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这是我的原始部落姜玄石鳅>第一百零二章 辛苦一年的收获
  汤圆成长的速度很快,快到让所有人吃惊,几乎一天一个样。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它的体型就长大了一倍,站起来已经跟姜玄一样高了。

  这种成长速度,简直可怕。

  与体型一起增长的,还有它的食量,如果不是它自己慢慢学会了捕食一些小型猎物,恐怕姜玄都要养不起了。

  同时,它身上的羽毛几乎全部变成了紫色,只有脖子上有一圈蓝色的羽毛,就像戴了一条蓝色的围脖。

  再加上它锋利的鸟嘴,粗壮的爪子,汤圆已经初具凶禽的气质。

  汤圆抓回来的蛇,也在不断的变大。

  甚至就连那些部落人避之不及的毒蛇,遇上汤圆之后,也只能沦为食物。

  它奔跑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唯一可惜的就是它羽翼尚未丰满,还不能飞。

  九月十五日,姜玄带着大角和几个战士,把培育鱼苗那个池塘的水给放干了。

  春季的时候,姜玄在池塘里放了许多母鱼,产下了大量的鱼卵,并且长成鱼苗。

  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些鱼苗已经长成了巴掌大小,满池欢快的游动着。

  姜玄把这些巴掌大小的鱼全部捞了起来,一半放入其它池塘继续养,另一半则全部抬到了小溪边,准备倒进溪水里。

  之所以等现在才放鱼苗,是因为这些鱼平时只吃草,生长的比较慢,如果过早放进水里,恐怕会被其它食肉鱼类的食物。

  现在它们长得比较大了,拥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进入水域之中,存活率会比较高一点。

  大角看着藤筐里那些活蹦乱跳的鱼,依依不舍的道:“首领,真要倒进去吗?”

  “当然,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们如果不放鱼苗,却一直捕鱼,河里的鱼会越来越少,迟早有一天,河里的鱼会被捕捞干净的。”

  道理大角都懂,但这些鱼是他悉心照顾,一点一点长大的,终究还是有些不舍。

  “哗啦啦……”

  姜玄率先把一整筐的鱼倒入了小溪里,看着它们快速的往水深的地方游去,直到消失不见。

  “倒吧,这些鱼不能离开水太久,不然就死了。”

  在姜玄的催促下,大角和那几个战士只能把一筐筐的鱼倒入溪水中,眼巴巴的看着他们游走。

  这些鱼,有一些可能会在小溪中生活,有一些则会游进更宽广的龙虾河中,总之,从这一刻起,它们自由了。

  姜玄拍了拍大角的肩膀,道:“不要舍不得,相信我,这些鱼苗以后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鱼获。”

  “走吧,回去了。”

  姜玄率先提起空荡荡的藤筐往回走,大角和那几个战士只能跟上,回到养殖区继续干活。

  但是他们刚才把鱼倒进小溪里的行为,附近正在干活的许多人都看到了。

  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理解。

  在他们眼里,那些鱼都是可以吃的肉啊,怎么能把肉倒进小溪里呢?

  当然,带头做这件事的是首领,他们也不敢提出什么质疑,只能私下里说几声可惜。

  把藤筐放回去以后,姜玄又走进了庄稼地里,去查看那些红晶米,正在附近干活的种植队头领甘松也跑了过来。

  随着秋季的降临,红晶米的植株的叶子末端渐渐干枯,变成了金黄色,并渐渐向全株蔓延。

  麦穗状的红晶米,颗颗变得饱满,而且晶莹剔透,就像一颗颗红水晶一样,非常的漂亮。

  姜玄站在三四米高的红晶米植株下面,看着沉甸甸的红穗,只觉得心情都变得舒畅了起来。

  姜玄满意的道:“再过七八天,这些红晶米应该就成熟了。”

  姜玄大概种了五六十粒红晶米,这些红晶米植株成熟以后,每一株却能凝结出数百粒鸽子蛋大小的红晶米,产量高得惊人。

  如果明年把收获的红晶米再种下去,只需要一年的时间,藤部落将出现一种真正可供所有人食用的主粮!

