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天道好轮回,女主饶过谁?>十月一日,酒后胡言。
  孙忠明心中有国,有民,有名,有家,唯独没有卿。

  我不知道我能否写出孙忠明的忠,他的大爱,毕竟我不待见这样的人。

  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那就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我可能思想比较偏激,在我看来,公正,代表着保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大爱便是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求。

  既然都是私欲,为什么少数人就要受委屈?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有些不对,不够政治正确,今儿喝了点酒,可能有点醉了,码存稿的时候有些难受。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鲁迅和他第一任妻子之间的故事。

  我不否认,鲁迅有大才,是个爱国人士。

  鲁迅是被他娘骗回家成亲的,他心中有气也正常,后来他想要让他的妻子去读书,他妻子不愿,他觉得自己和他的妻子没有共同语言,不愿与其在一起,我也能理解。

  但是,就是意难平啊。

  好,你为了自己的母亲,孝顺自己的母亲所以成亲了,成亲之后转过头却又因为自己的喜好而丢下自己的妻子,冷淡疏离四十一年,鲁迅,真的有好好想过经营自己的婚姻吗?

  他在报复谁?

  为什么要他的妻子承受这一切?

  他的妻子是一个传统的女子,以夫为天,她不愿意去上学,那是因为她以前的教育告诉她,那样不好,她步步自封,停留在了那个封建的社会。

  而她的丈夫却不愿意花费同等的时间来告诉她,其实外面的世界很美丽,我们可以一起携手相伴。

  只是简单的询问,冰冷的对待,便把她判处了死刑。

  我知道我的想法过于偏激了,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我的思想有的时候不够政治正确。

  但是,就是难受。

  我觉得婚姻是一种责任,不是单纯的爱或者是孝道,对此男女都一样。

  婚姻不应该是冲动下的产物,它是经受法律保护的东西,而法律,是人活着,并且应该遵守的最后底线。

  婚姻是一种契约,其上规定男女都应该忠诚,付出,相互扶持,彼此谅解,同心共计。

  当然,我也清楚,我是个不婚主义者,因此我说的这些可能有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旁观者心态,婚姻内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俩人结婚肯定是奔着过好日子,美满一生的,没人结了婚是奔着离婚去的。

  我承认,我更偏向于女性,更加能看到女性的不容易,在婚姻当中,只要女方没有做出原则性的错误,我总更偏向于女方。

  这其实源于我坚持不婚的理由。

  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不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讲家暴的,我小时候看的,再加上我小的时候确实是看过我姥爷和我姥姥干仗,俩人互殴,谁也没讨到好,那时候我年纪还小,觉得婚姻就是这样的,我当时还在心里衡量自己能不能打过我姥爷,我觉得我不能,就觉得婚姻有点可怕,居然会挨打。

  长大后我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了,也有相濡以沫的夫妻(在电视上看到的),虽然那里面的女主总是各种的受委屈,但是最后好像都撑到了最后(当时电视上演的都是苦情剧或者是婆媳剧,我也没有掌控遥控器的权利,就跟着看了,哭的眼泪稀里哗啦的。),当时觉得婚姻就很压抑,尤其是对女性,当时在我心中,女性就是弱势群体,结婚后的男人好像都有些吓人,对别人都很好,唯独对自己的老婆,像是对待自己的仇人似的。

  我当时年纪还小,也不知道什么大男子主义(关键是我家家里都是男人干活,虽然我姥姥和我姥爷老吵架,还会干仗,但是扫地做家务洗衣服做饭买菜都是我姥爷干的,我从小是跟着我姥姥姥爷一起生活的。俩人吵架也没耽误我姥爷干活,长大之后才发现,其实她俩就是吵习惯了,最凶的时候嚷嚷着要离婚,最后还是该吃吃该喝喝,养个狗养个猫,二老啥也没耽搁。),就觉得那里面的男主和女主有仇,慢刀子割肉,手段特别了得,弄得女主有苦说不出,暗地里默默抹眼泪,邻里邻居还都说那男人是好男人,女主嫁给了人家是福气。

  我呸!

  后来知道,故事里那么些忍气吞声被欺负的事儿,全是为了故事性安排的,编剧故意那样写的,虽然这世界上确实可能也有那种脑袋像是坏掉的人,但是终究还是少数,我坚信人是有自救意识的,绝大多数人受的委屈多了,也是能醒悟的。

  但是后来我看了一部外国电影,是讲丧尸的,名字我忘记了,但是那个片段我记得特别牢。

  就是一个孕妇,感染了丧尸病毒,她没事儿,但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异变了,然后自己从里面刨开妈妈的肚子出来了……

