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在旁边的阿花往远处让了让,回过头去,表示我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这一副没吃过饭的样子,太没牌面儿了。
三毛是真的两天没吃饭了,而且长这么大,也没吃过酱汁肉。一盘肉风卷残云般就吃光了,兰迪却不再给他。
“这就差不多了,吃撑了对胃不好,等中午我领你去餐厅再慢慢吃。而且这东西是阿花的口粮,我都不敢跟它抢。”
“老爷,我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有段时间,没有米,饿得不行,我只能天天自己去湖里捞大闸蟹吃。”
接过亨利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手,三毛热切地望着兰迪,“老爷,您这么大的人物,连跟班拎包的都没有。
这个鬼佬随从一看就不是会伺候人的,收了我当跟班吧。我不要钱,只要吃饭管饱就行。”
亨利火儿了,感情白给你递纸巾了是吧?“谁是鬼佬?我是正经的大夏后代,我姓白,知道吗?我先跟的兰迪老大,信不信我一句话,老大就不要你?”
“三毛啊,我不是老爷,也是穷人,亨利也不是我的随从,是我的战友。我自己正要组建队伍,靠冒险跟人拼命赚钱,是雇不起跟班的。”
三毛摸了摸墙上的高级皮革装饰,又撸了下阿花,阿花嫌弃地转过头去。
“我才不信坐特等舱养老虎的老爷没有钱,我烂命一条,就怕挨饿,让我跟着你干吧。”
“我很快要到西域的战场去冒险的,你一个小孩子跟着很危险。不要在外面流浪了,还是回家去。你家在哪里?我可以给你点儿路费。”
“我从小就没有家,记事起就跟着一群孩子在魔市街头流浪,一直没吃过饱饭。我刚刚得罪了青帮,才从魔市跑出来,是万万不敢回去的。
老大你要去冒险,我能帮上忙的。我会侦查,跑得快,会开锁,懂机关,还会使匕首和弩箭,是个合格的见习盗贼,我的本事冒险很有用的。”
“谎话说露底了吧?还说你没偷过东西,那你学开锁干什么?你有这样的本事还要饭?老大,这小子不老实,不能要。”
兰迪朝亨利摆摆手,倒是感了兴趣,“盗贼不是小偷,这是这边对掌握机关师和斥候本事的高手的称呼。剑丘也有这门专业的,毕业生到了军队,马上就能当斥候排长。
你既然没有钱,从哪儿学的这种本事?要知道见习盗贼可是要考核的,不是自己吹的。你要真是见习盗贼,会找不到工作?”
三毛站起来,推了舱门出去,“老大你从里面把门锁上。”
看三毛不到五秒就打开了锁好的舱门走了进来,手里的一根铁丝一晃,不知道藏到了哪里,兰迪若有所思。
三毛赶紧解释,“我的本事是青帮的杜镛老大教的。
我和吴四宝在魔市的街头要饭,给人推车,擦鞋,什么都干,有一天青帮大姐头林桂生把我们这些闲散人员都招了去,我俩很幸运地通过了测试,说是有成为盗贼的资质。
大姐头让我和吴四宝白天跟着杜老大学艺,晚上在杜老大开的烟馆里打杂,一学就是两年。
这两年总算是有了口饭吃,虽然也是不管饱。大姐头说了,要想吃饱饭,得自己靠手艺赚,因此我学得特别刻苦。
本来我学成了后,是准备派出去跟着帮里的团队探险,寻找财宝的。不过杜老大说了,要交投名状才能放心放我们出去。
投名状就是去有钱人家里偷东西,身上有了案底,才不会叛帮。我虽然是乞丐出身,可是有良心的。跟着吴四宝到了现场,良心发现,说什么也不愿意下手。
吴四宝的本事不如我,被人抓住了,把我也招了出去。等我从局子里一出来,就被帮里抓了回去,狠狠打了一顿,关在屋子里不给饭吃。
恰好天地会的陈英士来帮里拜码头,说是要以个人身份加入青帮,大佬们都去迎接,我趁机撬开门锁跑了出来。
魔市是不敢呆了,我借给人拎东西混上了船。金陵离得太近也不行,我原来就是打算跑得远一点儿后,找一个冒险队伍加入进去。老大你是这样的好人,跟着你干不是正好?”
这小子有良心,宁可饿死也不当贼,非常对兰迪的脾气。
而且兰迪可是知道,这门手艺,剑丘的同学可是要学四年。三毛两年就出师,成为见习盗贼,根骨好是次要的,那是为了避免饿肚子学得玩儿命。
穷人的孩子面临饿死的危机,学习动力要比有钱人大得多。兰迪自己就是因此两次在双手剑比赛中夺冠的,非常地感同身受,对三毛立刻好感大增。
“那好……”
亨利一下子拦住了兰迪,围着三毛转了一圈,“嘿嘿,老大,你可不能听他的一面之词。万一他趁咱们睡着了偷了东西逃跑,咱们可没地方找他去。”
三毛急了,“怎么可能呢?这么好的老大上哪儿找去?”
兰迪摇摇手,“等我组建队伍,是要到官府下属的佣兵行会去正式注册的,也便于接受委托。
到时候咱们有了佣兵令牌,我作为队长,就能知道每个队员的位置了,我看这小伙子不会有问题。”
“这个老大你说了算,现在没有佣兵令牌的时候,我可不放心。不过老大,我有办法暂时把这小子帮你看住。”
亨利看向三毛,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
三毛看亨利拿出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大恐,这是要卸自己的什么零件?一转身逃到了阿花的身后。
然而不是那么回事,亨利哭笑不得地把刀收了回去,换成了龙血法杖,念动咒语,一发魔法印记打到了三毛的身上。
“我是个专业的外科医生,光明祭司不过是家传的副业,所以…...”
亨利收回了法杖,朝兰迪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解释了自己连续两次失误的原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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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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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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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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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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