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纯粹的快。
一种没有任何变化的快。
很多时候,没有变化就是最可怕的变化。
但对玉连城来说,想要单独以剑速来胜过他,却还差了太远。
阿飞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绝代剑客,也同样还差很远。
玉连城眼睛也不眨一下,当剑光映在他面庞时,屈指一弹,破空指劲击出,在“叮”的一声脆响中,击在剑身上。
——破空神指。
这本就是极高明的功夫,更何况还是由玉连城施展,顿时就将剑光崩散。
而阿飞手中的“破铜烂铁”本已经受不住这样一击,但他手腕一抖、一转,非但将这道指劲化解,还更为迅疾的刺出一剑。
玉连城手臂一振,人已后掠飞出。
他也很想看看这位飞剑客的剑法,厨房太小,施展不开。
阿飞的快剑紧随而至,一剑快过一剑。
玉连城神色淡然,等来到主屋时,他已没有再退,右手弯曲成爪,在一片阴风鬼嚎中抓了出去。
只听得嗤啦一声,空气被抓出一道道声响。
而玉连城的右手,也已融入进阿飞的剑光之中。他的出手凌厉,精妙,十指如钩,每一次划出,都能带起凌厉而阴冷的劲风,正是“摄心幽冥爪”。
阿飞只觉被一股阴冷的气息笼罩,胸口出更是生出一口凉意,仿佛随时都可能被对方一爪掏心。但他的脸色依旧冰冷的没有丝毫变化,只是手中双剑不断刺出。
玉连城也不动神色,五指变化,无论阿飞的剑多快,多狠,也总是难逃五指之间,竟仿佛是笼中之鸟,徒做挣扎。
反是指尖与剑脊不断碰撞,其中从剑身上传来的庞然而阴冷的气息,总是让阿飞有种难以应付的感觉。
忽然间,阿飞手腕一振,眼中微凝,再次刺出一剑。
这一剑刺出,不管是剑势还是剑速,都已达到了巅峰。
阿飞仿佛将精气神全都灌注在这一剑之上,剑光迅疾如电。
玉连城也没有去打扰,从容等待着这一剑的剑势达到最盛之际,两根手指遥遥向前一夹。
于是渐渐就已被玉连城夹住,寸进不得。
阿飞冷哼一声,手腕一转,想要抽出剑来,却只听咔的一声,这一剑已断为两截。
这把剑实在是个“玩具”,能坚持到现在,已被不容易了。
玉连城面带微笑,手掌一拍,轻拍在阿飞胸口。
阿飞闷哼一声,一口血吐出,而整个人接着这一股力,破窗而出,眨眼间就已消失在茫茫雪地中。
他逃走的速度也很快,而且并未用什么特殊的身法,只不过他身上每一块肌肉,每一条骨骼,每一根神经,甚至每一滴血都完全协调。
而像阿飞这种从小在荒原生活的“野兽”来说,一旦他逃走,那么别人就再难追杀到他。
“逃的倒是挺快。”
当然,玉连城也并没有追杀的意图,只是有些惋惜。
现在的阿飞,到底还是稚嫩了一些。
或许和野兽的交手经验很足,但和真正的高手相比,却还差了一截,还不是与“天下第一快刀”傅红雪交相辉映的那个“飞剑客”。
玉连城又走进厨房中。
那老头已被吓得哆哆嗦嗦说不出话来。
“金狮”查猛一行人已是很了不得的人物,但却被阿飞一剑穿喉。
阿飞快剑如飞,但玉连城却连兵器都没有用,就已将其击伤。
这些人个个都是狠茬子。
却一个又比一个狠,他焉能不怕?
“老人家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想请你做两件事。”
玉连城面带微笑,手中已递出了一锭份额十足的银子。他很少吝啬钱财之物,虽然他现已非青衣楼主,但只凭他一身高明的武功,天下财物岂非任意索取。
“客人……客人你说。”手中拿着银子,老人家的心也安了几分,钱财是抚慰人心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更何况这位客人还很平易近人,不想金狮查猛那么傲,也像不阿飞那么冷。
“第一,帮我把他衣服下的一件金色马甲剥下来。第二,寻一件干净的屋子,再准备些酒菜,我肚子有些饿了。”玉连城笑了笑,随手弹指,将那被反绑在凳子上,试图逃走的汉子打晕过去。
“是……是……”
不多时,一件看起来很普通的金色马甲就出现在玉连城手中。
这便是江湖中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了,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他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
而现在,它却成了人人追逐的香饽饽。
老者将玉连城带到了另一个房间,在享受了不多时宁静后,老者已叩门而入,手里端着托盘,盘子里则是几碟小菜和一壶酒。
“客人请慢用,若还有吩咐,只管叫小老二就是了。”老者将托盘放在桌上,正要退走,玉连城却已开口笑道:“一个人赏雪饮酒,虽也别有风情,但未免无聊了一些,老人家不妨留下来,和我喝上两杯。”
老者连连摆手道:“多谢客人抬爱,只是我还要处理……处理那些尸体,不然让其他人看见了,报给官府,小老二就是有嘴也说不清。”
玉连城摆了摆手道:“既然如此,你就先下去吧。”
老者离开,玉连城一人坐下喝酒吃菜,欣赏雪景。
莫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有敲门声响起:“客官,你今晚要不要在这里休息,我好给你准备客房。”
他喊了好几声,可惜里面都没有人回应。
门被推开,小老头又走了,就看到玉连城正趴在桌子上,似是沉睡,又似昏迷。
“嘿,养了那肉球这么多年,总算是有点用,他这毒药倒是厉害得很。”老者已经没有先前的胆小怯懦,嘿嘿一笑,伸手将桌子上的金丝甲抓了过去。
“老人家,你是想过了陪我喝两杯吗?”
老者并没有将金丝甲拿走,因为另一只手已按在了金丝甲上。
这只手修长、有力、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几乎找不出一丝瑕疵,而手的主人,正微笑的看着他。
“来,我这人素来大方,我请你喝。”
玉连城的右手端着一只酒杯,已遥遥送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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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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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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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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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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