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要在玉泉山过中秋节以外,更关键的原因就是草原上竟然已经到了秋末,西伯利亚的寒风已经吹拂而来,晨早结霜。
有见识的老人都说,用不了半个月,草原就会开始枯黄,牧民们得预防霜冻了。
朱谊汐一算,好家伙,阳历九月就冷了,这他么的怎么种田。
「草原上建造城市,除了青贮来储备饲料,耕田来储备粮食,更关键的是还是过冬的燃料。」
朱谊汐嘀咕着,远处的炊烟袅袅,看上去极为和谐,但牧民毡房外,却是一堵堵牛粪堆成的墙。
这是燃料,草原上必不可少的燃料。
而一旦草原上遭遇白灾(暴风雪),饿死的人其实很少,很大一部分则是燃料不足冻死的。
活下来的人掠夺其他人的牛羊,牛粪,从而勉强度过难关,如果来年不去南方中原掠夺物资,那么草原死伤更加惨烈。
而草原上的牧民之所以源源不绝,除了掠夺以来的奴隶外,还有部分是被骗天天吃肉的汉民,中原外溢的百姓。
不明白为什么羡慕中原?
因为粮食安稳,另外还是有稻谷麦秆作燃料,取暖也很安稳。
「内蒙应该有很多煤矿吧!」
朱谊汐眉头一蹙,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在草原上建造城市,不一定非要围绕着三角洲,河套来,也可以建在露天煤矿上,成为资源型的城市。
只要不炼铁,那些煤矿能够让普通人用上好几百年了。
想到这,他略为得意。
甚至,皇帝还准备将蒙古草原从奴隶制带到封建社会,建立起草原上的「自耕农」——牧场主阶级。
这亦如中原几千年来的变化,皇权不断地消灭「中间商」,贵族、门阀、豪强,而草原的奴隶制贵族,则必须缓缓消灭。
这远比满清联络上层,剥削底层牧民来的强。
朱谊汐越想越感觉得劲,甚至他宏伟蓝图都出来了:
将草原分割成一块块的牧场,让大量的牧民成为牧场主,从而收买人心。
在漠南,一百亩地养一头羊;在漠北,至少要三百亩;在西伯利亚草原,甚至七八百亩才能够一头羊吃。
就像明星腾格尔,他家分配的五千亩草地,看上去多,但实际上却只能维持生活。
所以,一个家庭,至少要五百头牛羊,也就是一万亩草地,也就是一百顷才能勉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而整个蒙古草原,有多少草地?
朱谊汐脑海里呈现出后世的地图,约莫估算出数字——至少有二十亿亩,也就是两千万顷。
即,最少能分配出两百万牧场出来。
只要有两百万忠诚而分地后的牧场主,何愁草原不平?
两百万这个数字,也是能够跟朱谊汐记忆相对证,他记得清末蒙古人也就两百万不到,还得加上漠北。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青贮的基础上,没有这个储存饲料的法子,分配牧场根本就行不通,因为牧民们还需要赶场游牧。
安稳的生活必然让人口滋生,不是还有辽阔的西伯利亚吗?
一道圈地令,任其骑马圈地,占到的都是自己的。
不仅安定了草原,还能开发西伯利亚,他简直是个天才。
因地制宜,为牧民着想,他真是一个好皇帝。
就这样,带两个草原美人归京,也是理所应当的,毫不过分。
将心思告诉察哈尔总督孙长舟,让他寻找煤矿,建立开采点,皇帝才终于启程回京。
朱谊汐虽然想得很美,但他分得清现实。
他的根基在中原,所以九成的精力都得交给内地,不能本末倒置。
交由信得过的大臣主持草原改造计划,也是可以的。
临行前,在马车上,皇帝坐在软榻,对孙长舟语重心长道:
「可以先从汗部做起,将大量的牧场,以万亩为一块,先分给那些给我当侍卫的人。」
「他们理所应当享受最肥美的草地。」
「至于第二批,则以八千亩为一份,分发给那些为我效力的官员们,辛苦了几年,他们已经是草里可靠的助手……」
「至于最后那些普通的牧场,可以分给普通牧民,他们将分到五千亩一份的土地,让他们勉强生活,填饱肚子。」
以等次来划分,亲疏远近不同,这是人类的天性,同时也是最适合的方法,也会得到认可。
毕竟人家辛苦工作的和平常偷懒的同工同酬,谁会乐意?
