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些从古代传到现代的晦涩难懂的兵书不同,它讲得不再是那种虚无缥缈的用兵理念,不再强调将领个人的素质修养,不再去过问那些千变万化的战场形势。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是干货,讲的都是通信系统的进步给部队运转带来的影响。
它阐述了唐军为什么会在战场上大规模的使用战斗群这种特殊的,有些古怪的战斗编制。
书里一开始就从古代的烽火开始论述,讲到了火把,旗语,鼓号,一直到后来的通信兵。
作者认为,甚至在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将领对战场的感知能力,对部队的掌控能力,古代的部队不惜以最精锐的部队和最稀缺的战马来完成战场情报信息的传递工作。
字里行间,冯克之感受到了这本书的作者强调的东西,他之前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
为了保障部队的战场通信,指挥官最心腹的士兵才会被选拔成为通信兵的指挥官,特定的时候甚至这些通信兵指挥官还要亲自去传递将领的命令。
同样的道理,为了保障通信的时效性,在燧发枪时代,骑兵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传递信息。而养一个骑士,可以养十几個真正的燧发枪手。
所以在见识过无线电报机的时候,冯克之整个人都被震惊了。一个将领,甚至是国家的君主,都可以在几分钟内知道某一个地区发生了什么事情,这种通信效率,已经彻底改变了战争的模式。
过去的时代,战争从开始集结部队到开往前线,最后一直到开战分出胜负,那都是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见分晓的。
现在,只要无线电台设备够多,就可以让将领精确的掌控一支部队的动向、位置、状态……甚至连失去联系本身,也是一种情报。
再加上唐国发明的新的事物:电话,战场通信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只要铺设好电话线,指挥官就可以即时联络到任何一个想联络的部队,几乎没有任何延迟。
对方抓起电话听筒的那一刻,一个战场指挥官就可以有效的掌控这支部队的一切信息,想问什么问什么,想知道什么就可以知道什么。
一直以来,冯克之都觉得,唐军对信息情报传递手段的革新,是唐军走在世界强军前列的原因之一。
而此时此刻,当冯克之翻阅面前这本《步兵通信技术进步带来的影响》的时候,他才知道唐军究竟在做出什么样的改变。
这本书里面,讲述了唐军为了保障通信,将原有的部队建制打乱,让步兵跟随坦克与装甲车,包括自行火炮组成一个战斗队,以此来保证所有的部队都可以被立即找到,所有的部队都可以立即反馈自己遇到的信息。
为此,唐军不惜付出了建制混乱的代价:为了能让部队具有更强的自主行动能力,唐军将补给压力丢给了后勤保障部队,又将原本的各级部队指挥权,以一个混乱的形势下发给了这些战斗队。
往好了说,唐军依靠自身过硬的素质,在混乱的指挥系统下依旧可以混乱的临时编组,自行寻找战机进行战斗。
往不好了说,那就是唐军在战斗中很快就会陷入一种自我毁灭式的混乱,完全依靠中下级军官的主观能动性在坚持。
唐军的这种七伤拳,其实就是在比拼对方与自己谁先陷入混乱之中,开始全面崩溃。
然后反过来,再利用坦克装甲车辆上的无线电保证信息的交换,确保联络的有效性,在混乱的战场上横冲直撞,解决掉那些已经被分割包围无法交换信息进行联络的敌军。
外军能不能学习这套东西呢?能……但是又不能。能是因为这套东西如果看过眼前这本书,那就可以在理论上理解这套战法,可以进行学习。
但是反过来说,想要学会这套东西,首先要具备几个先决条件:一个是精锐而且高效的中下层指挥官集团,一个是先进的战场通信体系,一个是强劲到夸张的后勤保障体系。
有了这三个先决条件,那就可以复制唐军的强悍,打造出一支一流的军队。
可事实上,几乎没有人能同时具备唐军的这些条件:他们没有各种高级学校来培养人才,没有先进的通信技术储备,同时也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后勤补给体系。
这么多年过去了,各个国家看起来越发先进的军队,其实依旧还是处在一种极端落后的思想领导下,他们不理解这套东西,即便有一些思想萌芽,也只是粗浅的论证罢了。
各国的军队依旧还是那种,有了卡车就往一线部队装备,试图提高这些部队的战场移动速度。但是这样装备了大量卡车的部队却在实战中受到拉胯的后勤保障体系拖累,不是没油就是维修保养跟不上。
如此一来就导致了各国的部队经常会出现前线部队空有大量卡车,却损毁报废严重,移动速度与普通步兵无异的尴尬情况。
近年来各国也在不停的研究怎么改进这些问题,开始重点加强后勤部队的保障能力。
