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陈凌王素素>第二百四十一章 带儿子进洞天
  在韩闯家喝了顿酒,玩了一天,陈凌把葵花播种机带了回来,而后花了几天时间把地收拾好,向日葵种子晒好播种上,就不再管了。

  主要最近还是经常下雨,隔三差五的下,雨量也不算小,搞得驻扎在陈王庄的值守人员都很紧张,时常能看到在大雨天里,他们三五个人打着伞在水库大坝上来回巡视,有时候也会把王来顺拽上,到处看个不停。

  把村民们也搞得紧张兮兮的,每天摆着香案烧香点烛的拜龙王爷。

  不过在去年洪水之后,各家院坝修得高,且粮食早就卖掉了,倒是不怎么担心像去年一样房子被泡垮掉。

  主要担心的是田里的庄稼,苞谷才刚长起来,别又被淹了。以及担心再次“背井离乡”的到处躲灾,搞得人心惶惶的,没個安定的时候,太难受了。

  后来见今年这雨虽然来势汹汹,但都是隔三差五的下,成不了气候,便都放下心来。

  天气好的时候,村民们还有心情跑到山上采药,连王存业也经常趁着陈凌闲暇的时候,把放羊的任务交给他,自己背着竹篓拿着药锄,带上小黄狗进山。

  今天老丈人又去了,还带着王真真一块上山采药。

  陈凌则是在向日葵出苗后,一边放羊,一边在田里挖沟排水。

  田里原来就有排水的沟,雨下大了农庄排出的水会顺着水渠流到河沟和田里,但由于向日葵刚种,最近下雨天又比较多,陈凌就把沟堵了。现在就是重新把沟挖开挖深。

  雨水过后,沟里的鳝鱼洞随处可见,陈凌把排水沟挖开的时候,他还看到了两条探出脑袋的鳝鱼,可惜太瘦小,他懒得下手去抓。

  换成以前,他肯定是不管大小,见洞就抠。而现在,农庄水渠的鳝鱼太多了,个头小的他完全提不起兴趣。

  “咩~”

  “咩~咩~”

  在田埂上两侧吃草的羊群忽然一阵骚动,陈凌转身一看,原来是一个毛发湿漉漉的山狸子叼着一只水鸟从果林中蹿跃出来,出来之后看了陈凌这边一眼,便惊慌的逃离而去,速度快如闪电,很快消失在茂密的草丛之中。

  “这家伙,山狸子也摸过来了。”陈凌愣了下,而后走进果林到处转了转,黑娃小金两只狗还在到处巡视着,对偷偷摸进果林的山狸子没啥反应。

  以它们两个的脾气,没反应这就是没事,山狸子肯定没招惹家里的东西,仅仅是冲水鸟来的。

  “林子里鸟越来越多了,这也有点太招野东西来吃啊。”琇書蛧

  现在这个季节,其实野外食物极其多,蛐蛐、蚂蚱、老扁担啥的昆虫吃都吃不完,但是对于山狸子这样的小野兽来说,还是鸟雀味道比较可口,而且吃一只就能填饱肚子,诱惑力相当的大。

  “你们两个好好看着点,有啥野东西来了,该驱赶就驱赶,该警告就警告。”陈凌嘱咐着两只狗。

  山狸子这东西野性大得很,老是不管的话,就容易得寸进尺,且速度太快,来去如风,没啥好办法抓住,就算养了大鹅,也拿它们没法子,有的性子凶的山狸子,还会去人家里逮大鹅吃,所以还是得靠狗。

  可惜这段时间鹞子到了发情期,出门找汉子去了,回家几趟也没见窝里有它的影子。

  不然把鹞子叫过来,是能镇住不少小野兽的。

  “嗯,鹞子还没回来,可以先把几只黄鼠狼喊过来,现在这边的鸟不比水库那边少了,绝对够它们吃的。”

  心里这样想着,陈凌继续放羊。

  可很快他就发现,不管大羊小羊都喜欢往同一种植物跟前凑,是一种长得不高的小树,叶子和棉花的叶子非常像,要更粗糙,羊看到后,就凑到跟前舌头卷住叶子,咬下来后,嘴巴就不停的蠕动着,吃的极其欢实。

