别的时候容易多了。”

  王文超原本也是似懂非懂,只知道猎物下雪好找,具体原因让他讲他也讲不清楚,现在听了陈凌一席话,顿时忙不迭的点头道:“富贵叔讲得好,就是这么个道理。要不说这时候不能进山可惜么,今年山里野东西闹营一样,就等着下雪后去逮的,结果蹦出来个大猞猁,啧,真是的……

  不说了,俺走了富贵叔,你在家招待客人吧,啥时候能进山了,俺再来找你。”

  “行,能去了咱们一起进山。”

  陈凌应了一声,把他送了出去。

  ……

  陈凌送完王文超回到屋里,这时候小胖子看到屋里没有生人了,就不再围着睿睿打转了,赶紧跑到陈凌跟前,央求他带着看小狗去。

  陈凌摸摸他的头,笑道:“外头多冷啊,我给你叫到屋里来玩。”

  说着,便冲外面喊:“黑娃,把小家伙们带过来。”

  只听外边传来汪汪两声大叫,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个肥。

  都都的小东西摇着小尾巴,排着队拱开门帘走进了屋里。

  这些软萌的小家伙,一举一动都可爱极了,让柳银环母子哇的一声迎了过去,整颗心也被一下子萌化了。

  农村常说:小狗老猫半大鸡。

  是讲它们毛发最为好看的时候。

  其中这时候的小狗崽儿肯定是当之无愧的。

  秦容先和梁红玉老两口也忍不住走到跟前,蹲下来逗弄它们。

  这些小肥狗倒是胆子大得很,不怕生人,就是和人玩耍两下之后,老想着往陈凌和王素素身边跑。

  “叔叔,我想带一只小狗回去养,可不可以?”

  小胖子陪着狗玩了会儿,就可怜兮兮的蹲到陈凌脚边,抓着他的手哀求道。

  “小明啊,叔叔也想送你一只,但这些小狗情况特殊,叔叔还得再养一段时间观察一番,它们是黑娃和狼生下来的孩子,可凶了,带回去容易伤到人……”

  陈凌抱歉的笑笑。

  其实刚才王文超没来之前就准备说这个事的。

  梁越民他们走进农庄的时候就看到一帮小狗跟着黑娃到处晃悠了,好奇之下,纷纷询问。

  陈凌那时候简单说了两句,还没开始说,王文超就来了。

  现在又听到陈凌说起这个事情。

  几人就连忙又接着道:“我们刚才就想问来着,黑娃咋还跟狼配到一起了?”

  陈凌就说起来黑娃***的事。

  当时黑娃应该是闻到了某个母狗***的气味儿,自己也有反应了,而且反应剧烈,难以自控。

  但它看不上普通狗,专门盯着小金,后来小金不搭理它,它才无奈之下和狼配到一起。

  随后又说起,狼群搬家,自己和老丈人两人进山找狼窝,下狼窝抓小崽子回家之类的。

  把梁越民一家子听得眼睛发亮,不断发出惊叹。

  梁越民听着脸上还露出向往的神色:“富贵胆子真大,还敢下狼窝啊,也不知道那狼窝里到底是怎样一番光景。”

  陈凌笑笑:“不是说了么,把狼堵到了窝里,它们就胆小得很,不敢反抗了?”

  梁红玉道:“那一般人也不敢下啊,听你讲的那狼洞又长又黑,打着手电筒也没什么光,多瘆人。”

  随后又嗔怪道:“你现在都是孩子爹了,还真敢到处冒险。”

  陈凌听了只是嘿嘿笑,看到老太太脸色发白,以为她是代入太深,被吓到了,便不再多说。

  过了会儿,王素素见他不吭声了,才提醒道:“你快说啊,为啥这第一代狼狗不能养,小明还等着你说呢。”

  “哦哦,对,我给忘了,光顾着讲去山里下狼窝的事了。”

  陈凌看了眼小胖子,发现他正抱着一只小肥狗眼巴巴的盯着自己,就连忙把其中的原因给他仔细的讲了一遍。

  其实他现在年纪小,也听不懂陈凌说的那些。

  但是呢,听完陈凌讲的那些进山找狼洞、下狼窝的奇事,小脑瓜子早就被震撼到了。

  便说:“那叔叔你能养这么多小狗吗?它们可是有十个呢。”

