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旺财,孙凤琴虽然印象不深,但一想,就想起这人是谁了。
但对他婆娘陈快腿,孙凤琴的记忆里那是相当印象深刻了,这人和他们家住邻居,可没少欺负她娘。
后来还是她们姐妹几个大了,老二凤英又是个厉害的,这才让这家人老实一些。
不然这个陈快腿动不动就过来他们家这边偷点柴禾,或是偷一把晾在院里的干菜,有一次,居然好像想偷她们家晾在院里的衣裳,后来被她二妹给抓住了,当场就要拉着她去找人理论。
从那以后,这家人是真老实了,反正在他们姐妹几个都在家的时候,再没过来偷过东西。
这些记忆一出现,孙凤琴不可能对这家人有啥好印象。
但人都这样热情了,她也不能转身就走。
孙凤琴看向陈快腿给自己介绍的那姑娘,顿觉眼前就是一亮,还别说,这姑娘长得还真是不错。
这时候的小姑娘都喜欢留长头发,而且发型几乎没什么花样,反正十个有九个,都是编着两条麻花辫。
剩下的那一个,要么是两条短麻花辫,要么就是一条大辫子。
这姑娘也梳着两条长长的大辫子,穿了一件碎花上衣,一条蓝布裤子,此刻因为她娘的介绍,还羞答答的喊了自己一声凤琴大姐。
在地里干活的这些人,甭管是李家庄的还是孙家湾的,都穿着打着补丁的旧衣裳。
唯独这姑娘,不但一身衣裳一块补丁都没有,貌似还都是新的?
孙凤琴终于想明白自己为啥会眼前一亮了,当然,这姑娘长相肯定是不错的,但能让她眼前一亮的,绝对是她这身与众不同的穿着。
来干活的人,穿的跟来相亲的似的,对陈旺财夫妻本来就没什么好印象的孙凤琴,对陈巧珍的印象也不怎么样了。m.χIùmЬ.CǒM
尤其这人的名字还和刘长喜婆娘一个名字,姓都差不多,她就更对这姑娘有点喜欢不起来了。
哦,巧珍是我出嫁之后出生的,之前也没怎么见过,这要是在外面看见,我真都不敢认了。那啥,你们几口人忙着吧,我这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再怎么不待见,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更何况还是她娘家的老邻居,孙凤琴也不能不给人面子,嘻嘻哈哈应付一番后,拎着两个大筐就走了。
陈巧珍见孙凤琴对他们一家人不是很热情,何止是不热情,刚刚她瞧她娘那是啥眼神?
哼,有啥了不起的,不就是男人当上大队长了,瞧把她给嘚瑟的。陈巧珍压低声骂了孙凤琴一番,还气的瞪了孙大壮一眼。
可惜,被她瞪的人此刻干的正来劲,已经遥遥领先,跑到大前面去了,压根就没往他们这边瞧。
一瞅紧跟在孙大壮后面的是王小杏,陈巧珍更生气了,自打她爹今早和她说,让她找机会多和孙大壮接触接触,说老孙家可能要翻身了,她就留意上了。
然后一看扛着锄头回来的孙大壮剪了发,还,还换了一身新衣裳,这人就跟换了个人似的,陈巧珍一下就动心了。
之前不管孙大壮咋讨好她,陈巧珍都不曾动过心,不过也没有很坚决的拒绝他,或者说,她是谁都不想拒绝,又谁都不想嫁。
一心想要找个城里人的陈巧珍,咋可能看上那些乡下的泥腿子,哪怕你孙大壮长相再好,那不也是土里刨食的,赶上年景不好,照样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谁还能因为你长相好,多给你点粮食咋的?
别看陈巧珍这姑娘才十九岁,可早在几年前,她就把自己这一生规划好了。
可能正因为想法太多,这人才从十五六岁就开始有媒人上门,至今都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
陈旺财这人不得不说,还是很有眼光的,他可不像他家婆娘,一心要给闺女找啥城里人,还甭管对方是不是有残疾,啥傻子瘸子都中。
中个屁,就凭他家花一样的大闺女,凭啥要嫁给傻子瘸子。
这些年也不是没人给他们家提城里人,可那些人来提的,不是傻子,就是瘸子,还说好模好样的城里人,谁会来乡下找媳妇,都是在城里娶不上媳妇的,才会考虑乡下姑娘。
所以要不是陈旺财还有点主见,陈巧珍早被她娘忽悠嫁给城里的残疾人了。
他现在就觉得孙大壮挺好,老孙家老两口都老实巴交的,还就这一个儿子,大姐家里又过的这样好,那未来不得好好拉拔一下娘家?
陈旺财越想越觉这门亲事靠谱,才一直鼓动闺女,然后陈巧珍这边刚有点动心,这一瞧孙大壮和他们村大队书记的亲妹子黏糊上了,气的又说啥都不同意了。
要说孙家湾谁家闺女最好看,首先那肯定是孙宝山家几个闺女。
不过自打孙凤琴姐妹四个都出嫁了,这一茬姑娘起来,就变成了王山桃,陈巧珍,王山杏,这几个姑娘总被人挂在嘴边夸。
而且王山桃和王山杏不但是亲姐妹,还是大队书记王广志的亲妹子,所以相对于这姐妹俩的一些条件,比如这姐俩可都是读过书的,陈巧珍在孙家湾就只能屈居第三了。
实际要论长相,王山杏还真没有陈巧珍长得精致,俩人一个娃娃脸,一个瓜子脸,一个浓眉大眼,一个细眉凤眼,完全不同的两种长相。
而且按现在人的审美观点,后者陈巧珍的瓜子脸,细眉凤眼,肯定更招男人喜欢一点。
可要是当婆婆的选媳妇,那肯定是选王山杏这样的,小姑娘不笑不说话,一脸的福相,尤其那两个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多好,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好姑娘。
实际孙大壮现在对谁都没有意思,他现在可是完全按照二外甥女的意思,先不考虑个人问题,得先把日子过起来。
如歌说的对,一个家的日子就是梧桐树,媳妇就是金凤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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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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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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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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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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