但是让人恼火的是,唐国空军的出现,又放大了运输保障部队无法在强大空军的碾压下存活下来的严重问题。Χiυmъ.cοΜ
这反过来又让各国在后勤保障上投入的金钱统统打了水漂:火车铁路会被轰炸,补给点会被攻击,卡车等地面目标也会被摧毁。后勤的损失又会直观的反应到前线战斗部队身上,刚刚得到些许改善的补给环节依旧还是会拖累整个部队的作战效能。
于是乎,如何保护脆弱的补给体系又成了新的课题,冯克之甚至开始同情那些唐国的对手——他们又不得不在更花钱更体现技术的空军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最让冯克之觉得可怕的是,在他看到这本书最后的三分之一的部分的时候,他竟然看到了唐国对自己战术缺点的总结。
也就是说,即便有人真的可以依靠堆砌金钱,疯狂的抄袭唐国,达到了接近唐国军事水平,他们也会被唐军击败。甚至,击败这样的抄袭者,唐军都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此书的最后部分,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唐军目前的单兵通信系统,虽然并不详细,但还是让冯克之震惊得目瞪口呆。
唐国已经开始量产能够让单兵携带的通信装置了,这代表着指挥官可以对更小规模的部队实现微操控制。
有了这种小型化的通信系统之后,唐军从此不必再继续劳心劳神的把部队混编起来,而是可以在单一兵种的情况下实现对部队的及时调度指挥。
未来的战场将会变得更加不一样,唐国的将领们都在提前学习这种变化。这才是他们真正的恐怖之处!在其他国家还在苦苦追赶唐国脚步的时候,他们又闲庭信步的向前迈了一脚。
甚至,他们都不忌讳这类技术的扩散,可以随便把这种书留给他这么一个……一个败军之将打发时间。
想到了这里,冯克之闭上了眼睛,苦涩的叹息了一声。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大唐王国甚至都不需要拉拢他这个敌国大将军,因为对于这个新兴的王国来说,他这样的将领,不过是落满了蛛网灰尘的精美文物罢了。
文物古董虽好,可都是一些过时的东西罢了。它们唯一的用途就是展现过去的辉煌,摆在博古馆里供人凭吊。
在他的叹息声中,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带着大檐帽,穿着唐国军装的将领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发出了惊呼:“大将军!”
冯克之认出了来人,尴尬的挤出了一个微笑:“锦航……你,你怎么来了。”
“我听说了您的事情,所以就申请过来看看您……皇帝……赵凯就真的如此嫉贤妒能,对您下手了?”钱锦航摘下了军帽,夹在了腋下,走到了冯克之的床边,言辞之间有些激动。
“败军之将,还称什么贤能。我现在已经死了,不过是一个闲人罢了。”冯克之把那本已经看过了一遍的书从身上拿开,放在了与钱锦航相反的方向。
他现在可对这本书宝贝的紧,每一次护士进来他都会下意识的盯着那本书看,总是害怕它会被别人拿走。
“唉……”钱锦航站在床边叹息了一声,然后又抬起头来,开口说道:“我已经写好了一封推荐信,陛下……”
他提起这个词的时候停顿了一下,似乎有点儿怕冯克之听不出分别:“陛下贤明,一定会重用大将军您的……”
“这是何必呢,我……算了,我不过是一个俘虏,何去何从都无所谓了。”冯克之自嘲的笑了笑:“之前不敢想见到你的样子,现在既然见到了,我也有些话要说,就当……你认识的那个冯克之的,遗言吧。”
窗外已经有了鸟儿的叫声,倒塌的墙壁旁边的瓦砾碎石都已经被清理走了,街道上能看到唐国的车辆,大部分是运兵的卡车,还有一些冯克之都没见过的工程车辆。
街道另一边的废墟上,一些平民正在搬运石块还有断裂的木头,唐国的建筑物和大华帝国的有许多不同,其中最大的分别,就是唐国习惯用水泥建造更高的没什么美感的筒子楼。
说实话这是一种审美的倒退,那些冰冷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如同监狱一般,只留给人们巴掌大的窗口,看起来阴森恐怖。
这种固有的印象丝毫不影响唐国的建筑工程队修建这样的建筑,因为它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住所,同时又方便修建给排水系统。
冯克之还没见过筒子楼什么模样,所以他还不如身边的钱锦航了解那个已经变了模样的郑国王城。
早年间冯克之是随自己的父亲去过郑国王城的,那时候他瞧不起那个落魄的地方,每一个细节都散发着不如大华帝都的低劣。
就好像去日本京都,你只能看到那种逼仄的精致,如果单纯只是去看这份精致,那确实你会感受到一股子“子甚肖父”的欣慰。
可如果见识了真正大气磅礴的未央宫殿,看过了长安那份发自内心的雍容华贵之后,那些遣唐使回国之后,谁又能体会他们的那种苦涩的酸楚?
