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拿出火折子,往树枝上一抛,不过一会,就燃起大火。沈牧又去抓了几只兔子,把血放出来,遮住飘出来的尸体燃烧的味道。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尸体和树枝一起,都化成了灰,沈牧又回家,找了一把铁锹,挖了好几个坑,将所有灰分开,各自埋好。
接着把坑填平,又趴在地上,把周围的土覆盖到坑的位置。
这坑被挖开过,颜色和周围都不相同,沈牧把其他土地表面上的土推到这里。在外面起码看不出太大区别。
至于内部,他就没办法了。土都被翻开了,如果真有人来挖,稍微细心点,都能发现不对。
只是沈牧已经做到极致了,那几个坑被他挖在四角,相隔很远的地方,高度也相差很大。如果真被发现,也只能怪运气不好。
做完一切,夜色已经深了,沈牧把武器收拾起来,那柄杀人用的刀他不敢丢在外边,也一起带进来,脱了鞋子,沿着原来那条林荫小道,一边抹去来时的踪迹,一边往回走。
回了屋子,沈牧精神已经很疲惫了。穿越过后,他的身体素质大涨,经过一番折腾,身体倒没有多疲惫,可亲手杀人烧尸,那感觉,就算他前世经营的是地下产业,也有些吃不消。
不过他也不敢睡觉。
根据前身记忆里的时间判断方法,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到三点之间,如果现在倒头就睡,明早一定是日上三杆再起。
这个村子并不富裕,因此人们都很勤劳,早上太阳刚刚升起,便要外出劳作。他也一向都是如此。
今晚一帮子修士刚刚出事,他就反常的睡到大中午,这就很值得怀疑了。
既然不睡觉,自然要打发时间。沈牧开始回忆今天晚上的经过。
他得了那些储物袋等物,以后很大可能是要踏上修仙之途的,那么今天晚上的事情日后会经常发生。
这样一来,很容易滋长出心理问题。
他自然要将这一关度过去。
今天晚上,着实是有些惊险。那女子朝他走来时,把剑架到脖子上时,他都怕要交代在那里了。幸好他先当那女子的面拿出长矛,让她看见。
那女子受伤,实力大损,肯定会让他扔掉。这样一来,在她眼中,沈牧很可能就没有武器,成了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接着沈牧装作人畜无害,好像真是一个小白羊。一般人在解决一件麻烦事后,都会放松警惕,就像那女子放松警惕后,没有料到沈牧虽然扔了长矛,但是还藏了两把尖刀。
随后就是沈牧偷偷给她下毒,让她浑身麻痹。
那东西可是前身专门用来对付老虎、熊这种大型猛兽的,只要涂在铁箭头上,穿破皮肤,过上一时片刻,猛兽就会倒在地上,浑身无力。
这女子看上去是修道之人,沈牧不敢大意。一滴就能放倒三四头猛兽的剧毒,为了毒倒那个女子,他可是足足用了小半葫芦。
之后那女子显然要收他为徒,只是这样一来,沈牧那些诸如父母叮嘱之类的谎言,将会不攻自破。
虽然那女子可能不计较,但他可不敢保证。
他不能将自己的生命,堵在一个不确定因素上。
况且那些储物袋,也是巨大的诱惑。如果拜她为师,这些东西一定是要进了她手中。
这就相当于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给你二十把枪,两千发子弹。
另一个是一把枪都不给你,只给你一个师傅,并且这个师傅随时都有可能发现你的谎言,也就意味着你的生死不被保障。
他也可以赌,赌自己能骗过那女子,可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
他前世能混到那个位置,完全是因为苟。他总会尽自己全力,除去一切后患。
至于后面会不会有人发现,过来寻仇,他已经想好了些计策。
村子里住了一个混吃等死的家伙,在村子里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只要把刀埋在那户人家后面的地里,接下来,让那个家伙“消失”,就暂时不用担心了。
回到家里,沈牧细细想了想经过,最后感觉这已经是自己能做的极限了。
“哗啦啦……”
一阵雨声把沈牧从沉思中吵醒,雨越下越大,最后成倾盆之势。
“太好了,这场雨来的真是及时。”大雨能将绝大多数痕迹冲刷掉,有了这场雨,沈牧心里更安定了。
那荫道进了水,变得泥泞起来,沈牧留下的痕迹也慢慢消失。
“虽然下雨,我也不能睡觉,还得按照原身的正常作息。”沈牧稳的很,一切他能想到的,有可能留下痕迹的地方,都不会放过。
静静听了会儿雨声,沈牧心境完全平和下来,这才将今天的收获拿出来。
三十多个储物袋,一蓝一白两本书卷,以及十几把飞剑。
沈牧把储物袋和飞剑放到一边。储物袋需要真元才能打开。没有真元,飞剑也没什么用处。只有那两本书有用。
沈牧把蜡烛放到床上,用被子把光挡住,以免被发现,这才打开那本蓝色的书,看了几行,顿时愣住了。
发生了他没有料到的事。
这里面的字,他不认识!!
虽然原主学过几年书,但是也就是认识一些“柴米油盐”,“笔墨纸砚”之类的生活中用的到的字。这本书里的字,行页十几个,能认识三个就算好。
沈牧突然间想到了一个可能。
“卧槽,我说别人穿越怎么都有金手指,就我没有。难道那女人就是我的金手指,是老天给我进入修仙界的机会?我把自己的金手指弄死了?!”
沈牧此刻的心情,可谓是五味杂陈。
这叫个什么事,我把自己的机缘弄死了?
关于我自作聪明,把金手指弄死这件事?!
欧亨利都不敢这么写吧!
狗血程度都可以上安徽卫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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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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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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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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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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