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流启明朱谊汐雪娘妙仙>第七十六章火枪对火枪。
  辽东,晴。

  “杀——”

  太平堡前,大量的军队开始拼杀,鲜血和汗水交融在地面,人为的清理出一片平整地。

  而在不远的天空之上,似乎在躲避这些庞大的人类,就连飞鸟都不见了踪影,唯独几朵孤独的云儿在缓缓挪动。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两军迈着齐整的步伐,向前而行。

  大量的浓烟弥漫在军阵中,使得一切的准头开始失效,只有火枪手麻木地装填,射击。

  而在他们的头顶,大量的火炮在空中呼啸,飞跃至敌军阵营中,打击着士气。

  “不曾想,建奴竟然也有火枪兵。”

  李经武守在城头,双手扒在女墙上,满脸的不可置信。

  而一旁的陈永福,则深深的掩藏住眼中的震惊,沉声道:

  “建奴一向是效彷能力强,当年咱们大明最强势的火炮,不是也被其学去?”

  “可,抬枪也被学了。”

  李经武仍难相信,这个大明的杀手锏,竟然也被学了去。

  这对于己方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

  这场发生在辽东的,史上最大一次的火枪兵对阵,着实吓坏了所有人。

  明军震惊于清兵的火枪,而清军则被火炮吓住。

  豪格蹙眉而望,看着轰鸣作响的火炮,及那一颗颗破坏阵型的炮弹,他心中万分不爽。

  “明军怎么会有火炮?而且还是红衣大炮。”

  “估计是海上运来的。”

  一旁的副将尼堪,则露出无奈之色:“明军的水师向来厉害,船只的运载能力也强,想来一些火炮也不想问题。”

  “咱们没有水师啊!”

  豪格颇为愤怒,但却有些无可奈何。

  “哼!”

  观战多时,两军战士打的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但无论是火炮,还是火枪,在这个时期的准头,都是靠天意安排,除非拥挤不怕死地往前冲。

  就像是之前毫无畏惧的清军一样。

  但如今满清也怕了,不再那么莽了,小心翼翼起来,死也不近身。

  “将军,快八十步了。”

  一旁的尼堪观战,心惊肉跳地说道。

  “八十步怎么了?”

  “明军还在往前走,他们的人数比咱们多,这是要吃亏的。”

  火枪兵一旦接近有效射程,越往前相对,伤害力也就越高。

  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英国龙虾兵,就是依靠在三十步左右的大胆,让敌方胆寒。

  因为大部分的士兵们,都是肉做的,也会害怕畏惧,到了五十步的射程,一轮火枪就能带走三成人。

  而龙虾兵却能很快的补起上来,对方却无这般纪律和胆子,只能溃败。

  尼堪忍不住颤抖道:“您瞧,阵型都有些松垮了,士兵们扛不住了。”

  “撤——”

  豪格紧紧咬着牙,艰难的吐露出一个字来。

  这下,清军松了口气,向两翼撤去,一旁的骑兵也开始掩护起来。

  对面的陈永福,也松了口气:“他们果然坚持不住。”

  “咱们也坚持不了多少。”李经武叹道:“死伤太多了,可不能把儿郎们的性命交代在这。”

  一场惨胜,绝不是两人所追求的。

  而同样,豪格也无法担负起这种一比一换人的打法。

  他当即举起手掌来,转头大吼道:“传令,令索伦兵向前,进行厮杀——。”

  到了这一步,豪格知道退不下去。

  因为火药不多了。

  辽东硝石本就贵乏,如今这一仗,几乎把他携带的火药消耗的七七八八,接下来只能当烧火棍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若不能趁着这个机会厮杀一番,可不就浪费了。

  马群渐渐如洪水改道一样开始分流,前军重骑向西北方向奔走。

  等到了火枪兵撤退,两股骑兵压阵后,豪格亲率大军,带着骁勇的索伦人,缓慢而来,形成三股骑兵,前头如同品字,又像一支箭簇。

  马群再度跑起来,铁甲骑士在马背上起伏,马蹄将地上泥土刨开,大量的灰尘在空气中弥漫。

  对此,明军也毫不畏惧,操练多时骑兵,迎面而来,李经武亲自上阵。

  宽阔的横面,清军形成了兵力优势,气势十分汹涌。

  “杀——”李经武毫无畏惧。

  在火枪兵退下的时刻,整个战场就交给了骑兵。

  双方骑兵渐渐靠近,似慢实快。

  李经武的耳朵,上捂着毛皮和锁甲,却也听到了风声在耳际呼啸。地面的事物越来越模湖,只有两侧并行的骑兵将士彷佛静止。

  “哼!”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军,他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儿郎们,拿出火铳来。”

  “霹雳啪啪......”

  风中传来了炸豆子一样密集的,豪格抬头看时,空中黑点点似乎在空中飞舞。

  “叮叮叮”的一阵撞击声,连他的肩上也是明显地被撞了一下似的,一下就镶嵌入了铠甲,被里面的丝绸挡住。

  但是厚重的力道,却让他浑身一震。

  “骑兵怎么会有火枪?我怎么没看到?”

  豪格大惊失色。

  这明军怎么回事,离开了火枪就不能活吗?

  “卡察——”他迅速的接近一骑,手起刀落,结果了性命。

  目睹到了其手中的短铳。

  他回首一望,大量的骑兵并没有被短铳击中,只有一些倒霉蛋罢了。

  但许多的战马却受到惊吓,马失前蹄的不在少数,骑兵们无法掌控。

  这样一来,就给了明军极佳的机会。

  要知道在战场上,任何的契机都是转瞬即逝,甚至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经武当兵多年,早就对此一清二楚,更何况这样的机会由他自己创造。

  他嘶吼道:“杀建奴——”

  此时的大明骑兵,融合了闯兵、边军、关宁军、西军等精骑,在经过多年来的千锤百炼。

  无论是铠甲武器,还是士气,都与满清无异,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超出。

  所以,李经武毫无畏惧,也渴望在一场对战之中,骑兵真正击溃清军。

  而清军却一直是老样子看待明军,自以为骑兵无敌,但此时一接触,立马就大吃一惊。

  针尖对麦芒,一阵腥风血雨,两军厮杀了一个多时辰,可谓是不分胜负。

  战术上打了一个平手。

  而在战略上,按照清军稀少的人口来看,却输的很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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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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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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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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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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