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陶器在栾部落也是比较珍贵、稀少的物品,但也并非见不着。
制陶丕的时候,他们可兴奋了。
因为,有了瓦片的例子在,陶器成功出窑的可能性很大、几乎可以说是板上钉钉。
想到过几天他们就能拥有一大批陶器,更高兴了!
干活儿的时候嘴角翘得老高。
林琅和厉弦也在做陶丕。
厉弦的控土异能越来越强大,做丕的时候也比别人做的更好、更快。
他现在正在做一口大水缸。
林琅说了,要烧制两口大水缸,放在厨房门口,这样用水比较方便。
这样的大件品,拥有控土异能的厉弦来做更方便。
林琅要做的陶器很多,各种型号的缸子、各种型号的坛子、罐子,加盖的、不加盖的。
还要做陶盆、陶碗、陶盘、陶茶壶茶杯。
炒菜的陶锅,煮饭熬粥的陶锅,炖汤的罐子,烧炭的风炉......
一口窑饶是挺大,一次性也不可能将所有东西烧得好,那么就只能每一样挑选一两个型号先烧制。
等烧好这两窑,可以再烧两窑。
陶器是现在相当重要的器具,生活里处处用得着,多做一些有备无患。
松风做好了一个高、宽尺余长的罐子,成就感爆棚,嘿嘿嘿的得意笑起来,招呼众人看看。
大家都好羡慕。
“哇,松风你这个罐子做的好呀!”
“烧出来一定很耐用!”
“啊!你们看弦哥、弦哥他、他做了那么大那么大一个罐子!”
茅忽然惊叫起来。
大家纷纷看去,瞪大眼睛全都惊呆了。
“啊!真的好大!”
“天!”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罐子!”
“对啊,弦哥弦哥,这么大的罐子用来干什么啊?”
大家惊讶之余都好奇极了。
林琅和厉弦笑了笑,也难怪他们没见过这么大件的陶器。
就他们那种烧法,是不可能烧得出来这样的大件的。
林琅便笑道:“用来盛水啊,放在厨房外边,用起来方便。将来我们的食物收获了,还能装食物。”
别的也就罢了,装米肯定要用加盖的大缸子的。
大家恍然大悟“哦!”了一声,想了想,好像这样一来还真的是比较方便呢。
林琅看了一眼他们每个人手里都在做那样半大不大的罐子,好一个无语......
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这种规格的罐子啊。
这种规格的罐子,其实挺鸡肋的。
林琅便笑着将自己所了解的陶器用具简单介绍了一下,听得大伙儿一愣一愣、晕头转向,连惊叹的功夫都没有了。
简直......对陶器三观重塑啊。
“原来、原来有这么多、不同的陶器啊......”
他们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啊。可是一听林琅说来,很容易就理解了、认同了,并且有一种“啊,原来还可以这样!真傻,我怎么没想到呢!”的醍醐灌顶的感觉。
俞岩心悦诚服感叹:“朝阳部落真的太厉害了......”
各方面的厉害!
时不时就给他们一个从未想过的惊喜。
林琅咯咯一笑:“这才哪儿到哪儿呀,将来还有更好的呢!来来来,教你们做别的陶器!”
“好咧!”
“好好好!”
大家精神一振,纷纷围拢上来。
做各种不同的陶丕要比做规格、形状一样的瓦片繁琐得多。
一天的功夫下来,并不能全部做好。
且比起做瓦片来,也要累的多、耗精力的多。
但是收获的快乐和成就感也是双份的。
“哈哈,我会做坛子啦!”
“我做的茶壶林姐说不错呢!”
回去的路上,大伙儿可兴奋。
因为有一口窑在烧着,十三个人照例分拨守夜看火。
林琅和厉弦排在最后,林琅便打算趁着这会儿天色还可以,掐几把红薯藤种一种。
回到院子,大家歇一会开始熟门熟路的分工做晚餐。
洗、切、熬汤、点火这种事儿都用不着林琅,林琅只要交代下去就好了,随后她便拉着厉弦去种红薯。
菜地里的各种作物经过林琅浇水照看,长得愈加生机勃勃且快速,红薯藤匍匐在地上已经爬了很多。正好可以掐下来另外栽种。
厉弦依着林琅的要求,控土挖了长长的浅坑,林琅便将掐下来的长长的一根红薯藤横着放进浅坑,盖上一层薄薄的泥土。
就这样一垄一垄种了十几垄红薯藤、浇上水,超级有成就感。
红薯藤还特别嫩,林琅又掐了一把嫩芽,晚上可以煮着吃。
红薯藤就是这样,越掐越长。
生菜也很嫩,林琅又剥了二十来片嫩绿的生菜叶子。
地里总共也没多少生菜,吃的时候是舍不得连根拔起的。
第二天,大家继续高高兴兴的做陶丕,俞岩他们都舍不得回去睡觉,都说不困,精神抖擞的也留下来一起。
足足忙活了两天,终于制好陶丕了,装窑、点火,大家比烧瓦片的时候更加激动和期待。
这可是陶器啊!
等到那一窑瓦片停火封窑的时候,水稻秧也可以移栽了。
林琅好激动:这是香喷喷的白米饭啊!只要水稻种成了,那就是真正的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了!
如果米饭、面食一样没有,光吃肉、吃蔬菜,想想快乐都失去一半了。琇書網
这些秧苗很嫩、很柔弱、对林琅和厉弦来说意义重大,眼下只有三分多试验田,林琅也没让俞岩他们帮手,她和厉弦亲自来。
只让俞岩等在边上看看,让他们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好了。
明年若是大规模种的话,那时候再让他们动。
俞岩他们很是新鲜稀奇:原来这野草一样的“水稻秧苗”长大以后结的果实,就是他们喝的“粥”吗?真是......不可思议啊!
三分田很快就种好了。
看着柔柔弱弱、单单薄薄的秧苗在水田里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娇嫩得让人捏一把汗,林琅心里却是满满的成就感,笑眯眯说道:“过几天返青,很快就能分苗长起来,然后再过几个月,就能收获啦!”
厉弦笑笑:“明天应该就能返青。”
是哦,林琅咯咯一笑!
经她手的,当然不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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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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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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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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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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