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才刚过去,加上王庆文一家和两个小孙子也在,晌午饭丈母娘还是烧了两道荤菜的。
虽然简单,一个鳝鱼盘,另一個是炒的鸡块,但比起一般人家也算得上是丰盛了。
再切上几个咸鸭蛋,从菜地里现摘的几样小菜拌着豆腐当成凉菜,弄盘脆生生的油炸花生米,撒点白糖就算完事。
陈凌见此,也钻进厨房添了两道菜。
不是正好割了这么些蜂蜜么。
就做了蜜汁山药,蜂蜜蒸蛋这两道。
蜜汁山药就不说了,关键是这蜂蜜蒸蛋,家里的鸡蛋本来就比普通鸡蛋好。
蛋液打碎调散,加入蜂蜜和水,蒸出锅之后,整个蒸蛋就涨发起来,滑滑的,弹弹的,呈现一种晶莹的淡黄琥珀色,看上去像果冻一样,仿佛带着一种胶质。
与此同时,鸡蛋和蜂蜜的香味,被热腾腾的锅气激发出来,饭桌上飘香四溢。
用调羹挖一口吃进嘴里,根本就不用咀嚼,稍微用舌头一抿,这口蒸蛋就顺着嗓子“滋溜”一下,滑下去了。
只在嘴里留下满口的浓香味,而且浓香之中,细品还有蜂蜜的清甜,回味无穷。
让人赞不绝口。
晌午饭过后,来一杯蜂蜜薄荷茶,往农庄外的亭子里一座,下下棋,喝喝茶,任由清凉的山风吹拂着,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
至于晚上的饭菜,就没再特意去做,只是平常的粗茶淡饭了,因为明天陈凌就准备带上家人去药王寺上香了。
晚上饭后,就收拾了一下东西,这趟本来就是想带着王素素和孩子出去玩的。
所以尿布啥的各类东西要准备齐全,常言道穷家富路,把东西带够有用到的时候心里不慌。
一切准备好了,车也借来了,没想到上午要走的时候下起了雨。
秋雨瑟瑟,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说大也不大,但下了一个上午,也不见有停的意思。
无奈,出行计划被打断,陈凌一家也只好重新把东西放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中等雨停。
陈凌自己呢,给笔友们回了封感谢信之后,也没什么事要做,就自个儿钻到猎具室瞎鼓捣起来。
先把两个赤麂的脑袋收拾了一下。
一个是从土豹子嘴下捡的,一个是公狼嘴边拿回来的,保存的都挺完整。
除了赤麂,新添的野猪牙啥的也略做整理。
弄好这些,又把他的猎人笔记往后写了写,把最近的獾子、狐狸、豹子、狼狗配补充了进去。
“这家伙,越写越厚了啊,起因经过,感慨感想,还挺有可读性……照这样下去,日后说不定还能出本书,嗯,就叫【秦岭猎人王】,再把狗和鹰啥的画上去当封面,啧啧,那多威风。”
陈凌乐呵着,独自畅想了一会儿,便又把【猎人笔记】合上,放回去。
然后锁上猎具室的门,进了洞天之中。
他是进来看土蜂的,想看看昨天收进来的那些有没有出现什么变化。
得到洞天的时间也不短了。
他就发现,外界的东西,什么鸟兽虫鱼初次进入洞天的前三天,甚至是第一天就会发生非常剧烈的变化。
就比如最初的大公鸡。
还有后来的两条红鳝鱼。
普通红鳝鱼这东西说起来并没有人们传言中的那么玄奇。
除了颜色之外,和黄鳝没啥区别,野生的生长起来很慢。
但是陈凌当初的那两条红鳝鱼却不一样,身板嗖嗖的涨,在人们眼皮子底下,一个月就长到了三十多公分。
这也是让山猫和韩教授引以为奇,乃至出大价钱的原因。
哪怕是陈凌掉了包,给他们的不是最开始两条呢。
他们带回去后,也有了不小的研究发现。
而这蜜蜂,就更别说了。
尤其是工蜂,本来就是一种发育不完全的雌蜂。
它们在幼虫时期,是距离蜂王宝座最近的时候。
以至于很多人工培育的蜂王,就是在幼虫时期,帮助工蜂逆天改命。
和蜂群中蜂王出事了,工蜂急造蜂王台,分泌蜂王浆,培育蜂王是差不多的流程。
但是错过了幼虫时期之后呢,已经是工蜂的就永远是工蜂,再也没机会逆天改命成为蜂王了。
