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风景秀丽,大雁横空,感觉小两口都还有点意犹未尽的,高秀兰就说道。
“端午和重阳,这不都是忙的时候吗?”
陈凌奇怪道:“咋把药王会选在这两天?”
“据说是这两天的阳气重,好治病,就选在了这两天。”
高秀兰说道,别的她也不清楚。
药王会,可以简单的理解成祭拜孙思邈的大型庙会。
到时候热闹得很。
家里与采药、种药、贩药有关的会来,普通人家为祈求有健康的身体也会来。
老年间有的医生郎中还会做善事义诊啥的。
“是这样啊。”
陈凌以前也听过这个药王会,甚至不止他们这个地方,全国各地有这個会的地方,还不少。
一个地方一个样,日子也各不相同。
不过这个药王会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关键是这次出来了,确实没玩够。
虽然说在这边把鱼捞了,还有豹子皮之类的收获。
但就像高秀兰说的,陈凌小两口还真是有点意犹未尽。
既然这样,已经出来了,就不着急回去了,顺路去风雷镇带王素素娘俩回家看看算了。
上次王素素没跟回来,这次正好带着娃回家看看,走亲访友。
于是呢,他们就又在药王寨停留了一天,走亲串户,中午晚上热热闹闹吃了两顿饭,又在家住了一晚上,才算尽了兴。
颇感遗憾的是,并未碰到二舅哥王庆忠两口子回来,他们还忙着在外忙着贩粮。
不过第三天,在山下开车的时候,倒是又碰到了魏军和向玉华那两人,那向玉华见到了王素素比上次见到陈凌还要热情激动。
原因不用多说,不仅是陈凌还开着车呢,这次还换了一辆别的车开。
让两人眼睛差点挪不开,大受震撼。
向玉华热乎的拉着王素素嘘寒问暖,还说想过段时间去家里看看王素素,娃娃摆满月酒的时候她没能去,还挺过意不去。
完全没了去年面对王素素的那种态度。
其实关于向玉华和魏军,王素素上次就听陈凌和爹娘回去讲过这事了,她还觉得挺难以接受。
现在也被老同学搞了这一出,就知道陈凌他们上次啥感受了,确实很让人厌烦。
还好今天的天气不咋好,说了一会儿话就下起了小雨。
王素素正心烦意乱呢,就以下雨为借口拉着陈凌离开。
“怎么样,上次娘跟大嫂没说错吧?她们也是为你好。”
在回家的路上,陈凌还调侃媳妇呢。
上次的事也是高秀兰和苏丽改提了一嘴,他才跟王素素讲的,不然以他和王庆文的脾气,也不会就那样嚼舌头。
王素素知道他没好话,白了他一眼,哼了一声,抱着儿子转过身子也不理他。
车外的雨还在下,越往陈王庄开,雨越大。
山路也比往常难走。
原本正常情况下,中午就能到家的,因为下雨的缘故,晚了两个小时。
这样的雨天,回到家吃过饭后,也没啥事情了。
一家人就围在一起,谈论娃的新名字。
“给加了个景字,这算卦的也就那样啊,我以前也想到这个了。”老丈人拿着纸条看了看,不以为然的道。
丈母娘就瞪他:“就你话多,人家还算出来你摔断腿了,你自己能算出来你要摔断腿不?”