“我们都是时代的遗老遗少罢了,别人愿意拜你为将军,是对你的尊重。在学会人家那套先进的东西之前,还是要少说话,多做事才对。”冯克之从远处收回了目光,对已经坐在床边的钱锦航嘱咐道。
“大将军教训的是,钱锦航这些天来一直都在学习,深感大唐军事之强大,一直谨言慎行,务求不出差错。”钱锦航立即点头答应道。
“我不是教训你,是在和你说心里话。我这些天想了许多事情,这唐国的一切,是之前我等恨之入骨的叛逆,可跳脱出对立的那个圈子再回头看看,就不一样了。”冯克之语气很缓,说的却很认真。
他没有停顿,自顾自的往下说着:“唐国正在做的一切,或许是改变世界的另一条道路,我们虽然看不清,想不通……可人家却未必是错的。”
“您能这么想,已经比钱锦航厉害多了。”钱锦航露出了笑容来,半是恭维半是认真道:“我是在一路到了长安之后,才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的。”
他停顿了几秒钟,仿佛在回忆那段神奇的旅程:“我出了西琮战区,就看到了铁路两边泡在泥水里的庄稼。越往北走,庄稼越多长势越好。我看到了全是新房子的村落,也看到了壮美的城市和恢弘的火车站台。”
“说实话,尽管我不觉得那些建筑物比大华帝国的宫殿华美,可那些看起来如同奇迹一般的建筑,却是平民的居所,是百姓坐车出行的站台……这其中的分别,让我至今震惊无比。”
“我很羡慕你,你看到了我想看的景象。等我能离开这里了,我也想去看看你看过的风景。”冯克之有些羡慕的说道。
“大将军,您一定会看到那些风景的。”钱锦航笑了起来,一脸的真诚。
“不要再叫我大将军了……我这些天想了一些事情,或者说莪这些天了解了一些大唐军队,大将军这个词,属实是让我越发觉得讽刺了。”冯克之摆了摆手,对钱锦航说道。
他挤出了一丝笑容:“放在唐军这边,我可能就只能胜任一师长罢了。而且,大将军已经死了,我现在就是一个无名无姓之人,一个不存在的人罢了。”
……
书房内,唐陌笑着把钱锦航给他写的推荐信放在了一边:“看来我们的这个俘虏来的大将军,还是有一些人格魅力的。”
“钱锦航也是倒霉,冯克之被我们俘虏了之后,他就只能硬着头皮表明自己的立场了。”一旁的宰相罗杰笑着感慨道。
两人一个投降一个被俘,先投降的身居高位,怎么和后来被俘的老上司相处,都不会太舒服。
“不过之前的一段时间用下来,这个钱锦航还是有一些本领的,他统帅过几十万大军,对部队的把控,大部队的运行调度,都有自己的见解,在经验上对年轻参谋的帮助还是很大的。”另一边坐着的勒夫也说道。
“我知道……他们这些老古董,如果不那么顽固,其实都还是有进步的空间的。能坐上将军的位置,怎么可能是纯粹的傻子?”唐陌手指头在那份推荐信上敲打了两下:“我在意的是,给这个冯克之什么位置才好。”
“文职……恐怕不太合适吧?”罗杰知道唐陌叫他来,就是有可能把冯克之丢到文官这边凑合先用着。
尽管专业可能不太对口,不过锻炼锻炼,让冯克之先委屈几年,有助于平息军方那边的矛盾,缓解尴尬。
勒夫在一旁开口说道:“我觉得还是留在军队妥当一些。一方面是人才难得,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有一些容人的气量。”
“那你说说,给个什么位置舒服呢?”唐陌看向了勒夫开口问道:“四个元帅是我们已经确定下来的事情,后面的上将也都有各自的资历,连埃里克这样的老将也只有个中将的军衔……”
白飞和陆千山也是中将,埃里克和钱锦航也都是中将,这要是来个俘虏给个上将,那大家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儿意见。
你说要功劳大家都有功劳,要苦劳大家也都有苦劳,任劳任怨干了好几年了,不如敌国一个俘虏?这事儿肯定是要有个说法,不然许多人心里都会有个疙瘩。
勒夫思考了几秒钟,然后开口问道:“先给个少将军衔如何?”