而现在进了洞天,接触到这其中浓郁的灵气,曾经错过的、没把握住的那一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再次摆在它们面前。
浓郁的灵气,会促使它们的身体再次产生剧烈的变化,开始新的蜕变。
其中的佼佼者,会抓住机会一跃成为蜂王。
剩余的工蜂,或许表面没什么变化,但是在繁衍后代的时候,比如造出的雄蜂,它们深埋于体内的变异基因,会起决定性作用。
这样的雄蜂,再与蜂王交配,那家伙可了不得了。
这就跟红鳝鱼是一个道理。
普通的红鳝鱼,是生存环境等因素影响下的基因突变造成的,后代会恢复成正常鳝鱼的颜色,变成黄鳝。
但是陈凌的两条,却孕育出了新的分支,后代也全都成了红色。
这就是陈凌比较关心,要进来看一看的原因。
昨天收进来的蜂,大概有几百只,被他简单的困在了茅草屋里。
进了洞天之后,倒是蜕变出了两只蜂王。
现在已经完成分蜂,在茅草屋里打算筑巢了。
陈凌用意念控制着,把两群蜂划分到两个地方,不让它们在茅草屋筑巢。
划分的时候,他还细心的观察,这两群蜂在进入洞天之后产生的变化。
“一个颜色越发黑,是黑色越重,一个颜色越发金黄,是黄色突出一些……”
陈凌沉吟着,“这样看来,倒是像最开始那样,收取的整窝蜂,带着蜂王收进来的变化是最小的。”
“是没了蜂王会着急,有蜂王不着急,没有面临生存危机的缘故?”
“这还需要再多收几窝蜂进行观察。”
然后压下心中想法再次回到茅屋前后。
茅屋前后的水渠中,红鳝鱼的种群越发壮大起来,红艳艳的飘着一层,最初的两条红鳝鱼现在已经一米多长,肥实无比,须子也老长,游动起来,身后跟着大大小小的鱼群,在水渠中游来游去,非常壮观。
尤其现在它们现在脑袋顶上还长了两个小揪揪,真的像是两条红龙王一样。
这样的小揪揪很多鱼都有,也不是要长龙角啥的,没啥奇怪的。
陈凌对着水渠一挥手,水渠中水花四溅,一条条红鳝就飞到了岸上,再从茅草屋招来一把刀,简单的杀了杀。
晚饭的菜肴就有了。
这鳝鱼很好吃,也很滋补身体,常言道小暑黄鳝赛人参,他这洞天里的红鳝,比普通人参可不差,而且还不会有啥补过头的弊端。
好东西是好东西,但现在没卖的地方,鱼苗也还在不断增加,这么多鱼不吃干嘛。
“嗯,这啥锦鸡也该往外放一些了。”
陈凌洗洗手,慢悠悠的走到茅屋后。
这里正有一群红腹锦鸡,在一片百花烂漫之中来回奔走,在花丛之中穿梭着,不断啄食成熟的草籽。
看到他,有的不害怕,继续我行我素,也有的飞上果树的,悄悄看着他,非常戒备。
怕就怕吧,待会儿就把这些怕他的放出去。
陈凌笑着跺脚挥手驱赶,树上的锦鸡便扑棱棱的飞起来。
一只只羽毛鲜红艳丽,头上还有金丝冠,像是凤凰一样,煞是好看。
现在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也在洞天繁衍起来了,该往外放几只了。
说干就干。
闪身出了洞天,外面雨还在下。
他就找了把伞,喊上黑娃,就出了农庄。
出了农庄后,径直向南山而去。
南山上没啥野兽。
这些锦鸡放出来之后,天敌比较少,存活下来的数量远远要比西山和北山要多。
至于下雨天碍不碍事,这个陈凌是完全不担心。
到了南山上,把锦鸡放出来,看着它们冒着雨,在山林中乱飞乱跑,陈凌笑得很开怀。
“让你们怕我。”
“怕我就对了,正愁把你们放出来之后,万一看到我找回去呢。”
然后瞅了眼黑娃,“走吧,继续到老地方看看,有没有豹子的踪迹。”
黑娃瞬间领会意思,冒着雨在跑到前面,一边探路一边嗅着气味儿。
下雨固然会把气味儿冲刷掉。
但是呢,豹子这样的猛兽食量巨大,不可能不出来喝水觅食。
河边走走,看看脚印有没有留下的,下雨脚印清晰,找起来比平时容易。
将近一个小时,走到老地方,把附近的河边、水源地转了一圈。
有发现是有发现,但结果还是很让人失望。
“看这脚印,得好几天之前了,应该是在我们手里吃了亏,就过来水边喝水狩猎,填饱肚子后就离开南山了。”
陈凌看着河边留下的一串豹子脚印,以及树林边缘的两个小野猪的骨头,能确定时间不太短了。
“娘的,这只豹子还盯上野猪了啊,专门吃野猪吗?”