「老臣明白了!」孙长舟被皇帝的手笔所震惊,连忙点头。
「第二步,就是察哈尔部的其他部落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皇帝轻笑道:「察哈尔汗将会带到京城,到时候我把布达里也带走,依靠着汗部和边军的实力,察哈尔怕是没人敢反对。」
「那些贵族该怎么办?」
孙长舟轻声问道,却是满脸坚毅和果断。
显然,他不怕来一场大屠杀。
「能不造成杀戮是最好的。」皇帝叹道:「反抗的就算了,让他们去佛祖那里赎罪吧,至于顺从的……」
「分给十万亩草地,保留财产,然后就迁移到京城来住,留在草原容易起乱子……」
说到这,朱谊汐看着孙长舟的眼睛,认真道:「那些奴隶,他们占据总人口的一半,也要分地,这样的话,他们将是朝廷最大的拥护者……」
随后,孙长舟离开了马车,注视着皇帝远去,心中长长的叹了口气。
骑马而归,一旁的幕僚见此,忍不住问道:「东翁何故叹气?」
「陛下对草原之治,不再图安稳,而是急功近利,不知要闹腾多久。」
孙长舟述说着情况,幕僚见之也不由得叹了起来:「如此以来,东翁在草原,又得待上几年了。」
是啊,又得待许久了……
在之前,对待草原问题,皇帝是拉拢上层贵族,羁糜为主,然后逐步蚕食,分割察哈尔,建立汗部、城池。
按照规划,只要十来年,朝廷对察哈尔的统治将会空前稳定。
但如今皇帝又换了招数,选择了分地,这其中的阻力该有多大啊?
察哈尔,绥远,如此一来,漠北诸部还会远吗?
……
此时,在吕宋,金堡带着圣旨,告身和官印,在王城中总督府正式宣告,他将担任总督一职。
作为领兵作战的总指挥,孙林从男爵,骤然升为伯爵,名唤「武进伯」,食邑两千户。
因为其作战规模超过万人,更是拿下数座城池,十几万人,等于是凭空为朝廷征服一府。
再加上他那外戚的身份,升伯爵谁也没话讲。
不过,以二十六岁的年龄登上伯爵,也算是出类拔萃了。
另一个伯爵,这是东海水师总兵施琅,名唤「南陵伯」,食邑两千户。
其他子爵、男爵,也精进了数个。
整个总督府此时可谓是喜气洋洋。
不过,金堡作为总督,他见二人后,说出了朝廷的意思:
「东海水师和南海水师,将要分割两三千人,驻扎吕宋,名唤吕宋
水师,护卫整个吕宋。」
孙林和施琅自无不可。
在伯爵面前,这些根本就算的什么。
不过在得知吕宋水师为副总兵衔后,这就让人沉默了。
举荐一个这样的大将,可谓是一块大蛋糕。
不过,施琅嘴唇微张,犹豫了许久,撇了一眼孙林,最终还是没说出话来。
这样一个人选,作为总指挥的孙林具有极大的话语权。
更不要提,施琅本身的郑家军成分极重,如果再举荐一个这样的将领,必然会被人认为是郑家人。
朝廷,亦或者金总督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想当年,福建水师,也就是郑家水师实力强大,随后分割成东海水师和南海水师,随后各自扩军,稀释郑家成分。
再之后由孙林担任南海水师,朝廷的主要目的恐怕就是为了彻底洗净郑氏的痕迹,使得其彻底归朝廷所有。
吕宋水师这样的一块蛋糕,根本就不会落入他手。
果然,孙林直言道:「游击将军高宝为人谨慎,擅使西船,犹爱喜欢大炮,此番还在,他就指挥大炮,击沉了一艘大船,立下大功。」
「他也升至子爵,无论是资历还是战功,亦或者能力,都是足够的。」
「那便是他吧!」
对于此人,金堡也是有印象的。
虽然高宝也是福建人,属于郑芝龙老乡,但受到孙林的举荐,那必然就很可靠了。
再者说,福建水师将领极多,水师之中想找到一个不是的,反而稀奇了。
水师人选定下后,金堡将又开口道:「根据朝廷的恩典,此次拿下吕宋,水师也同样拥有功勋土地。」
「本来是定在台湾府,但某启奏了圣上,将土地定在吕宋……」
此言一出,孙林、施琅互相看了一眼,心中破口大骂。
台湾虽然荒芜了些,看这些年的开发以来,已经成了熟地,富甲福建,如果将土地定在吕宋,相比较之下,根本就是天差地别。
施琅不敢言语,孙林则直言道:「总督,恕末将直言,吕宋蛮夷极多,相较台湾更显得荒僻,士兵们想必极不乐从——」
「如果是一个不好,怕是能闹出大乱子……」
金堡闻言,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淡淡道:「所以,圣上给否了……」