  “能,你放心,叔叔养得起。”

  陈凌笑着点头,又对梁越民等人说:“就是碍于刚才说的原因,我才谁也没肯给呢,这情况也没法送人,就怕万一它们长大之后狂性大发,伤到人就不好了,还是我自己先养一阵看看吧。”

  梁红玉等人很理解他的做法:“这倒也是,都说狼喂不熟,这些小崽子说是第一代狼狗,其实也是半狼半狗的,长大了肯定也不好喂养。”

  这话说得很对,这种狼狗,放进山里就和狼没区别,养在家里长大了也百分百会冲陌生人下口,这是骨子里的狼性决定的,绝对的百分百会咬人。

  狼青见血便咬人,不用半分质疑。

  “咦。

  ?照你这么说,这样的狗,骨子里凶性强,带去跑山打猎,肯定是把好手啊。”梁越民说道。

  “对,让它们整天在山里跑动着,只要不圈养,就没啥杂七杂八的事了。”

  狗不能在家憋,就算一般狗也需要每天遛呢,何况是这样的狗。

  只要每天活动量达到了,有人在旁边训着它们,教它们东西,这就没事。

  而陈凌呢,除了把它们当猎狗驯养之外,还想通过它们繁育培养出来一些本土的优良犬种。

  这些小肥狗是第一代狼狗。

  也是他的第一代犬种苗子。

  后边长大了继续找优良母狗杂交繁育,相信会有不错的收获。

  “嘿,那照你这么说,你这些小狗养大了,和一支小型狼群也不差了啊,这带进山里,遇上那什么大猞猁,还用怕吗?”

  这时,梁越民又问。

  “那肯定不怕啊,猞猁虽凶,也只是能杀单只狼而已,碰到狼群它不敢上的。”

  陈凌解释一句,见他脸上蠢蠢欲动,就起身招手道:“走,不说猞猁了,这玩意儿走路不留痕,一般情况下根本碰不到,咱们还是出去下套子去吧,下雪了,山上的野鸡不耐冻,全都飞下来了,一逮一个准。”

  听此,梁越民父子就戴上棉帽子跟他往外走。

  陈凌家的套子和夹子就在屋檐下挂着,什么型号的都有,随取随用。

  逮野鸡用不着大夹子,小号的就行。

  套子也是用小号的吊脚套就行。

  不过陈凌没用,而是选了他在家自制的连环套,这个极其好用,遇上野鸡群,一套就是一大串子。

  向梁越民父子展示了一下,看到两人满脸疑惑,不明白其原理,便走出农庄,在麦田随意找了一个地方,给他们演示了一下机关。

  把绳套撑开后。

  用木棍一桶中间的弹片,木棍碰到哪个绳套中间,哪个绳套就会勐地瞬间收缩,把木棍一下套住,可以想象野鸡踩到这里,是怎样的场景。

  “这连环套厉害啊,就是有点复杂,还看不懂……”

  秦容先赞了一声,蹲下来看了看,“我才刚学会你教我那种简单的吊脚套,用绳子绑竹竿和小棍,找地方绊着小棍,用来套鸟的那种。”

  “嗯,那个简单,就是只能套一些小玩意儿。”

  陈凌低头应着,蹲在地上把一个个绳套再次分开成圆圈状,绳套中间撒上粮食,然后再给绳套压上小土块,避免被风吹乱。

  梁越民父子俩也有样学样,在旁边帮他。

  “好了,回去吧,野鸡喜欢在晨昏两个时间段下山,咱们傍晚再来看看。”

  陈凌拍拍手,野鸡这东西,到了天黑基本就是睁眼瞎,用手电筒照过去,也不敢动。

  套住之后,直接打着手电过去捡就是了,不必担心挣扎跑掉。

  只是让陈凌没想到的是……

  这本来十拿九稳的事,傍晚去看的时候,连环套上却只剩下了几根鸡脚,而野鸡一只也没看到,全都不见踪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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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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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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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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