  甘松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他这一年小心翼翼的照看这些红晶米,施肥、浇水、松土、除草,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现在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

  姜玄又道:“去另外几个种植红晶米的地方走走。”

  因为此前藤部落对这些红晶米没有任何了解,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姜玄把这些红晶米种植在不同的地里。

  有些地比较干燥,有些地比较湿润,有些地光照充足,有些地光照没那么强。

  姜玄和甘松把所有的红晶米种植地都走了一遍。

  他发现,那些土壤湿润,光照充足的平地里生长的红晶米最好,那些干燥、背阴的山地里生长的红晶米最差。

  姜玄道:“看来这些红晶米适合生长在光照充足,土壤湿润的平地,你把这件事记下来,明年就不要在那些山地上种红晶米了。”

  “好,我记下了。”

  甘松郑重的点头,因为这件事关系到红晶米的产量,而红晶米的产量又关系到大家能不能通过种植填饱肚子。

  这么重要的事,他必须要牢记在心。

  两人又去庄稼地里查看了其它粮食和蔬菜的生长情况,有一些已经快成熟了,有一些还需要再生长一段时间。

  今年的年成不错,种植的粮食蔬菜都长得很好,又是一个丰收年。

  九月二十二日,红晶米终于完全成熟了,藤部落也开始了秋收。

  辛苦忙碌了一年,终于到了收获的日子,所有人都很振奋。

  姜玄拿着一把石刀,把最高大的一棵红晶米给砍了下来,然后把一束沉甸甸的红穗举过头顶,喜气洋洋的高声喊道:“秋收咯!”

  阳光下,那些红晶米闪耀着宝石般的光芒,非常的漂亮,也非常的喜庆。

  甘松把另一束红穗割下来,同样高声喊道:“秋收咯!”

  “秋收咯!”

  “秋收咯!”

  ……

  庄稼地里,藤部落的族人们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整个部落都沉浸在收获的喜悦里。

  种植队的战士们率先拿起了各种原始农具,走进了田间地头,头顶烈日,开始了忙碌的秋收。

  那些成熟的蔬菜需要一棵棵扭断根茎,圆薯和石蛋也需要先把藤蔓全部割掉,再把土挖开,都不是轻松的活。

  但即便汗如雨下,大家的脸上也是带着笑容的,因为这些都是粮食啊!

  高大的红晶米由姜玄和甘松亲自收割,姜玄把那些红晶米一颗颗的徒手从穗上撸下来,然后装进兽皮袋里。

  当所有红晶米收完之后,竟然有整整五大兽皮袋,产量可谓相当惊人。

  这么高产的粮食,就连姜玄也被震撼住了,随后就是一阵狂喜。

  有了这么高产的粮食,还怕以后人口多了没饭吃?

  姜玄把这些红晶米全部扛回部落里去。

  随后,他用芦苇杆编织了几张很大的凉席,铺在空地上,把这些红晶米平铺在凉席上晾晒。

  姜玄很清楚,如果不晒干水分的话,这些红晶米用兽皮袋装着可能会发生霉变。

  如果到时候辛辛苦苦种植的红晶米坏掉看,哭都没地方哭去。

  “咿儿……咿儿……”

  姜玄晒红晶米的时候,汤圆也走过来了,它好奇的看着地上铺满的红晶米,就要伸长脖子去啄一颗尝尝味道。

  “哎,这可不是肉。”