两人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他继续道:「此次攻打吕宋,京营也立下大功,所以朝廷今次施行南归南,北归北之策。」
「京营的将士们将会获得辽东的土地,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水师将士们,将从台湾府划给土地。」
「不过,考虑到吕宋人丁不兴,朝廷允许将士们将土地从台湾放置在吕宋,以五倍来换——」
五倍,这是一个夸张的数字。
即使在北方,京畿土地换至辽东,也不过一两倍而已。
台湾府一百亩地,到达吕宋就能五百亩,这太容易让人动心了。
「都是熟地——」金堡继续道:「我希望两位总兵向将士们宣扬开来。」
「要知道,吕宋跟台湾府相隔不远,焉知这不是第二个台湾府?」
「吕宋府库中的金银你们也是看到的,这里的富庶超乎想象。」
一番诱惑之后,两位总兵心事重重的离去,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金堡注视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露出了一丝笑容。
而菲律宾改名吕宋后,获益的不只是军队,对于王成来说,他以及家庭的未来,都已经改变了。
曾经为了几十块赏钱,他不惜用命来搏,侥幸不死
之后,收益是极多的。
事成后,遥远的朝廷入驻了马尼拉城。
他以及那一群起义的壮士,义民,就成了标杆,收到了褒奖。
不仅赏钱无误,更是招入衙门,成了总督府下辖的亲兵,每月两块银圆,还赏了一栋房子。
行走在街道上,作为亲兵,实际上他们还兼顾着管理城池的重任,作为本地人,再合适不过了。
昂首挺胸走在街道上,一路上的行人中,无论是土著,西班牙人,亦或者原先的华人,一个个都躲避开来让路。
「呸,该死的黄皮猪——」
突然,挎着腰刀,王成突然听到一个白人竟然骂自己,扭头一瞧,其那高傲且不屑的目光,让他怒不可遏:
「你这去死的白皮猪,你以为老子听不懂你们的话?」
言罢,他直接抽出大刀,连带着刀鞘,直接抡了过去,打得其嗷嗷直叫,哭爹喊娘,趴在地上难起。
见此,王城心中才舒了口气,见到围观的众人,大声道:「以后这样乱说话的,就没那么好运了,直接送去衙门——」
言罢,他大摇大摆的离去,根本就没有人敢出来。
路边有亲近的,连忙将受伤的送去诊治。
而在高楼上,亲眼目睹了此次事件后,几个神父自然怒不可遏,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
「明人与西班牙人并不同。」
一个神父摇头道:「吕宋的规矩是要改了。」
「只要他们不侵害主的利益,那些贱民的事,我们就不要去管了。」
另一边,几个大腹便便的商贾们则满脸沉思。
「看来,是时候去一趟总督府拜见这位总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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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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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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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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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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