“那不显得有些侮辱冯克之了?”罗杰看向勒夫,开口问道。
“挂个少将军衔,先去大唐军事学院进修一下……怎么样?”勒夫补充说道。
唐陌点了点头,这还真是一个好办法。先不让冯克之进入部队序列,不安排实际职务,让他去学习补课去,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提拔了。
要知道,从军事学院里毕业的少将,只要成绩优秀,出来怎么也能晋升成中将了。
而且唐国军队内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前线带兵打仗的将领,都是出自大唐军事学院毕业的高材生。
换句话说,冯克之很有可能成为唐国第一个领兵打仗的陆军“降将”,甚至有可能成为第一个领兵打仗的“降将”。
因为陆千山在海军那边怎么安排还没有定论,所以冯克之能不能成为全军第一不好说,但是成为陆军第一那是非常有可能的了。
毕竟钱锦航是直接进的参谋部,他是没去大唐军事学院进修过的,所以他基本上就要一直留在参谋部里任职了。
“也是个办法,就是不知道冯克之个人的意见怎么样。”罗杰也对这个办法很满意,看向了唐陌道。
“那就让波顿还有钱锦航去说!他们不都愿意看热闹吗,让他们去办!”唐陌笑着开口,把这件事情基本敲定了下来。
那一边,另一个“死人”在破旧的城堡内,坐在不那么舒服的沙发上,看着心腹手下给她送来的报告。
“我们已经成功的将3000万金币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另外还有1500万在操作。”那名来汇报的手下,有些忐忑的开口说道。
“不够!太少了!太少了!”索菲亚捏着那张象征着她实际财富的报告,痛不欲生的喊道。
她的财富巅峰的时候数以亿计,尽管大多数都是不动产,都是投资和工厂的折价,可她的财富确实在某种意义上很多。
有人曾经估计过索菲亚的身价,随着这几年希瑞克抄袭大唐集团的一系列运作,索菲亚最富有的时候大约有近十亿的金币。
可随着这一次反唐战争的失败,希瑞克的价值已经缩水,索菲亚的财富也就没有巅峰时期那么多了。
更让她郁闷的是,她的财富正在被那些希瑞克的股东们侵吞,她还无法做出有效的反击。她只能老老实实的蛰伏起来,藏身暗处等待时机……
所以她不敢让人察觉出来她诈死的事情,也就不敢转移自己全部的财富——她必须留下大多数的财富,给那些豺狼们留下自己的尸体,好让它们啃食,从而大意的忽略掉她还活着的某些蛛丝马迹。
“大人……如果再多,再加快转移……难免会留下一些痕迹,别人都还好说,大唐的情报部门那里,怕是瞒不住的。”手下人也是郁闷,开口解释道。
“算了!就按照现在的计划走!一定要隐蔽!”索菲亚也害怕自己假死的事情真的被唐陌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唐陌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就好像是一只梅花鹿,天然就对猎豹老虎保持着敬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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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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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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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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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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