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厉弦一行回到部落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朝阳部落里依旧热火朝天、众人干劲满满。

  远远的有人看见他们回来了,挥手欢呼,很快,人人都知道了,纷纷丢下手里的活计欢呼着朝他们跑来。

  部落战士们狩猎的收获丰盛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部落人接下来的生活水平,是吃饱还是饿肚子,全看他们了,大家当然非常重视与关心。

  “大首领、巫回来啦!我们的部落战士们回来啦!”

  “大首领!巫!”

  林琅笑着从空间里取出一头长角鹿、两头野羊,部落战士们呼喝着抬了起来,众人无不欢呼,簇拥着林琅、厉弦、部落战士们往回走。

  去狩猎的部落战士们兴高采烈向众人讲述着这一趟狩猎的成果和趣事儿。

  得知像这样大一头的长角鹿总共猎了三十几头、这样大个头的野羊八十几头,众人更是喜不自禁,欢声震天!

  这都是食物啊!

  这几乎能足够部落里的人吃饱一整个冬天了。

  林琅笑着向白霜说道:“你们带几个人把一头长角鹿、两头野羊都处理了,再蒸上白米饭,今晚咱们好好的庆贺庆贺!”

  “是,巫,”白霜笑吟吟的答应,又笑道:“这么大一头长角鹿和两头野羊晚上肯定是吃不了的,正好连明天早上都够了!”

  白霜说着便招呼来涓、秋、蓝泉等,叫了几个部落战士帮忙将长角鹿和野羊都抬上一辆板车,一群孩子见状争着上前帮忙推车,一起跟着去水边剖杀处理去了。

  现在朝阳部落里一共有七辆板车,白霜据理力争,也要到了一辆,平日里很是方便。

  孩子们最喜欢了,尤其有用得着板车的活儿格外的积极,没活儿的时候便上上下下的轮流推着玩,部落里时常充斥着他们的尖叫嬉闹声。

  大家都不会嫌他们烦,反而都笑眯眯目光慈爱的看着。

  孩子们开心,说明这个部落有生机活力、朝气蓬勃啊。

  林琅想起来带回来的八只野兔,于是又拿出来交给大毛、小毛,“拿去养着吧!”

  大毛、小毛开开心心的和小伙伴们抱着野兔走了。

  加上这八只,数一数,一共三十二只了。

  等到明天春天,就会有很多小野兔啦!

  白霜她们做饭已经十分熟练,百十来个人吃饭,米饭要将两口大陶锅蒸满。

  陶锅里先烧水,水沸腾之后,再将洗过的大米倒进去,盖上木头盖子,大火蒸煮。等到滚烫的蒸汽顶开锅盖,用长柄的大木铲搅合搅合,再盖上盖子,用小火焖一会儿,熄火,余热焖熟,就行了。

  这是林琅之前教的,教了三遍也就记住了。

  虽然收获了三十亩水稻,但人数多了起来,肯定也是不够吃到下一茬收获的。一顿一人只有一碗白米饭,一天只有一顿白米饭、一顿粥、另一顿则是蒸熟的红薯芋头南瓜之类。

  这是主食,肉和菜管够,尤其是肉,绝不亏待部落人。

  一开始,白霜他们其实对米饭都不怎么在意,都觉得这样的东西看起来不起眼、也不是看起来很好吃很勾人食欲的东西,哪里比得上肉呢?当然是肉更好吃啊!

  然而等到尝过香喷喷的白米饭的时候,所有人都为它折服了!

  白米饭搭配着肉一起吃,似乎连肉都变得更好吃、更香了呢。

  烧肉的汤汁、辣椒酱浇在白米饭上,那滋味,简直绝了!让人欲罢不能。

  打那之后,部落里人人都爱上了米饭。

  林琅之前也教过白霜她们做几道简单的家常菜,比如煎鸡蛋、红烧肉块、辣椒炒肉、萝卜炖肉、冬瓜炖肉等等。

  白霜以前和翎羽一家三口过得很是艰难,她必须要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将非常有限的食物进行最优的搭配与安排,久而久之,对食材的处理和搭配十分敏感,学做菜学的最快的就是她了。

  她们处理妥当长角鹿和野羊回来的时候,林琅已经转了一圈简陋的大厨房和库房,又从空间里拿了些白萝卜、冬瓜、干香菇、冬笋等蔬菜出来。

  白霜叫人将一筐搭配好的鹿肉和野羊肉、骨头放入库房里,留着明天早上吃,笑着向林琅说道:“巫,今晚的菜您看要怎么安排?不如您指点指点吧,我还想跟您学学呢!”

  如果是别的部落的巫,白霜是断然不敢主动这么说的,但是她们朝阳部落的巫不一样!

  大家对她敬仰、仰慕一点儿不少,却也一样胆大敢向她请教。

  因为这也是她教她们的。

  “好啊,我来说,你们来做!”林琅十分爽快的答应了,想了想笑道:“先拿羊骨和鹿骨剁成块熬上汤,加切块的鹿肉、羊肉、鹿筋、白萝卜、姜块、花椒,再加点羊肚、羊肝,等炖得软烂了,再加大白菜。取羊排和鹿排用盐和花椒、姜片腌一下,拿到烤炉里烤上。你们再切些肉片、辣椒、蒜苗,等会咱们炒一个辣椒炒肉片。唔,明天时间比较多,我教你们做蛋饺、酿菜。”

  “好的好的,巫!”白霜十分欢喜,“听巫说起来就很好吃!”

  林琅咯咯一笑:“好吃的以后多着呢!”

  正好空间里还有不少种类的蔬菜都可以做酿菜,比如茄子、冬瓜、辣椒、丝瓜、香菇都可以做酿菜。其实蛋饺也是酿菜。

  晚上,俞岩他们也从采石谷回来了,见到林琅、厉弦他们一样又惊又喜,“大首领、巫,你们终于回来了!”琇書蛧

  到底是最开始共患难同甘苦的伙伴们,林琅和厉弦对俞岩、松风等的那种亲近认同感也是旁人所不能比的,见到他们一样更为高兴。

  厉弦特意叫了俞岩切磋了一番,大概切割石料的作用显露出来了,俞岩的异能明显有精进了不少。

  俞岩满心欢喜,对厉弦和林琅愈加崇敬与感激。

  如果没有他们,说不定他已经死在栾部落大首领的手上了。

  不仅仅是他,还有他的这些兄弟们一样会遭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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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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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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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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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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