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秦落衡>第一百二十三章 歧路在前,本志各断!
  大案前。

  嬴政闲适的坐在席上。

  他面前摆放的不再是青铜大盘,案上没有白面锅盔,也没有拆骨羊肉,有的只是清粥小菜。

  异常清淡。

  秦落衡给嬴政盛了一碗白粥。

  解释道:

  “长吏,我并非没有鱼肉,只是你现在不适合。”

  “长吏身居高位,往日进食必定大鱼大肉,那些肥甘厚腻入里化热,你这次的内热,未尝不是因过度食肉导致。”

  “正所谓虚不受补。”

  “长吏眼下身子很虚弱,若是继续进补,不仅对身体没有好处,反倒会加大身体的负担,过犹不及。”

  “虽然多喝水有清热的效果,但更重要的还是控制饮食。”

  “近段时间当以清淡饮食为主。”

  嬴政沉声道:

  “无妨。”

  “我还没有那么挑剔。”

  “清粥小菜确实比鱼肉看起来顺眼。”

  说完。

  嬴政端起碗,吃了起来。

  秦落衡弄的饭菜味道都很清淡,不过他倒是很适应,比往日吃大鱼大肉吃的畅快不少。

  但也并未真的吃多少。

  吃完。

  秦落衡把热好的汤药端了过来。

  嬴政眼中满是厌恶。

  但在秦落衡严密盯防之下,他还是捏着鼻子把这苦药喝了下去,整个脸苦的面目狰狞。

  太苦了!

  见嬴政把汤药全部喝下,秦落衡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俯身收拾起了碗筷,在把碗筷拿进后厨后,他并没有急着清洗,而是去给嬴政搬了一把躺椅放在院中。

  让他在院中晒太阳。

  望着这躺椅,嬴政眉头一皱。

  他没有去坐。

  而是静静的站在院中。

  四下打量着这间清幽又静谧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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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落衡生活了十年!

  很快。

  秦落衡就从后厨出来,看见嬴政在外站着,也是好奇道:“长吏在看什么?这几天难得有太阳,长吏还是坐着晒会太阳吧。”

  嬴政回过神。

  迈步去到了躺椅旁,看了一眼躺椅。

  蹙眉道:

  “这东西也是给你夫子制的?”

  秦落衡笑着道:

  “嗯。”

  “夫子年岁不是大了吗。”

  “如果一直坐在席上,起身、坐下难免有些吃劲,所以我就弄了这一个躺椅,想着让夫子能稍微舒服一点。”

  “长吏,你坐下试试。”

  嬴政看了秦落衡一眼,迟疑一下,还是坐了下去,确实比双膝并拢坐在席上要轻松不少。

  嬴政满意的点点头,“确实舒服不少。”

  随即。

  他想到这是给宫弄得,脸色当即阴沉下来,冷哼道:“但也就那样,终究是些不入流的东西。”

  “你这夫子倒是运气好,年老还有人这么尽心尽力的服侍,什么好的都享受了,他倒是死的不亏。”

  秦落衡尴尬的笑了笑。

  却是没有接话。

  因为出太阳,加上嬴政在外坐着,秦落衡也是把案几搬到了院子里,在外面看起了书。

  于是。

  院中一人看书,一人晒太阳。

  难得静谧。

  小院外不远,看着一脸轻松的嬴政,弋有点难以置信。

  这还是往昔霸气侧漏的始皇帝?

  而且......

  陛下对这亡人太亲近了吧?

  不仅时不时询问这人的近况,这次更是在这边留宿,还准许这名亡人给自己看病熬药,这亲近程度,就算是长公子也不及吧?

  弋深深的看了一眼秦落衡。

  他实在想不明白。

  但身为臣子,他也不敢多问。

  只是对秦落衡更加敬重,甚至已带了几分敬畏。

  晒了一会。

  嬴政也是有些犯困。

  他四下张望,想找到一个目标,让自己保持清醒。

  最后。

  他看向了秦落衡。

  秦落衡这时没有看《法律问答》。

  他看的是《仓颉篇》。

  这是李斯书写的小篆范文,是学室的识字教材之一。

  嬴政开口道:

  “《仓颉篇》这是李斯写的。”

  “李斯的字不错,当年我初见时,也是惊叹不已,不过你看的这篇文只是仿文,并不能领略到其字的神韵。”

  说到这。

  嬴政回想起初见李斯的场景。

  那时李斯只是一名河渠令,年秩不过数百,但已胸怀大志,不过那时李斯是吕不韦的门客,推崇的非是荀学之中的法治,而是《吕氏春秋》中的王道。

  甚至用此来推销自己。

  不过。

  那时他喜《韩非子》,恶《吕氏春秋》,所以李斯并没有如愿得到重用,直到后面《谏逐客书》,李斯这才开始显于人前。

  也是那时。

  李斯舍弃了《吕氏春秋》,拾起了商君法制。

  歧路在前,本志各断。

  嬴政还记得当时李斯说的话。

  李斯说:“秦王之志,若在强兵息争,一统天下,则商君法制胜于《吕氏春秋》。秦王之志,若在做诸侯盟主,与六国共处天下,则《吕氏春秋》胜于商君法制。”