  陈凌好奇的走过去,折下来一枝树叶看了看,发现树枝的截断处淌出白浆,顿时知道这是啥东西了。

  “构桃子树的树苗啊,一下子长出来这么多,这老下雨,把家里的水都漫出来后,还真是野兽也来,野树也来。”

  枸桃子树,也就是构树。

  这树属于山里的杂树,很容易招天牛,树干经常被钻的大窟窿小眼的,满身树瘤子虫洞,根本不能成材,除了当柴烧之外,百无一用。

  之所以叫枸桃子树,是因为这种树上会结出一种通红的果实,外观像杨梅,但成熟时会逐渐长的散开,当地人叫它红枸桃子或者狗***。

  熟了就会掉一地,黏乎乎的糊在地面上,还特别招苍蝇,可以说人见人嫌。

  不过鸟雀们很喜欢吃,会把种子带到四面八方。

  这种树生命力极强,被誉为北方榕树,只要接触到水汽就可以生根发芽。

  村里村外,田野山上,石头缝,茅坑,乃至屋顶和院墙上,但凡有枸桃的种子在,一不留神就会长出两米多高的树苗来,让不少人家恨的牙痒痒。

  而且枸桃很难清除,即使砍断树干、挖掉树根,只要有条须根存在,第二年照旧会发芽长出来。

  但是呢,也不是没有半点好处。

  构树的树叶有股子特殊的味道,牲口喜欢吃,而且营养还不错。

  每当苋菜、红薯藤吃完了,又打不到猪草的时候,养猪的人家就会摘构树叶子喂猪,只不过猪常常不够吃,摘满满一筐叶子回去,猪一顿就给干完了。

  这东西不仅猪爱吃,牛和羊,甚至是兔子也喜欢吃,是很好的天然饲料。

  “唉,先留着吧,虽说长起来容易泛滥,但咱最不怕的就是这个了。”

  看周围没人,陈凌还拔了两棵小树苗丢进了洞天之中,准备有时间就培育一番。

  以他现在对洞天的掌控,能在其中任意划分地块,互相隔断区域,自是不担心它在其中到处生长,导致泛滥的。

  “据说构树是不可以嫁接任何果树的,我倒是想试试。”

  构树的顽强生命力,很让陈凌眼热,“要是既有这种顽强的生命力,结的果子又好吃,那就好了,而且在国内只要够好吃的话,这样的树也完全不怕它泛滥。”

  心里琢磨着事,连老丈人带着小姨子采药回来了,他也没注意到。

  快中午的时候,把羊赶回羊圈,去农庄后面做饭的时候,王存业父女两个已经在柴堆旁边劈了好大一会儿柴了。

  “爹,真真,你们回来了啊,今天收获咋样?”

  “还行,你把这边承包了以后,都知道你在这边养鸡养鸭的,也没啥人过来山上了,我找起来轻松得很。”

  王存业拎着斧头笑道。

  王真真则是在柴垛旁边的地上蹲着不断捡拾着木柴里的虫子,捡了就放到手里握着,挪到下一个地方继续捡。

  陈凌走过去看了看,是在捡“木欢儿”。

  木欢儿是吃木柴的虫子,又叫柴虫、木花,他们这里的土叫法“木欢儿”就是根据“木花”来的。

  这种虫子长得和蚕宝宝很像,颜色白中发黄,比较丑陋。

  从山上砍回来了新鲜的木柴,堆在空地上,要是这些木柴里面有木欢儿的话,往往就会发出虫子啃吃木头的“沙沙——嚓嚓——”的声音来。

  它们是天牛的幼虫,和锯木虫是差不多的,但比锯木虫干净,不会往土里钻,口感也会更好。

  陈凌记得小时候有村里老人,经常在劈柴的时候,边劈边捡木欢儿生吃,据说嚼起来有点微甜的味道,并不会膈应和恶心,他没尝过也不知道真假。

  生吃没吃过,但是熟的他可是吃过,在小时候算得上是难得的美食。

  这些小虫子几乎全身是肉,放油锅里煎炸一下,吃起来又香又脆,还带着股子树木特有的清香,越嚼越有味道,恨不得让人咬掉舌头。

  “真真,别抠那个了,去打的构树柴禾里找,构树里木欢儿才是最多的。”

