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意外的题目。
有关爱情题材的抒情类诗歌,格式不限。
这样的出题倒也很符合哥大学风散漫、自由的作风。
跟第二项发明挑战有硬性指标不同,文学类的作品向来很难有是否优秀的界定。
即便同为文人互相诋毁的状况也比比皆是,经过评委商量后认定,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诗歌,只有让大众喜欢且一直认为优秀的作品才是好作品。
为表公平,哥大特意将这个项目由七校联盟的打分老师与在场的学生共同打分,各占比百分之五十。琇書網
这项规则让非哥大学生都皱起眉头,尽管第一轮的比试只有二十分,但让在场学生打分相当于首轮就让了十分出去,对他们来说相当不利。
“除非作品差距极大,否则即便双方的水平相差不多,在场的哥大的学生也几乎支持自己这边吧,这不就是想要保送他们学校的参赛组。”戴维好笑的出言讽刺,“这样的打分方式未免有失公正。”
“这就是主场优势,如果换做是密大也一样会利用这个规则。”贝拉·韦恩小姐思路倒是清醒得多。
你来人家主场挑战,自然会有许多不利因素。
只是现在再去讨论公正与否没有意义。
作为答题者之一的艾琳娜·魏玛已经开始低头冥思,稍加思考,迅速在纸张上开始书写起一串优美的字符。
不愧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贵族小姐,无论是拿笔的姿势还是字迹,工整排列中带着一些娟秀,令人心旷神怡。
“不知道魏玛小姐会怎么写。”
凃夫用余光偷瞄了一眼她的答卷,快速浏览起来,“如果你是我眼眶中一滴泪,为了不失去你,我将永不哭泣。如果金黄的阳光停止它耀眼的光芒,你的一个微笑将照亮我整个世界……”
“这样的诗果然很符合这个年龄段文学少女的想法。”
凃夫对此做了一番点评,很优美的诗句,有青春伤感文学的风范,总的来是篇质量上佳的作品。
“嗯?”
艾琳娜创作时注意到有人在偷瞧,一抬头便见到她旁边的几人都低着头,也不知道是谁在偷看。
不过这会儿的凃夫也开始思量他脑子里那几篇耳熟能详的诗句。
这样的题目对他也是不小的挑战,上次临时想起一句忽悠文学少女倒是没问题,可真要是从国外抽一篇名诗全背下来倒有不小难度。
“高考必备古诗词64篇我倒是还记得一些,可这也实在用不上。外国诗词,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太多也太久远了,完全记不住。
雪莱的西风颂,那似乎也不是情诗,用来搞革命倒是差不多,罪过,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普希金?这位……这位最出名的貌似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内容也完全不符合要求。
叶芝呢?他的情诗倒是出名,只是从题材和内容上不太符合我这个青葱岁月的孩子。”
啃着笔杆的凃夫十分纠结,想了许久倒不是写不出来,而是脑子里的东西记得实在太多太混,一时纠结决定抄哪篇。
毕业后这些年里,光是为了生存便要拼尽全力,更别说接触那些只有学生时代才喜欢的东西。
“等等,那首一定很合适。”
凃夫冥思苦想好半天,想到了一首他在年少时爱慕着某个女孩,有口难言,只能偷偷发在博客上发的那首极度闷骚的诗歌。
这首诗不知代表着多少文艺青年压抑在内心却始终张不开嘴的爱恋,相当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少年。
几乎是他那个时代每个文艺青年都朗朗上口的必背诗歌。
想到那首诗,最先是一个白发长须的老头身影逐渐在他脑海里出现,同样是文学大咖,还拿过诺贝尔奖,咖位绝不算低。
如果在他那个时代挑选出毫无争议的文豪,一定有这位一个名额。
“决定了,就是你。”
决定之后他便不再犹豫,原先怎么都挥不动笔的手,快速在纸张上划过,他飘逸的字体不带丝毫停留。
靠记忆倒是回想不起完整的诗句,但凭本能在纸上快速略过,也不自觉的念出后面的诗句。
瞧见凃夫前后的反差,几人都忍不住想打量起他的大作,可惜凃夫的速度太快,完全不用思考一气呵成的写完。
落笔的瞬间便合起了试卷,他完全是靠肌肉记忆迅速将那首诗完整的默写下来,即便有模糊不清的地方也一笔带过。
也差不多过去小半个小时,其余参赛者的诗歌作品也一一作答完毕。
这样的比赛对人文社科院的学生来说并不算难。
尤其是热情奔放的哥廷哈根大学,最差都是中产阶级出生,从小对诗歌、乐曲这类高雅的爱好耳读目染,有天赋的学生不在少数。
前五分钟有思路的基本都写完了,若是一直想不出来的直到最后也写不出来。
幸好,只需要从团队中中挑选两份质量上佳的作品,然后直接递交给主办方即可。
这时,艾琳娜·魏玛率先提议,“不如我们先相互检查,然后选出质量上佳的两篇优先递交上去。”
见大家都没有意见,也趁着这个机会,魏玛小姐不经意的拿过凃夫刚刚的答卷,装作因为是执行公事的原因才去赏读。
这是一篇较长的诗歌,跟她那篇用词反复斟酌,显得生涩的诗歌完全是两种风格,每个篇章都简朴而整齐,文字中带着凄美和淡淡的伤感。
全篇没有特别的隐喻,但每句话每个字都蕴含着强烈的个人情感。
全篇读下来令人动容,倍感遗憾。
“卡佩先生,不如把你这篇就交上去吧,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作品。”
魏玛小姐沉默了一下,将这篇诗歌轮流交给其他几人观赏。
“咦,这是你写的?”
“很不错的作品,甚至不亚于很多成名已久的诗人。”
“我猜这首诗对在场不少人的轰动一定不亚于电灯。”
在看过之后无论是公子哥戴维,还是史学少女贝拉,在快速浏览过这篇作品后,自小培养的文学素养使他们同时意识到这是篇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克兰和戴维更觉得遗憾的是,如果这篇拿给他们,这会儿大概都勾搭上文学系的少女了。
这样的作品用来比赛,实在令他们觉得很遗憾。
经过几人的一致商量和比较,最终还是由魏玛小姐将她和凃夫这两篇诗歌递交上主办方的老师。
“你好,我们是密大人文社科学院的学生,这是我们小组要递交的作品。”
“密大的人文社科院?”
接手的老师轻松笑了笑,这个项目主要是两校人文社科院之间的比拼,恰好两家高校这方面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专业,比试起来倒也有趣。
他随手瞄了眼题目,其中一首是名为艾琳娜·魏玛的《一滴泪》。
这首的诗歌先不谈质量怎么样,光是魏玛这个姓氏就足以值得拿满分。
于是他将目光瞥向另一首,那是首标题很长的名字,题目简朴又意味十足的诗歌作品。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凃夫·卡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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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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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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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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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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