  姜玄急忙抱住汤圆的粗壮的脖子,把它推到一边去。

  汤圆倒也没有坚持过去捣乱,因为它喜欢吃肉,不喜欢吃素,对红晶米只是好奇而已。

  姜玄喊来两个守卫队的战士,让他们看好这些宝贵的红晶米,千万别被部落里养殖的那些动物祸害了。琇書網

  那两个守卫队战士也知道这东西很重要,于是严阵以待的守护在这些红晶米旁边,寸步不离。

  姜玄则返回了庄稼地里,与大家一起继续干活,把那些粮食和蔬菜一点一点的收割,然后运回部落里去。

  在藤部落众人的努力下,藤部落的粮食和蔬菜很快就堆积如山了。

  这些粮食和蔬菜必须好好保管,不能乱放。

  特别是那些叶子类的蔬菜,保管不善的话,很快就会烂掉。

  姜玄仔细的回想了一下前世的经验,然后烧制了一批酸菜坛子,把一部分叶子类蔬菜经过水煮、晾晒、搓盐,装坛,变成可口的酸菜。

  一部分蔬菜则经过水煮,然后直接晒成菜干,放进比较密封的兽皮袋里保存。

  还有一部分蔬菜则趁新鲜,直接吃掉,就连那些烂叶子和根茎也没有浪费,扔给了那些驯养的动物吃。

  至于圆薯、石蛋、山芋、黄精之类的块茎类粮食,则比较容易保存,晾干表皮的泥土后,直接找个干燥的地方堆放即可。

  但是姜玄很快就发现,收获的粮食太多了,总不能每间屋子堆一些吧?那样的话,恐怕有些人半夜都会起来偷吃。

  部落人挨饿怕了,对食物毫无抵抗力。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姜玄只能修建了两座粮仓。

  粮仓全部采用粗壮干燥的木头建造而成,而且与其它屋子不一样,它底下铺了石头,上面又铺上了隔离地面的木板。

  这些厚实无比的木板,都是藤部落的战士用石斧一点一点砍削出来的,费时费力。

  而且,粮仓的屋顶,足足铺了三层坚韧的树皮,能有效的防止发生漏水的情况。

  当高大的粮仓建好之后,所有处理好的粮食和蔬菜都放进了粮仓里,堆积如山。

  藤部落的很多族人又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每天去看一看粮仓,哪怕不能进去,只要知道里面堆满了粮食,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姜玄让守卫队的战士日夜轮流值守粮仓,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毕竟,这个地方实在太重要了。

  ……

  肖山河眼睛微眯,道:“我们太阴宗是要脸的,不能明抢,否则坏了太阴宗的名头,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太阴宗驱赶摆地摊的散修,已经是开天辟地头一次,如果再当众抢劫,那名声就彻底臭了,这个罪名,肖山河担不起。

  林无常皱眉,道:“可是现在已经开始清街了,一会他跑了怎么办?”

  肖山河冷笑道:“有我在,他能跑到哪里去。”

  “你换一身衣服,不要穿太阴宗的衣服,装作普通散修,就说他卖的丹药有问题,吃死了人,砸了他的摊子,然后把他引到后街,我在那里等你。”

  林无常不得不佩服,姜还是老的辣,只要自己说陈北的丹药吃死了人,那么就占据了大义,还能博取别人的同情心。

  别说砸了陈北的摊子,就是把他打死,估计也没人敢管。

  想到这,林无常激动了起来,他立刻找了个地方,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然后大步朝陈北的地摊走去。

  陈北正在摆摊,突然,一个人气势汹汹的跑了过来,一脚踹在了他的桌子上。

  “哗啦……”

  猝不及防的陈北,眼睁睁的看着桌子倒地,上面的东西掉落了一地。

  陈北大怒,抬头看去,只见林无常表情愤怒,眼中却有戏谑的神色闪过。

  “又是你,欺人太甚!”

  陈北咬牙切齿,脸色变了数变,但是他毕竟经历过不少事情,还能够保持一点冷静。

  陈北手一挥,先将地上散落的丹药灵器,甚至连桌子也一起收入了储物手镯中。

  因为陈北知道,林无常摆明了就是来闹事的,如果不收起来,一会打烂了,或者有人趁乱哄抢,那就亏大了。

  林无常也没想到陈北动作那么快,不过没关系,只要人还在,东西就丢不了。

  林无常状若悲愤的喊道:“大家快来看哪,这个人卖的丹药吃死人了。”

  陈北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子打的是这个算盘,先往他身上泼脏水,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攻击他。

  偏偏这种事没有证据,很难解释,甚至会越抹越黑,所以陈北试图去解释。

  这时,倒是有过路的散修犹豫着道:“陈道友的丹药我买过好几次,没什么问题啊,品质很好,怎么会吃死人呢?”

  有几个散修也附和道:“没错,我也买过,品质确实很好。”

  林无常有些懵,没想到陈北人缘这么好,居然有人敢帮他说话,这在修炼界是罕见的。

  不过,林无常毕竟不傻,这些人也只敢搭个腔,肯定不会为了陈北出手的,更不会惹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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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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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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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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