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二百七十三章 人杰地灵,奇物众多
  午后,农庄的莲池旁。

  韩宁贵一边和陈凌翁婿两个说笑着,一边从包里取出一颗颗黄澄澄的野果子。

  三人把野果在水渠中清洗,坏的、烂的捡出来,好的放进木盆,端到桌上,便准备品尝这新鲜罕见的果子。

  “素素,把娘和真真喊过来,吃糖泡子了。”

  “哦,知道了。”

  陈凌喊完,韩宁贵也对着围绕水渠专注看鱼的小胡子中年喊道:“老冯,过来吃果子,尝尝这玩意儿是不是真的能醉人。”

  这个老冯,名叫冯义,曾和韩宁贵是一個科学院,如果说韩宁贵更偏向濒危野生动物的话,他就更偏向于濒危植物的追踪与记录,闲暇时候,喜欢养些花鸟虫鱼来消遣,尤其是钟爱的就是鱼了。

  第一天来到农庄的时候,就到处看个不停。

  现在从山里回来了,依然是守着各种鱼看。

  韩宁贵喊他,喊了两三遍,才回过神。

  走过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夸陈凌养的鱼好。

  拽着椅子坐过来,一副要跟他讨论养鱼经验的架势。

  韩宁贵见此,赶紧帮忙解围:“别说鱼了,赶紧吃果子吧,要是真能把人吃醉,还没被人发现过,我们两个都可以自己来命名了。”

  这果子在山里找到后,他们都没敢轻易去吃,生怕像陈凌说的那样,吃了就醉,遇到危险。

  “好好好。”

  冯义终于回魂儿了,向陈凌一家歉意的笑笑。

  然后便跟着大家一起,拿起果子来吃。

  这种野果子,现在已经熟透了。

  咬一口下去,果肉橙黄,软熟化浆,吃进嘴里汁水极为丰盈,满口的果香与鲜甜。

  要说滋味,真有点李子味儿,但是非常甜,像是西疆的瓜果一样,初次进嘴是极为清爽的甜,很爽口。

  大家细细品尝着,连空气中都果香四溢。

  高秀兰吃到一半,尤为诧异:“这果子好吃啊,又甜汁儿又多,我听凌子说的能醉人,还以为是果子有酒味儿,没想到这么好吃,比啥野草莓、桑葚好吃多了。”

  “是好吃,但是娘,先吃两个算了,别多吃,吃多了真能把人吃醉的。”

  陈凌提醒道,随后看向抱着果子啃的小姨子:“真真你也一样,吃两个就不要再吃了。”

  “知道啦,我又不想吃醉。”

  王真真晃晃脑袋,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她自己也不吃了,拿着果子喂起来趴在脚边的小黄狗。

  小黄狗比黑娃还憨,连果核都嚼得吞了下去。

  结果只吃了两颗,便摇头晃脑的迷糊起来。

  勉强站起来,也是一摇三晃,耷拉着舌头。

  “哇,爹,姐夫,你们快看,狗吃醉了,哈哈哈……”

  王真真一看小黄狗这样,拍着手大笑起来。

  这狗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感觉眼前的东西全在乱晃,吓得它满院子疯跑,汪汪直叫唤,闹得一阵鸡飞狗跳,最后耷拉着舌头钻到王存业椅子底下瑟瑟发抖,不肯再出来了。

  把众人逗得直笑。

  笑完也是纷纷惊奇不已。

  “这果子能把狗吃醉,肯定也能把人吃醉。老冯,看来这玩意儿真是新物种啊。”韩宁贵惊奇中带着惊喜。

  “新物种应该算不上,倒是能算得上是新发现吧。”老冯擦了擦胡子上的汁水。

  “嗯。这汁水是非常黏的,含糖很高,应该就是高浓度的果糖转化成了酒精,跟那大象果是类似的果子,也含有有特殊成分。”

  然后看向陈凌道:“我和老韩再多吃几个,试试吃多少能把人吃醉,待会儿可能要麻烦你们了。”

  “没事,没事,冯教授你们吃。”

  陈凌伸手让他们尽管吃,没关系的。

  结果这一吃,连吃七八个,吃的他们两个口中甜腻甜腻的,都开始倒牙了。

  但也只是胃中泛起了酒味儿,并没醉倒。

  “咦?刚才的狗吃了两三颗果子就醉了,我们咋吃了这么些还没感觉?”韩宁贵奇怪道。

  “这个,可能是我家这狗刚才吃了几个坏果子吧。”

  王存业想了想,说道。

  他们刚才捡出来的坏果子,烂果子,刚才就丢到了竹筐子里,准备喂鸡鸭来的,小黄狗喜欢去筐子翻找东西,应该是扒着筐子偷吃了几个。xiumb.com

  “那我们再吃几个。”

  两人对视一眼,喝水漱了漱口,继续开吃。

  然后一口气连着吃了五六个,直把两人吃得嘴里甜腻,胃里鼓胀,实在再也吃不下去了。

  好在这时候,他们终于感受到了醉意上涌。

  脑子也迷迷糊糊起来。

  王存业一看两人变得脸红脖子粗的,伸手晃了晃,“咋了大教授,真醉了?”