不过想起自家的那些野猪崽子。
陈凌就忍不住咂起嘴来,小野猪肉确实是好吃啊,烤乳猪最香了。
这豹子还挺有眼光,就是跟他没啥缘分。
他原本还想能找到的话,收进洞天里呢,给它治治伤势,以后有机会再抓到的话,就培养起来,生几窝小崽子也挺好。
打猎的时候放出来,想想就带劲。
可惜没找见。
于是只好回返,回家的时候,拐到水库看了看蒜头它们。
又在水库收了些水,在洞天玩了场行云布雨,电闪雷鸣,过了把瘾之后这才回家。
农历八月十七,雨虽然停了一阵,但半上午的时候又下了起来。
这让陈凌很是郁闷:“好不容易想出去一趟,咋还出不去了。”
说完看着媳妇坐在床边一手抱着娃,一手专心的翻看那本药用植物学根本顾不上和他说话,陈凌就更是郁闷了。
只好走过去抱起儿子,在外边的楼上走廊到处溜达,和儿子一起看雨景。
溜达了一会儿,突然有人喊他。
“富贵,出来下棋。”
他循着声音一看,是陈大志站在莲池旁的走廊朝他招手。
咦?陈大志是啥时候来的?
陈凌瞄了一眼农庄外面,好像老丈人和大舅哥也在。
就回到房间,把儿子交给王素素,自己打着伞出去。
走到农庄外,就看到竹林的亭子坐了几个人,“哎哟,大志哥,四爷爷,你们啥时候过来的?”
陈大志见他就笑:“来了好一会儿了,棋都下了好几盘了,俺们还以为你正趁着下雨天睡回笼觉哩,就没喊你。”
这时候,坐在棋盘旁的陈赶年也看了过来,“富贵刚才是在看娃娃吧?”
陈凌顿时一愣。
陈赶年平时大多数时候看到他,都是喊他爹的名字,很少喊他小名。
现在没把他认成他爹,那就是清醒了。
连忙说道:“是啊,带娃来着。”
“娃好管不好管呐?”
“这阵子还不赖,天凉了,一上午两小觉睡着,不闹腾。”
“哦,那挺好。”
陈赶年虽说清醒了,但是苍老的眼睛中还是有些浑浊。
陈凌便说,现在外边下着雨,还是把棋盘搬到家里去下吧。
他一说话,老丈人和大舅哥也是附和着,把两人请了进去。
往家走着,陈大志就小声告诉他。
陈赶年今早不知怎么回事,清醒的时候挺久的。
早晨没吃饭呢,就上山跑到四奶奶坟前待了会儿。
四奶奶去年就是差不多这个时候没的,相差甚至不到一个月时间。
老头可能又不好受了。
回家后吃了饭,就到处在村里串门子,找些往年的老伙伴。
陈永胜两口子也没办法。
跟了一会儿之后,陈大志见了,就带着老头儿在村里转了几家。
最后要回去的时候,碰到王存业牵着牛带着小黄狗往农庄走,他们说了几句话,四爷爷知道这是陈凌的老丈人,就说啥也要跟了过来,跟过来也并不是要干什么。
就只是拉着王存业说话。
王存业也不以为忤,就喊上王庆文,和他们两人在农庄外边下起了象棋,边下棋边说话。
“富贵,你这咋还挂了半截豹子尾?是你这后边的北山上又闹豹子了?”
领到了竹楼一楼,刚给两人沏上茶摆上棋盘,陈赶年就指着屋外房檐下柱子上挂的豹子尾问道。
陈凌一听大为惊讶,“四爷爷你认识这是豹子尾?”
“那肯定认识呗,以前俺那小的时候,还见人在北山上打过豹子哩。”
老头摘下解放帽,擦了擦脑袋后的雨水,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
陈凌和老丈人互相对视一眼,眼神里全是意外。
别说他们翁婿俩,就是王立献当时问遍了村里所有老人。
还不是唯独把四爷爷漏掉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糊涂老头会知道这种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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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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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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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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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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