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属一个州域,习俗却大相径庭。
林厌离一行人走出掀开渡口不久来到一处芦苇荡。
芦苇荡中水是从渭水分支来,千丝百缕注入此处。
穿过芦苇荡,便见到一座建在水中的镇子,宛如江南水乡,百姓撑船出行,吆喝交谈,热闹非凡。
那些布满绿色苔藓的绿色基石,透着一股古朴气息,显然这座小镇在此地已经屹立了许多岁月。
在镇子纵横交通的水路上,一只小舟穿过桥洞,来到镇子西边。
“小姐,那里就是我们小镇最出名的酒坊,平时儿镇上那些达官贵人喝的酒,都是那座酒坊供应,听说最贵的酒甚至能卖上一千两银子。”
撑船的船夫,左右手来回交错,撑着小舟缓缓靠上一处栏杆,将小舟唤停后,将一根绳索套在栏杆的大柱子上,用撑船篙将小舟靠向一处石阶。
林厌离坐在船头上,看着石阶靠近,等小舟停稳后,从袖中取出一块银子递到船夫面前:“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船夫接下银子,从腰上的布袋中翻找一阵,取出几块染灰的铜板找给林厌离,笑着回应道:“我们这些船夫整日在大街小巷里头行走,知道不少讯息,小姐是外乡人,对青水镇不太熟悉,我给小姐介绍一番也是应该的。”
林厌离将几块铜板收入袖中,双腿用力一蹬,稳稳落在灰色石阶上,双手重新插入袖中。
她扭身冲船夫推了推手,随后朝琉璃瓦建筑走去。
据这位船夫说,青水镇最大的酒坊叫做醉仙居,里头有一种酒带有独特的香气,传闻有仙家路过此地,豪饮一杯后,称赞此酒堪比百花洞天的花神酿。
这个传言林厌离是不信的。
百花洞天那位花神娘娘并不是一位普通的修士,她与洞天内百花合道,将自己阴神以独特秘法羁押,聚集洞天万花精华,以此入酒,催生佳酿。wWW.ΧìǔΜЬ.CǒΜ
花神酿以“花神”著称,乃是天下第一的仙家佳酿,若是凡人酒水可以轻而易举地与之齐肩,怎可能冠以“花神”之名近千个岁月。
想着,林厌离随着人流来到琉璃瓦建筑前。
琉璃瓦下并未有牌匾,远远看去就好像是一家酿酒的小作坊,不过鼻尖嗅到的酒香味确实十分香醇,令人陶醉,不由得心生向往。
所谓好酒不怕巷子深,醉仙居有好酒,也不需要去做那些面子功夫,店铺一切从简,并未有太过亮眼的地方。
在醉仙居不远处是一个宽阔的空地,四周被栅栏圈起来,有几个小孩围在栅栏旁玩耍,其中一个小男孩背上背着一把木剑,走路虎虎带风,仿佛自己是一位不可一世的剑客。
他看到林厌离的身影后,脚步一停,一双清澈双眼汇聚在林厌离的腰间。
林厌离注意到男孩的目光,低头瞥了眼自己的腰间。
她腰上悬着的是那柄仿制太阿剑,虽然在那些山上人眼中看来平平无奇,但搁在凡尘,却是一把卖相不错的宝剑。
林厌离点了点头,冲男孩笑了一声后,抬腿迈入酒坊中。
很快,一个身穿蓝白袍服的伙计迎了出来:“小姐是帮家中买酒?”
店内伙计见多识广,虽然平时来店中买酒的都是小厮丫鬟,但见的人多了,一眼就看出林厌离一身穿着打扮十分不菲,心想着这应该是哪家大户人家的小姐无聊打发时间,从家里跑了出来替了丫鬟的活。
再说,寻常百姓家的姑娘腰上哪有佩剑的,只有那些大富贵人家才讲究这般的风雅。
林厌离环伺一遍四周,鼻尖嗅了嗅,开口问道:“听说你们这儿有一千两银子一坛的酒水?”
听到这个,店家伙计不敢做主,立即喊来掌柜。
店家展柜是一个中年男人,身子有些发福,瞧着有几分喜感。
在得知林厌离要一千两银子一坛的酒水后,一张脸立马扭在一起,笑成菊花模样。
“有的,小姐,请跟我来这边。”
林厌离跟着店家掌柜走过几个拐角,在一群酒醉客人炙热的目光中来到一间里屋。
屋内摆放了几只大酒坛,因为空间狭小,香味更浓。
林厌离抽了抽鼻子,走到深处角落,仔细闻了一口后,隐约中闻到一股奶香。
她伸手拍了拍眼前的酒坛子,扭头问起店家掌柜。
“能舀一勺尝尝吗?”
伙计面上多出一些迟疑,犹豫片刻后回答道:“可以,这酒有些烈,小姐莫要喝醉了。”
说完,店家掌柜使唤着伙计爬上木梯子,用专用的酒勺从中舀出一勺酒水倒在一旁的木碗,递到林厌离手中。
林厌离捧起木碗,拂手细闻一口,果然先前闻到的淡淡奶香味不是幻觉,呷了少许后,一股辣味萦绕舌尖,久久未能散去。
酒水不错,算是凡尘中品质比较上乘的酒,比起胭脂国皇宫中的贡酒也不遑多让,但想碰瓷花神酿,还是差了资格,甚至与千魔宗蒸馏提纯的醉画仙相比,也逊色不少。
不过嘛,醉画仙是卖给山上仙家的,山上的灵石比山下的金银价值高,两者也没有相比性。
“这酒叫什么?”
林厌离将木碗放下,用灵气驱散微醺的醉意后开口询问道。
店家掌柜看出林厌离面上的中意,立即回答道“流霞。”
“就两字?”
“就两字!”
林厌离沉吟片刻,轻声呢喃道:“流霞百彩,澄心如练。”
回首,指尖弹了下酒缸。
“来两坛。”
掌柜双眼放光,连声附和道:“小姐真是慧眼识珠,这酒水可是我们酒坊的镇店之宝,每天酿制出酒不过两缸,平时那些大户人家想买多买几坛酒水待客,本店都是不卖的,小姐豪气,小生十分佩服,今日便破一次规矩,卖小姐两坛。”
林厌离当然知道店家掌柜说的是客套话,只是眯着眉眼笑笑,从袖中摸出两块金锭。
中年男人双眼陡然一下直了,只觉林厌离手中的两块死物比起窗外的阳光还要耀眼,立即呼唤着两个小厮,用长勺舀起酒水封入酒坛之中。
“小姐,我遣两个伙计帮您送回去。”
收下两枚金锭的店家掌柜腰杆都弯曲了不少,好像眼前这个小姑娘是那财神爷转世,只消一句话便能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不用。”
林厌离颔首瞥了掌柜一眼,伸手抓向两坛酒水上的草绳。
店家掌柜见到这一幕,关心道:“小姐,这酒坛可不轻,你可别摔着碰着,酒坛摔坏了事小,您摔坏了事大,还是让这些下人来吧。”
话音刚落,掌柜的双眼蓦然瞪起,看着轻松将两只酒坛提在手中的林厌离,立即又改口道:“小姐气力足,真厉害,不过小姐还是小心些,觉得重了就搁在歇歇,可莫伤了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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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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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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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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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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