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浪万里,定是帝国之剑。
踏步如浪,行进入潮,呐喊如风,镰刀似云!
这就是大明水师的阅兵方阵!
水师军士值得骄傲,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大海时代,建文朝不再是闭关锁国,不再是片板不得下海的封闭时期,而是远航南洋、西洋,沟通外界,贸易繁茂的海利时代。在无数船只泛海远航时,他们应该记住,是大明水师缔造了这一切。
水师方阵走过之后,紧随而来的则是广西狼兵,这一支地方性的特殊兵种,登上了大明最盛大的阅兵舞台。
无论其他,广西狼兵对历史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无论是大明历史上,还是后来抗日,他们都曾贡献力量,保家卫国,杀敌立功!
明代时期,狼兵的战斗力是强大且极具破坏性的,历史上几次平叛、打土匪、打倭寇,都曾使用过广西狼兵,就连王阳明老先生也曾用过,只不过这种兵种之所以一直没有被大书特书,原因在于明代的广西狼兵有个缺点:
目无军纪。
广西狼兵对敌人狠,对百姓也是一样狠,杀敌人,也杀百姓。若没有强力将领约束,用狼兵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项。
但这一支狼兵不同,他们是汉化的狼兵,是张辅一手训练出来的狼兵,曾以凭祥卫的身份参加过对安南胡氏的战争。
带队的是狼兵黄英与千户潘成。
潘成这个南宁卫的千户,经过袁岳的激励,张辅的提拔,终于成长起来,成为了狼兵的指挥官。这一次带狼出现在阅兵上,即体现了大明对狼兵的控制力,也彰显了大明军士与土司军士一家。
思明州的刺史岑瑞看到这一幕,连连点头,至少建文皇帝对广西土司是怀柔的,虽然有段时间传出全面改土归流,但终只是传言,大明对于西南诸地奉行的政策,并不会骤然改变,更不会一改就动整个西南。
无论如何,广西土司兵出现在这种盛大的典礼上,是广西土司的荣耀,也是大明朝廷信任、支持的结果。
狼兵服从了纪律,手中握着的是三个长齿的铁叉,这是狼兵特殊的武器,可以插挡,可以砸推,长度较长,近战时占有优势。
狼兵前进,如狼群齐动,给人一种阴森与恐怖之感。
尤其是铁叉武器,更是让人脸色难看,这东西一旦弄人身上,就是三个窟窿啊……
“狼兵西南,勇往直前。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喊声卷至长空。
狼兵只有两个阵列,随后的两个阵列,则是弩箭兵。
李德、王威带队。
经过昌都剌的战场检验与不断改进,李德已经培养出了一支堪称特种兵的弩箭兵。
弩不同于弓,其力道更大,射程更远,杀伤更强,但常规的弩需要军士耗费更大的力气去拉动,自引入滑轮之后,两石弩只需要一石的力量去使用,虽然对军士的要求依旧偏高,可其实战性更为突出。
弩箭兵踏步而至,随着一声口号,所有军士提弩在手,整齐划一,将箭搭上,随后搬动,轻松上了弓弦。
端弩在手,一排排锋芒如星光闪烁。
军士踏步前进,整齐的脚步声,纵横一字的军队,缓缓而至。
“弩三百步,敌不能入。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看着如此多的弩箭兵,帖木儿国库雷山、孙恩等人很是不安,把秃孛罗也是眯着眼,一脸凝重。大明这是将弩这种高端的东西廉价化了啊,制造这么多玩意,难道都不花钱的吗?
确实,弩的制造成本超出弓五倍,但问题是,大明希望作战中多覆盖几轮,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一个军士的性命,可远比一把弩贵重多了。
弓有弓的射程与使命,弩有弩的射程与使命,一个负责一百五十内以内,一个负责一百五十步以外。
正所谓,弓、弩搭配,杀敌不累……
在弩兵军士前进过程中,手中端着的弩似乎没有任何晃动,始终保持着一个高度,与其他军士形成一条直线。
朱高炽看着军士经过时,浑似一排军士只能看到距离自己最近的边侧军士,只能看到其一个人手中的弩,脚步抬动一个幅度,行进速度完全相同,就连摆动的左手都保持一致。
“如此军威,如此军纪,古籍难寻啊。”
朱高炽不由地对一旁的朱允熥赞叹。
朱允熥连连点头,盯着走过的一排排军士,低声说:“有燕王治军,又岂能是弱旅?”
朱高炽晃了晃肥大的脑袋,将目光投向观礼台上的朱允炆:“这并非是家父一人功劳,奠定这一切的还是皇上。”
朱允熥看向观礼台,此时的朱允炆饶有兴致地与身边的人交谈着什么,看得出来,他是如此的自信,不由点头说:“皇上圣明,才有如此威武之兵。”
“那是什么?”