  陈凌走过去提醒道,而后从厨房提来一个小桶,也跟小姨子一块找木欢儿,一大一小在柴堆翻来找去,小桶里的木欢儿很快就装了一大半,白花花的虫子挤成一团来回乱爬。

  听着小桶里面“沙沙沙”爬动的声音,陈凌满足不已,“爹,晌午炸点木欢儿吃,咱们俩喝点啊。”

  “喝就喝,对了,光说喝酒哩,我再给你酿点药酒吧,前两天你们支书不是还跟你说了么,说人家领导挺满意……”

  王存业拍拍手掌上的木灰,说道:“正好这阵子采了不少草药,给你泡点酒,那啥桔梗我也能给你酿成酒,就是度数高点,低度数的我弄不成,你觉得咋样?”

  “行啊,不过也不用急,过两天我再拉几口缸回来,到时候我帮您,咱们两个慢慢弄。”

  陈凌想了想,果酒这东西估计就是一锤子买卖,毕竟价格确实不便宜。

  于是就钻进厨房烧饭,炸木欢儿,晌午又把葡萄酒摆出来,就着干脆鲜香的炸木欢儿跟老丈人开怀畅饮。

  酒足饭饱后,上楼午睡了会儿。

  下午陈凌就守着媳妇跟儿子,躺在床上读书看报,时不时的念几段,给媳妇听,也是给儿子听。

  他自己兴致勃勃的,说是要给儿子做好环境熏陶。

  但睿睿这么小,哪里知道他在干嘛,听着他在旁边读书,倒是睡觉睡得非常香。

  让陈凌非常无奈,说这臭小子长大了肯定不是学习的料子,哪有听见读书声就睡觉的。

  把王素素逗得乐不可支,趴在床上一阵笑。

  她总觉得有了儿子后,丈夫仿佛又变得孩子气了许多。

  小夫妻俩一阵笑闹,闹累了,王素素陪着儿子小憩。

  陈凌就拿着报纸从床上起来,坐在桌旁,拿出纸笔,提笔写信。

  “阿凌,你干嘛呢?”

  写到一半的时候,王素素睡醒了,见到他伏在桌前,沙沙的写个不停,就好奇的走过来看。

  “你在写信吗,跟谁写呀?”

  王素素从没见过丈夫跟谁写过信,一时间颇为疑惑。

  “一个农业大学的大学老师,在这期报刊上发表了篇文章,写得非常不错,我给他写封信聊聊。”

  陈凌抬头看了媳妇一眼,给她让了个身位,让她去看报纸上刊登的文章。

  “咦,是专门说果树的啊。”

  王素素俯身看了一眼,便悄悄松了口气,仔细看了起来。

  陈凌这时候却停下笔,抬头上下打量起来自家媳妇,直把王素素看得浑身不自在,拿手去捂他眼睛。

  “怎么了?老是怪模怪样的看我干嘛?”

  “王素素同志,你最近有点不对劲啊。”陈凌严肃道。

  “啊?我不对劲?哪里不对劲了?”王素素“啊”了一声,脸上表情懵懵的。

  “你以前都是啥也不管我,最近怎么管我管得这么严,看到我写信也紧张兮兮的。”

  陈凌感知力何等敏锐,刚才小媳妇悄悄松了口气,他可是立马就察觉到了。

  而且这阵子媳妇的某些表现也确实有点不对劲。

  “呸,谁紧张了。”

  王素素轻轻呸了一声,立时粉脸涨红起来。

  “还说不紧张,傻媳妇,你脸都红了。”陈凌看得乐呵起来。

  自家媳妇这呆萌娇俏的模样,他是越看越想欺负,便一把扯到身前,抱着坐在自己腿上。

  “快说,到底怎么回事?”

  “别闹,快放开我,睿睿还正睡着哩。”

  王素素脸更红了,羞臊之下,又羞又气的去揪丈夫耳朵。

  “快说,不说不放开你。”陈凌任她揪着,伸手捏了一下。

  把小媳妇捏的“啊”的一声叫起来,而后急忙捂住嘴巴,吹弹可破的脸蛋霎时间染上大片红霞,水灵灵的杏眼也躲闪起来,不敢看他了。

  “我,我就是觉得有了睿睿以后,咱们,咱们,咱们好久都不住一起是不是有点,有点怪?”