因为儿子的名字已经叫“睿睿”叫习惯了,所以那算卦的老头说建议改名字的时候,王素素就给他提过了,让能加个字的话,最好是加个字。
那个“睿”字就别改了。
算卦老头听此就给写了个字,交给了陈凌拿着,回家前先别看。
现在到家了,这么一看呢,原来是个“景”字。
“景睿,陈景睿。”
王真真念叨了几句,叫道:“睿睿改名叫陈景睿,有个数学家不就叫这个名字吗?我一年级就学过了。”
“啥?啥玩意?你个小糊涂蛋,学的啥,都歪到姥姥家了,这陈景润的故事还是我教你的。”
王庆文气得给了小妹一个脑瓜崩,“那是陈景润,润,不是睿。上四年级了还犯这种错误,让你老师知道,非得罚你写一百遍不可。”
王真真只是捂着脑袋,缩着脖子嘿嘿笑。
王庆文瞪了她一眼,不再理她,转身对陈凌和王素素道:“这名字还挺好的,也不显得老气。”
老丈人细品了一下,这时也说:“确实不赖,这名字有点斯文劲儿在里头,恐怕就是为了压一压睿睿这孩子的阳刚气。”
陈凌和王素素跟着点头表示认可。
给娃的改了名字,由于只加了一个字,小娃娃嘛,跟之前区别不大,并无太大影响。
慢慢的,大家只是觉得新名字好听了些,顺嘴了些,像王庆文说的那样,这名字还挺适合这种小娃娃的,叫着也不显老气。
他是当老师的,整天念叨学生的名字,体会的自然就深刻一点。
所以大舅哥是非常有发言权的,他觉得好,那就真的好,没问题。
……
“好家伙,你们这次出门不是烧香去了吗,咋豹子皮都给带回来两张。”
王存业看到陈凌把车上的东西收拾下来,顿时惊讶不已。
“从一个药农手里买的,就在下龙口那边的大山里……”
陈凌仔细跟老丈人一讲,老头顿时就更惊讶了。
“那边现在还有采药的啊,就咱们那边八个寨子,真正的采药户都极少极少了,也就种种茶,养养蛇就完了。”
老头口中这个采药,自然是那种悬崖飞渡式的采药了。
一般的采药很稀疏平常,上山就能采,野地也能采,不值得怎么称道。
也勾不起他的共鸣。
“有,我们在商道上就远远看到他们在山顶吊着绳子飞来飞去了。”
陈凌说:“本来我们也没想着特意找过去,结果烧完香,捞鱼的时候正巧碰到他们下山来晒药,也是碰巧了。”
然后就把遇到老邢等人的经过讲了讲。
把老邢给的东西也拿了出来。
一瓶子蜂蜜,大半袋子松塔,还有些是山里的野果,拐枣和五味子。一嘟噜一嘟噜的,很好吃。
他们这边山里也有,但是在深处,得再往远了走走。
“还有这么大的松塔,这没差了,真是一个药户。”
王存业一看到松塔,立时就信了,这东西骗不了人,现在的松塔没人花钱收,山里人不会为了松塔去山顶冒险的,肯定是奔着采药去的。
“是药户,我们还碰见金丝猴了。它们从山顶下来找阿凌……”王素素眉飞色舞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你们这一趟,还真没白出去啊。我和你嫂子听了,这心里也怪痒痒的。”王庆文乐呵呵的说道。
“那明年咱们一块去,赶一赶那啥药王会。”
陈凌没啥说的,去呗,在他眼里最重要的是亲人好友,别的都不叫事,有事也能搁一搁。
“好,行,明年咱们赶药王会。”
“端阳和重阳,总有一个能赶上,哈哈哈。”
说着笑着,陈凌打开了荞麦蜜,让他们品尝,这带着脚臭味儿的奇异蜂蜜,让人既皱眉也惊讶欢笑,一家人坐在一起又是一阵热闹。
……
雨下了一天一夜。
还好往后的两天是晴天,秋收也紧随而至。
秋收的时节,家家户户忙活的脚不沾地,不过忙也就忙个十来天。
等收了花生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再将庄稼杆子放掉,种上小麦,庄稼户将迎来漫长的一段农闲。
这几天村里都在忙活,只有陈凌帮了几家掰完苞谷,就闲着没事干了。
每天不是牵着牛羊到处晃悠,就是带着两条狗在田埂上闲逛。
哪个人家里掰苞谷,或者砍玉米杆子,他就带着狗慢悠悠的晃过去。
等苞米地里的兔子、野鸡之类被惊扰,飞奔出来,就是两只狗出动的时候,一逮一个准,一逮一个准,半天时间,就是一场大丰收。
哪怕是野鸡会飞,也逃不过它们的追捕。
这野鸡虽然会飞,但是秋天大多是成群的,好几只凑在一起。
成群的野鸡胆子大,它们鸡多势众,就算受到了惊吓也不会立刻飞起来逃跑。
而是先会闷着脑袋,钻进草丛之中,在茂盛的草丛中发足狂奔,借助环境优势,它们很快就能甩脱敌人。
野鸡能飞能跑,跑起来也是贼快的。
就算不飞,光靠跑,一般的狗也追不上它们,因为在庄稼地里,藤乱草深,狗跑不过它们,除非换成刚种上麦子的麦田,狗才能放开了去追。
不过这个对黑娃和小金来说,不是个事,跑进庄稼地,钻进草里,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擒回来了。
每当到了这种时候,是在谁家地里跑出来的,野鸡也好,野兔也好,陈凌就会给人分上两只。
把对方哄得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呢,也收获不小。
