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流启明朱谊汐雪娘妙仙>第六十九章立国之胜
  而接下来的,则是比较愉快的俘获环结。

  李经武是骑兵出身,对于战马是最为看重的,俘虏都没有清点完,战马就已经收拢结束了。

  “完好的战马五千六百三十一匹,受伤了七千八百五十一匹,马具等更是不可胜数……”

  说到这,李经武豪心壮志:“就这,能给咱们添加五千骑兵。”

  “伤马的话,好好的医治一番,不行就当做驽马来用,再不行就吃了改善伙食。”

  皇帝眉头紧蹙。

  骑兵的增长还是太过困难,养马的时间耗费太长了。

  互联网上最大的谣言,北宋是因为没有养马地,所以骑兵不行,打仗不行。

  而蒙古人,则直接来了打假,他们在广大的淮海平原,乃至于河北平原,建立了大范围的马场。

  甚至还有意愿将整个中国变成马场。

  朱元璋北伐,就是靠着淮海地区的马场才能建立骑兵,俘获的用完就没了。

  元朝可以,为何北宋不行?

  说白了,用耕地来养马不划算,北宋那些官吏们一算账,用这些地租给佃户种地,赚的钱比养马多。

  所以,北宋太宗年间还能畜养二十万匹马,到了宋仁宗,不过寥寥数万头。xǐυmь.℃òm

  官僚这个中间商,赚取了差价,把马场变成了耕地,美名其曰不与百姓争地。

  就连草原上的牧民,也不愿意多养马。

  养一匹马的损耗,足以养二三十支羊了,成本实在划不来。

  如果按照如今黄淮地区的空档,朱谊汐甚至能建个百万匹的马场,但时间不等人。

  没个三五年,十来年,难见成效。

  所以,战马这玩意,还是养不如买啊!

  “是!”李经武满脸心疼。

  马肉,太奢侈了。

  “其他的武器,铠甲,帐篷、物资等,不可胜数,估摸着还要两三天才能算明白。”

  说着,李经武振奋道:“缴获无数,堆积如山。”

  “那便好!”

  朱谊汐点头,对于满脸兴奋的众将道:

  “此战获胜,咱们就化被动为主动,绝不再满足于黄海地区。”

  说着,他指着背后的地图,在山东的位置点了点:

  “山东与山西,为北京之两翼,斩断两者,就能重归北都。”

  当年李自成,就是通过山西而入北京。

  “所以,山东拥有运河之利,最为便捷,这里就是咱们与建奴争夺的关键之地,必然会囤积大量的兵马,还会有一场决战。”

  皇帝面露凝重。

  众将也同样如此,北伐任重而道远。

  他们知道那么多就够了。

  接下来战斗,就反过来。

  明军亦步亦趋地跟着清军,从山阳一路沿着运河北上,直接打到了邳州。

  数百里的路途中,只要骑兵一看到火枪兵,立马就脸上生畏,徘徊而不敢向前。

  显然已经被其吓破了胆子。

  而这场巨大的胜利,被命名为大河堡之战。

  皇帝坐镇山阳县,这个淮安府治,不断的调配粮草辎重,指挥前军。

  直到山东兖州府附近的泰山,威逼济宁时,这场战役的才算结束。

  而余波,却扩散到了整个天下。

  扬州。

  郑芝龙带领的兵马,驻守在此,成为了整个运河的一部分。

  万余水军,充当着舵夫,纤夫,不断地操持帮忙着漕船,向北方运送钱粮物资。

  一开始,这让郑芝龙惊呆了,旋即他对着郑森苦战道:

  “一开始,我以为咱们过来看热闹的,毕竟水师怎么上岸打仗?谁知,我终究还是疏忽了。”

  麾下的兵马成了漕工,化解了郑芝龙集团的威胁,还成为了助力,这让郑芝龙父子无话可说。

  等大河堡之战的胜利消息传来,郑芝龙一楞,双腿颤抖,一屁股坐到了太师椅上。

  在扬州毫不逊色盐商的宅院中,郑芝龙说出了发自肺腑的一句话:

  “这天下,朱家人还要坐三百年了。”

  儿子郑森也附和道:“此战胜,国人畏建奴如虎之心,不复存在,北伐之日不远矣!”

  “没错!”

  郑芝龙不断点头:“咱们郑家不能再待到福建了,得跟着皇帝在南京,不能耽误了。”

  “看来,四月份的春闺,也能照常举行了。”

  郑森郑重其事道:“孩儿必不负父亲重望。”

  郑芝龙点点头,嘀咕道:“看看天运还在朱家啊……”

  这一股风,从扬州,又迅速的吹往了南京。

  满城百姓载歌载舞,万分欣喜的庆贺这场胜利——免除了一场攻城之灾。

  对于南京普通人来说,虽然鄙夷钱谦益等人献城投降,但他们内心里还是对其感恩的。

  使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免除了一场兵灾。

  这也是为何皇帝只是抄家迁徙,而不是将他们一股脑的砍杀。

  他的想法,与普通人的想法,还是有差别的。

  只有在庆贺免除兵灾后,普通人才会浮现对大明的庆喜。

  晋商,徽商等,更是在青天白日,放出烟花,鞭炮,满大街的喧闹着。

  文武百官们则向皇宫中的皇后贺喜。

  这场胜利,对于成立不到一年的绍武朝廷来说,可谓是关乎生存。

  而最为焦虑的王府街,十几位亲王郡王们,一改之前的小气,开始大规模的散发铜钱,过路的行人们也纷纷要了喜钱。

  改朝换代,对于普通人和官吏来说,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但对于宗室来说,却是抄家灭族。

  郑芝龙点点头,嘀咕道:“看看天运还在朱家啊……”

  这一股风,从扬州,又迅速的吹往了南京。

  满城百姓载歌载舞,万分欣喜的庆贺这场胜利——免除了一场攻城之灾。

  对于南京普通人来说,虽然鄙夷钱谦益等人献城投降,但他们内心里还是对其感恩的。

  使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免除了一场兵灾。

  这也是为何皇帝只是抄家迁徙,而不是将他们一股脑的砍杀。

  他的想法,与普通人的想法,还是有差别的。

  只有在庆贺免除兵灾后,普通人才会浮现对大明的庆喜。

  晋商,徽商等,更是在青天白日,放出烟花,鞭炮,满大街的喧闹着。

  文武百官们则向皇宫中的皇后贺喜。

  这场胜利,对于成立不到一年的绍武朝廷来说,可谓是关乎生存。

  而最为焦虑的王府街,十几位亲王郡王们,一改之前的小气,开始大规模的散发铜钱,过路的行人们也纷纷要了喜钱。

  改朝换代,对于普通人和官吏来说,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但对于宗室来说,却是抄家灭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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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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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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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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