  “就这个?还有呢?”

  “还有,还有就是,你现在这么厉害,认识好多外面的人,我看过杜鹃姐姐照的相片,外面那些女的都好洋气,好漂亮。”

  “……就这啊,你真是,满脑子瞎想啥,我是那样的人么。”

  陈凌听到这里,顿时无语至极,不知道该咋说她了,手上又拍了她一下。

  王素素无疑是极漂亮的,不管相貌还是身段,没哪个女人能比得了她,尤其是这一年来,陈凌不断用洞天的各种东西做各种食物给她滋补着,那真是浑身充满灵气。

  但再漂亮,毕竟是普通乡下女人的打扮,平日里村民们或许觉得她是个漂亮的小媳妇,可对比久居城市家境富足的女人来说,村民们看到后,只会觉得那些女人更加惊艳,气质高不可攀。

  村里年轻的小子们看到后,甚至会挪不开眼睛,闻着那些女人身上飘出的香水味,夜里甚至会睡不着。

  而且不只年纪大的这样,连小娃娃也是这样。

  就比如六妮儿,去年第一次看到秦月茹的时候都不敢说话了,私下还跟陈凌说小栗子的妈妈好漂亮,身上好香,他长大也要娶那样的婆娘。

  这就是现在这时候大部分人的看法。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觉得陈凌有本事了,居然能跟人家相处那么好,换成他们,都不敢走近的,就算硬着头皮走近了,说话也都打哆嗦。

  “你这应该是产后抑郁症,得好好治治。”

  “以后没事我得好好开导开导你。”

  陈凌恶狠狠的在媳妇白里透红的娇嫩脸蛋上啃了一口,又在王素素耳边轻声说了句话。

  把王素素搞得越发害羞,捂着发烫的俏脸在他怀里挣扎道:“不行,爹娘都在,不行的,真不行。”

  “没事的,我晚上抱着睿睿把牛牵回去,到时候你去找我不就行了,今晚咱们不睡这儿了,回村里睡。”

  “你这个产后抑郁症很严重,治疗要趁早。”

  陈凌看到怀里的小媳妇装死不动弹了,知道以她的性子,心里同意也不肯出声答应的,就乐呵呵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而后轻轻起身,把信纸折好夹进书页后塞到抽屉,等去县城赶集的时候寄出去。

  刚放好,儿子就娃娃哭着醒了,陈凌掀开蚊帐摸了摸尿布,倒是没尿,就轻轻把他抱起来。

  “睿睿,醒了就醒了,哭啥哩?”

  陈凌笑呵呵的逗他,可小家伙还是哭个不停。

  于是他轻轻侧过身,让小家伙看到王素素,果然,这下子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小家伙的哭声立马就停止了。

  “你这臭小子,我抱着你就哭,看到你娘就不哭了?该打。”

  王素素这时候还正面红耳赤呢,闻言就抬头羞瞪了丈夫一眼,然后抱过儿子去床边喂奶。

  陈凌则是在旁看着时间算了算,按照儿子的作息规律,又等儿子睡了一觉,尿了一泡尿,这才抱过小家伙,跟王素素说要把牛牵回家了,让她天黑了就过来。

  王素素自然知道他话里的意思,那害羞劲儿就别提了。

  ……

  傍晚,陈凌抱着儿子,带着牛回到家里。

  虽说每天还是会回来两趟,但到底是跟常住在这边不一样。由于人来往活动较少,院里的花草树木极其繁盛,大半个院子都在树荫的遮蔽之下。

  竹圃的竹子郁郁葱葱,青翠欲滴,旁边野兰花和绣线菊,以及各种五颜六色的花在竹圃周围争先恐后的竞相绽放,花虽多,却并不杂乱,层层叠叠,在傍晚散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

  墙边葡萄架上已经垂下一串串青绿的葡萄,鸽子迈着小碎步在葡萄架旁来回走动着。

  这时,睿睿在陈凌怀里“咿呀,咿呀”小声哼唧起来,让他的视线收了回来。

  “你个臭小子,离了你娘就不老实,走,爹带你去个好地方耍耍。”

  陈凌捅了捅他肉乎乎的小脸蛋,就身形一闪,进入洞天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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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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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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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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