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修仙从地质勘探开始张成>一二五章 我再也不要让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带着星核和星辰碎片,一家人又回迪西湾疗养。

  分身就没这么闲了,分身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干活的。

  张成分身带着手下一众人,来到下一个目的地,这里也是经过探查的无古神的地区之一。科技接近现代。

  当地除了战争多一些,没什么不好的地方。

  不过想想,人类什么时候停止过战争呢。

  一行人在某大都市住了下来,到了某地之后,除了少量的启动资金,张成都会试图获取当地的货币。

  不过当地的货币有两种,一种是金银币,另一种是和金银币相对应的金元券银元劵——听着名字就知道是要扑街的货币了。

  因为各路大帅们不断的发动战争,需要资金,这资金怎么来呢,当然是选择印刷金圆券和银圆券最快。

  而根据各地的法令,居民们和商户们是不能拒绝金圆券和银圆券这些法定货币的,而银行,肯定不会用不多的金元银元储备兑换滥发的金圆券和银圆券,那银行很快会陷入无钱可兑的境地。

  当地居民们,没多少办法,只能感慨,上个月一元一根的油条,现在要两元一根了。

  这几乎是月通货膨胀率百分之百。

  好在只是战争时期,通货膨胀高一些,平时通货膨胀也就是十来个点,还是那句话,习惯就好。

  张成分身,手上有纳米机器人,用纳米机器人在家开了一间小作坊,生产机械表,维持一家的生计。

  近现代,机械表还是很贵的,不是有钱人根本消费不起。当年陈克,就是靠着一块表起家。

  现在市场上一块机械表,价格在一百块银元,哪怕修理过的二手机械表价格也要四五十大洋。

  而一块大洋或者说银元,如今能兑换一千元的银元劵——当初银行推出银圆券的时候,说好了是一比一兑换银元的,可是架不住大帅们总是伸手向着银行要钱啊。这已经是相当于银元劵贬值了一千倍。也就比废纸强一些,因为大帅们毕竟还没倒台,在刺刀的威胁下银元劵还能用来购物。

  招兵买马要钱,购买粮食军服要钱,购买外国的武器弹药要钱,一些开明的大帅,已经开始购买国外的机械,自己生产武器弹药,可是机械也要钱,原材料要钱买,军械厂工人也要开工资。

  这还是和平时期,到了战争期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些大家都是听过的。

  张成自己加上路人甲路人乙三位,每人每天卖出五十块机械表,一家人生活问题就不大了——这个收入攒几个月钱差不多能环游世界了。

  张成这里的机械表,主要是打着国产的口号,加上精工制作,卖的便宜些,精工新表五十大洋,折合五万银元券。

  “保护费!”随着声音,一根皮带打在张成的摊子上。正在销售旺季的地摊,一下被打断了销售,群众们很有经验的呼啦一下,退开七尺远。

  张成第一天正在街边支摊子摆摊卖货,这就来了三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张成抬头一看这三位写着一脸我是坏人的面孔,加上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穿戴。怎么看怎么像是欠打。

  张成也不是泥捏的,当即就对三字经回喷四字文:“爆你老母、呼你老母、肥你老母!”

  为首一个抹了头油,上身只穿了一件无袖坎肩的混混闻言就是一只大脚踩了过来,张成一伸手,将对方的腿拿住,然后“咔嚓”一声直接折断了。

  剩下两个混混一下被震慑住,扶着断了一条腿的一脸痛苦的头油混混离开,临走的时候还没忘记说一句坏人临走都会说的经典台词:“你等着!”