  你们不知道,当时我舅妈怀孕了,肚子好大,我总能看见里面鼓起一个包包来,我小妹在里面动,我就觉得心里瘆得慌。

  那个时候我也比较大了,吓得我偷摸的去网吧上网查小孩子会不会破开妈妈肚子跑出来。

  后来知道小孩子手软脚软没力气,不可能干出这种事情来后,我才安心。

  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当时的自己特别的大惊小怪,又很幼稚。

  但是婴儿是吸收妈妈体内的养分长大的是事实,女性为了生育,激素分泌会让女性变得更感性,是事实,女性的身体为了能更好的受孕和孕育,身体比男性更弱也是事实。

  女性的感性有的时候会显得很不理智,旁观者用理性的视角来看可能会很不理解,会觉得崩溃的女性很歇斯底里,因为一些小事就斤斤计较,特别的不可理喻。

  但是实际上,在我看来,女性有的时候的一些行为,其实更加的身不由己。

  男女双方吵架,难道女方真的不知道自己错了吗?

  其实她事后想想是知道的。

  但是为什么当时她非要跟着男方吵吵,非要让男方认错呢?

  其实事后女方自己想想,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就是话赶话到那儿了,理性跟不上感性,一条路非要走到黑,彻底黑了也要撞一撞南墙,只要自己撞不死,总要把你这南墙拆了!

  所以,综上,我就站的位置就特别的偏。

  只要不是女方犯了什么原则性的问题,我就是站女方的。

  这个立场有多偏呢,就这么说吧,打个比方。

  若是在一段婚姻中,女方忽然之间遇见了个真爱,在没有出轨的情况下抛下孩子和男方提出离婚,我是站女方的,我觉得这种情况早早放手总比互相折磨来得强。

  但是若是在同等情况下,男方忽然找到了个真爱,在没有出轨的情况下抛弃孩子和女方提出离婚,我就会唾弃男方,呸,臭渣男!

  并且若是事后这男的离婚后要是还不给抚养费,甚至给的少了,我还会特别气愤,恨不得这男的出门之后八百码!

  我也知道我这种想法有些偏激,男人也不容易,赚钱养家在外面给人当孙子。

  但是谁让我是个女人呢,我的感性大于理性,就是特别的偏。

  所以,我看那些历史上的抛妻弃子另别新欢的,就特别的唾弃。

  当然了,我也就自己偷偷的唾弃,毕竟那些故事里,有不少是因为社会原因,时代原因的因素,在家国大义之下,儿女情长,个人的委屈求全好像都不是什么事儿了。

  当然,我自己是偷摸唾弃的。

  因此才有了这本书。

  就比如说那貂蝉,她是真的愿意被自己的养父推出来当导火索当棋子的吗?她的养父到是谋了个忠臣的名头,貂蝉这个被害者反倒成了祸水,她又得到了什么?

  还有那历史上各式各样的美人,陈阿娇嫁给刘彻,婚前难道刘彻不知道陈阿娇的脾性吗?她又不是第一天那个样子的,怎么你许了金屋把人家弄到手了,反过来时间长了,就又觉得人家不好了?不适合当皇后了,把她废了,幽居起来了。

  你这皇帝怎么当上的没数吗?若是真的念当年情份,你要是真的有情有义,有能耐和人家合离,然后在给她找门好亲事啊,就算不在觅一个良人,给人家养几个面首也是好的啊。

  别人从龙之功,封爵拜相的。

  怎么陈阿娇母女俩一手把你送上皇帝的宝座,还不值得你给陈阿娇再寻个好的?

  别说陈阿娇的脾性如何,刘彻就是说话不算数,还不打算弥补,你要是真的后悔娶了陈阿娇,那你退位啊。不愿意退位又后悔,那你早前为什么非要娶陈阿娇当自己的政治资本?

  你有能耐自己争取啊。

  所以甭管刘彻是个什么样的皇帝,这就是个渣男,呸!

  我就想着,若是女子能有天长刀在手,成了那盖世英雄!

  哼唧,这些渣男不就是因着女子本弱嘛,就放莫冰这个凶禽给他们看看。

  本文本质就是一本YY文,也不破坏那些男人的青云路,你对江山社稷有用,你是个清官,你为国为民为天下,你还是你。

  就是莫冰代替了那些被他们辜负了的人,她也不吵吵离婚,也不甩了你也不打压你,也不坏你的事更不拖你的后腿。

  但是就是不放过你。

  你冷暴力原主,莫冰就直接暴力你。

  你对原主不好,莫冰就让你一直活在生与死的交界处。

  你辜负了原主,莫冰就能给你带一顶特别鲜艳的绿帽子,日后你杀场立功捡美人,莫冰就在你的家里花天酒地看美男跳舞,敢有意义,就把你的屎打出来然后把你挂帅旗上!

  莫冰就是长在原主身上的两米长大粗铁钉子,你一巴掌打原主多用力,莫冰就扎你扎的多深,拔出来钱还要用力搅一搅的末殡鸟。

  末殡鸟是救世的神鸟,却也不妨碍她喜食恶人,给渣男送葬,多好。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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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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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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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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