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良家妇男是软硬不吃,跟他干生气也没用,我拉着小哥边走边道就当被狗咬了,小张哥黑着脸让我别乱吹枕头风,族长爱较真,等会再被小哥暗杀了。

  黑瞎子不知被木安诓去鼓捣什么,一头一脸的灰,墨镜也灰扑扑的,插话道:“你能死在你们族长刀下,也算死得其所,不枉到世上一遭。”m.xiumb.com

  “什么话,难道我活着就为了给族长润刀。”

  天真不遗余力地接道:“恭喜你,找准自己定位了。”

  小张哥自知一人难敌俩嘴碎子,只邪魅一笑就站去一旁继续当站桩。

  小哥还在摸着顶上的砖缝,胖子敲敲打打,揉着直不起的腰抬头一瞟:“我看小哥身高还是差点意思,看不真切,瞎子眼神又不好,让木安去,看完回来给我们汇报。”

  甬道是个正方形,长宽近三米,小哥一米八,战术靴的鞋垫能垫点,垫脚再加上臂长手指长度,能勉勉强强够到顶上,木安比小哥富裕不到哪去,可能手臂能稍微长点。

  他果然就不应胖子的话,我道:“你们谁来也不能把眼睛贴上去,你过来叠个罗汉,我踩着你能看清楚。”

  “少来,你哥哥弟弟一大堆,都是青年劳动力,使唤他们去,饶过我跟天真。”

  被连带的天真立马道:“你明里暗里给谁下绊子,我咋就不算青年劳动力。”

  “你可真是个大聪明,行行行,你去你去,还上赶着给人当石墩子。”

  “一码归一码。”天真理直气壮。

  几句话的功夫主题就被歪到千里之外,我听的只想叹气,小张哥就上热乎道:“小夫人,我可以给你踩。”

  我虽然不是鸡,但拒绝黄鼠狼的无事献殷勤:“别,踩你不当场摔死也要落个残废。”

  最后看一圈老弱病残都不靠谱,我转头望向小哥,他二话不说,转身半蹲在墙边,单膝跪地,另一边大腿往外一横,静静地看着我,示意我踩踏,人帅的一塌糊涂。

  于是我就搭着小哥的大腿让他把我拱到墙头,对着两面砖墙衔接的缝隙一路看过去。

  红色的朱砂粉还在弥散,或许是因为我们的踏入震到墙体,导致原本放置在砖缝里侧的粉末簌簌往外飘。

  小哥的下盘特别稳,我踩着他跟如履平地一样,几乎没有摇晃,但小哥毕竟是人,肉体凡胎的,我也担心给他踩块淤青出来,打算速战速决,所以没有浪费时间在观察上,而是用匕首撬发转头的缝隙,利用刀尖的凹槽一点一点勾出里面的粉尘。

  见槽内已有不少红粉,我不再耽搁,转身跳下来,伸手拍掉小哥腿上的灰,又小心翼翼地把匕首递给他,以免手一抖撒个精光。

  其实刚刚在上面的囫囵两眼虽匆忙,却也足以让我看清砖内一条接一条竖直过去的凹痕,其他的砖头上没有,唯有两墙相接的砖头上才有,显然是在建造之初就故意设计好的。

  他们抡着锤子埋头苦干,胖子抽空一瞅,随口道:“这朱砂红的有点过分,唐朝的玩意儿保质期这么长?几千年都不褪色。”

  刘丧:“文盲,朱砂本来就不掉色。”

  “丫的就你文化高,清华北大任你挑。”胖子补充道:“金银珠宝在斗里待的久还会变暗变粗糙,朱砂就算不退色,经过这老多年怎么可能毫无变化,又不是咱小哥似的冻龄男神。”

  这都能扯到小哥身上,胖子脑回路像劈了叉的马路,不装上红绿灯,谁都不知道要跑去哪。

  小哥在捻着刀槽上的朱砂,粉末极其细密,不在灯光直射下基本看不出明显的颗粒感,抹在手上就像是姑娘上妆用的胭脂,鲜红无比。

  “胖哥说得有理。”

  不想他俩又吵起来,我赶紧肯定胖子的想法,指着小哥手里的朱砂:“你们看这朱砂粉的细腻程度,已经接近近代工业机器的标准,古代不一定有这样细致的研磨技术。”

  刘丧很给我面子,没有继续反驳,顺着话问:“你觉得这朱砂是后来有人补填进去的?”

  我点点头:“有这个几率,毕竟这墓早就被人捷足先登过。”

  “那他们补充朱砂的用意就很值得琢磨了。”

  “对。”我不假思索:“胖哥之前说过,养尸地靠的是地穴玄气,用来旺墓主的八字后代,而开山修陵,往往是占据一条龙脉中最好的穴位,那么越靠近墓室的位置,灵气就会越旺盛,也比外面更容易吸引乱七八糟的东西,或许这朱砂就是用来防备这些的,比如虫人什么的,到处撒上一些,避免陵墓遭到破坏。”

  这个说法比较靠谱,刘丧沉吟一声就没有再追问,我顺势问起他们都在忙些什么,胖子就道佛龛后面有个机关,启动不难,但枢纽老化,要凿开铺设机关管道的墙壁,把里头的卡扣破坏掉才行。

  胖子庆幸道还好砖头不是很硬,他们几个人锤锤撬撬的,还能挖的动,人多力量大,估计要不了多久他们就能挖穿了。

  我们目前所在这条甬道并非是条死路,刚才我们研究佛像的时候瞎子就去看过,佛龛背靠石墙,石墙后面却不是实心,而是一层薄砖砌成的虚墙。

  能正经打开最好,实在找不到打开的路子,他跟小哥拎个榔头凿也能凿穿。

  这厢木安他们干的热火朝天,那厢小哥检查完辟邪粉,确定没有什么不对劲,随手收进随身的袋子里,过去帮他们一起凿墙。

  在场只有刘丧、我和小张哥是没有干活的,刘丧是重伤患,理所当然能免除一切义务劳动,小张哥是纯懒,我看他俩一眼,撩起袖子准备参与劳动,小张哥就忽然叫住我。

  “你有没有感觉,这里显示出的所有信息,都很不寻常。”

  “哦。”我很敷衍:“你有何高见。”

  在这座不正常的墓里,有正常的地方才会令人感到奇怪。

  他仿佛没听出我的不耐烦,谆谆善诱道:“你想,宗教信仰对于常人而言要紧程度不亚于吃饭睡觉,甚至于在某种狂热分子眼里,宗教会比吃饭睡觉还要重要,要么这个人完全没有信仰,否则他的宗教信仰一定会融入到他的生活当中,而不是突出在某个部分。”

  “你觉得佛教思想在这墓里出现的太突兀了?”

  我半信半疑道:“别演了,你早都进来过一次,什么没见过,什么不了解。”

  小张哥摇摇头:“我是进来过,但只在外围,我跟你们一样,对内部一无所知。”似乎是怕我不信,他特特又补上一句:“你可以不相信我,也可以全当我放屁,不过你心里明白,以现在这种棘手的状况,我根本没有骗你的必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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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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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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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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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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