  小插曲一过,继续卖货。

  在张成这里买表的,以大学教员、副教授、教授、以及银行职员、律师、医生为主。

  一些人买表是自己用的,另有一些是因为看着便宜,买给亲人朋友,或者是买来做二道贩子的。如果能以一百大洋的价格卖出去,那就有百分百的利润了。

  收摊后,张成也是感慨,怪不得陈克为了当表跑了上千里找人,街边支个摊子都不容易,当铺里勾当肯定更多。

  张成在大城市准备生活之前,就已经有这样的心里准备了。一个村能有几个二流子就了不起了,大城市的坏人数量,绝对是多一些的。

  不过,乡村就几个土财主,也消费不起什么好东西啊。

  搞资金,还是要来大城市。

  刚完成收摊工作,准备闪人回家。

  “就是他,别跑!”刚才两个混混在前领路,带着一个大胖子来了。

  还真回来了。要夸一句言而有信吗?

  两个混混基本不理会张成,对着大胖子说道:“马二爷,就是他。打断您侄子腿的那个外乡人。”

  大胖子一手摇着蒲扇,一手端着茶壶,看着天空,用蔑视的态度说:“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如果阿猫阿狗都要起个名字岂不是烦死了。所以,我家猫一直都叫咪咪,我家狗一直都叫旺财,我觉得你应该叫悟能。”

  “哼哼哼哼……”大胖子气到浑身肥膘颤抖,茶壶里面的茶水都溅了出来。

  混混甲说道:“你知道这是谁,马二爷,马蜂。”

  张成点点头:“如果是麻风,的确是很可怕的传染病。基本无药可救。”

  混混乙补充:“这马二爷是马大帅的本家侄子。”

  “哦哦,然后呢?”

  混混乙:“你把马大帅本家侄孙的腿给打断了,这事没个几万大洋,是别想了了。”

  张成记得,自己来的时候,在这里买的带花园的洋房别墅,也就是三万多大洋。加上契税等,不到四万大洋就入手了。十几个人住的很好。

  张成问出心中的疑惑:“带花园泳池的洋房别墅也就几万大洋一栋,咱这打断一条狗退就赔个几万大洋,是不是贵了点?”

  混混甲也觉得贵了点,点头:“谁说不是呢,可这是马大帅侄孙的狗腿!就得这个价!”

  张成点点头:“好说,既然你们说了,开个价,到底几万?”

  混混乙:“算你明白事,五万大洋,这事就算两清。”

  张成从箱子里点出一百元一张五万元的银圆券,交给混混乙:“你看,上面写着,银圆券一元可兑换银元一元。”

  五万银元券,其实不算少了,能买一支机械表。这边大学教员的收入,也就是一个月几千银元劵,五万银元券,差不多是一个大学教员一年收入。以当前的物价,大学教员的收入并不算高好在大学教员,很多时候可以吃学校食堂住学校员工宿舍,额外的花销不大。wWW.ΧìǔΜЬ.CǒΜ

  银元在市面上,已经是稀缺品,很少能见到。张成摆摊一天,卖了五十支机械表,收到的全是银圆券。因为银圆券这东西,是大帅们想印多少有多少啊。

  这也是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这五万银元券当然不是混混们要的五万大洋,不过也不算少了,混混们一年到头,搞来的钱大部分是要上交的。混混自己能留下的不多,那句话怎么说的,跟着乌鸦混,三天饿九顿。

  看着混混乙拿着手中的五万银元券摇摆不定,马蜂马二爷却看中了藤箱里更多的钱。

  马蜂拿着蒲扇的大手一把将混混乙手中的银圆券打掉在地,然后大声说道:“大洋,现大洋,不是银圆券。五万现大洋。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张成还真知道:“马王爷不是三只眼吗?”

  马蜂知道跟这个家伙说嘴,已经是掰扯不清了,直接扔了蒲扇,从腰间抽出一支手枪,对准了张成的头:“小贼!知道这是吗!洋枪!”

