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天过去,陈迷比当时我初见她时的状态好了许多。
她不再是皮包骨的骷髅样,虽然浑身上下看上去依然很瘦,但脸上多少也有了些血色。
陈迷的妈妈笑着将一个大红色的锦盒交到我手上。
那锦盒有三四十厘米见方,大红色的盒身,盖子上还有个金色的搭扣,看起来精美异常。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那锦盒一看,里面还垫了一层金黄色的丝帛,而丝帛上赫然放着一棵像细了一些的白萝卜那样的野山参!
那野山参的顶端还带着几片绿色的叶子,参体比白萝卜的皮颜色深一些,略呈浅黄褐色,周身垂着一些细细的须子。
这……是上百年的野山参?
我扭头看看一旁的程叔叔和妈妈,两人也正低头凝视着我手中的东西。
“程先生,这是正宗的长白山野山参,我为了找到一棵符合您要的年份的这东西,可费了不少功夫,是真是假,您一看便知。”
程叔叔抿嘴笑笑。
“陈总自然不会用人工养殖的或次品来糊弄我们的。
一般的野山参年份越久茎就会越粗,果皮颜色逐渐变深,身上的铁线纹也会越密越多,但参须却会越少越稀,在地下生长埋藏年份久了,有些早发出来的参须会腐烂,腐烂的参须会在参体上留下一个个疤点,也就是珍珠点,珍珠点越多就代表参龄越长。
娇娇手里的这个野山参,品质年份虽然比不上之前萧正兴大哥在吉省拍卖会上拍得的那棵,但也算是一棵市面上难得一见的不错的上品了。
陈总有心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给我们找来这样一棵上百年的野山参也已经很不容易了!”
听到程叔叔这话,陈青禾的眼中流露出惊讶的目光。
“原来之前拍卖会上那棵野山参是被萧氏速食品集团的萧总拍到手了啊!难怪难怪!
萧氏集团财大气粗,肯花326万拍得一棵百年野山参倒是可以理解了。
他们萧氏一家不是做速冻食品生意的吗?
怎么,现在是准备研发新品改变方向攻占保健品市场了吗?
如果萧总有这个意向,我们陈氏中草药集团倒是可以和他们合作合作了。”
“……陈总不愧是陈氏中草药集团的老总,思维敏捷,不过生意场上的事陈总直接和萧大哥联系就好,程某不掺和这些。”
……
他们大人一来一往的聊着天,陈迷却一直面带微笑好奇的打量着我。
我合上那个大红色的锦盒,抬起头冲她微微一笑。
“是你救了我一命,对吗?”
这女孩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瘦削的脸庞上一双极大的眼睛,眼神倒是很纯净,看起来毫无城府的模样。
我微微翘起嘴角,轻轻冲她点了一下头。琇書蛧
“你是叫龙娇娇对吗?这几天我听我妈妈提起过你的名字。”
陈迷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她正和我聊着天,我衣服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腾出一只手掏出手机一看,黄天望给我打来的电话。
“陈迷,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陈迷轻轻对我点点头。
我将手里的大红色锦盒递给妈妈,然后走到一边接通了黄天望的电话。
“喂,黄天望。”
“娇娇,元宵节快乐啊!我最近没在家,手机也经常不能带,所以没接到你给我打来的电话……”
黄天望我俩没寒暄几句就挂了电话,周围人多,我没好意思在电话里问黄天望的师父是谁,陈迷和陈迷的妈妈她们都在,我潜意识里竟觉得有外人在,还是先不要问的好。
我挂断电话,看见陈迷那大大的双眼中充满了疑惑。
“……黄天望……怎么感觉这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听到过……在哪听到过呢……”
陈迷的喃喃自语让我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她一个生活在京都的大小姐,怎么会听过黄天望的名字?
黄天望的老家虽然是东北的,但多年前就举家搬到我们这个小县城了。
陈迷听到的,八成是和黄天望同名同姓的人。
巧合罢了。
我正在心里暗自揣摩着,陈青禾已经和程叔叔笑着说了再见,她走到陈迷身边搂住陈迷的肩膀。
“小迷啊,你身子刚恢复一些,还是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们来这里的任务也完成了,救你命的女孩子你也见到了,跟妈妈走吧!”
陈迷扭头看看我。
“龙娇娇,可以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吗?我没事的时候可以给你打电话发信息吗?”
我冲陈迷灿烂一笑,“当然可以!”
跑到便利店用笔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到一张纸上,我将那张纸扯了下来折好递给陈迷。
目送陈迷和她妈妈一起乘车离开,程叔叔过来拍拍我的肩膀。
“娇娇,这个野山参你可一定要收好,以后对你会有大用处的。”
妈妈低头看看手中的大红色锦盒。
“娇娇现在还只是用她体内的本命金蚕蛊给人解蛊,药理方面,她还不懂,我那里还有一本《蛊医秘论》,一直还没机会教她……”
“娇娇还小,不急的俊香姐。不过她体内有了本命金蚕蛊,于现在的她而言,既是好事又是坏事。
一般能请得起邪术师害人的人,非富即贵,娇娇给陈迷解了蛊,她体内有本命蛊这事儿在某个圈子里肯定是瞒不住了的。
不管是背后给陈迷下蛊的邪术师还是再有被蛊毒残害的富家子弟,说不得以后还会有人找到她头上。
繁花渐欲迷人眼,娇娇还小,盛名之下,希望娇娇还能保持本心!”
盛名?什么盛名?
是说我能给人解蛊吗?
我想起了妈妈和胖虫子曾说过的话,我给陈迷解了蛊,那给陈迷下蛊的人就必会承受蛊毒的反噬作用。
那个躲在暗处的蛊师,现在肯定不好受。
妈妈看看她怀里的野山参。
“小程,这东西还是放在你那里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保管不当再给损坏了就不好了——”
“没事的俊香姐,这是娇娇给陈迷解蛊的报酬,你们不怪我擅自替娇娇做主要这个就好。”
说起这个,我还有些好奇。
“程叔叔,我给陈迷解蛊,你为什么要问陈迷的妈妈要一棵百年野山参啊?虽然听你们说这东西好像确实挺珍贵的,但我现在不是也用不着吗?放我这儿是不是有些浪费了?
程叔叔,你之前在无道泉温泉洗浴中心的阴阳生死局里受了那么重的伤,这个野山参如果能滋补你的身体,你就拿去吃了吧!我现在的身体强壮得像牛一样,根本用不着吃这玩意儿!”
程叔叔听了我这话满眼笑意。
“娇娇,程叔叔帮你要这个百年野山参,可不是让你吃的,我现在的身体也已经在金蚕茧中完全恢复了,也用不着吃这个野山参。”
我扭头看看妈妈,难道是要给妈妈吃的?
可妈妈也没受伤啊!
程叔叔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你就好好收着这东西吧,以后等到时机到了,你自然会知道它有什么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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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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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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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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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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