朱高炽将目光投向弩兵身后,不由地瞳孔一凝。
朱允熥仔细看去,只见远处出现了一片刺眼的光芒,阳光反射得人难以直视,直至对方缓缓走起来,刺眼的光芒才有所缓和,随后是扑面而来的一股寒风。
“这股气势,连水师兵的气势都盖过去了吧,是什么军阵?”
朱允熥深吸了一口气。
朱高炽仔细看着,嘴角的肉抖动:“是段云,王万!”
“陌刀队?”
朱允熥吃了一惊。
“不,是重甲陌刀队!”
朱高炽纠正道。
果然,气势磅礴的重甲陌刀队已踏步而来,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快看旗帜!”
不知谁喊了一声,众人纷纷抬起头看向广场上的日月旗。或是气势乱了西风,或是西风乱入,广场之上的日月旗竟改变了飘动的方向,指向了南方。wWW.ΧìǔΜЬ.CǒΜ
“向左——看!”
段云、王万如雷喝。
高大魁梧,全身披覆重甲的陌刀军士,左手提起重十五斤陌刀,齐声踏步上前,挥舞陌刀半斩,刀锋闪闪发光,在阳光下极是扎眼。
“斩!”
伴随着动作,军士沉声呐喊。
随之西风更烈,日月旗猎猎作响,强大的威势令原本想要交谈的百姓也没了生息,似乎眼前走来的是如石厚重的刀山。
重甲的黑,陌刀的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吸人眼,又刺人眼!
重甲陌刀,堪称是大明对付骑兵的一大杀器,段云一战封伯爵,依靠的就是人马俱碎的陌刀斩杀技!
昌都剌战场上,帖木儿的多少精锐折损在他们手中!
说他们是步兵中的巅峰,恐怕并不是虚谈。
这一批重甲陌刀军士,裹着漫天的杀气,一步步前进,锋芒之下,是强大的力量与无人可敌的魄力!
朱允炆看着重甲陌刀军,满是欣慰,对周围的人笑着说:“他们可是步兵精锐中的精锐,是稳定军阵的神兵,在危险时可以挡住任何骑兵的冲击。”
一众藩王自是高兴,可把秃孛罗、库雷山、孙恩、脱鲁忽察儿、完者帖木儿等人,就显得有些不自然,干笑着说好,但心里却满是苦涩。
虽说重甲陌刀兵是步兵,追不上骑兵,对骑兵的威胁有限。
但如果要反击,偷个营寨什么的呢?
这边牺牲巨大,刚刚破了外围,好不容易杀了进去,突然出现一队重甲陌刀兵,如墙如山挡在面前,你是战斗,还是撤退?
重甲陌刀兵一旦给大明军队争取足够多的时间,他们定会重整旗鼓,继而反败为胜。
这是一支足以决定战场胜败的奇兵!
朱棣看着走来的军阵,连连点头,高声喊道:“重甲陌刀,谁人争锋?猛士卫国,壮哉大明!”
谁人争锋?
这是重甲陌刀军阵的豪气,也是他们的实力!
在强大的军阵走过之后,似乎是认为观看的人承压太大,阅兵军阵突然一改肃杀之气,一支白衣医护兵缓缓而来。
相对于其他兵种的威严与杀气,医护兵的气势温和多了,他们虽然上过战场,但并没有参与直接的作战任务,虽然见过无数的死人,却并没有被煞气侵染。
医护兵,这是第一次成建制,成规模地出现在世人面前,是大明军队医疗发展的明证,他们背着装有医用物资的行囊,左手提着新式的便携式伸缩担架,缓缓走来。
在很多国家,如chao鲜,占城等,虽然在军队中都设有医官,但都没有形成建制,只有寥寥数人、十几人,去服务成千上万的军士。像是大明这种规模的医护兵,不是谁都有条件打造出来的。
可怜的瓦剌就点了点头,没错,我们没什么医官,找个喇嘛或有经验的老人,能救就救,活了是命,死了也是命,就这么着吧……
将医护兵作为独立兵种,并大规模配备给军队的,唯有大明。
朱棣赞道:“白衣医护,救死扶伤。医术护国,壮哉大明!”
随着医护兵走过,令世人吃惊的是,伙夫兵也上了阅兵场。看着那一个个腰间系着围裙,手中拿着炒菜的铲子和菜刀的,许多人想笑,但看到这一批伙夫竟也走着整齐的步伐,透着威严的面容,极是认真地接受帝王的检阅,怎么都笑不出来。
无疑,他们平日里是不起眼的,是上不了台面的,但大阅兵给了他们地位,给了他们尊严,让世人清楚看到了一点,伙夫兵,那也是大明军队战力的组成部分,是不容忽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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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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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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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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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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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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