  结果两人也顾不上回答他,只是身子往后一靠,就歪着脑袋,侧靠在椅子上呼呼的睡起来。

  “好家伙,一下就醉成这样了。”高秀兰瞪大眼睛。

  王素素和陈凌对视一眼,说道:“醉得这么快,估计跟果酒似的,喝着甜滋滋的,后劲儿大。还没啥感觉呢,就醉倒了。”

  “嗯,是有那么个意思。”陈凌点点头,这果子他熟悉得很,洞天里专门有一个果林呢。

  王素素又冲他一笑:“那咱们明年种成树吧,这果子我觉得可以酿酒。”

  “好,酿酒卖钱养素素。”陈凌站起身给了媳妇一个脑瓜崩。

  在媳妇捂着脑袋的嗔怪眼神中,给韩宁贵两人盖了件外套,随后又把吃剩下的果子啥的收拾到一旁,清扫干净。

  早晨在村里吃庖汤,也没把鸡鸭鹅放出来,羊也没管呢,杂物收拾好,就去打开圈门,让它们出来透透气,找点吃的。

  ……

  到了下午四点钟,韩教授两人才醒过来。

  喝了两杯热茶之后,直言这果子够神奇,够厉害。

  声称这种能把人吃醉的野果,才能真正称得上“醉李”二字。

  当场将其命名为“秦岭醉李”。

  之后,两人也不闲着。

  围着农庄的另一种芭蕉叶怪树打转转。

  “这个树没找到?”陈凌明知故问。

  “没有。”

  韩宁贵摇摇头,长叹一声:“你们这边山里的野兽太多了啊,比风雷镇那边的山上还多,我们这次进山,准备不太充分,第一天上午就找到了这醉李,但是剩下这个太难找了,就先回来了,不然走到深处,被野兽袭击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们昨天夜里不是打野猪了吗?”

  “我们在山里第一天,就遇到五六个野猪群,有大的有小的。”

  他说完,旁边的黑瘦小胡子也说道:“光有野猪的话,还不算什么,关键是别的野生动物也很多,我们昨天晚上还遇见了秦岭豺,就在我们对面的山头上打转,群体规模在二十只以上,还是挺吓人的。”

  “而且,我发现你们这边的野生动物,比别的地区都要活跃得多,林麝、黄猄、豹猫、云豹等等,在河边都能看到它们的留下的足迹。”

  他口中林麝就是香獐子,体含麝香,本地叫做香子的那玩意儿。

  黄猄也就是赤麂,会发出狗叫的那种红毛大麂子。

  “那冯教授,这算好事,还是坏事?”陈凌见他说到本地野生动物非常活跃的时候,眼神中有惊喜有狂热,知道他也是此类爱好者,便问道。

  这人别看似乎年轻一些,其实也和韩宁贵差不多的年纪,也就小个三四岁吧。

  和韩宁贵一样,曾经久居京城,但不是京城人,说话有南腔儿,声音低沉沙哑。

  “总的来说是好事。”

  “你们秦岭这里人杰地灵,可是尽出好东西呢,怪不得连最后一支朱鹮种群也在你们附近安家落户。”

  黑瘦的小胡子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向陈凌细数他们这边的珍稀物种,以及新发现的特殊动植物。

  从去年的红鳝鱼,到今年的巨鼋,和两种新发现的植物。

  乃至陈凌农庄的细鳞鲑,斗鱼都被他盛赞了一番。

  “可惜啊……你们这山里凶猛的野兽太多了,夜晚很是吓人。”

  “这次多亏了你给我们介绍的这两位同志,他们经验丰富,判断很准确,带着我和老韩提前避开了很多野兽的地盘,要不然,我们得吃不少苦头。”

  “所以我和老韩决定再带点人过来,正好也能回去过个中秋。”

  两人研究芭蕉叶怪树,没研究出来个所以然,倒是和陈凌相谈甚欢。

  晚上自然就在农庄吃饭了。

  冯义和韩宁贵一样,也是常年走南闯北,眼界不是普通人能比,见识不少。

  哪怕是细鳞鲑,他也吃过多次。

  听老友把农庄的饭菜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他嘴上跟着客套,其实还是不甚在意。

  结果呢,只吃了一口陈凌做的细鳞鲑,他就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

  心中大为诧异之际,总觉得陈凌这里的细鳞鲑和他吃过的秦岭细鳞鲑不一样。

  仿佛肉质更加紧致爽滑,吃起来更鲜美,仔细嚼一下,那真是骨头都带着浓香,舍不得咽下去。

  连鱼汤都鲜美的仿佛要把人舌头鲜掉一样。

  当然了,农庄里那些常见的蔬菜,吃起来也别有味道,加上陈凌摆出来的果酒,一顿晚饭吃得宾主尽欢。

  可是吃完这顿饭,冯义最为留恋的还是那道细鳞鲑,这鱼是真的好,实在是看着好看,吃着好吃,直接俘获他的心了。

  当场就借着饭桌上的气氛,把陈凌拉到一旁,说等他们走的时候,想把细鳞鲑全给买走,不知道行不行。

  陈凌说农庄细鳞鲑不多,就水渠的那么些,想要可以送他们几条,不用给钱。

  冯义连连摇头,怎么也不肯。

  他再怎么样,也是个教授,是文化人,体面人。

  想要人家的东西,哪能不给钱呢?

  要是陈凌觉得鱼少,不好开价,他可以把斗鱼也全部带走。

  韩宁贵跟过来,在旁边听着嗤嗤笑:“我就知道是这样,老冯这人爱鱼成痴,富贵你就卖给他吧,就算这顿饭上不吃这细鳞鲑,他也惦记着想要你的斗鱼呢,你就尽管给他开价,没关系,他儿子有钱得很。”

  陈凌听得一愣,看到韩老头冲他挤眉弄眼,这才想起来,韩宁贵上次走的时候,就说给他带个人过来,要给他个惊喜。

  原来惊喜就是这啊,一个痴迷养鱼的大教授。

  “行吧,那大鱼你就全弄走,小鱼给我留下。”

  陈凌点点头,随后领着他们去看鱼。

  交谈之间,这才知道自己在洞天培育的,那些出现变异的斗鱼,比秦岭细鳞鲑还要了不得。

  心里有数之后,便衡量起价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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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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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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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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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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