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害怕极了,只连忙挣扎,但是他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我完全挣扎不动。”
林菀菀说着说着,情绪就激动了起来:“我整个人都被他半抱着拽进了屋,他就将我压在了床榻上,然后……然后他就脱掉了我的衣服,对我……对我做了那种事情。”
“我当时脑子完全都是懵的,又哭又喊,却仍旧阻止不了他的兽行。”wWW.ΧìǔΜЬ.CǒΜ
“他做完之后,就离开了。我当时浑身又酸又痛,跌跌撞撞地爬下了床,将衣裳穿好,才去找了我爹娘和下人来。”
林菀菀抬起手来擦了擦自己因为情绪激动而落下来的泪水:“可是没有用,我们家里人找遍了我们家里,也没有找到那个男人。”
“我们绝望极了,只以为是遇见了一个疯子,完全没有任何办法。”
“我尚未出嫁,平白受此侮辱,只觉得人生都灰暗了,曾经几度想要寻死,但都被救了下来。”
“我娘亲也想方设法地带我出门去散心,昨天也就是我娘亲带我出门去散心的时候,我才遇见了宁王爷带着聘礼去慕府下聘的队伍。”
“我原本也只是想要看个热闹,可是当我看见宁王爷的脸的时候,我却是整个人都懵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宁王爷就是那天晚上那个男人。”
“回家之后,我爹娘问了我好几遍是不是确定。我十分确定,我绝对不会认错。昨天晚上我们家人都一夜未睡,想了一夜,我们也仍旧是觉得,不管宁王爷身份如何高贵,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就还是希望,宁王爷能够给我一个说法。”
厉萧嗤笑了一声:“胡言乱语。”
林菀菀却举起了手来:“我可以发誓,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如果我说了谎,我就受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而死。”
“王爷,没有一个女子,会拿自己的清白来开玩笑。”
林菀菀说着,将自己的衣袖往上捋了捋,露出了手腕:“王爷请看,这就是那天晚上我挣扎,却被抓住了手腕留下的痕迹。”
慕卿歌定睛瞧着林菀菀的手腕看去,那手腕之上,倒的确有两道十分明显的青紫痕迹,甚至有两处还有明显的指痕,的确像是被人用力抓住留下的痕迹。
厉萧却并未理会林菀菀,只转过头看向慕卿歌:“不是我。”
慕卿歌当然知道不是厉萧。
林菀菀说的那个时间,厉萧应该还在慕府呢,还在和她见面呢。
林菀菀吸了吸鼻子,声音颤抖着:“我绝对不会认错人的,我听闻,宁王爷发病的时候,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且发病后清醒过来后,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发病的时候做过什么。”
“那么宁王爷会不会,压根忘记了自己做过呢?”
外面围观的百姓开始窃窃私语,慕卿歌听着那些议论声,大多数都是偏向林菀菀的。
“宁王爷那病,和林菀菀形容的倒是很像,极有可能是宁王爷怪病发作的时候去将人给玷污了,醒过来之后忘记了,就不认账了。”
“这姑娘可真惨啊,我相信她没有说谎,她说的对,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清白来污蔑人,而且她都敢发那样的毒誓了,肯定也不是撒谎。”
“宁王爷未免也太没有担当,做了就做了吧,该负责就负责吧,将人接进府不就行了?这样咬死不承认,倒是一点也没有男人风范。”
慕卿歌抬起手来按了按额角,终究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倒也并非是不相信林小姐你,也不是宁王爷在狡辩,只是因为,林小姐你方才那些话,漏洞百出。”
“首先,如同我先前问的那样,你一个大家闺秀,府中也是有下人有丫鬟的,你身边总不至于只有一个丫鬟。你方才说,你又是哭又是喊,又是挣扎的。你们府上的下人丫鬟竟然睡得那样死吗?竟然就完全没有任何人听见?”
“这是其一,其二……”
“你方才说,那个男子疯疯癫癫神志不清满口胡话?”
“我见过王爷发病,我觉得很多人应该都见过王爷发病,王爷发病的时候的确是完全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动手。但是也只是谁也不认,会对人动手,会打人杀人。事实上,王爷发病的时候并不会疯疯癫癫满嘴胡话,他说话和做事,其实和平日里并无太大的差别,和正常人并无太大的区别。”
“只是稍稍偏激了一些,容易受刺激,仅此而已。”
“见过王爷发病的人应该都知道,你说的那人的表现,和王爷并不相符。”
林菀菀听慕卿歌说着,亦是皱起了眉头来,脸色微微有些苍白。
“其三,也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情。”
“王爷这宁王府,是陛下专门为王爷打造的。且因为王爷情况特殊,陛下花费了不少的心思,还在府中安排了不少武功高强的暗卫。为的,便是防止王爷发病之后出府,或者是在府中伤人。”
“王爷一旦发病,他身边的暗卫便会立刻动作,将王爷绑起来,关起来,根本不会让他有机会出府。”
“最近一两年,可有人听说过宁王爷发病的时候出府伤人的传闻?”
“王爷最近唯独一次发病伤人,也是因为定王妃寿宴,他恰巧在定王妃的寿宴之上。”
“但那一次,他也并未伤人。”
“你说的时间是晚上,王爷若是晚上发病,势必是在府上,那他根本就不可能出得了宁王府,又怎么会闯入你的府上?”
“当然还有第四,宁王爷的病,只是会让他失控,但是是情绪失控。毕竟那只是一种病,又不是中了催情药。”
“你们听说过王爷发病杀人伤人,可曾听闻过王爷发病会玷污女子清白的?”
围观的百姓便又窃窃私语起来。
一旁的厉萧却是笑了起来,眼中像是骤然亮起了无数的星星:“谢谢卿卿替我辩解。”
厉萧抬起眼来看向那林菀菀:“当然还有第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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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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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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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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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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