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和厉弦骑着钱钱,天上飞着啾啾,两天之后便赶上了坎、羊舌他们,幸亏发现的早,机智的拐了个大弯,避开了他们。
按照他们这速度来算,至少还得有五六天,他们才能回到栾部落。
林琅有些意外:“这也太慢了吧!就这点本事也好意思跑出来当探子?也就是咱们心善,否则,呵呵!”
他们根本没有把这几个所谓的“探子”放在眼里,也并不在意他们回去会跟栾部落怎么说。反正跟栾部落迟早有这么一天,而他们现在无所畏惧。
所以,才没有对他们下手。
否则的话,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他们,栾部落根本找不到半点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
毕竟这东洲荒原上地广人稀、猛兽无数,就他们那十来个人在野外发生什么意外很正常。
林琅和厉弦游走多地,偶尔也会在路上看见被猛兽撕裂吞食之后残留的血肉皮裘。
在东洲荒原,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
林琅吐槽了又嘲讽:“真是一点都不专业啊!”
厉弦轻笑附和,“这样也好,咱们先去栾部落后山。”
“嗯!”
两人第二天中午,便神不知鬼不觉的再一次摸到了栾部落后山那一片儿。
当下春天的气息已经很浓,山中草木早已萌发,正是一日一变样、渐渐茂盛的时节。此时再看这处处山峦坡谷,与之前可大不一样了。
处处山花灿烂,大片大片的各种野菜也鲜嫩得一掐就出汁水,林琅和厉弦生怕碰到前来此地采集的栾部落人,因此临时落脚的地方特意选的偏僻了一些。
坎、羊舌他们距离回来还早着呢,两人便干脆先割漆。琇書網
他们特意挑了相对更人迹罕稀偏僻之处,斜斜划开一道漆树皮,将事先准备好的接树漆的、带着弧度凹槽的竹片接上,底下用山藤绑了一个竹筒。
乳白色的生漆很快汇成涓涓细流顺着竹子凹槽流入竹筒中,要不了多久,这生漆就会渐渐变成黄褐色。
他们一口气割了三十棵树,等到时间差不多,便将竹筒里的生漆倒入陶缸里,收入空间中。
趁着等待的时间里,两人在这一片逛着,寻找有价值的东西。
生漆是个好东西,两人又弄了百余棵拳头大小的树苗收入了空间里。
林琅还发现了稀稀落落的小片香樟树,顺手也挖了五六十棵。
白玉兰正是开花时节,洁白的花朵大朵大朵缀满枝头,特别显眼。还有野樱花也是,粉色的花朵如霞如云,映衬得后方的天空都绚烂起来。
这都是很好的景观树种,林琅当然没有放过。
干脆在这一带寻找起来,加起来挖了有上百好几十棵。
好了,又一段城中道路旁的景观树有了!
橘子树、李子、梨树等野生果树也看见了不少,但都比较零散的长在山坡上,林琅也就没再要。只挖了十来棵橘子树,这些橘子树明显跟他们从黎部落带回去的不太一样,她打算带回去嫁接,杂交杂交,看看最后能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来。
橘子家族不就是这样不停的杂交、变异从而繁衍得庞大无比的吗?
没有哪一种果树比他们更能通过杂交获得无数新品种了!
堆积着厚厚落叶的森林里,还冒出了许多新鲜的蘑菇。
香菇、木耳、平菇、枞菌、灰菌......以及各种叫不出名字但是林琅一看就知道无毒能吃的野生蘑菇,都采了不少。
她特意将每一样都单独捡了两朵出来,另外单放在一个篮子里,打算回去描画下来,让部落人都认一认,以后出去看见了方便采集。
毕竟野生菌类一不留神采摘错了,那是很容易闹出人命来的。
各种野菜也很多,但林琅和厉弦都没有什么兴趣。
部落的菜地里有那么多鲜嫩肥美的蔬菜,还要这么多野菜干什么?偶尔尝尝鲜,部落附近的山林里就多得是!
范不着大老远的从这儿给带回去。
只除了鲜嫩肥美的蕨菜,倒是采了不少。
这里还有一条十分宽阔的溪流,溪中的螺蛳倒是很讨人喜欢,林琅捡了很多,跟野鸡一起炖汤,螺蛳鸡的味道实在太赞了!
还有一种手指大小的小鱼,表皮光滑无鳞,扁脑袋,表皮浅棕色,喜欢趴在流动溪水下的石头上。
用来炖汤,整个连肉带骨全化在了汤汁里,鲜得掉眉毛!若是下油锅油炸,则酥脆细嫩,一口一个,骨头都酥化了。
这种鱼比较少,但是螺蛳很多,林琅捡了一筐子打算带回去交给白霜熬汤,让大家也都尝尝这个鲜味。
她心里一动,泡点儿酸笋,熬上辣椒油、螺蛳汤,说不定螺蛳粉都给搞出来了呢!
收取了五天生漆,估摸着暂时够用了,将这一带也逛得差不多了,两人便商量着潜入栾部落打探消息的事儿。
栾部落总人口在七八千左右,这么多人,部落居住地占了偌大一大片,从头走到尾走一趟也不容易。
这也造就了部落里并非人人都认识彼此。
两个人换上了跟他们差不多的服饰,脸上做了修饰,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混进了栾部落。
他们运气不错,没想到恰好这天坎、羊舌他们回来了。
没有部落人大部队同行,没有优秀出色的部落战士相陪,这十来天的长途旅程,让他们一个个看起来满脸菜色、神情疲惫、浑身脏兮兮的狼狈得不得了。
林琅和厉弦瞥见一眼立刻躲了起来。
林琅忽然心里一动,微微冷笑轻嘲:“如今的栾部落,果真是越来越不行了啊......”
想要打探消息,却派了这么十来个部落人出去,想必栾部落大首领本来就抱着拿他们当炮灰试探的意思吧。
毕竟就他们这点儿本事,活着回来是奇迹,挂在外头了才正常。
这么十来个没什么本事的普通部落人,就算挂在外边了,也不痛不痒,连点儿水花都扑腾不起,栾大首领根本不在意。他如今视人命如草芥,不知哪一天栾部落人知道了,会不会心寒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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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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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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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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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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