都是卖鸡蛋的时候顺便就给处理了,家里就算留着吃的,也没留几只。
几天下来,这些野鸡和兔子就能在集上卖不少钱。
除此之外,大雁也像往年一样陆续赶来,不断在水库和山中湖之间来回飞,陈凌时不时的还拿枪去打雁。
狗也追,枪也打,自然不会没有收获,自从开始秋收以来,陈凌家的铁锅炖大雁都已经连吃了好几顿。
让村民们很是艳羡。
甚至很多人养了狗的,家里有母狗的,见到这情形,忍不住准备秋收后,就找陈凌家黑娃配狗呢。
有两条好狗,别的也不要求太多,起码能像陈凌这样吧,撵撵兔子,擒两只野鸡,这家伙,活得多滋润啊。
……
掰苞谷、砍倒杆子,田野也变得空旷起来。
山里的空气好,在晴朗的秋日,蓝天白云相映,站在高坡上放眼望去,整个山沟的景色就尽收眼底。
村里彻底忙活完了,田野没了庄稼的遮挡,大舅哥一家也送走了,陈凌就和老丈人提着桶,拿着长竹竿上山找蜂蜜去。
林场割回来的野蜂蜜,酿酒用了一半,王庆文一家带走了一点,家里蜂蜜没多少了。
另外,也是给老丈人出来放松心情的。
俗话说,远的香近的臭,老头没见两个小孙子的时候想念的厉害,结果两个小家伙过来了,才玩了七八天就烦得不行了。
典型的见不到了想,见到了嫌嚷。
烦了几天,今天可得跟着陈凌出来透透气,带着狗到山上玩玩,收几个蜂窝,放松一下心情。
说是收蜂窝,实际上,陈凌知道老头是想着来山里转转,采点草药的。
前些天给他讲了老邢那些人的事,他又坐不住了。
最近嘛,也快步入深秋了,药材也就是采点野菊花,挖点葛根和野山药,别的没啥。
野兽太多,深山也不去。
翁婿两人往西山上走着,没有走多远,小黄狗就汪汪叫起来,向前方溪流的方向跑过去。
小黄狗爱玩,整天一惊一乍的,就不如黑娃小金灵性,两人也就没管它。
今天就是带它上山来玩的,黑娃小金就留在农庄看家。
反正他们带了枪和钢叉啥的,就在外围转转,也不去远处。
这就足够应付了。
哪知道小黄狗在前边叫个不停,同时还有一阵嘎嘎嘎的叫声传来,叫声带着惊慌和恐惧。
“这动静是大雁吧?”
陈凌耳朵一动,心想这倒霉孩子还长本事了,能逮到大雁了不成。
老丈人皱着眉头听了听,“应该是吧,我听着也像。”
两人走过去一看,小黄狗正机警的盯着溪流旁的草丛呜呜低吼。
或许察觉到有人过来,草丛里一阵剧烈的扑腾,羽毛都飞出来了。
陈凌艺高人胆大,扒开高大茂盛的野草一看,顿时愣了一下,这哪里是大雁啊,这分明是一只丹顶鹤嘛。
红脑门,长嘴巴,修长的黑脖子,洁白的羽毛,一双竹竿一样的大长腿。身姿优美,优雅动人。
王存业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之后,更是一声大叫:“日他奶奶的,这是仙鹤啊。”
说着气急败坏的给了小黄狗一巴掌:“你咋逮了只仙鹤哩?”
“咦,不对,这仙鹤伤到腿了,飞不起来了。”
只见这丹顶鹤的腿被一个套子给套住了,也不知道谁把套子下在这边的,丹顶鹤的翅膀也在挣扎中受了伤,洁白的翅膀都给染红了。
“是受伤了,不过这里有别的情况,爹,咱们还是先把这仙鹤带回去上点药吧。找蜂窝的事,过两天再来。”
陈凌盯着水流不远处的湿泥地上的印记,心里说不上该高兴还是无奈。
“咋了?有啥事么,找个蜂窝,还要过两天再来?”
“嗯,你看,这边的豹子脚印儿很明显,很新鲜,是热踪,这豹子肯定还没回它的深山老林,就一直在近处活动呢,咱们人少的时候还是别上山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陈凌指着湿泥地上的一溜儿梅花脚印说道,那脚印儿,与一串大而分散的鸟爪子印儿交错而过,异常明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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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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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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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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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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