  影帝出身的张成瞬间入戏,一脸严肃用低沉带着激动和颤抖的声音说道:“我发过誓,我再也不要让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三个混混一看这位画风大变,如同换了一个人一般。

  还没等混混们反应过来,张成已经反手夺枪,然后打开保险“砰砰砰砰”四枪,马大帅的本家侄子,手肘膝盖的关节全部中枪,已经倒地。

  没杀人,张成收好枪,带着打包好的藤箱离开。两个混混这次已经架不起来三百多斤重的马大帅本家侄子了。而是忙着将地上刚才被马蜂马二爷打落在地的五万银元券赶紧收起来。这五万银元券可是两万五千根油条,或者两千斤猪肉。足够两人美美的潇洒一个月的。

  至于后续,张成也没想太多,这个城是张大帅的地盘,马大帅,那还是很远的事情。

  再说了,打官司也是要花钱打点的,这个时代,打官司基本上是谁有钱谁就有理。咱这卖一天机械表的收入,已经能买到很多理了。

  而后续,并没有人报官,街坊们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混混们在局子里案底都几尺厚了,他们被打被杀,就连警察也要喊一声为民除害。

  而对于帮派中人,无论是是死是伤,也都不会选择报案的,那是折了自家的面子,出来混的,面子才是第一位的,没面子,那是万万混不出名堂的。香克斯在顶上战争中能让大家给他一个面子,这也是多年混出来的江湖地位。

  回到家中,问了一下路人甲和路人乙的销售情况。

  路人甲:“表全卖了,打伤三个混混。”

  路人乙:“表全卖了,打伤五个混混。”

  张成:“我搞来一直手枪,打伤了两混混。表全卖了。”

  想想自己也打伤了两个混混,看来摆地摊的下场,都是差不多的啊。

  怪不周先生说,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

  可是,能做些什么呢,在报纸上写文章骂人,估计以那些人的脸皮厚度,估计挡子弹是有难度,但是挡住飞刀,应该毫无问题。

  不过,写文章,的确是一个好点子。

  为了唤醒更多的人,张成决定还是写点文字。

  直接上散文诗歌,也没人认识咱,还是从通俗文学开始搞起。大众喜欢的,那一定是好的。

  拿定主意,张成在家开始闭门写书,第一部拿出的小说,是长篇连载的《凡人修仙传》。

  虽然凡人这部小说,绝大部分时间是处于无女主的状态,不过韩老魔还是在三界狠狠的勾搭了一大批的女人的。

  管杀不管埋就是了。

  如今报纸上长篇连载小说,已经是日常,很多没买报纸的,也会到茶楼等地,听着说书先生将报纸上的故事二次加工之后,当作评书来说。

  因为凡人这部书,开头并没有太多的引起观众关注的情节,张成只好魔改一下,加速剧情,该删的删除,该改的改写。

  当年红楼梦那么好看,其实就是大家传抄的时候,很多人都把自己的想好的剧情加入进去,一点点丰富了原著,红楼梦当时的版本,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不过像是众人寻宝韩立归,这种桥段,就不用改了。

  反正也是那些和韩老魔一起寻宝的人自己作死。并非韩老魔自己动手杀得他们。

  简而言之,韩老魔虽然有着老魔的外号,但还是一个有底线的人。

  因为近来仙侠小说很火,凡人这部书,三天写了三十万字,剧情推进到原剧情八十万字左右的时候,张成就拿去报社给编辑看。结果通过了。

  不过因为张成是新人,连载的时候,千字只有十五元银圆券的收入。这个收入如果一天仅仅更新两千字的话,每天只能买十五根油条,实在不算高。名作家千字百元千元(银圆券)都不算高,如果是特别重要的约稿,还会加钱。

  编辑部也没办法,这个标准,是一年前改的,已经加了,不过对于一年后的新人作家,实在是太不友好了。好在编辑也承诺了,近期会调整新人作家的薪酬问题。已经在讨论之中。

  好在张成第一不靠这个养家,而且张成是仙人,什么是仙人,仙人是:日更十万只等闲。

  不过,写得再快每天在报纸上连载的数字,也就一天一万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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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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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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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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