  李斯这话是当着吕氏门客说的。

  这也意味着,李斯跟吕不韦的门客彻底决裂。

  也是从那时起,李斯开始得到重用,从一名小令,一步步晋升到了现今的廷尉。

  嬴政道:

  “李斯的字很是不凡。”

  “有一种令人无言言说,却又能真切感知的神韵。”

  “苍劲如铁勒银钩,秀美如山川画卷,工肃如法度森严,等你日后见到李斯的亲笔字,你就能知道何为华夏文字之美。”

  秦落衡摇头道:

  “文字瑰丽,但对我而言,没有多大意义。”

  “秦篆要的不是华丽,而是实用,李斯的字再壮丽,但非是常人能写出的,一味夸赞李斯的文字,反倒是舍本逐末,让人误以为李斯是因文字出彩而受重用。”

  “上行下效之下,人人皆以文字瑰丽为荣,反倒失了文字本来的意义,也让习字变成了各方争奇斗艳的角斗场。”

  “方块字者。”

  “华夏文明之旗帜也。”

  “方块字在,华夏文明恒在!”

  “过度在意文字书写瑰丽与否,本就不合时宜,可以欣赏,但不用过度夸耀,端正、工整才是书写的首要要求。”

  “也是唯一要求!”

  嬴政晒然一笑,点头道:

  “说的不错。”

  “秦人就当以务实为主。”

  “过分追求华丽精致,反倒是落了下乘。”

  嬴政并未在这上面多说,话题一转,问起了秦落衡的功赏,问道:“我记得你获爵时应得的田宅还没分发下来,你准备把这田宅放在何处?”

  秦落衡迟疑了一下。

  说道:

  “那里都行。”

  “不过,我能不种粮食吗?”

  嬴政蹙眉,问道:

  “为何?”

  “大秦的田地就是用来种粮食的。”

  秦落衡犹豫道:

  “我觉得有点浪费。”

  “我想用这一百亩田地,种点其他的。”

  “长吏应该也知道,大秦经常食用的蔬菜就那‘五菜’,葵菜、藿菜、薤、韭菜、小葱。”

  “当然还有瓠瓜和香瓜。”

  “除此之外。”

  “就只有野菜,不过野菜主要是苦菜,正如诗经里面所言‘采苦采苦,首阳之下’,这苦菜的苦味可想而知,若非实在没有吃的,民间也不至于去吃这种苦菜。”

  “我能理解朝廷让民众种粮食的想法。”

  “战时缺衣少粮,的确当以种粮食为主,田间种菜也只能种那些量大管饱,一年多熟的葵菜,但现在天下安定了。”

  “是不是该做出一些变化?”

  “大争之世,一切以战争为主,的确不能轻易做改变,因为没人预知这些改变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但现在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也该去主动做出一些尝试和改变。”

  嬴政漠然。

  秦落衡继续道:

  “改变什么时候都很难。”

  “但一直一成不变,就能永远正确?”

  “我不这么认为。”

  “长吏可还记得前面吃的青蔬。”

  “那也是一种野菜!”

  “民间几乎没人种植,但我发现,那种小白菜的产量,未必就比五菜的产量低,而且口感明显是优于五菜的。”

  “除了小白菜,还有莼菜、冬瓜、茭白、萝卜等等。”

  “民以食为天。”

  “战时有战时的做法,太平时有太平的做法。”

  “我并不奢望官府能大规模推广尝试,只想朝廷能准许我在我个人的田地上做一些尝试,若是成功,民间也就多了一些蔬菜,若是失败,不过是从头再来。”

  “税赋我照交不误!”

  “始皇立国以来,一直锐意革新。”

  “大政上动作不断,但我觉得并不全面,大秦海纳天下,不当只盯着朝野,也应当关心一下民间疾苦,改善一下民间的衣食住行。”

  “而食最简单!”

  “可以。”嬴政突然开口道。

  秦落衡一怔,很是惊讶道:“真的可以?”

  嬴政点头道:“你的建议不错,但只准在个人田地里试行,每年税赋必须足额上缴,不能拖欠,若是不能足额缴纳税赋,尝试就只能到此为止。”

  “另外。”

  “你种的每种蔬菜都必须上报,收成的时候,也必须由官吏来清点,若是连续数年收成不佳,达不到你说的优于五菜的产量,你的尝试也必须及时中止。”

  “你可想清楚了?”

  秦落衡起身,恭敬的作揖道:

  “多谢长吏成全。”

  嬴政说道:

  “朝廷非是禁止做出尝试。”

  “但要有度!”

  “不然大好的田地岂不是浪费在那了?”

  “说到田地。”

  “你对大秦现有的田制怎么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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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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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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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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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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